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员工没有自由。当你从头管到脚时,员工就失去了工作的自由,他们的思路、工作方式等都会被束缚,导致主动性发挥不出来,这个时候团队的力量就变成了你一个人的力量。纵然你有三头六臂,也挡不住四面八方的攻击。
最后,使管理者的工作量剧增。如果你从头管到脚,无形中你的工作量就会大增,本来属于你的工作时间,会白白浪费在员工身上,该你做的工作你却无法顺利进行。
认识到从头管到脚的危害之后,管理者不妨用“管头”和“管脚”的管理方式来代替从头管到脚的管理方式。为此要注意下面两点:
(1)解决“做什么”和“谁来做”这两个问题
要想管好“头”,就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做什么”和“谁来做”。“做什么”是战略,是目标,谁来做是授权,也就是说管理者清晰地描绘企业的未来,制定战略路线和具体目标,然后将具体的目标分配给合适的员工去完成。
身为管理者,要做的是给员工创造一个宽松、信任并能获得强有力支持的工作环境。杰克·韦尔奇说过:“我的工作是为最优秀的职员提供最广阔的机会,同时最合理地分配资金。这就是全部。传达思想,分配资源,然后让开道路。”与此同时,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职位上,将具体的工作交给合适的人去做,这样员工的潜能自然会迸发出来。
(2)让工作结果成为衡量成败的唯一标准
要想管好“脚”,就要坚持以工作结果论英雄。举个例子,在越野比赛中,只要规定起点和重点,以及比赛的路径,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冲击冠军。至于谁快谁慢,为什么快,为什么慢,越野比赛的举办方根本不用去管。
同样的道理,在企业管理中,管理者也可以这样做。比如,有些高科技公司采取弹性工作时间,不规定员工几点上班,几点下班,上午干什么,下午干什么,对于特定的任务,管理者只给员工一个完成的期限,具体怎么完成由员工自行安排。最终,以结果来衡量员工的工作业绩。这样能给员工足够的空间,员工也会回报公司更多的努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权力下放,给下属以施展的空间
在企业中,领导者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毕竟一个人的时间、精力、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如果领导者想让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就要善于下放权力,给下属施展才华的空间,激发出员工无限的潜力。
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曾经说过:“一名优秀的经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懂得授权和放权。”他认为在管理中,领导者必须分清哪些是战略性的工作,哪些是战术性的工作,哪些工作应该自己做,哪些工作应该让下属去完成。这样才能满足员工自我成长、获得成就的心理需求,同时为企业的发展增添动力。
有一位著名的企业家在演讲时,被众人问到有关事业成功的秘诀。企业家没有直接回答,只见他拿起一只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留有缺口的圈。然后他指着这个圈问大家:“请问这是什么?”
有人说是“零”,有人说是“圆”,有人说是“圈”,有人说是“未完成的事业”,听众们七嘴八舌,众说纷纭。
企业家没有评判大家的答案,他说:“其实,这是一个未画完的句号。你们问我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其实很简单,我不会把事情做圆满,就像画一个句号,我肯定会留一个缺口,让我的下属去填满,以保证下属有施展能力的空间。”
不把事情做满,而是留下一个缺口,让下属去完成任务。这样至少有两点好处:第一,权力下放给下属,下属有了展现个人能力的机会;第二,在下属的付出下事情圆满完成,他们会收获一种成就感。如果这个时候领导者足够有智慧,抓住机会表扬下属,把功劳归于下属,对下属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激励。
如果领导者总是把事情做满、做好,把什么事情都包揽了,这样的领导者充其量是一个将才,而非帅才。那些懂得将权力下放给员工,自己稳当坐镇、运筹帷幄、指点江山的领导者,才是真正的帅才,才是杰出的领袖。这样的领导者才能引爆员工的无限潜能,带企业实现飞跃性的发展。
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曾表示:“领导者唯有授权,才能让自己和团队获得提升。”当你意识到下属有能力完成某项工作时,就应该赋予他们充分的自由和权力,而不是牵制他们的行动。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下属也才有机会大展身手,而不会因空间狭小、领导的不支持不信任而束手束脚。
事实上,下放权力可以使员工从被动的执行者变成具有判断、创新能力的人才,这样可以激发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发挥高效的执行力。所以说,下放权力不仅是权力的赋予,也是让员工不断学习和成长的必要途径。再者,下放权力可以表达对下属的信任,可以使下属感到领导对他们的尊重和重视,有助于建立相互信赖的上下级关系。
