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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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法禁第十四

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爵禄毋假,则下不乱其上。三者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其余不强而治矣。君一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上明陈其制,则下皆会其度矣。君之置其仪也不一,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是以人用其私,废上之制而道其所闻,故下与官列①法,而上与君分威,国家之危必自此始矣。昔者圣王之治其民也不然,废上之法制者,必负以耻。财厚博惠以私亲于民者,正经②而自正矣。乱国之道,易国之常,赐赏恣于己者,圣王之禁也。圣王既殁,受之者衰,君人而不能知立君之道,以为国本,则大臣之赘③下而射人心者必多矣。君不能审立其法以为下制,则百姓之立私理而径于利者必众矣。

[注释]

①列:通“裂”,对立。②经:这里指制度。③赘:通“缀”,连缀,附着。

[译文]

法制不准许私下谈论,那么百姓就不会作奸犯科;刑杀不允许罢免,那么百姓就不会随意做事;爵禄的权力不随便授予人,那么下属就不会扰乱长官。这三个方面控制在官府就是法律,行使到全国就变成习俗,其他事情不用强迫就能够治理好了。国君统一颁布法度,百官就可以守法;上面明确颁行法制,下面做事就都可以合乎法制。国君定制法度不一致,那么下属违反法令而另外立私法的人就一定会多了。这样人人另外立私法,废弃国君的法律而称道他们道听途说的私法。故而,在下面与公府争议法律,在上面与国君争夺权力,国家的灾难一定从此处开始。以前,圣王管理人民并非如此,对于破坏国君法律的人,一定会让他蒙受惩罚。对用众多的财物来广施恩德收买人心的人,经过整顿法制使他们改变行为。扰乱国家的正道,改变国家的常法,赐赏全凭自己的愿望,这是圣王会阻止的。圣王离世之后,继承的人不振作。统治人民而不能明白立君之道,不能把法律作为立国的根本,这样大臣中间联络下属来收买人心的一定就增多了。君主不能明白立公法来作为下属遵守的依据,这样百姓立私法走邪路追求富贵的一定就更多了。

昔者圣王之治人也,不贵其人博学也,欲其人之和同①以听令也。《泰誓》曰:“纣有臣亿万人,亦有亿万之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故纣以亿万之心亡,武王以一心存。故有国之君,苟不能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通上之治以为下法,则虽有广地众民,犹不能以为安也。君失其道,则大臣比权重以相举于国,小臣必循利以相就也。故举国士以为己党,行公道以为私惠,进则相推于君,退则相誉于民;各便其身,而忘社稷,以广其居;聚徒成群,上以蔽君,下以索民。此皆弱君乱国之道也,故国之危也。

[注释]

①和同:指与君上保持一致。

[译文]

从前圣王治理人材,不看重他们是否学识广博,而是希望他们能依从君令而与君王保持统一。《泰誓》说:“殷纣有许多臣子,也就有许多条心;周武王只有臣三千人,可是只有一条心。”故而,殷纣因许多心而失败,武王因为只有一条心而保存。所以一国之君,要是不能合同人心,统一国家的威严,统一士人意愿,将国君的治理方法贯彻为百姓的行为之道,那么即便拥有广大的国土,众多的百姓,也不会太平。国君要是统治失道,国中臣子们就会联合权势相互抬举,小臣们也一定为追逐私利而互相听从。故而全国的读书人就会结成朋党,利用公法夺取私利,朝堂上就互相夸奖于君主之前,私下里就互相赞叹于百姓之间;各图自己的利益,忘掉国家,以扩大权势;结党成群,在上就蒙骗君主,在下就勒索百姓。这些都是降低君主权力、破坏国家的行为,所以对国家是非常危险的。

擅国权以深索于民者,圣王之禁也。其身毋任于上者,圣王之禁也。进则受禄于君,退则藏禄于室,毋事治职,但力事属,私王官,私君事,去非其人而人私行者,圣王之禁也。修行则不以亲为本,治事则不以官为主。举毋能进毋功者,圣王之禁也。交人则以为己赐,举人则以为己劳,仕人则与分其禄者,圣王之禁也。交于利通而获于贫穷,轻取于其民而重致①于其君,削上以附下,枉法以求于民者,圣王之禁也。用不称其人,家富于其列,其禄甚寡而资财甚多者,圣王之禁也。拂②世以为行,非上以为名,常反上之法制以成群于国者,圣王之禁也。饰于贫穷,而发于勤劳,权于贫贱,身无职事,家无常姓③,列上下之间,议言为民者,圣王之禁也。一士以为亡资,修田以为亡本,则生之养,私不死,然后失矫以深与上为市者,圣王之禁也。审饰小节以示民,时言大事以动上,远交以逾群,假爵以临朝者,圣王之禁也。卑身杂处,隐行辟倚,侧入迎远,遁上而遁民者,圣王之禁也。诡俗异礼,大言法行,难其所为,而高自错者,圣王之禁也。守委④闲居,博分以致众,勤身遂行,说人以货财,济人以买誉,其身甚静,而使人求者,圣王之禁也。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以朋党为友,以蔽恶为仁,以数变为智,以重敛为忠,以遂忿为勇者,圣王之禁也。固⑤国之本,其身务往⑥于上,深附于诸侯者,圣王之禁也。

