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食之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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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食之风雅(2)

夹带之基本功效,是掩护某些人逾越禁则以攫取实惠,故应用范围甚广。就连吃喝之中,也常有此事。据《眉庐丛话》记载,清末民初时京城几个大宅门的太太小姐,常在某尼庵聚会。一日众女士决定礼佛诵经之后吃斋饭。虽说吃斋,味道却不能寡淡,厨师只好另外想辙。会餐之日,但见一帮丫鬟婢女守住厨房入口,对各种烹饪原料进行安检,以防夹带荤腥。就连洗碗布,也必须换成新的。殊不知,这洗碗布中便有玄机。“此新布之两面,即涂满鸡脂。入厨后,沃以沸汤,可得最浓厚之鸡汁。盖非此则笋菌瓜瓠之属,不能使之悦口。”此等夹带,应该属于逼上梁山,理虽难容而情有可原。

味之夹带,上流社会亦有之。努尔哈赤的后代入住紫禁城后,宫中各处多依明制,唯独对坤宁宫进行了改造,增添了两口大锅,用以煮肉祭神。每天要杀两口猪。这两口猪,即是用来孝敬神灵的,故而待遇甚高。每天清晨,最早进入东华门的就是它们二位,而且还要乘坐布围骡车。等候早朝的文武大臣听到嗷嗷猪叫,便知该出门了,绝对不会误事。祭神之后的猪肉,则赐与宫中侍卫分而食之。每年二月初,皇帝皇后和各位嫔妃,也要聚集在坤宁宫吃上一回肉。有人曾赋诗记其盛况:“吃肉迎神溯国风,官家举案乐融融。地衣新袭西洋毯,促坐齐来女御宫。”

祭神猪肉加工时有一规矩,必须白煮,不入盐酱。兴许是怕神灵一不留神患上高血压,没处找大夫。凡夫俗子享用此肉,也需同样办理,要用解手刀(即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大块猪肉片薄,淡吃。据说常吃此肉的行家,可以将肉片得大如手掌薄如纸,功夫了得。祭神之肉必须淡吃,乃祖宗家法,任何人不得违背。这一规定当与古人慎终追远的习俗有关。《礼记·间传》便曾明确规定,只有在父母去世两周年举行大祥祭后,子女才可以使用醋酱等调味品。幸好当时未曾限定两年不许吃盐,否则“白毛女”早就有了。

猪肉淡吃,偶尔一两顿不算什么,今天一些地方还有将其做成甜食的。川菜中的甜烧白,便是以肥膘肉配上洗沙、糯米、红糖蒸制而成。初尝者,往往见之心惊而品后称奇,确实好吃。但天天吃这等无盐缺酱的玩意儿,则未免让人腻烦。于是有人便想出了夹带之术,将厚高丽纸切成方块,以好酱油煮透而晒干之。待到开吃白肉时,以纸拭刀,以刀切肉,如此咸鲜之味便可渗入肉中,据说味道绝佳。

北京有一砂锅居,创办于乾隆六年(1741年),当年生意颇兴隆。每日所煮的一口猪,不到中午即告售罄,掌柜的便可摘下幌子回家歇息去了。由此民间流传开一句歇后语:“砂锅居的幌子——过午不候。”足见其生猛。砂锅居的名菜白肉片,做法其实与宫中并无二致,也是纯粹白煮。只是煮后可以用酱油、蒜泥、腌韭菜花、酱豆腐汁和辣椒油等调料蘸食,这才受到食客青睐。

白煮肉配以调料才适口,本为生活基本常识,为何清宫之中却要沿袭陈规,不做改正?盖因“祖制”二字重如千钧,白话两句变革容易,但真要动一动,就得冒风险,非有极大魄力者绝难推行。祖制不改则难免弊端丛生,“夹带”流行只是小巫而已。