有一年,李嘉诚去汕头大学出席学校的董事会,汽车行驶在途中他突然接到公司一位经理的电话,说有一笔10亿的生意等着李嘉诚签字。李嘉诚说:“我不签字,你自己看着办吧,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
这个经理当时愣住了,他以为听错了,于是再次打电话给李嘉诚确认,这才得知原来没有听错。李嘉诚这种充分下放权力的做法,让员工感受到无比的信任,他们对李嘉诚十分敬佩。因此,员工们一个个干劲十足,充分施展自己的能力为企业谋发展。
管理界的权威人物史蒂芬·柯维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效授权也许是唯一且最有力的杠杆作用行为。”李嘉诚对这句话十分推崇,他认为这句话道出了管理的精髓,并将其奉为管理的宝典。在几十年的经商生涯中,正是因为李嘉诚懂得下放权力,给属下发挥的空间,激发他们的斗志和激情,他才能将庞大的企业集团管理得井然有序,他才能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思考企业发展方向上。
美国环美家具跨国集团的总裁莫若愚老先生也是如此,他在近40年来的经商生涯中,没有亲手签过一张支票,因为他推崇充分授权。他曾经幽默地说:“具体的事情,如果我做错了,连骂都没得骂,而让别人去做,我还可以保持骂的权利。”由此可见,下放权力是领导者管理好企业、激发员工潜能力、推动企业发展的不二法门。
把握原则,让交办的工作有章可循
在管理中,有一种情况十分常见:你把下属找来,交给他一项任务。交代之后,你忙其他的事情。接到任务之后,下属认为你交代的工作不那么着急,于是把你的工作放在一边,忙他手头着急的工作。一个星期过去了,你突然想到交代给下属的事情,于是问下属要结果,但下属却说:“我还没做好呢!”你火冒三丈,批评下属做事没效率,下属委屈地说:“你又没说多久完成任务?我怎么知道你什么时候要结果?”顿时你哑口无言……
你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吗?在交办工作时,你会对下属说什么呢?为什么有些领导者交办工作给下属,下属三五分钟就能完成,而有些领导者交办工作给下属,下属拖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其实,交办工作是有学问的、需要讲原则的。
一般来说,交办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具体原则
所谓具体原则,是指你在交办工作给下属时,要清楚地告诉下属:具体要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要泛泛地交代,让下属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你想让他做什么。
具体原则还包括,这项工作多久完成,达到怎样的效果。很多领导者只是把工作交给下属,却不说明具体什么时间完成,导致下属认为:领导交办的这件事不着急,我先放一放。这样一来,下属就可能拖着不执行,等你需要结果时,得到的却是失望。要想改变这种状况,你要做的就是,向下属讲明时间:“这件事交给你去办,明天上班之前给我结果。”这样一来,下属还敢拖着不执行吗?
(2)适当原则
所谓适当原则,指的是交办给下属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要适当,工作量太小、难度太小,无法激发下属的积极性,不利于下属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量太大、难度太小,超出了下属胜任的范围,下属就无法取得令你满意的结果。因此,在交办工作时,你要考虑到下属的工作能力、忙碌程度等因素,交办给下属适当的工作任务。
(3)信任原则
在交办工作时,对下属表达信任是很有必要的。千万不要一边对下属说:“这件事拜托给你了,一定要做好。”一边却对下属说:“做不好也没关系。”当然,信任原则还指在下属执行的过程中,管理者不应该随意干预下属。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旦你把某项工作交办给下属,就要信任他,如果你不信任他,最好不要把工作交给他。
有些领导者为了表达对下属的信任,在交办工作时这样说:“这项工作就全拜托你了,一切都由你做主,不必向我请示……”表面上看,这是领导者对下属的充分信任,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一切都由下属做主,而且不必向你请示,很容易导致下属执行偏离你的预想,导致执行出现偏差。当然,工作交办下去之后,也不能大事小事都干预,大事过问一下,小事让下属做主,这才是明智之举。
(4)汇报原则
所谓汇报原则,指的是下属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有必要适当地向领导汇报任务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当然,这通常指的是系统性、较大的工作任务。如果是一些具体性的小事,下属没必要向领导汇报,直接给领导工作结果就行了。
很多领导者把任务交给下属后,就任由下属去“折腾”,而不要求下属汇报。等到出了问题,他们要么冲着下属发火,要么捶胸顿足暗自懊恼。
某公司实施一项投资计划,董事长把财务预算的任务交给财务总监并让他负责这项投资计划。过了一段时间后,董事长得知财务总监预算的投资数额严重超出他的期望,而且这项计划已经半路夭折了,他找到财务总监,对其吼道:“为什么你没有向我汇报财务预算的情况?为什么我不知道这项计划的进展情况?为什么把我蒙在鼓里?”
