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组织的极限(当代西方经济学经典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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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权力和责任(1)

1.目标的冲突

权力分配的广泛性是组织中最为普遍的特征之一。实际上,通常来说,对于任何规模大小的组织来说,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决定,而其他人执行决定。权力的有效范围可能是有限的,在某一层次上,命令的接受者很可能有他自己的权力领域。但在这些有限性中,给予命令和执行命令、一些人告诉另一些人应该做什么是组织功能运作机制的一个基本部分。

给予命令和执行命令可以被称为个人权力,这里也存在另外一种被称为非个人权力的分配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行为编码来规定在各种可能的情况下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应该如何行动。法律编码是非个人权力的一个突出例子。因为不可能每个地方都存在个人权力,所以,有必要建立非个人权力的编码。但是,非个人权力的编码可以代替和补充个人权力,它的优势是更大的可预见性,它的缺点是较少的灵活性。

接下来,我将主要介绍个人权力,但有许多观点也可以运用在非个人权力上。

权力的作用在组织中是各不相同的。军队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在这里,权力无处不在并且是最基本的。国家也例证了与它的公民有关的这种权力行为.特别是对于警察和法律控制的尊重。公司类似于国家,只是它们对于雇员是一种更有限的权力控制。的确,正如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强调的那样.一份雇用合同更精确地说是作为雇员的那方接受权力的合同。因此,它不同于一个购买某种商品的合同,雇用合同买卖的不是一种明确的物体。而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在这个合同的范围内,雇员和雇主的关系不再是一种市场关系,而是一种权力关系。当然,这种权力的范围常常被合同条款所限制,而且,从更基本的观点来说,它受到雇员可以辞去工作的自由的限制。但是,由于获得这种自由在正常情况下是有一定成本的,所以,这种权力的范围不是微不足道的。

在我们社会的这些大组织中,权力可能是相类似的功能中最弱小的。在这里,被社会压力所加载的伦理规则和行为标准趋向于取代形式更为公开的个人权力甚至非个人权力。就像在取消律师资格的行为一样,专业性的组织只对它们的成员拥有有限的和特殊的权力,并且只在与国家的合作中有这样的权力。不过,它们可能而且频繁地在进入资格的控制上有所作为。不令人惊奇的是,大学——大学已经形成一种有各种教育功能的奇特的混合物和专业性的公司在定义内部的权力作用中显得特别困难,在这些地方,虽然权力受到质疑但是却是有传统的。

当条件不变时,就像任何其他持久性的社会组织的作用一样,权力的作用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并很少受到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毫无疑问,对所有权力的接受都是从宗教信仰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传递而来的。马克·布洛克(Marc Bloch)已经指出了这种神圣的中世纪君主制的特征,并且形形色色的宗教的源头,比如塔木德(Talmud)和巴哥维得·吉塔(Bhagavad Gita),他们都在权力的作用中加入了宗教制裁。在当今世界权力衰落的背后,可能部分存在着宗教信仰衰落的因素,一个世纪之前,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在多佛的海滩上已经看到了这种“信仰的潮落”,对于这种发展趋势,一些人憎恶,同时,另一些人又欣喜若狂。但是,或许这样说更好,宗教和世俗的权力源自同根并且互相平行,天堂里的政府结构不仅是世俗的政府机构的翻版,而且还支持它。在犹太一基督宗教语言中,上帝就是国王,这个隐喻在民主时代丧失了一些影响力。

在历史上的各个时代,当权力或者至少是特定的权力受到质疑时,人们更趋向于去验证权力的根源和对权力的需求。智慧之神(Minerva)的猫头鹰不是在黄昏里飞翔而是在暴风雨中飞翔。这样,有人争辩道,权力对于人类社会的作用是必要的,或者至少是有用的,为此,霍布斯(tobbes)的“每个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被提出来作为一种可怕的选择。权力的位置可能从神圣的个人转变为非个人的原则,这就像17世纪和18世纪的英国人和美国人的革命,或者从非个人的原则转变为有号召力的领导者,就如20世纪的法西斯运动。但在每一个例子中,对于权力的需要被理解和提高到社会意识的水平。

但是,精确地说,在如此动乱的时期,两个反方向的趋势是很明显的。对权力的挑战可能会导致有人再次重申权力的重要性,在一个极端,是对它的重要性的大幅度的擢升,而在唯信仰论者和无政府主义趋势下的另一个极端,则会导致对其重要性完全的否定和忽视。但是,站在中立的角度,其观点是,’需要责任和制约系统,在该制约系统中,权力履行其职能,但是权力的行为会受到主体矫正性行为的制约。毕竟,权力会经常犯错误。可以清楚地看到,权力需要被检查,有时需要暂停权力的实施。的确,英美的传统中渗透着对当权者的怀疑。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已经看到这种不信任比以往更盛。实际上,一些控制个人和非个人政治权威的方法已经得以发展:选举、普通投票、权力的分割(立法机构相对于行政机构,联邦相对于州和地方)和有限度的司法控制——它通常以消极的形式而非积极的形式存在,当然还有对于公民违法和暴动的古老的方法。

