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监内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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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正义的审判

九十年代一个最冷的一个冬天,一辆载着十名待宣判的犯罪嫌疑人的囚车,鸣叫着驶出了位于昌平区的秦城监狱,驶向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丁浩就在那辆车上,等待宣判。

法庭上端正地挂着庄严的国徽,一位女审判长用清晰嘹亮、撼人魂魄的声音宣读判决书:“罪犯丁浩,因犯脱逃罪、抢劫罪、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规定,认定丁浩系本案主犯,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死刑!丁浩的头“轰”的一声,只感觉七魂出窍六魄离身,昔日的英雄气概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带罪的躯壳。很多人都觉得法律的威慑力在于执行,其实法律的审判才是震撼灵魂的——即便是穷凶极恶之徒,一经宣判,等不到执行就灵魂出窍、心如死灰了!

丁浩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持续了多长时间,才隐隐地听到书记员喊他名字,要求他在判决书上签字,他机械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字,这才迷瞪过来,大声的、绝望地喊道:“我不是主犯,我要上诉……”

他那里知道,他们这个团伙的盗窃案,因涉及人员多,作案多民愤极大,因涉外、涉及有关领导影响极坏,成了督办案件、公审案件、严打案件。

宣判的当天,丁浩的爸妈、姐姐就坐在台下旁听,当审判长“死刑”两个字刚一出口,他妈妈就昏过去了。性格刚毅的老丁此时非常镇静,他知道自己不能倒下,能救儿子的只有自己了。他想起了王金勇的话,请一个高明的律师,只有律师才能钻法律的空子,才能公开替当事人辩护。

事已至此,老丁一反常态,冷静的听完其他十名被告的案情后,他觉得儿子这个主犯当得冤枉,名不副实。这些所谓的从犯们,在儿子还没办理保外就医的时间就已经作案多起了,怎么能说儿子是主犯?难道他会分身术不成?一向从内心里抵触将儿子送进监狱的老丁,此时,突然悟到,要寻求公道,挽救儿子的性命,什么承诺、关系都是假的,只有依靠法律了。

当天下午,他破例向公司要了一辆小车,乘车直奔市府大院。丁德全在市府门口值班的朋友为他提供了方便,他顺利的找到了“法制办”这个机关。

此次,他一分钱没带,他觉得凭着一个父亲的真诚,能够打动法制办人员的心,他真心真意地进行咨询,郑重的为儿子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确保在上诉期内,及时提出上诉。

中篇 重新做人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