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女娲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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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伏羲女娲蛇身交尾图像的新解读

人首蛇身伏羲女娲交尾像,包括两个义项,或文化因子:

人首蛇身;

双蛇交缠。

它们本来没有必然的联系,后来大概由繁复起来的“蛇崇拜”粘合在一起。它们各有自身的结构和意蕴。人着蛇身是所谓“人/兽同形”,说法很多,例如:

蛇图腾崇拜。史前人类或原始性群团确实有以蛇为“祖灵”或“祖先”的,像古代印度、古代埃及、古代马雅等。中国南方的苗瑶集团,高山族也有蛇祖灵崇拜。但是,近年,“图腾主义”受到国际人类学界的质疑和挑战。必须是与氏族制度相联系,真正以“非人类实体”为血缘亲族,并且有一整套“符号”象征系统做支持的原始信仰,才可能是图腾机制;否则就是前几年在国内外热闹一时的“泛图腾主义”。

“人类动物同形”或“混形”观态。进而涉及“泛物活动”和“宇宙生命一体化”的原始观念,其理论比较复杂,兹略。

动物崇拜与英雄崇拜的对立统一,人兽冲突与“共处”的意象,或“英雄斩蛇/降蛇”的纪念。

圣王或“权力”的符号,跟“交蛇”作为“霸权”象征的观念一致。

“双蛇交缠”的结构或意蕴比“人着蛇身”之意象,稍为简单一些。

蛇本来就是土地、水、丰饶和性的象征,蛇的交尾强化着这种象征,体现着原初的繁殖力崇拜。因此交蛇是生命的原型,是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符号。

或者,作为“生命原型”的倒反,蛇或交蛇也可以是死亡、邪恶或破坏的象征。

医药和巫医的标识。

简化的“无穷结”,或“永恒回归”的一种意象。

“通天”或“人神交往”的“天柱”或“虹桥”。

权力符号,是圣王或英雄在宗教和政治上“合法性”或“权威性”的证明。

上述的两种意象或因子,结合起来,便成为“人着蛇身交尾”的复合结构,体现着灵物与祖先的双重崇拜。传说里伏羲女娲以“洪水遗民”而“兄妹结婚”,而被组合进这种“双重”的结构,使得事情愈加复杂。当然,“羲娲蛇身交尾”图像,在汉唐墓葬或图文里大量出现,其意蕴和功用,跟上述的“双重结构”之意蕴紧密相关,但也不是简单的对应,决不能搬用或套袭,而仍需深入的论证。

例如汉唐墓葬里这类图像,一般说,不会是“祖先崇拜”或“图腾崇拜”,他们不可能跟墓主人有“非人类亲族”关系仅仅说是“人祖信仰”也不大合适。华夏汉族传说始祖或先祖甚多,例如炎黄、盘古等等。至多能说,羲娲由先秦到汉害,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对传说始祖。

李济把人首双蛇交缠纹样的源头推得很远:一直可达西亚两河流域。可以在苏美尔一巴比伦艺术里发现它的痕迹。还“非常可能和埃及的盖伯尔·塔里夫包金手把上交缠的蛇形有关”。而亨利·法兰克福认为,这种蛇形的始作俑者是苏美尔人。“商代的肥遗也和它同源,不过曾经经过了若干修正,以适合中国的传统”。

后来这种双蛇交尾造型逐渐演变成了伏羲女娲人着蛇身交尾的图像。所以有人提出,必须由西亚的最古老的“交蛇”结构推知这种造型的意蕴与功能;也可能是“圣王”的一种“权力话语”,是其圣俗“合法性”的证明,还是有某种Charter即“护照”式的功能。

还有些比较特殊和新奇的看法,

例如靳之林说,“在苏美尔文化中,蛇是象征着通地通天的具有巨大权威的生命力量”,但他也决不否认,“双蛇相交由地通天而上,象征着具有巨大生命力的生命永生与生命繁衍的宇宙力量;”而且,“它往往与通天通地的宇宙中心轴及其象征的生命之树组合,攀缘而上”……

