书城哲学易经一日一解
2255200000063

第63章 第六十二卦 小过·恭行用俭

【原文】

《小过》①: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注释】

①小过:小有所过,稍稍过了一点儿。本卦的卦象是下艮为山,上震为雷,雷仅过于山,远未达于天,所过很小,所以叫做“小过”。

【译文】

小过卦:事业会顺利,正确处理能得到好处。小事情可以超越常规,大事情就不可以超越常规了。像鸟儿飞过去时的余音,不宜于在上面,宜于在下面。大吉大利。

《彖》说,小过,就是小事超过而亨通顺利。凭着合于正道超过一点可以有好处,而且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上下卦中都是阴爻得中位,所以小事情吉利。阳爻失去应有的位置而且不在上下卦的中间,所以做大事情不利。说卦中有“飞鸟之象”,“像鸟儿飞过去时的余音,不宜于在上面,宜于在下面,大吉大利”,是因为本卦的最上面的两个阴爻在中间两个阳爻之上,乘刚而逆;最下面的两个阴爻在中间两个阳爻之下,承刚而顺——阴柔服从于刚强是常理。

《象》说,山上面有雷鸣,就构成了小过卦。君子看到这个卦象,就要行为更恭敬一些,居丧更悲伤一些,花钱更节俭一些。

【心解】

“过”与“敛”也是生活中时时面对的一对范畴:“过”有超越、过失、过度的意思;“敛”有收拢、约束的意思。无论是处理具体的事务,还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都要有适当的“过”与“敛”,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会成功,而且还会惹是生非。

有时候,“小有超越”是必要的,凡事都按规矩办也不行。但是,小事情可以超越常规,大事情就不可以超越常规了。人可以不拘小节,但不能不注重大节。在适当的时候,适当地超越常规,并不违反规律;但是超越而不讲分寸,时时超越,处处超越,就违背了规律,事情就不好办了。

人有要求过高、反应过激和违背规则的自然倾向。所以,在提倡“小过”的同时,不能不注意“敛”,也就是做事要有分寸,要谦虚谨慎,守持正道。要依《象》所说的那样,“君子看到这个卦象,就要行为更恭敬一些,居丧更悲伤一些,花钱更节俭一些”。

【爻辞解析】

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此句的意思为,要高飞的鸟会有凶险。《象》说,“要高飞的鸟会有凶险”,是不可以“想如何如何的”。本性阴柔而居于阳刚之位,位置很不恰当,不宜有所行动。但是明知有险阻,却不能自控,就像鸟儿本当安栖,却非要高飞,当然会受到挫折。在自己能力有限,地位不高的时候,如果要求太高,就会遭受凶险。其实不必走得很远,在现有的位子上,依然可以有所作为。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此句的意思为,超过祖父,遇到了祖母。不超过君主,遇到了臣下。没有坏处。《象》说,“不超过君主”,臣下不可以超过君主。有所超越是可以的,但是超越要讲究分寸。换言之,就是要有所超越,有所不超越。就如爻辞所说“超过祖父,遇到了(不超越)祖母”。不要超越你的上司或者说在你上位者,就像古时候君主是不可以超越的,超越了就会有“欺君之罪”,就凶险了。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此句的意思为,不要超过,谨慎预防,有被杀害的凶险。《象》说,“有被杀害的凶险”,这是多么危险啊!刚直的君子,如果得到了恰当的位子,往往会自恃强有力而勇往直前,不肯防备,这样做是凶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要防备,而且还要十分小心,才可以免灾。如果不防备或者屈从于他人,你的弱点就可能受到攻击,你就有“被杀害”的凶险。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此句的意思为,没有坏处,不会过分,就是相遇也相安无事。发展下去是有危险的,一定要有防备。不要用事,永远正确。《象》说,“不会过分,就是相遇也相安无事”,是因为位置不恰当。“发展下去是有危险的,一定要有防备”,危险终究不会长久的。刚直而居于柔位,刚而兼柔,就不会过刚,懂得收敛自己,而不过分,就是与小人相遇也会相安无事。《象》说,“是因为位置不恰当”,指阳爻居于阴位,这种不恰当,恰恰会让君子懂得收敛自己。可见“刚”与“柔”,“过”与“敛”要处理得当,不能固执。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此句的意思为,浓厚的云层没有下雨,却从西方郊外的上空涌来,公把藏在洞穴深处的野兽猎取到手。《象》说,“浓厚的云层没有下雨”,已经过高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如果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就算在尊贵的位子上,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成就不了大事。就如爻辞所说的那样,“浓厚的云层没有下雨”。虽然可以在小事上取得成功,但这实在不足以成就大事。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此句的意思为,不求相遇,唯求超越,像一味高飞的鸟儿,定遭凶险,这就叫灾祸。《象》说,“不求相遇,唯求超越”,这太过分了。走向极端是危险的,不懂得节制,一味地超越,就像一味高飞的鸟儿,飞得越高,就越没有栖身之所。超越太多,是危险的做法,是会招灾惹祸的。所以,懂得超越,更要懂得收敛:最重要的是做好本职的事,行事可以“奇”,但不要失“正”。

【小过卦例析】

战国时,燕国人蔡泽到处求官无果,于是来到了秦国。他见到了范雎,两个人纵论天下兴亡之变,说得合情合理,头头是道。他见到范雎对自己很佩服,就说:“请允许我对您说一句不恭敬的话,您现在对秦国已经功劳很大,官位也很高了。得到了秦王的宠信,正是您退隐的好时机。如果这时退下来,可保证一生荣耀。不然的话,可能会有天大的灾祸啊!”

范雎向他询问原因,蔡泽列举了历史上很多沉痛的教训:商鞅为秦孝公制定刑法,提倡变革,使秦国无敌于天下,最后却被“车裂”而死;大将白起率兵攻楚伐赵,长平之战杀敌四十余万,巩固了秦的霸业,却被逼自杀;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名噪天下,诸侯全听命于楚国,却被肢解丧命;文种为越王深谋远虑,使越国逐步强盛,报了夫差之仇,最终还是被越王杀掉。

蔡泽又说:“这四个人都是因为建立了很大的功劳,得到了很高的官位后,不能及时告退,才遇到祸患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成功之下,不可久处’。所以我诚心诚意地劝您,还是早交出相印,退隐山林为好。如果您再舍不得离开相位,后果怕是不堪设想啊!”

范雎听了之后,十分震动,就把蔡泽推荐给秦王。没有过几天,范雎又以自己生病为由,辞去相位,秦昭王就让蔡泽当了相。

按照“小事可过,大事不可过”的易理,可见范睢的做法是比较恰当的。行事谨慎,适可而止,才能善始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