你不要求下属汇报,你不主动和下属针对交办的工作进展进行沟通,下属就可能在执行中出现问题。所以,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痛斥下属的不汇报,而要在交办工作的一开始,就明确告诉下属:“及时向我汇报情况,最好两天一个汇报。”值得注意的是,在倾听下属的汇报时,要避免下属报喜不报忧,怎样避免呢?那就是下一原则要讲到的。
(5)监督原则
依靠下属的汇报来了解交办的工作的进展,这是领导者被动监督下属的表现,高明的管理者不只是被动监督下属,他们往往会主动去了解下属的工作进展。他们从来不会把工作交办给下属之后,就做起“甩手掌柜”。不管他们对下属多么信任,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他们一定会亲自过问。这种把关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IBM前总裁郭士纳说过:“员工不会做你希望的,只会做你监督和检查的。”这句话道出了监督的必要性——检查和监督是促使下属工作落实到位的关键一环。
(6)带责原则
带责原则是指交办给下属一项任务,同时让下属对这项任务负责,也叫授权授责。领导者若能明确地将权与责同时授予下属,不仅可以促使下属尽职尽责地对待工作,还可以避免下属有权不负责或滥用权力的情况。在交办工作时,领导者应该向下属交代清楚权限范围,这样便于下属正确行使职权,更好地完成任务。
总之,如果你想让交办的工作有章可循地推行下去,让下属坚决彻底地贯彻执行,你就有必要在交办工作时把握以上的6条原则。
根据下属的特长进行授权
对NBA有一定了解的人,想必对公牛队的“大虫” 丹尼斯·罗德曼不会陌生。罗德曼是一名怎样的球员呢?此人满头红发,经常穿奇装异服,很多人看他不顺眼,但是在教练眼里,他却是一个有着无人能比的天赋的防守型球员。
罗德曼加盟到公牛队的第一天,教练就郑重地告诉他:“在这里,你唯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罗德曼问教练:“什么事?”教练说:“你每一场比赛,必须抢下15个篮板球。只要你能抓下15个篮板球就可以了,至于你能得几分,哪怕得零分,都没有关系。但你要记住,抓篮板才是你最应该做的事情。”就这样,罗德曼在公牛队的体系中,锻炼成著名的“篮板王”。
为什么教练把抓篮板球任务交给罗德曼呢?因为他了解罗德曼,知道他有抓篮板球方面的天赋和特长。我们都知道,当篮球撞上篮筐再弹回来时,很多个子高的球员一伸手就能抓到篮板。但罗德曼的身高并不突出,他是怎样抢篮板的呢?
原来,当篮球弹起来时,他通常跳起来用手挑一下篮球,然后再跳起来把球抓住。通常来说,人只有在膝盖弯曲的时候才能跳起来,但罗德曼居然能够在不弯曲膝盖的情况下连续起跳。因此,当球第二次下落时,个子高的球员正在屈膝准备起跳,但他已经“蹭”的跳起来,把篮球抓在手里了。
当年的公牛队不缺少得分手,因为乔丹就是最伟大的得分手。因此,在防守方面罗德曼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抢篮板是罗德曼的特长,是他的优势,是他了不起的地方,而英明的教练将这项任务交给他,可以说是让对的人做对的事。所以,公牛队当年才能缔造3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