巴比伦城加喜特人所谓“界碑”,其上也有一条“由地到天”的巨蛇其实这是“宇宙莽”的一种变体形式,也是所谓“宇宙生命力”的一种物化形式。

公元前2400年前后,苏末尔拉加什的古德亚国王献给宁古达神的绿色滑石杯,雕刻着两条蝰蛇盘卷沿权杖式的天地中心轴而上,引导灵魂再生到永生的境界。这块滑石杯的上面题有“真理之树神”。公元前2350年公元前2150年的盘蛇杖之神图中,象征通天通地、灵魂永生的盘蛇被饰于画面的左右两侧。

如上所说,两条纠缠在一起,分明是在交尾,这首先是性和繁育的象征。这个形象及其象征功能在全世界基本是一致的。所以也是羲娲造像最重要的意蕴。其他的意蕴或功能基本围绕着它展形或衍生。

它们是古印度有名的那伽蛇;在希腊,我们也发现它们缠绕在属于赫耳墨斯神的手杖末端。

早期的希腊赫耳墨斯像是一个在石柱上的半身像。一面是缠绕在一起的两条蛇,另一面是勃起的阴茎。

这样,它们的性和繁育象征的性质就毫无疑义。所以伏羲、女娲和某一时期的Hermers都被看做婚姻之神或婚姻制度的创造者。

所以,有人说,汉唐墓里绘制、刻雕、张设羲娲蛇身交尾图像,是祈愿自己的族团、社群,乃至人类和宇宙的生命,像交尾而多产的蛇那样,绵亘不绝,生力永继。

再加上蛇有定期蜕皮的生命特征,以及冬眠春醒的生物习性,人们认为蛇具有神秘的再生魔力,“交蛇”的图像可能帮助墓主义复活这种说法显然牵强;有人就改说,这种生命形态的变化,能够促使死者改善其生命,并且从而得到“好的轮回”,直到升天,成仙成圣。这跟前文所说,苏美尔一巴比伦的神蛇能够升天入地,灵魂永生的观念是一致的。可惜证据不足。

有人为了强调这种造像的“生命力”符号功能,并且泛化它的生殖象征意蕴,干脆连它们是伏羲女娲的一种形象都否定了,参见刘志雄、场志荣:《龙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2年。而说他们只是“阴阳大神”而无所特捐。孟庆利则说:

将两汉墓中人着龙身、两尾相缠的画像附会于他们是没有根据的。它们作为阴阳相交和的形象表现手法,其于人则喻顺遂平安,能得道升仙;其于事则喻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其实,考古实物早就否定了这种不顾事实的臆测。试梁祠汉墓第一石第二层“伏羲女娲蛇身交尾像”,明明榜题着:

伏戏仓精,视造王业;

画封结绳,以理海内。

山东梁山汉墓一人着蛇身造像,明白地“自铭”为“伏之”。

何况,《世本》等都记载,女娲是创制婚姻的圣王。“阴阳大神”跟羲娲作为传说祖妣、婚姻之神也没有根本冲突。

从前,瞿中溶氏企图从一种“进化”的角度论述古代“人兽合体”图形之演进。他说:

古初人形,多如龙蛇有尾而无足,如鸟之有翼而能飞。圣人皇之世,其形渐变,或无翼,或下体为畸形,变为两足,乃成今日之人形,得人道之正;而圣人又定婚姻夫妇之礼,以圣人伦之始。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释》,参。

芮逸夫略采其说,谓武梁祠羲娲人首蛇身图像图中两人面相背,尾相交,象征着两人分头合作,在那如龙如蛇的有尾而无足,如鸟有翼而能飞,以及鸟首蛇身飞翔云端里似人非人,似龙蛇非龙蛇,似鸟非鸟的各种奇异形体的环境中,伏羲执矩,女娲执规,俯仰观察,指天以施政教,以治天下。

芮氏又进一步推测伏羲女娲交尾图像的深层含义说:

它是代表古人对于人类起源的一种想象。画像之所以作人首蛇身式的超自然的形体,表示古人相信现生人类乃是由爬行动物演化而来的。在由爬行动物演化而为人类的过程中,当有爬行动物人类间的中间形体或系联。

而据生物学的进化学说,“人类是由哺乳动物演化而来,而哺乳动物则由爬行动物演化而来”,那么,“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正是一种半人类、半爬行动物的形体,便是代表这个中间形体”或“中间阶段”的。这难免有用现代观念“框套”上古神话之嫌,与图像本身的结构功能都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只是学者个人的“自由联想”。

