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漫漫长路沁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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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漫卷红旗 情系巴蜀(6)

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1981年十一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即九条)。此后,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又一再重申这一主张,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同志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的谈话:《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政府和人民完成统一祖国大业“一国两制”的具体设想。我们提出国共两党进行平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出通邮、通航、通商,提出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后“三不变”,即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提出保障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提出可以酌情给予财政援助等等,都是从台湾当局、台湾人民和整个祖国的利益出发的。

江泽民同志于1993年11月7日同出席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指出:“为了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党的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发展,不能停顿。”“毛泽东同志领导我们党确立的统一战线,是我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党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又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把它发展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并明确确定了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发扬党的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运用长期积累的统战工作经验,发挥统一战线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使我们的统战工作形成新的气势,开创新的局面。这种新气势、新局面,要体现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中各界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之上,要体现在为我们党和政府广交朋友、广纳群言、广求善策之上,要体现在为促进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不断做出贡献之上,而最根本的是要促进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把我国经济建设搞上去。这也是我们党对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

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加强民族团结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重要任务。江泽民同志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在阐述民族问题时强调了三句话: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不断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唯有这样,国家的统一才能巩固,中华民族才能振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宗教问题: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它包括保护人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两个方面。信教与不信教都是公民的权力,而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任何歧视信教群众和歧视不信教群众的行为。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这种教或那种教的人都团结起来,大家和睦相处,彼此尊重,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上来……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唯心主义、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教条,利用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这是全国人民的共识,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党员信仰宗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共产党员应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但自己不信教,还有义务宣传无神论,帮助群众提高觉悟。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规范内活动。

宗教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要坚定正确、全面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在工作中经常注意防止和克服“左”的思想。在我国现今条件下,一方面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另一方面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积极为四化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服务,这是完全可以协调一致的,把两者对立起来是不对的。我们要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由此而产生的强大威力,要坚信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和执行这一政策是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如果我们在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不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广大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敢坚持正确主张,那就要削弱共产主义思想影响,降低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我们也要坚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绝大多数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是愿意也能够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的。要特别指出,克服“左”的思想,也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右的倾向。例如绝不迁就宗教界那些不明道理、不顾大局的少数人的不适当要求,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以及外国宗教的敌对势力的渗透等。

时任达县地委统战部部长所作

1995年

培养人才呼唤素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江泽民在2000年2月1日《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人民教育,花了很大精力,我国的教育事业得到了巨大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解放前,我国大约有4亿多人口,80%是文盲,受教育的人数很少。现在,我国人口已达到12.5亿,在校受教育人数达2.4亿。这个成就是了不起的。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所以说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就是说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尤其是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要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

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好了,家长有“望子成龙”的心情,希望子女能够受到更好的教育,也是自然的。我们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党和国家其他部门,都要注意做工作,把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教师教书育人的心情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素质。

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应试教育倾向比较突出,出现了重智育轻德育,重书本知识轻社会实践,重死记硬背轻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重校内教育轻社会教育的现象,特别是法纪教育薄弱,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

江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讲话,从国运兴衰、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抓好教育和青少年学生思想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问题。

学校与家庭要求和鼓励青少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是对的,不经过艰苦的学习和锻炼,年轻人是很难成长起来的,但一定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树立好学上进的志向。现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很快,去年和今年高校招生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我们国家人口多,人人都上大学仍是不现实的。也不是只有上了大学,才能成为人才。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21世纪,我国既需要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也仍然需要发展各种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是多样化的。这是我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年轻一代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只要他们有为祖国、为人民贡献青春的志向,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中去,认真学习和掌握实践知识与技能,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给祖国和人民,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就一定能够成长为有用之才。

离休后时任关怀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所作

200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