现如今,紫禁城的祭神肉早已无踪无影,砂锅居的白肉片却依旧卖得火。世间之物,有味毕竟胜无味。

簋簋余韵

中国古人吃饭,实在有些麻烦。麻烦在于礼数忒多。

西周时,光是杯盘碗筷的摆放,规矩就多得很。逢到正式宴会,天子享用的饭食,要用九个鼎外带八个簋盛放,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之中,职位高的三鼎二簋,等而下之的只有孤鼎一个,簋呢,自然也就免了。因此,只要打量一下吃喝者面前有几个鼎几只簋,该人之行政级别便可一目了然。鼎簋各有用途,一装菜,一盛饭。稻粱黍稷等各种主食,都要纳于簋中,方可食用。簋以圆形居多,为了保温,往往有盖儿,有点像现在的饭盒。西周中期后,圆饭盒之外又增加了方饭盒,这就是簠。由于和簋的功用相近,后人往往将两者连称,是为簠簋。

古人吃饭麻烦,还在于饭前先要祭祀祖宗神灵,求其护佑自己健康长寿有吃有喝,一通忙活之后,才能正式开餐。因此,簠簋之类的食器,也是重要的礼器。《周礼舍人》:“凡祭礼共簠簋,实之陈之。”为臣子的,如侍弄不好这些零碎儿,影响了老大向祖宗八代表示忠心,便是重罪,名曰“簠簋不饬”。簠簋不饬,并非指器物素面不修纹饰,而是指使用的簠簋不整齐,或有损毁,或与列鼎不相配合,有悖于礼。在“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的时代,这自然是天大的罪过。

据专家考证,到战国末期,簠簋已经很少用于宴飨祭祀。饰不饰的也就不当紧了,以致后来的人往往连这两个字都认不全。直到近两年,北京东直门附近冒出个通宵营业的饮食一条街——簋街,这才让“簋”字重现江湖。簋街,究其原委,应为“鬼街”。北京过去有一类晓市,夜半开市,凌晨散伙,所售之物除果菜日杂,还有破落人家之旧物,梁上君子之所得等。因其交易都在黎明之前进行,所售之物有的来路也不那么清白,故而晓市也称鬼市。鬼街,只是参照了鬼市之营业时间,此外别无他意。但是太平盛世冒出这么个街,终究有些不妥,于是聪明人便翻腾出了“簋”字,取而代之。用“簋”字为饮食街命名,看似有据,实则离谱。需知,在此用餐者多为平头百姓,在过去属于“无簋阶级”,并无资格和这些劳什子套近乎。中国等级制度,是相当严格的。

严格的等级制度,还使得本该随着祭祀变革而寿终正寝的“簠簋不饰”,有了新的含义。西汉文学家贾谊在写给汉文帝的《陈政事疏》中,便对此进行过阐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饬’。”也就是说,大臣因贪污而罢官,不能和小吏一样直书其罪,要称该人因没有整饬好礼器而被解除职务。如此一来,中饱私囊便转换成了重大工作失误,于个人面子要好看得多。此说一经创立,便显现出勃勃生机,直至清末仍在流行。

贾谊倡导“簠簋不饬”,是以为贪污高官知书达礼,因而略加教化便能改过,“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这当然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历朝历代,饱读诗书的大臣中不乏贪墨之徒,且玩起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活儿来,比胸无点墨者更具水平。

清代当过代理省长的张集馨,在其所著《道咸官场见闻录》中,记录了他在福建任道台时接待卸任闽浙总督颜伯焘的一段经历。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三月,颜伯焘回乡途中经过张集馨的辖区漳州城。“至初一日,即有杠夫过境,每日总在六七百名。至初十日,余与英镇迎至十里东郊,大雨如注,随帅(指颜伯焘)兵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后安顿,酒席上下共用四百余桌。”由于下雨,颜伯焘这数千人在漳州连住五天,仅招待费就吃了上万两银子,县令为此叫苦不迭。最后,还是找到颜前总督的手下疏通关节,才将这位尊神请走。颜某留下的一万多两银子的招待亏空,则由当地官员提议,通过吃乡勇空额逐年补上。空额总数达一千二百名,为此掏腰包的,自然是当地百姓。