赵华也主要从人类迫溯自身起源和祖先由来的角度来确认这类图像的意义。他说:

汉以前伏羲女娲不是中原文化的正宗,而是楚文化入主中原的伏羲女娲才成为中原人民共同信奉的始祖。

他认为是楚人把羲娲崇拜带到中原,然后再传到西北。这,缺乏积极证据。楚地,除了兽侯乙墓出现争议颇大的双蛇交尾图外,还看不到更多的羲娲造型。赵华说:

无论是汉代画像砖还是吐鲁番出土的绢、麻布画,都充分显示出是将伏羲女娲作为创造日月万物的造扬主和繁衍人类的如祖予以表现的。

伏羲女娲当然具有“创世界”格。女娲还有“身化宇宙”的伟迹。吐鲁番人民接受羲娲,不仅因为他们具有圣贤美德,“而更主要的是人类力求探寻自身的起源,并把这种探求寄托在远古流传下来的美好传说之中,表明人们溯古求源缅怀先烈的美好心愿”。

黄文弼《吐鲁蕃考古记》所附《绢画伏羲女娲图说》仅说伏羲、女娲为“古之天神”,以此绢画覆盖尸身,或与“灵魂崇拜”有关。

大部分学者都指出,伏羲、女娲是中原和南方的“始祖神”,墓葬里使用他们的图象是华夏和南苗等群团固有的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体现始祖神不但能给予后代以福佑和吉祥,使群团后裔繁庶和绵长。但是,她们为什么如此频繁地出现在北方乃至遥远的西北?这是不是跟当时当地的特殊信仰相关呢?

近年的研究有较大进展。除了上列诸说之外,有的学者还认为它体现着北方和西北地区特有的萨满教观念,自然崇拜和魂灵信仰。例如,有人说,交尾着的两位蛇身神,实是萨满教特点的爬虫形日月大神。

据说,日本学者成建正人认为,伏羲女娲是中国人普遍崇拜的始祖神,用祖先神、生命神、创世神的图像来“护葬”,当然可能是为子孙后代带来福祉与繁盛的吉祥神。参见日成建正人:《神话传说与丝绸之路》。

从前就有人提出,这种“怪神”的交尾图像置于墓穴,有可能辟除种种装物、邪魅或鬼怪对于死者的危害;它跟楚墓、汉墓发现的帛书、帛画同样是辟邪品。

结合着成建正人的说法,有人认为这种图形实际上是一种绘着“大福神”的“吉祥物”。

屡被引证的害卢仝《与马异结交诗》里说:

女娲本是伏羲妇。恐天怒,揭炼五色石,引日明之针、五星之缕把天补。

这里比较难解的是“日、月之针,五星之缕”,较可能指的是日、月、星的光“线”。民间传说,太阳是个好脸红的姑娘,她放出“金针”,不让人随便看她的娇容。“星缕”是星光,也是中西民众喜欢使用的把“星群”连接起来的线。针、线不是日、月星本身,作为光线,却可能把破裂的天穹补缀起来。这是很宠伟的神话想象。

王素以卢仝诗所述注解高昌羲娲交尾织画说:

那日、月正是女娲补天之针,星表还是女娲补天之缕,日中·金乌正是女娲所放,月里的树、蟾正是女娲所栽养。伏羲、女娲人着蛇身显示曾经受罚,他们交尾相拥显示虽受惩罚仍心心相印。至于伏羲持矩、女娲持规,大概显示=人受罚后,要为子孙后世立下规矩。

看来作者想把它重新“讲述”成一则“原罪”及其救赎的故事,“一幅伏羲、女娲创造人类的受苦难图”。可这是根据唐代,甚至现代而不是上古的神话的“原来意义”去构拟的。在上古,人/神而有动物躯体,是“正常”乃至“神圣”的事情,决不是“受罚”。传统不是那么容易“改造”的。

克林凯特根据阿克尤努的意见说,新疆阿斯塔那的伏羲女娲“雌雄双蛇”交尾图象,“首要的含义为宇宙起源”,画的细部或背景有日月、星表、轮幅、规矩等象征宇宙构成的物象,“早在汉代时,中原的祭祖庙与陵墓中的壁画上,就已经有了这种形象”。伏羲、女娲可能是宇宙创造与开辟的大神。

孟凡人认为,吐鲁番羲娲图象与铭类“帛画”关系密切,具有“引魂升天”的功用,图象里“日、月、星表表示天空。伏羲人头蛇身或鳞身、女娲人首蛇身,两者在天空的中心,交尾,这是始祖神的形象”。依上,似乎还可以说是宇宙开辟神或“创造者”的造型他们还“分持规矩,表现司天规地,管理和保护地方,造福人类”。这里显然是要把当地居民的宇宙观念跟祖先崇拜、古神信仰结合起来,把西北的古代信仰跟中原的民俗观念结合起来。但我们对“西域”的上古宇宙观了解得太少了!

