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问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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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论调(6)

有人说,那是因为触动了名校招生这根国人最为敏感的神经。那么,不妨再追问一句:为什么这根神经如此敏感?

首先,高考在某种程度上一直被视为社会公平的底线。往小了说,它是众多平民子弟经过12年寒窗苦读,改变个人和家族命运的关键一搏;往大了说,这是全社会利益重新调整、博弈最基础的动力。谁敢动这块“蛋糕”,肯定将犯众怒。连封建统治者对此都一清二楚,贪腐如明清两朝,科举舞弊案发,也会有人掉脑袋。

其次,腐败在众多领域曾经大摇大摆,社会诚信这道篱笆尚未筑牢。何况,又是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升学领域,公众不能不防。甭管你是什么名校,只要伸出招生的触角,试探任何与高考有别的路径,都会被用放大镜细细地、警觉地打量。当年,复旦、交大在上海试行自主招生,从教授的所谓“雷人”面试题目,到选拔的门槛设定,都曾备受指责。

现在是北大,而已。

那么,整个社会透支了的诚信成本,应该由孤独的北大来承受吗?

从这个意义上说,北大相当冤枉。因为公众关注的,其实质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教育腐败能否遏制。北大,有能力承受如此沉重的责任吗?

按理说,一所大学想培养怎样的学生,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就算这学生不被全社会认可,就算真的是看走了眼,也无可厚非。

事实上,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较,现在的中国高校,招生自主权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太少。北大想尝个鲜,怎么就不行呢?再说了,39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就算有再大的舞弊诱惑,就算再借给他们十个胆子,一想到将有13亿双眼睛盯着呢,恐怕也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因此,对公众的质疑,北大似乎可以选择沉默。

不过,且慢为北大叫屈。国有国情,如今的北大清华,和昔年全然不同,和西方依赖基金会生存发展的私立高校亦有不同。北大清华,是国家资源扶持的重点中的重点。那么,得到国家精心照拂、拨大笔财政的高校,自然不能如自筹资金的学校那么潇洒。国民有理由追问公共教育范畴的任何决策是否合理,这也包括北大自主招生新招,是否能让公众放心。

北大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它的责任,也是义务。

一件事的黑与白,经常这样不分明地搅和在一起。但细细厘清,还是有真义存焉。

17日,北大招生办负责人出面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做了解释。

平心而论,对校长实名推荐制是不必要苛求完美无缺的,尽管公众的担心和忧虑并非全无道理,保送生、特长加分生等走形的阴影尚在,但作为大学招录改革的一种尝试,我们仍然愿意拭目以待并乐观其效。在这个时候,传统媒体、主流媒体千万要负责任地发声,不能帮倒忙。

——这么说是因为的确心存顾虑。

就说一点对网络的顾虑吧。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对某个观点无论赞同还是反对,都可以自由发表评论,因此很多人以为互联网能够真实地反映多数人的意见。事实上,恰恰由于互联网实行匿名发言,部分的意见可以借助于网络的力量被无限放大,当非理性的偏激言辞和无理谩骂成为压倒性的多数时,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参与讨论者,自然就被排斥在网络民意之外。如果仅从意见数量或“声响”上判断,所获悉的民意有可能不仅是失衡的,还是失真的。

例如,2009年5、6月间,在“湖北巴东邓玉娇案”中,有学者根据司法机关披露的案情,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网络上顿时掀起针对其的谩骂浪潮,留言中充满人身攻击的字眼。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学者不得不选择保持沉默。

又如,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于2009年7月10日在新浪网开博,当日先后上传《愿意与猫眼网友坦诚交流“昆明卖淫案”》《我为何批评几位采访“卖淫案”的记者》两文。伍皓表示,传此两文的出发点,是为“接受公众质询、向公众说明情况”。然而,至21日,对其否定甚至谩骂者在713条博客留言中占大多数。(这个案件的法庭审理情况表明,伍皓所说的内容是属实的)

再如,发生在2008年的“杨佳上海袭警案”,网络论坛中很少有对无辜的6位警察的哀悼,相反,却有很多人为杀人者叫好,甚至把杨佳称为“大侠”。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多数人能够比较理性地看待这一事件,认为警察的生命同样是宝贵的,杨佳暴力维权、伤害无辜的行为是犯罪。但是当看到网络论坛中大多数网民在为杨佳叫好,理性的声音遭到侮辱谩骂时,他们选择了保持沉默。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例子。早些年河南郑州有过一起“张金柱案”,公安分局长张金柱开车逆行百米拖人致死,创刊伊始的《大河报》紧追不放,大声疾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最后张金柱被判了死刑;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受贿案,10月10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犯了罪被判刑,天经地义,在这里只想弱弱地问一声:周久耕被网民和媒体大加挞伐的时候,地位之强势弱势是否已发生了转变?

