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小说选刊(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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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短篇小说 远方月皎洁(欧阳黔森)(2)

老李见我与组长斗嘴没完没了,说别闲扯了,早去早回。然后见我的小黄狗在我脚下撒娇,又说,土狗是一黄二黑三花四白,黄狗肉最香。到了年底下山时,这狗可能有十多斤了,他妈的,我们来一个打狗散场。

老李说打狗散场时,我正背着图板跨出门槛。小黄狗也跟在身后,吃力地爬门槛。我抱起它,把它放回房里,说你们别打它的歪主意,谁吃它的肉我跟谁没完。说完,我三步并两步跑出了院子。我得快一点,卢春兰可能早等烦了。

老李冲着我的背影喊:哟,这狗成信物了不是。我没有时间理他。

那天上山填地质图,成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相信对于卢春兰来讲也是。年轻人最美好的回忆多半是初吻,但那天对于我不可磨灭的记忆却不是。假如那天我斗胆吻了她,肯定是我的初吻。可是这世上没有假如。上帝如果允许他的子民能假如地重来一次,我想,这是上帝最该赐予人类的福音。

那天,我不是没有吻她的冲动,那冲动在一刹那间十分强烈。这强烈首先感染于她的那张可人的笑脸。笑脸我也看过不少,相信很多人也看过不少,然而能激起你想吻那张笑脸的却少之又少。

卢春兰的笑很惹人,她的嘴唇舒展地笑开,毫无顾忌地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牙齿因笑而上下分开了相当的距离,可并未从那空间流出放肆的声音来。也正因为没有声音影响我的目光,我的目光便得以专心地看着她的脸。她的脸白里透红像成熟了的水蜜桃,只要手指轻点,那粉红的浆汁仿佛就会破皮而出,让人备感爱惜。

她是站在峡谷之巅的一块巨石上,看着远方笑起来的。我是坐在巨石上,被她的笑激荡起来看着她的脸而冲动的。当她的脸看我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看向了远方,尽管我知道她的脸依然笑得灿烂,尽管我知道我应该把遥望远方的目光收回来。

可是,我不但没收回目光,而且夸张地伸出手,用食指指点着峡谷里的美丽风光。

我说你看那满山的红杜鹃紫杜鹃蓝杜鹃黄杜鹃多美丽呵!我说你看那红一层紫一层绿一层的石头多漂亮呀!该赞叹的我都赞叹到了,可该赞叹她了,那赞叹却吞进了我的肚子里,压得我的心拼命地乱跳。

应该说那峡谷是我至今看到过最美的峡谷,它除了有各种颜色的杜鹃花共生共开外,还有它独特的七彩石层。说真的,我前前后后搞了十年的野外地质工作,走过数不清的峡谷,爬过数不清的山,记忆最深的就是这条峡谷。在离开了地质工作很久很久的时间里,我曾无数次对朋友感叹,那峡谷的美是一个人可以甘心死在那儿,也不会后悔的地方。

这个想法,我当时站在卢春兰身旁也曾想过。不过这想法和我后来对朋友们感叹还是有区别的。当时,我只是想,我老死了,埋在这里太好了。但这个想法又在我对朋友感叹的年纪时产生了变化,这变化是我想,我这身臭皮囊埋在那天堂一样的地方,是否玷污了仙地。

是的,我是到了怀旧的年纪,才时时想起卢春兰来。想起卢春兰来,我想我不得不继续讲卢春兰这位好姑娘的故事。

经过了那天,我和卢春兰的友谊更深了一步,可是我们组在那儿的工作也该结束了。我必须得离开那儿,我的工作性质注定了我必须不断地迁徙。

走的那天,我去了卢春兰房间告别。

她说,你把狗带着。

我说,当然。

她说,你以后还要去那峡谷么?

我说,当然。

她说,还没个地名。

我说,花开就有花落的时候,秋天冬天见不到杜鹃花,叫杜鹃谷太俗。那峡谷里五颜六色的彩石层,一万年也不会消失,就叫七色谷吧!

她说,你肯定还去七色谷吗?

我说,当然。

我们都认为,在将来,我们一定会见面的。

我就是带着这种心理,毫不痛苦地离开了卢春兰和那个小山村。

年底,我的小黄狗已长成了大黄狗。大黄狗对我的忠诚可谓至死不渝。

老李理所当然地要对大黄狗下黑手,理由很简单,狗是不能带回城市的。带回去也要被打死下锅,不如在这儿把它吃了。我当然不同意,可我又不能二十四小时看着狗不让老李们下手。

我唤起大黄狗出门,走了很远很远后,我捡起石头打它,把它往它的出生地赶。

它呜呜叫着,落荒而逃。直到它在远处的山冈上消失了,我才往回驻地的方向走。等我回到驻地,它竟然从房间里跑出来迎接我。我的两条腿跑不过它的四条腿。

眼看回城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感觉老李伸向大黄狗的黑手越来越长。而大黄狗对于这双黑手毫无防备,它早把老李也视为主人了。