斐建平认为,吐鲁蕃羲娲绢画与中原问题材的铭相近,都是“招魂之具”。

孟凡人也说:

它很可能也属于旌幡之类。其作用亦应与帛画相同,即供丧葬出殡时张举,入葬时作为随葬品钉在墓顶上或放在死者身旁,以起到“引魂升天”,或“招魂以复魄”,使死者尸体安土的作用。

“招魂”和“引魂”不大一样。王素说,高昌国在唐代住居大量中原移民。“中原早已绝迹的伏羲、女娲创世苦难图,正是此时高昌国人民缅怀先祖、遐思故国的特殊心态的特殊反映。”以其陪葬,是“希望得到先祖的保佑,将灵魂送归故国”。魂归故里,这一种“引魂”。但是此点还有待证明。

前引陈安利说,伏羲女娲既然能够创生或再造人类,那么他们就可能让死者“转世复活”。

王秦说:“如果说蓬莱神话是华夏民族死的神话,那么昆仑神话就理所当然地是华夏民族生的神话。而伏羲女娲兄妹结婚、创造人类的故事,正是这个生的神话的核心。”其实也暗含促进“再生”之意。在“死者的居所”坟墓里张场生命大神或“生的神话”,当然有可能是希望死者复活。但是,我们觉得这个说法不大符合实际。至少,唐以后,“再生”信仰已经弱化,“升天”思想也有新的内容,例如跟道教的繁复仪轨相结合。所以,“复活”的说法,好像还不如“改变生命形态”,或者某种“蜕变”或“死化”的说法有说服力,尽管我们认为这跟羲娲交尾图像并无直接关连。

这些看法跟本文开头对“人首蛇身/双蛇交缠”解说,在许多点上是一致的。可以归纳为几种。

蛇身交尾的羲娲是“人祖”,主司繁育,可以保佑墓主族裔绵延,虽死犹生。这是根本的,无法否认。

但由其推扩到“人类进化”,是“过度诠释”。

羲娲又是创世大神或宇宙大神。他们执掌日月星表,当然影响人类命运,奉祀他们是为了使得福佑。这跟“人祖生育神”之说基本一致。因此他们的图像是“吉祥物”,能够“辟邪赐福”;但这只是“副效果”。

汉唐确实还存在“灵魂信仰”;至于“羲娲交尾图”是否充作“引魂幡”,引导墓主人复活、升天、转世、轮回,有待论证。

羲娲的“蛇化”是体现人类“原始罪错”的“天罚”,这个说法毫无根据。

成小小的宇宙,让小宇宙跟大宇宙“同生命,共呼吸”,相互沟通,相互动作殷商大墓多作“亚”字形,“亚”就像“明堂”一样有“中央”和“四向”,构成一个大“十”字,死者正处在这个“小宇宙”的中心,就好像生前处于“火塘”、“中雷”、“穹庐”或“明堂”的中央部位一样。秦始皇的陵寝更变本加厉地建造成一个运动着的“宇宙”。

郦山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形怪徒臧满之。以水银为有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是天文,下是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树革木以象山。

这个地下的“小世界”是何等完备。后世予以缩略,非王族的权人家往往用书帛、画像石和其他设置来代替。伏羲女娲蛇身交尾图是其一种。但都在一定程度上“摹拟”小宇宙则无疑焉。

我们觉得,“羲娲蛇身交尾图”,既然出现在坟墓,而且多数像“天幕”一样“悬挂”在墓室中央“穹顶”;或者刻划布置在墓室重要部位,那么最好由丧葬制度与观念分析其结构、功能与意蕴。