颜伯焘之“簠簋不饬”并无新意,有意思的是,此公却是著名的三十六字“官箴”的传播者。这三十六字是:“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至今仍被一些人奉为圭臬。据专家考证,此官箴本为明代山东巡抚年富所撰,一度湮没无闻,后被颜伯焘的祖父颜检在山东做官时发现,并由其后人四处宣传。现存于西安碑林的官箴碑,就是颜伯焘在道光四年(1824年)时任陕西延绥道台时倡议镌刻的,以供同仁揣摩学习。而其所作所为,却实在当不起这三十六字“官箴”。官场之上,有颜总督如此之言行者,绝非一个两个。

“胡食”胡话

中国人的吃喝中其实夹带着不少外来货,从其名称中便可看出一二。西北入境的多带“胡”字;沿海登陆的则常有“番”号。

“胡”之称呼,先秦已有之。当时一些国家西部北部边境的游牧民族,闲着没事时,常常到内地打打闹闹,破坏安定团结,当权者很是头疼,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他们统统称为胡人。大概是嫌他们总是胡搅和的缘故。由是,胡人穿的衣服便成了胡服,跳的舞为胡舞,吃的饭为胡食,说的话自然就是胡话了。

不过,这些胡人在打打闹闹的同时,也让同样打打闹闹的汉人学会了不少东西。战国时,赵武灵王以胡为师,对军队实行变革,将传统车战法改为胡服骑射,部队战斗力大增,在与别国的打闹中连战连捷。若不是后代太不争气,只知享乐,统一中国的事没准儿就轮不到秦始皇了。

胡食之大规模进入内地,时间则要晚些,是汉武帝派遣张骞通西域之后的事情。汉武帝的本意是联络远处的一些个“胡”来攻打近处的匈奴这个“胡”,结果张骞没有搅和成这件事,却当了一回倒爷,用一万头牛羊和价值一万万的金帛货物,倒腾回来许多好吃好看好玩的东西。这些好东西当然是先尽着圣上享用,但扩散到民间之后,老百姓也跟着沾点光,总算没有白白交租纳粮。据史料记载,汉晋时从胡地引入中原的物种带“胡”字的有黄瓜(胡瓜)、大蒜(葫)、芫荽(胡荽)、芝麻(胡麻)、核桃(胡桃)、蚕豆(胡豆)等,还有石榴、葡萄、无花果,七七八八一大堆。没有这些胡货,芫爆散丹、独蒜烧甲鱼、宫爆鸡丁这些中国名菜,就得另外想辙。

这些外来物种扎根中国千数年,早已是胡汉一体,使得不少人弄不清其出身由来,祖籍何方,“直把杭州作汴州”。前一段,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逗留了两天,一同事见到街头售卖带刺儿的鲜黄瓜,不禁大叫:“快看,快看,和中国的黄瓜一个样!”皆因欧洲的棒槌黄瓜味道寡淡,实在让他吃怕了。其实,应该说中国黄瓜和土耳其的一个样才准确。因为土耳其人的先辈是突厥,原先在中亚,与大唐的老李家很是打闹过一阵,是正儿八经的“胡人”,后来才迁居到此处。因此,如果论起黄瓜的主权归属来,中国人未见得能占上风。

胡人带给汉人的不仅仅是烹饪原料,还有许多制成品,见诸记载的就有胡饼、胡饭、胡羹、胡炮肉等。胡饼即现在的芝麻烧饼,也有说是油煎饼的。白居易有一首歌颂胡饼的诗,内云“有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新出炉”,似乎就是油煎的。可能胡饼只是泛称,凡出自胡地之饼,都可以此名之。芝麻烧饼是“老北京”吃涮羊肉时的必备主食,其中颇有说道。据一位镶黄旗出身的朋友介绍,做芝麻烧饼除了要用花椒细盐芝麻,一定要加少许小茴香碾成的粉末。吃烧饼之前,要将其在涮锅上以炭火慢慢焙热,这样香气才能透发。此等芝麻烧饼,已非胡饼之最初版本,而是添加了许多新成份,可归入混合经济之列。

胡食中最知名的美味当属“羌煮貊炙”。羌、貊指的是古代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羌煮貊炙是由他们创造的菜肴。《齐民要术》中有羌煮和炙豚、炙牛、炙鹿的技法。炙豚法是:先将肥乳猪收拾干净,“小开腹,去五脏,又净洗。以茅茹腹令满,柞木穿,缓火遥炙,急转勿住,转常使周匝,不匝则偏焦也。清酒数涂,以发色。色足便止。取新猪膏极白净者涂拭佳。若无新猪膏,净麻油亦得。”如此炙出来的乳猪,“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实在馋人。这与现时的烤乳猪已无大异。