[注释]

①致:献出。②拂:违背。③姓:通“生”,财业。④委:委积、聚积。⑤固:通“祻”,危害。⑥往:通“诳”,欺骗。

[译文]

独揽国家权势从而大肆剥夺百姓,这是圣主要阻止的。不愿意为朝廷工作服务,这是圣主要阻止的。在朝堂上向国君领取俸禄,私下里就把俸禄藏在家里,不做好工作的事情,却认真做私事,私自利用国家的官员,私自办理国君的政事,赶走不应该免职的人,推行自己的方法,这是圣主要阻止的。修养道德不以孝行为基础,办事不以公家为目的,推举没有能力的人,引进没有功劳的人,这是圣主要阻止的。把团结人材作为自己的恩赐,把举荐人材作为自己的本领,任用人材就从中捞取好处,这是圣主要阻止的。和富人交往和穷人来往,对百姓收缴得少却对君主上供得多,减少自己所得以收买人心,曲解法制以迎合人民,这是圣主要阻止的。花费同身份不相配,家财超过职位所得,俸禄不多而钱财不少,这是圣主要阻止的。自己所做的违背世情,以诽谤君上以博得名声,常常反对朝堂的法律,并以此聚合朋党于朝堂,这是圣主要阻止的。装扮成贫困的样子,却不愿意辛勤工作,苟安于不好的处境,自身没有稳定的工作,自家没有一定的资产,处于上下之间却说是为了百姓,这是圣主要阻止的。供养侠客作为自己的力量,打造武器作为自己的依靠,豢养私人的力量,私藏逃亡的罪人,然后强直不谦让,顽固不可教化,与君主讨价还价,这是圣主要阻止的。文饰小的方面以夸耀于人民,时常讨论大事以影响国君,广泛交往以超过群臣,凭借力量以掌握朝政,这是圣主要阻止的。委屈自己处于百姓之中,偷偷地做邪恶的事,叛逃其他国家或接纳其他的奸人,欺瞒国君,欺瞒百姓,这是圣主要阻止的。实行不好的风俗和错乱的礼节,夸夸其谈,行为傲慢,夸耀自己所做过的工作的难度,借此来高估自己,这是圣主要阻止的。守着积蓄而生活舒服,广施财宝给百姓,殷勤做事,顺从百姓,用财货收买百姓,以助人为方法沽名钓誉,行为安宁而使别人主动帮忙,这是圣主要阻止的。行为不正而顽固不化,言谈错乱而博辩,方法虽错却有很多,支持不正而善于辩解,这是圣主要阻止的。以交往朋党为好意,以包庇邪恶为好心,以投机变化为聪明,以横征暴敛为忠臣,以发泄愤怒为勇敢,这是圣主要阻止的。阻断国家根本,不但欺骗君主,还密切交结敌国,这是圣主要阻止的。

圣王之身,治世之时,德行必有所是,道义必有所明。故士莫敢诡俗异礼,以自见于国;莫敢布惠缓行,修上下之交,以私亲于民;莫敢超等逾官,渔利苏功①,以取顺于君。圣王之治民也,进则使无由得其所利,退则使无由避其所害,必使反乎安其位,乐其群,务其职,荣其名,而后止矣。故逾其官而离其群者必使有害,不能其事而失其职者必使有耻。是故圣王之教民也,以仁错之,以耻使之,修其能致其所成而止。故曰:绝而定,静而治,安而尊,举错而不变者,圣王之道也。

[注释]

①苏功:谋取功绩。

[译文]

作为圣王,处在治理天下的时候,德行和道义都一定有个确定的原则。所以士人们不敢实行怪癖的风气和异常的礼节在国内自我展现;也不敢施与小惠,缓行公法和修好上下以获得民心;也不敢越级越职,追逐功利以取悦于国君。圣王管理人民,向上攀的总是要使他无法获利,推脱责任的总是要使他无法避免处罚。必须使人们回到各安其责、乐其同人、尽力于职责、爱惜其名声的道路上来,才算实现目标。所以,对于超越职责而背离同事的人,应该使之遇害;对于不负责而失职的,必须使之蒙羞。因此,圣王教导人民,就是用仁慈来爱护他们,用惩处来压迫他们,提升他们的才能使之有所功业而后止。所以说:坚定而镇静,稳固而图治,平国而敬君,有所举动而不随便改变,这都是圣王的处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