众所周知,古人“事死如死生”,富贵者更是“厚葬”。人们力图把墓室布置得像生前的府第家宅乃至生存的“世界”,较早时是幻想“复活”,后来则想象死者将如生时在地下生活,“自然环境”、人工设施、宗教布置和日常起居都要尽可能跟活人一样,至少要“摹拟生存”。《荀子·礼论篇》说,“丧礼屠,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死者的生活琢境要尽可能“效仿”生者。“故矿垄,其貌象室屋也;棺椁,其貌象版盖斯象拂也。”初民以为,人生活在世界中间,必须跟宇宙、宇宙生命同其节拍,才能“实现”生命的价值与优长。死后,同样要处在宇宙,乃至宇宙的中心,才能使生命不朽,让族裔绵延,“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齐光”。所以,要把坟墓构建。

《水经注》也说始皇陵地宫里,“上画天文星宿之象,下以水银为四读、五岳、九州,是地理之势”,比本纪稍具体。夏鲁据以推测今临潼始皇陵中,墓室顶部还可能残存“绘画或线刻日月星象图”;并且推断其制“似起于秦汉”。案秦代宫室壁画业已发现。有人因而推测始皇陵“主宫室顶部正中位有斗星,围绕斗星一周应有《吕氏春秋·有始览》中的二十八宿……还应有与之相配的青龙、白虎、朱雀和玄武,也应有扶桑、桂树、太阳、月亮、金乌的玉兔的形象”。不知能否成为事实。汉代画像石墓倒确实有日月星辰以为“天”,山川有物以象“地”,再以“四兽”或“四神”代表“四方”,形成一个“小世界”。羲娲神像则使其更具神圣性质与气氛。

我们看,羲娲交尾有太阳、月亮和星辰,确是“上具天文”。那么,天地用什么来代表呢!用羲娲所分持的规矩。规圆象天,矩方法地。体现古老的“天圆地方”的盖天论宇宙模式。

伏羲、女娲则更以创造世界、创造日月、创造万物、创造人类的“阳/阴”大神面目出现阳阴本来就反映天/地:日/月:男/女:夫/妻:父/母的关系。他们分掌日、月,暗示世界是由他们创造并主持。他们手持规/矩,还有一层重要暗示:宇宙是由他们测量、规划并且给定的。

这里,规/矩是古人的圣器,测量是神圣的“权力话语”。“天道成规,地道成短”。“规矩应天。”《吕氏春秋·序意篇》更说,“大圜在上,大矩在下”;圣人们必须“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才能融汇于世界及其运动。

例如,圣王大禹,随身携带着度量器具,不仅为了刊定山川、开辟不路,而且测定或规划宇宙,“左准绳,右规矩”而“载四时”。

在古罗马有关测量土地的着作中,划定疆界的事最初是由罗马神话中的主神朱庇特掌管的,并直接和创世活动相关。“一旦界线被划定,由树篱围起来的空间,就直接由一个神灵来占领”。

所以,分执规矩的伏羲女娲是宇宙创造大神无疑。荻原秀三郎多少已敏感及此:“作为创世界的伏羲女娲手拿规和矩,这是用规和矩使混沌世界有秩序的意思。”

古代印度颂诗《利俱吠陀》的《婆罗那赞》说,“遍摄天”大神是“最胜明神,测量天师”,亦即“天上测量师,宇宙建筑师”;他在“揭示世界”之后,做了三件大事:创立“四维”;测量天地;坐镇“水天行宫”,监视三界众生的一切善恶行为。

据说,至高无上的雷神因陀罗也掌管过测量天地的伟业可见规矩都是大神或圣王的重要职责。

《旧约·约伯记》里,上帝耶和华曾经质问人类说:“是谁定的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意思是,测量与规划天地只能是天神的事情。中世纪有一幅彩画,就绘着上帝用圆规在规划宇宙。英国诗人画家威廉·布莱克《远古世界》图绘里也有长须飘拂的耶和华在云端上以两脚规测量天地。这些都足以证明伏羲执规、女娲持矩是一种测度、开发、控制宇宙的神圣行为,从而惠及人间。

正如耶和华以创造大神而用粘土制作人类一样,创造世界的伏羲女娲也是“人祖”或生命大神,他们在“儿孙们”的新居室里保佑人类,保证种裔的繁盛与绵延:创世与永生在这里辩证地统一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