京城至今多胡食。大名鼎鼎的“三烤一涮”(烤鸭、烤肉、烤白薯,涮羊肉)中,烤肉为胡食应无疑问,涮羊肉多半也源自胡地。《旧都百话》中便说:“羊肉锅子,为岁寒时最普通之美味,须于羊肉馆食之。此等吃法,乃北方游牧民族遗风加以研究进化,而成为特别风味。”也有人考证涮肉是纯粹国货,说是宋代林洪的《山家清供》中已有“拨霞供”即开水煮野兔肉片的记载,这应该是涮肉的祖宗。即便如此,现在的涮肉也多有胡味儿,要选用内蒙古肥羊,要添加香菜麻酱蒜末儿,要配以芝麻烧饼,舍此便不是涮肉。倘有人谈胡色变,为显示自己思想之纯洁,非要回过头去吃开水煮兔子,恐怕有点犯傻。

持这种观点的人确实有之。《续汉书》的作者便认为:“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后董卓拥胡兵破京师之应。”汉灵帝的执政能力如何且不论,但是把国家的动乱与引进外来吃喝直接挂钩,实在是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

但愿今天不再有这样的糊涂蛋。

搜寻“洋饭”

中国人之吃西餐不知始于何时。

有人说,马可·波罗到中国时,便带来了威尼斯的吃食。也有人说,马先生的厨艺连“二把刀”也够不上,因为他在回国后做中国馅饼时,居然让馅都露在了外面,棉窝整成了翻毛皮鞋。由此,才有了匹萨(pizza)。不过,此两种说法,均只是大胆假设而已。

还有人说,明末清初在华的德国传教士汤若望,在北京居住期间,就曾以“西洋饼”款待中国客人,并颇受称赞。其主要原料是“蜜面和鸡卵”。此事倒还有些影儿。因为袁枚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出版的《随园食单》中,便提到过“杨中丞西洋饼”。其做法是:“用鸡蛋清和飞面作稠水放碗中,打铜夹剪一把,头上作饼如碟大,上下两面合缝处不到一分。”然后,生烈火烘铜夹,一糊、一夹、一烤,“顷刻成饼,白如雪,明如绵纸。微加冰糖、松仁屑子”。看起来还挺诱人的。“中丞”是清朝巡抚的代称,相当于现在的省长。

汤若望生于1591年,32岁时来到京城,75岁时辞世。他给中国带来了天文历算等不少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因此在明清两代颇受礼遇,还当过清朝的钦天监监正即天文台台长,被顺治皇帝授予太常寺卿,通政史,进秩一品。在所有当官的外来“和尚”中,汤若望是级别最高的一个。为了和同僚搞好关系,汤大人做上两块“西洋饼”,请张中堂李尚书们尝尝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其制作方法日后为某位杨省长所得并为到处混饭吃的袁枚获悉,也是可能的。

汤若望于西食东渐,还有一间接贡献。他死后葬在京西马尾沟,是顺治亲赐的茔地。上世纪初,以此地为基础,办起了神学院,同时请来法国技师建立了一家葡萄酒作坊,这是中国最早的葡萄酒厂之一。上世纪中,以此地为基础,又办起了北京市委党校,葡萄酒厂则迁至西郊,并扩展为今日的北京葡萄酒厂,所生产的干红、干白,都有相当名气。汤若望与利玛窦、南怀仁等诸多传教士留下的几十方墓碑,在历经沧桑之后已被集中安置,成为校园中的一处佳景。

一般平民认识“西洋饼”及其同伙,比起杨中丞、袁食客们来则要晚许多。因为“洋和尚”的使命是改变中国人的信仰,而非滋润中国人的肠胃,推介饮食仅仅是为了铺路。即便有个把人想谋个第二职业,办个洋饭馆什么的,也没地方去领营业执照。天朝素重“华夷之防”,岂能容人随意乱来。直至夷人的坚船利炮让大清防不胜防,事情才有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