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注意到你,是吗?”他接过话,“其实,开始时是真的用你调焦距的,后来发现你和所有的女孩子都不同,你的沉默不是孤独,而是出于内心真正的安宁。你的欢乐不是喧嚣,而是源于一潭清亮的溪流。你和别人聊天不是在打发时间,而是充满了探究和关怀的意味,就连你生气的样子,都带着一种无法比喻的善良……总之,你的神情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力量,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又爽声笑起来,“没想到你也蛮会配合的。”
“谁配合你了?自圆其说。”
“还打算告我吗?”
“当然。只要你敢往外发。”
“我一个编辑也不认得,往哪儿发呀。”他的声音忽然有些异样,“话说回来,就是有地方发,我也舍不得的。”我的脸也烫起来。幸亏餐厅里的灯光不亮。
以后的交往渐渐地频繁起来。我慢慢发现,他对我初始便能够达到的了解程度决不是偶然得之的,而是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和个人性情的原由。也许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缘故,他几乎对所有走到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极为敏感的瞬间的度量和表达,在这同时他也会迅速地做出恰当的反应。这个特点到摄影中,便是他对各类题材的新颖视角和深层次的挖掘。在《女孩十八变》之后,他又拍了不少作品,虽然不乏可取之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整体上都没有超越《女孩十八变》。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他常常会长长地叹息着说,“也许你注定是我迈不过去的一个高峰。”
他话里的双关语意让我不敢正视他的目光。这种话他说得太多了,我却从没有表示什么。虽然内心里也承认对他的欣赏和喜欢,但是总觉得还没有到达令自己沉迷陷入的时机。而他也总是不敢做更进一步的拭探——他就是这样一个聪慧的男人:有机会时决不因自卑而放弃,但是没有相当把握的时候,也决不因浮躁而去冲动。他自有他的原则、方式和分寸。
这个时候,终于来了。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他说想给我拍一套黑白照片作为生日礼物。我来到照相馆的时候,他已经把灯光、布景和装饰都准备好了。仿佛是一台精心准备的大战,单等我这个女主角的登场。
我在他镜头前坐下,莫名其妙的,居然有一丝窘迫。
“还有一份生日礼物要给你。”他轻轻地说着,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束火一样的红玫瑰。
我俯下身,深深地嗅着玫瑰芬芳的气息。
我们恋爱了。
恋爱后的日子如红玫瑰一样简单而芬芳。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连喝一杯白开水都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可是,和我的满足相比,他却总是会有一丝愧疚的神情:“对不起,什么也给不了你。”他常常这样说。
“别乱想,你知道我从不在乎那些。”
“那是因为你从没有过过我这种穷日子。”他说,“你知道吗?我的理想其实十分渺小。那就是让我最亲爱的两个女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她们就是,妈妈和你。”
“傻瓜,”我细细地偎着他的脸,“其实,你给了我很多东西呢。有这些话,有《女孩十八变》,还有,你的爱情。”
他无声地笑了。
时隔不久,省里开始举办在全国都颇有影响的两年一度的摄影大赛,他也报了名,开始筹集作品。但是准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出现拿得出手的作品。
“别急,”我安慰他,“好好积累,可以等下一次。”“可是我的青春有多少个两年?”他说,“你不知道我心仪这个比赛有多久了。对我而言,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一种生活的转机。只要我拿了奖,就会在同行中拥有声誉。在圈里站住了脚,在圈外的生意就会好做很多。”
“那你急又有什么用?”
他没有说话。忽然间,他转过脸,盯着我看了很久。“怎么了?”我很诧异。
“其实,早就想和你商量了。”他犹豫着,“又怕你不同意……”
“你是说《女孩十八变》?”我一惊,方才悟过来。
他点点头:“我对这套照片很有信心。”
“可是我对你,当初的承诺却失去了信心!”我站起来,“也许你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但是我没有忘。我的立场和当初的一样,照片是你拍的,你有权利去处理。不过肖像权可是我的,我也有维护的权利。”
“我当然没有忘记我说过的话。然而话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后我可以再给你照无数张照片,而且这一套也不过是暂时用用,并没有失去什么。”
“无数张也抵不上《女孩十八变》在我心中的意义。你还可以用别的作品或者参加下一次的比赛,为什么一定要拿它当砝码?如果它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比我更重要,那就请便吧。”
“你怎么这么固执!”他急起来。
“你怎么这么功利!”我更加气愤。转身而去的时候,我的泪水不由得随风飘落。我知道自己钻进了牛角尖,可是我就是要让自己在乎。我就是想知道,在爱情的承诺和功利的诱惑之间,他到底会选择什么。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掐断了和他的所有联系。他疯狂地往我家和单位打了几天电话,就没有消息了。3个月后,他终于在家门口堵住了我。
“《女孩十八变》获奖了。”他说,平静的口吻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激动,“惟一的一等奖。”
“祝贺你。”我没有表情。
“报纸,一定,要发表。”他的语调艰涩起来。
“你等的不就是这个吗?”我反问道,又做恍悟状,“明白了,你也是怕等到我告你的法院传票。”
“你怎么这样?”
