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的变法创造了三个第一,即第一次以国家名义承认土地私有,第一次把国家法律公示于众,第一次提出了“以民为师”的政治主张,体现出“大仁”的政治情怀。
春秋时期的郑国,虽然小,但还是有点作为和影响的。其影响主要来源于三个人:
一是出了个郑武公。西周灭亡后,郑武公利用帮助周平王东迁的机会捞取了政治资本,并借机重建了被犬戎灭亡的郑国,而且还占据了中原腹地。
二是出了个郑庄公。他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和实力,打响了对抗周天子的第一枪,先是逼着周天子与自己互派人质,搞了个“周郑交质”①;接着又派人抢了周王室的粮食,演化成“周郑交恶”②;最后在“周郑交战”③中大败王师,射伤了周恒王,使其威严扫地。从此,周天子在各诸侯国的眼里成了一个真正的“纸老虎”,“群雄逐鹿、天下争霸”的大格局开始形成。
三是出了个杰出的改革家子产。《左传》共四十五篇,关于子产的故事就有五篇,分量不能说不重。
子产,姓公孙,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郑穆公之孙,公子发子国之子,故称公孙侨。春秋时期郑国(今河南新郑)人,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
一
也许是因果报应,郑国在春秋初期虽然取得了小霸的优势,欺负了周天子,但自郑庄公以后,却一代不如一代。对外,一直夹在晋、楚两个大国之间,备受欺凌;对内,内乱频繁,统治阶级内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平民、奴隶暴动经常发生。子产,就是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局势下,于公元前543年登上了变革的舞台。
子产担任执政大臣后,首先是想办法缓和了内部矛盾,稳定并控制了政局,然后以“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精神,重点推行了三项改革:
1.承认土地私有
子产实行的第一项改革举措就是“作封洫”,“封”就是田界,“洫”就是水沟,“作封洫”即整顿田制,把过去被贵族侵占的土地归还原主。这一做法一方面激发了平民开发荒田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另一方面还从根本上改变了“井田制”的公有制性质,实质上就等于国家承认了土地私有,比起管仲对“私田”征税的做法又前进了一步。
2.改革赋税
在改革田制的基础上,子产又实行“作丘赋”,即以丘(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为单位,征收军赋。此举不仅增加了国家收入,也打破了国野(城市、农村)的界限,农村人也可以当兵,从而扩大了兵源。
3.实行法律公示制度
公元前536年,也就是子产担任执政大臣以后,郑国出台了刑书,并且将其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法律向全体民众公示,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对后世的影响也非常大。
除了上述三项改革外,子产执政还有一个最了不起的举措,就是“不毁乡校”,这开启了古代开明政治的先河。这一点,《左传》中的《子产不毁乡校》中有生动的记载。原文如下:
郑人游于乡校④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
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通过这短短的一段文章,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信息:
(1)所谓乡校,实际上就是平民百姓自由议论国家政治的场所,这是我国古代民主政治的一个载体。这一点,与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政治有点相像。不同的是,乡校的平民百姓只有议政权,没有参政权,更谈不上具有古希腊、古罗马时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政治专制时代,子产能够勇敢地打开一扇窗,让老百姓自由地议论执政得失,倾听民意,并以此作为自己执政的“镜子”,不断改进工作,确实体现了“广开民言、广纳民智”的政治胸襟和政治智慧。
(3)子产的这一做法,不仅得到了郑国广大臣民的衷心拥戴,也得到了孔子的高度赞扬,更澄清了郑国反对派散布的子产“不仁”的谤言。
(4)郑国在子产的治理下,确实出现了社会安定、人民安乐的繁荣景象。子产去世后,老百姓非常悲伤:“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史记·循吏列传》)
二
作为春秋后期伟大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子产的变法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改变郑国的弱小地位,但毕竟延长了郑国的国命,使郑国的老百姓过上了一段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更重要的是,子产的变法创造了三个第一,即第一次以国家名义承认土地私有,第一次把国家法律公示于众,第一次提出了“以民为师”的政治主张,体现出“大仁”的政治情怀。这些都为后世变革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经验借鉴。
如果说有遗憾的话,那就是郑国太小,基础太弱,且衰颓得太久,如同一个沉疴病人。子产虽为“医国圣手”,也只能造就一个“回光返照”的景象,无法改变其衰亡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