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兴通讯:全面分散企业风险的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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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华”恩怨(1)

是兄弟,亦是对手

提起中兴和华为,你可能首先想到它们是一对“冤家”,眼前可能立刻会浮现出两家公司你争我夺的情景剧。不错,两家公司从来就是一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竞争对手,不过正是这种互相施压的竞争,使双方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两家的员工内心也都在较劲,互不服输。不过,当他们遇到国外竞争对手,双方员工的心里又都会产生“打虎亲兄弟”的感觉。在海外市场,这一点尤其明显。有人把他们比作一对孪生兄弟——谁也离不开谁。“如果没有华为,中兴不可能始终保持着活力,而如果没有中兴,华为也不会有如此快的发展速度;缺少任何一家,另外一家在面对国际巨头的强大阵容和全球市场的不确定性时,都将显得势单力孤。”曾经在华为工作过两年多、现在中兴任职的一位人士这样评价两家公司的关系。

尽管中兴是CDMA的最大赢家,但得知华为在2002年联通二期招标中仍然颗粒无收时,也为“兄弟”叫屈。一位中兴高层说:“只有华为和更多的厂商进入联通的CDMA采购体系,才能共同做大这个产业,就像当初‘巨大中华’一道合力,才冲破了国外巨头在交换机领域的团团包围。现在,中兴尽管在联通的CDMA采购中占据了近20%的份额,但它仍然是惟一一家国产设备提供商,在和其他几大国外巨头的竞争中孤军奋战。”

中兴和华为的这种现象,被媒体称为“双子星”现象。位于同一地域,在资源、人才和市场方面极其相似,既存在合作又存在竞争,是一种典型的竞合关系。

在接入网领域,中兴是先行者,随着华为的加入,整个产业迅速做大,双双成为赢家;在GSM领域,两家公司共同推广了边际网概念,但由于国外厂商在这个领域扎根太深,两家公司在中国最后都没能实现预期,总体占有率不到10%。而在电源、数据、光通信等产品上,华为、中兴分别占据着国内第一和第二的位置。

两家公司的竞合关系还表现为相互间的“渗透”:华为早期做SDH的骨干中,就有一些来自中兴,而在中兴占有优势的CDMA和PHS领域,骨干又有来自华为的(当华为放弃CDMA和PHS后),在数据和其他领域,这种人才的相互“调剂”也大量存在。

在战略方面,两家公司从2001年起都把重点放在了移动、光通信、数据3个领域,在代表未来趋势的3G和NGN领域,两家公司均予以高度重视。比如最早介入接入网的是中兴,但当这个市场被证明有前景时,华为迅速跟上,而华为在数据方面的成功经历,又为中兴提供了战略定位的标杆。

在管理和营销方面,两家公司更是在无形中相互借鉴了对方的做法。比如,两家公司都非常重视对客户的增值服务;再比如,华为规定新人职的市场人员尤其是应届生,必须在用户服务部(简称“用服”)干满1年才能到市场部,而中兴也有类似的规定。据说,就连两家公司的客户接待计划,也是一模一样的。

海外:合作>;竞争

当两家公司相继进入国际市场,这种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的合作竞争关系就更加明显。与在国内的情况稍有不同的是,在国外双方的合作大于竞争。在中兴内部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在国外,一个中兴的新员工准备去代表处报到,代表处到机场去接的时候却没接到人,急得到处找。结果,两天后那个新员工打电话给代表处说,他在华为的代表处里。因为他到机场的时候华为也正好在接人,而华为的车就顺便把他接到自己的代表处去了,在那里呆了两天。讲故事的人目的是想说明两家公司并非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关系,但是听故事的人却未必这么想。

当然,在海外市场面对共同的国外竞争对手时,两家公司毫无疑问是“兄弟第一,竞争第二”。2003年,对于思科在美国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一案,中兴的说法明显表现出唇亡齿寒、休戚相关的意味:思科起诉华为虽是一个个别现象,但是它却折射出国外对中国创新文化的普遍质疑。在某些外国人看来,中国土地上发生的科技创新一定来自于在中国建立研究机构的外国公司。“电子产业联盟”总裁麦库迪表示:“中国人还没有建立创新的文化,在华的外国企业将成为创新的中心。”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美国舆论几乎一致认定华为窃取了思科的专利,美国几家最著名的财经媒体在官司刚开始的时候,就在报道中认定华为是侵权者。在国外的新闻网站,有人在思科与华为的新闻报道后面留言道:“中国到处都是盗版,而且他们习以为常。和他们做生意是一回事儿,但说到知识产权,那是另外一回事儿。”

“尽管中兴迄今在国外还没有遇到华为这样的官司,但是,作为一家中国企业,人家对你的怀疑始终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中兴还是华为都不重要,它们都是一家企业——中国企业。”中兴负责海外业务的一位人士对此深有体会:“只有当整个中国的产品形象上去了,中兴或者华为作为一家企业的品牌才会上去。…‘我们的体会是,一个企业要国际化,她的品牌与国家的品牌一定是相结合的。”华为常务副总裁洪天峰说出了相同的观点:“以前国外一提到中国,印象就是假冒伪劣,低质低价。我们要让他们了解,改变对中国的这个印象。”

中兴这么说,也许并非故作姿态。据传言,就在华为陷入讼案的时期,中兴也收到了某跨国公司的律师函。笔者没有对此进行核实,如果的确如此,中兴自然会对华为被诉起同仇敌忾之心。

在国际上,参加同一个竞标时,两家公司通常首先是希望招标方能给中国厂商机会,这样两家企业就都有机会,但如果第一轮通过了,两家都在里面,那就没办法,只能争了。两家公司在国外争同一个标,虽然都有压力,但毕竟利大于弊。“如果只有一家公司,反而可能因为缺乏强有力的竞争而发展不起来。现在两家公司都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因为它们面对的是全球的跨国公司。中兴和华为与他们之间的差距还非常大。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两家公司将是自发的合作、自觉的竞争关系。”一位长期关注两家公司的专家评论道。

有媒体用“出双人对”、“中华力量”等词汇来形容中兴和华为在海外市场的关系。事实也是如此,在世界级的电信展会上,有华为的地方,肯定有中兴;有中兴出现,华为必定在附近。就像肯德基和麦当劳,中兴、华为是世界电信业的“哼哈二将”,是出生在深圳、扬名于海内外的“孪生兄弟”。

2003年10月,被誉为“电信奥林匹克”的ITU世界电信展在瑞士名城日内瓦开幕。以“中国红”为主色调的中兴通讯展台格外引人注目,而与之毗邻的华为展台则以面积为500平方米的规模,夺展会之最,风头双双盖过国外老牌电信巨头。此后,在法国戛纳举行的世界GSM大会,和在曼谷举行的3G世界大会上,中兴和华为双双“粉墨”亮相,各显其能,赚尽了“眼球”。在开罗举行的“2004国际电信联盟非洲展览会”上,中兴和华为分别与埃及电信公司签署了合同额达1300多万美元和700万美元的订单。2004年6月中旬,华为和中兴又分别与孟加拉国国有电信运营商签订了金额为3500万美元和900万美元的合同。

两家公司在海外的主要市场也接近重合(尽管两家公司进入每个市场的时间并不一致),比如印度、巴基斯坦、俄罗斯、北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