“你想要我怎么样?”我说着,一眼也不看他,径自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回首看他,还呆呆地站在暴烈的阳光下,丝毫也不知道躲避。
心里一阵酸痛。可是我又能怎样?我知道自己是任性的,然而我的任性又决定了我不会去面对和反思这种任性。更何况,是他先伤害了我。
照片还是发表了。一切都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他的社会知名度大大提高了,小照相馆很快变成了摄影城,摄影城又很快衍生出了两家连锁店。其中有一家就开在我们单位附近,橱窗里挂满了那种平光打出的大照片,女孩子们的脸苍白得可怕,眉眼假得像是贴在了脸上,妩媚的笑容一看就知道是临时学习的结果。我每天都从那里路过,但是从不踏进去一步。咫尺之距,在我心里却如天涯之遥。当然,我也没有告他。不是不能,而是不想。我不想让自己曾经拥有的爱情在世俗的纷争中被彻底地肢解和粉碎。一天晚上,我加班加到深夜。刚走出单位门口,一个人闪出来:“饿不饿?”是他。
“原来是大老板。”我不冷不热地笑道,“怎么在这里站着,不耽误生意吗?”
“这一会儿从来就没有生意。”他微微咬了咬嘴唇,“可以和你走一会儿吗?”
宁静的月光,参差的人影。但是,谁都没有再说话。分别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明天,是你的生日。”他终于开了口,“我把每个店的橱窗都换上了《女孩十八变》。”
我一怔,随即笑道是不是还觉得我还有什么可利用的商业价值?”
“不要这么刺我好不好?我用这组照片,不也是为了我们将来好吗?”
“我和你没有关系,更没有什么将来。”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他温和的语气里充满了耐心太纯粹是没有办法生活的。而且,有一些原则不见得一定要坚持到底的。”
“对极了。那你干嘛非得找我?我也不是你一定要坚持到底的原则啊。”
“你就是!”他加重了语气,“我承认我世俗,但是那只是针对一组照片。对你,对爱情,我没有。你只是对一组照片的使用承诺坚持原则,我是对人和情感坚持原则。我觉得,我的原则比你的原则要重要得多。”
“我不想听你的说教。”
“不,你得听,”他抓住我的胳膊,“你知不知道,我虽然功利,但是你却是虚荣。你想用这组照片来作为你的爱情证明,来体现你感情的娇贵和完美,是不是?我告诉你,这组照片和爱情的本质没有什么真正的关系,但是他却和我们将来的柴米油盐充满了关系!也许我显得很没有情调,但是,在生存和情调之间,我选择生存,难道有错吗?”
我无语。也许,他是对的。可是,我能够就此缴械吗?
“说吧,”他吸了一口气,“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回头?”“除非,”我忽然想恶作剧一下,“你能让人民路上都贴满我的《女孩十八变》”。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拍了拍我的肩。
3天之后,我去外地学习,时间是一个月。回来下火车的时候正是华灯初上。刚回到家,电话响了起来。是他。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这些天我天天往你家里打无数个电话。”他说下来走走好吗?我在你楼下等你。”
10分钟后,我们走在了大街上。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跟着他走。我的脚步告诉我,其实,我是多么渴望能够和他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们拐上了人民路。
“你不觉得,今天人民路上的灯箱很好看吗?”他忽然说。
我抬起头,只觉得浑身的热血都涌了上来。天哪,在人民路两侧的灯箱里,全都是《女孩十八变》!在我姿态各异的表情下,简洁地缀着摄影城的名字。人民路是市里最长的大街,足有5公里,这得安多少个灯箱,花多少广告费啊。
“我把两个连锁店卖了。”他若无其事地说。
“傻瓜我的泪水滴到了他的手中,“你知道你有多傻吗?”