网络民意是传统和现实民意在互联网上的延伸,无疑需要充分收集、听取与吸纳,但是,也应该客观公允地考量,这个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上的“虚拟的广场议政”,在多大程度上公平地反映了民众理性的呼声。比如讨论政府制定的很多有关弱势群体的民生政策,一方面,弱势群体有很多人年纪大,受教育程度低,可能不上网或很少上网,如果简单地用相对强势的网民的意见来代替这些“沉默的大多数”的人的意见,则难免会有政策偏差。另一方面,网络表达又突出地显示了草根化的特征:年龄越高,学历越高,收入越高,在网上发表意见的比例越低;中小学生比大学生在网上发表意见的比例更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产业服务业工人比企业公司管理者发表意见的比例更高。对于这种网络丛林社会的过度迫切的浅层次表达,尤其需要依靠理性来悉心引导。互联网为网民相互交流提供了便捷通道,但是由此产生的民意多数属于自发性的“局部民意”或者“狭隘民意”。网站大多是按照不同的趣味取向和意见倾向分门别类的,习惯于通过同类信息搜索和网址链接,在论坛或社区中,兴趣爱好接近的网民更容易聚集在一起,逐渐形成“圈子”,从而获得某种想象出来的群体认同感,越来越多“浏览”信息的网友也会被卷入“漩涡”,这种群体极化性导致网民“民意窄化”,也使反对观点随着“漩涡”的反作用越来越被削弱。当群体本身就存在偏见的时候,这种表现更加明显。再者,网民在网络中可以很方便地处在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隐匿状态,于不觉中迷失本身,忽视甚至放弃了信息传播时应当担当的责任和义务,沉浸于一种“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宣泄成为本能的选择。加之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对网络事件的推波助澜,致使一些原本不信谣的网民也开始盲动。网民在特定时段、对特定事件的一些评说,其中明显存在着随意、偏激和不平衡,极易发展为“舆论暴力”,形成“墙倒众人推”的舆论氛围。还有一些虚假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甚至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信息因为极易发布而有可能被迅速传播,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是需要高度警觉的。

实际上,网民并不能完全代表公众。但在媒体报道中,“近半网民反对……”“八成网民支持……”正成为常用语。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一个经由百万网络参与量得来的数据,如果缺乏科学性的支撑,还比不上数千或一万个样本的调查更具民意代表性。

“互联网之前,人们涌向街头;互联网之后,人们涌向网络。”网络上的舆论,唯有经过理性的滋养,才能在现实的土地上结出果实。还有一个近乎荒唐的例子:2009年7月17日,河南开封杞县流传放射源钴60将爆炸的谣言,许多群众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出现这起“杞人忧钴”事件,看似是谣言引发大规模社会恐慌的,但其背后隐含的,却是当地信息发布的失语和由此引起的公信力缺失。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当群众情绪随突发事件骤起时,有关方面一定要抓住时机,立即反应,提供相关信息,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做出明确的理性指导,防止情绪的大幅度社会感染,弱化情绪性舆论强度。这样做得越及时,效果越好。新闻工作者则要冷静地分析面对的各种矛盾,仔细研究报道的角度和立意,对报道可能产生的积极性或消极性作用进行预测,不断调整传播行为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又着力引导民意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约束下正确表达。不仅仅满足于猎奇、热闹、吸引眼球、轰动效应,还应该、更应该静下心来,做一些雨露滋润的事情、崇真向善的事情、涵养明天的事情。如鲁迅先生所说:“不但是剪除恶草,还得灌溉佳花,——佳花的苗。”

现在我们回到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问题上来。

2009年1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加坡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演讲时说:“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无论规模还是复杂性都世所罕见。”随口一说,2009年仅楼倒倒(上海)、楼歪歪(重庆)、楼垮垮(烟台)、楼脆脆(义乌)、楼薄薄(桐乡)等“楼字辈”的事件,就发生了多少。尽管矛盾和问题世所罕见,但胡总书记主旨报告的题目却是“坚定合作信心振兴世界经济”,这里既着眼现实的问题,又富于理想主义情怀,是值得我们细细感悟与认真学习的。新闻工作者的重要责任,是要提高引导舆论水平,特别是报道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监督的水平,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宁。搞新闻和干其他事业一样,没有感情不行,没有激情也不行。但这个感情和激情要有理性做指引,要着力于疏理情绪,化解矛盾,而不是诱发情绪,激化矛盾;要坚持心中有大局,笔下有大局,镜头里有大局;新闻监督的立足点要站在政府希望解决、人民盼望解决、社会深恶痛绝的问题上,通过报道,努力促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做到守土有责,帮忙不添乱,鼓劲不泄气。

前一阶段,我国在抓足球赌球,涉及面越追越广。这使我想起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发生在辽宁大连的所谓“郝海东三陪案”,它典型地表明如果媒体管理无序、报道混乱,就一定会出现公然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的事情:

足球大腕郝海东乘飞机到大连。某报记者一见面就问他:“请问你对‘三陪’有什么看法?”

郝海东感觉这个问题的味道不对,反唇相讥:“大连有‘三陪’吗?”

第二天报纸刊登的消息称:“郝海东一到大连就问有没有‘三陪’。”

郝海东说:“我的意思是大连竟然有‘三陪’。我也对‘三陪’很不满意。”

第二天报纸刊登的消息里称:“郝海东不满意‘三陪’,他的意思是要四陪五陪……”

记者又问:“你现在对‘三陪’有何看法?”

郝海东一言不发。

第二天报纸刊登的消息称:“郝海东对‘三陪’之事已无话可说。”

郝海东一纸诉状把报纸和记者告上法庭。

第二天报纸上登:“郝海东三陪案法庭上见。”

不论郝海东这个人怎么样,媒体如此恶搞、不讲任何信义地栽赃诬陷,如果听之任之,最后的结果,今天是郝海东,明天就会轮到李海东、张海东,恶之火将从报纸这张纸上,烧向社会的草木、栋梁、高楼大厦,这个社会必将人人自危。

好在这一媒体乱象所蔓延的面积还没有足够大。

前不久玉环县发生的一起事件,也在警醒我们,舆论不可不慎。

2009年10月26日,玉环楚门小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当时,这5人被部分家长认为是在拐骗小孩,结果遭到围攻。然而,后经警方的调查证实,这只是个误会,死伤人员并不是当时讹传的拐骗犯,他们只是推销学生课外读物的营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