于是我又一次把它带出门。这一次,我带着它朝它的出生地方向走得更远,估计最少有十里路程。我知道这十里路程离它的母亲那儿至少还有一百公里,但它如要回去,是可以回得去的,它灵敏的鼻子一定找得到它的来路。

它的来路,就是它的去路。为了让它下决心离我而去,我用木棍抽它的屁股,它负痛顺着起伏的山道跑。

我不放心,跑到山道的高点看,它却躲在山道的伏点,我只好捡起石头追了它几道山冈。最后我沿着山道,翻越了几个山道的起伏点,仍不见它,我才往回走。

那天,由于我赶它赶得太远,回驻地的路自然长,我足足走了两个小时,下午五点钟才回到驻地。我的脚正准备跨进我的房间,我突然发现厨房门前的桃树丫上挂有一样东西,我凝目一看,是一条黄狗。我一惊,赶快跑过去一看,正是大黄狗。大黄狗圆瞪着眼,鼻梁被锤子击得比平时大了一倍,鼻子下面是它被一条麻绳勒出的长舌头。

打狗是很残酷的一件事,小时候看见人家打狗我都远远地躲开。打狗的办法是先用绳索套住狗脖子,把狗吊起来,然后用锤子猛击狗鼻子。狗的生命力极强,几下是打不死的,有些狗一边惨叫一边流泪,那情景让人不忍看。老李要把绳子套在大黄狗脖子上是很容易的,也许大黄狗还以为老李与他逗着玩儿呢。我想象着老李怎样挥动着锤子,怎样咬牙切齿地朝大黄狗灵敏的鼻子砸去,而大黄狗在老李一下两下地打击下惨烈地挣扎。看着大黄狗的脸庞上留下的两行长长泪迹,我怒从心里来。

我冲进厨房,顾不得老李是位老同志了,我骂是哪个狗日的饿死鬼,这么心狠手辣。

老李冲着我嘿嘿笑,说急哪样,急哪样,我年轻时比你还急,你再急也改变不了什么。一条狗嘛!狗皮我给你留着,你喜欢就天天放在床上垫着。黄狗皮可是好东西,睡在它上面,风湿病就上不了你的身,我们搞地质的最容易得的就是风湿病关节炎嘛!

老李那天一直嘿嘿地笑,让我紧握的拳头无法挥出。也幸亏他嘿嘿地笑,所以那天没有出大事,本来我是想要把他的那张马脸打成狗脸的。

三天后,是那年的最后一天,我们完成了所有的野外工作任务回到城里。

也许,一个年轻人是很容易忘却什么的,而且忘记的也许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我也曾经是一个年轻人,总以为年轻,前面美好的东西多得很。于是年轻的我,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大黄狗的皮一直垫在我的床上,在夜里我们几乎每天背对着背睡,我从未梦见过它。那时候我血气方刚朝气蓬勃有许多未来的梦要做。

八年后,我结婚时,新婚的妻子说,这张老狗皮,不要了吧!我说,这可是好东西,垫在我这边。大黄狗的皮依然在我的背下温暖着我,可是我还是未梦见过它。那时候我风华正茂春风得意没有时间做梦。

二十年后,我已年过半百,有一天正读大学二年级的女儿对我说,爸,我勤工俭学挣了点钱,给你买了张款式漂亮的狗皮垫。

我说,狗皮垫讲的是实惠,款式漂亮不漂亮不重要。

女儿说,我给你换上了,今晚睡上试试,肯定比你那张老狗皮暖和。

我说,老狗皮呢?

女儿说,丢了。

我说,丢到哪里了,快去捡回来。

女儿说,丢了就丢了,上哪儿去找。

我赶紧跑到楼下的垃圾箱里看,大黄狗的皮已无踪迹。

夜晚,睡在新的狗皮垫上,我第一次梦见了大黄狗。那是在一条开满了杜鹃花的山道上,大黄狗摇头摆尾地跟在我的身旁。

梦见了大黄狗,卢春兰便不可阻挡地来到了我的梦里。梦见了我在她的房间谈笑着,窗外的月亮挂在竹枝上。梦见了一片寂静的山野里到处飘荡着皎洁的月光,那月光飘进了她木楼的窗口,俏得她乌黑的长发银光闪闪。梦见了她在峡谷之巅笑得无比灿烂。梦见了年轻的她在竹林丛中的吊脚楼下对年轻的我说:

“你把狗带上。”

“当然。”

“你肯定还到七色谷吗?”

“当然。”

……

半夜醒来,房间里一片漆黑。摸索着拉开窗帘,没有月光进来。

是的,在很久以前,我就习惯住在这座城市,也习惯了没有月光的日子。

躺在床上,今夜再也不能入眠。我睁着双眼,怀念远方月的皎洁。

原刊责编 潘灵 马艳琳 本刊责编 鲁太光

【作者简介】 欧阳黔森:贵州文联副主席、贵州作协主席。已发表小说四百余万字。有长篇小说及中短篇小说集十余部。编剧电视剧多部。曾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金鹰奖”“飞天奖”“金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