“我才不傻呢。能够让浪子回头,我赚得多了。”他笑着揽过我的肩,我们缓缓地走在人民路上。迎着灯箱里自己无数的熟悉的容颜,我的心忽然辽阔得像一个铺满绿茵的广场。他用浪漫的巨资把我从盲目的迷梦中拽了出来,而我,今后一定不会重蹈覆辙。是的,狭隘的不是功利,也不是爱情,而是人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功利和爱情相视为敌,让他们水火不容呢?在功利的大街上,爱情一样可以悠然穿行啊。
亲亲土地
我曾经在乡村呆了二十多年,然而不是读书,就是工作,很少和土地真正地亲近。人有偶尔空闲且恰逢农忙之时,才会“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和家人到田间去劳作一番。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沉醉和温暖。
最喜悦的事情是播种。将手中的种子一粒粒地数好,然后因坑投籽。这一个坑放3粒大的,那一个坑放5粒小的,似乎大的少放小的多放心里就很平衡。松润的土地被锄头翻起,又深深地埋下,在一翻一埋之间,土地却暗暗地转换了神情。我当然知道她的秘密,于是在行走的时候,就会分外地小心翼翼了——仿佛她是一个怀了孕的女子。其实,她真是一个怀了孕的女子呢。我怎么敢重重地踩她的肚皮呢。不仅是我,所有懂得土地的人,此时都会落脚轻轻,轻轻。
最有诗意的事情是浇田。种子种下去,如果久不发芽,农人们就要在井边架起大栗,准备浇田了。我承认我之所以说浇田最有诗意,那是因为在这项劳动中,我干的活儿往往分量最轻。一般情况下我的事情就是看泵,以便在遭遇停电或者泵崩时能够进行紧急处理。白天,我边看泵边就着清澈的井水洗着衣服,一边还听着咿咿呀呀的收音机。洗完了衣服就看书,看累了就躺在草坡上眯一会儿,惬意极了。到了晚上,我就顺着水渠慢慢地走啊走,任溶溶的月光在土地上铺玉流银。这时候的土地,宛如一块时时变幻着色彩的巨大丝绸,只是,没有人能够把她俯身捡起。
最难熬的事情是给半大的玉米苗施肥。正值盛夏,密密的苗儿刚好齐头高,走在田里,一丝风都别想透,一抬头,粗大的玉米叶就会划疼人的脸。挎着沉沉的化肥篮子,忍着呛鼻的化肥味儿,汗水如雨一般不停地倾泻下来,却不敢擦一擦,因为擦汗的时候,手上的化肥会趁势沾到玉米叶在脸上划出的小口子上,只要一丁点儿,就会把脸蛰得生疼……那时候,我疲倦不堪地走在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玉米田里,常常有一种想要诅咒土地的念头。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让我的诅咒出口。我知道我不配。我的诅咒会让我丧失起码的良知和做人的根本。因为,诅咒土地,就如同祖咒父母。我不能诅咒,无论我多么艰难。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摈弃虚荣、浅薄和侥幸,去默默地,默默地承受。
最欣慰的事情当然是一年两度的收获。6月,将麦子捆绑成可爱的垛子,它们仿佛是一个个胖墩墩的小孩。我把他们爱惜地搁到车上,生怕掉了一个穗子。经过碾、压、扬、装的程序之后,麦子们终于回家了。我常常把手插在热乎乎的麦子中,让他们的体温和我的体温悄悄合唱。10月,玉米叶一天天地黄萎了,而玉米棒子却当仁不让地显露了出来。我们将玉米杆子一根根地吹倒,将棒子掰下来,拾到箩筐里。运到家后,再将他们编织成一串串金色的大辫子,挂在屋檐下,整个农家小院都在这一瞬间熠熠生辉。紧接着,黄豆、棉花,一样一样都回了家。农人们一身尘土,却从不在此刻换洗衣服,仿佛这尘土是土地赐予他们的最吉祥的徽章和最宝贵的标记。
这一切过去,就又回到了田里,开始为下一轮的播种做准备。耕、犁、播、种……之后,我喜欢静静地坐在田埂上,看着安宁如初的土地。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惟一的冲动,就是去亲亲这无语的土地。然而,我不敢。我知道自己会被农人们嘲笑。与他们内心对土地的感觉相比,我只能把自己归于羞愧的矫情。
但是,我是真的爱这土地。一贴近她,我就不想起来。她教会了我最原始最质朴的生活原则,也给予了我最丰富最宽阔的幸福手册。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其实是土地生出的一个笨孩子,早就在她的身上扎下了根。而有一天,我死了,她一定会默契地把我覆盖起来,就像当初孕育我那样。
和优秀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