尽管存在这些措施,在政治权力履行职责方面,社会上仍广泛地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满。政府被认为是非个人和遥远的,即远离一般个体。如果民主的理想最终能够实现,那么权力应该属于选民。

不过.它可能和其他权力一样是不充分和不负责任的。但事实上,作为实现责任的方式,选举有其内在的缺陷。从其本质上说,选举不能对大量的特定事件加以区分,而是基于一般性来做出决定。而且,如果只是为了要把普通投票者的信息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简化选举过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许多被考虑到的另外的可能性选择就必须被大量削减。在1968年的总统选举中就很少触及国家面临的诸多的问题。1964年和1972年的选举则毫无疑问是“提供一种选择而非一种反馈”,人们感觉到,对于我们所需要的全方位的可能性选择的复杂性,政府除了提示到以外,没有实质的东西。

不过,加载责任于权力之上的最强烈的要求产生于非政府组织——教堂、大学和公司。对于公司承担的责任的观点,其发展是在描述性分析、规范观念和强调组织自身结构这些方面的变化的有趣的结合体。50年以前,有一种观点被广泛认同.即公司对于它的股东承担名义责任的说法是美妙的天方夜谭。正当这种观念变成标准的正统学说时.并购出价和企业集团的出现事实上证明了这种观点所暗示的管理行为是不正确的,而这两种新形式的发展证实了价格系统的一种派生形式取代了形式上的权力。对股东的责任问题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一种更为基本的要求,即对于公司其他成员的责任——工人和顾客。在很长的时间里,工会通过投诉委员会和工作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改变了公司内部权力的结构。许多激进派的批评家——大多数人几乎没有与工人有直接的联系,他们认为这个进程还远远不够,工作的条件和与工作活动本身有关的权力的性质产生了对个人和社会的曲解。甚至更多的注意力现在被放在消费者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内部责任及产品对其他人的影响上。

但是.所有这些对增进责任的要求都遭到强烈的抵制。我们不难理解,权力拥有者会抵制那些缩小他们自由行使权力的行为,但是,反对这种改变的并非都是权力拥有者。许多受权力所支配的人对这种现状发出最强烈的反对的声音。在大学职员和天主教教区的居民中间,校长和教皇权威的削减遇到了强烈的反对并得到少得令人吃惊的积极支持。

人们普遍体会到需要权威。在知识分子的圈子里以及在中美洲。人们普遍把我们时代的种种问题归咎于权威的衰落,增加权力责任的方法通常被理解为减少权力的作用。考虑一个例子,在大多数社区进行的连续选举不利于形成对警察行为的公众监督委员会,费城的例子是一个例外,但是,随后选举一个前警察委托人为市长显示出这种选举超出常规的特性。尼克松(Nixon)总统描述了监督和控制警察在逮捕过程中的行为的司法决定,在其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流行的负面的观点。

在本章剩下的部分中,我想进一步探讨在大型组织中增加权力责任的可能性。它表现出五个主要问题:权力对于组织的价值,认同它的条件,责任的价值,它实现的条件,以及在这四个要考虑的问题中间在权力和责任之间实现合理的协调的可能性。

2.权力的价值

关于权力的价值的辩论是简单又熟悉的。霍布斯在他的著作中有过这样的辩论,他的辩论以经典而极端的方式说到了作为特殊例子的政府。在权力缺失的状态中,就会出现“每个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同时,作为最终结果,“人们的生活是悲惨的、恶劣的、残酷的和短暂的”,如果不要太富于戏剧性,霍布斯这一观点的真理性要点能够更普遍地应用于所有的组织中:需要权力来协调组织成员的活动。

一种更学术化和更完整的重新陈述很有用。通过概括霍布斯的观点可以预设两个元素:优越的生产力与联合生产的复杂性以及交换信息的成本。让我进一步通过四个要点来进行详述:

1.由于个体与其他人是相互影响的,有时是替代关系,有时是补充关系,以及对有限资源的频繁的竞争关系,在个体活动的选择上。整体决策优于分散的决策。

2.整体决策的优化依赖于掌握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分散于社会中的个体之中。

3.由于信息的传递是昂贵的,从利用资源,特别是利用个体时间的意义上来看,将每个信息一次传递到中心位置。相对于分散地将每个信息传递给每个人要更便宜和更有效。

由于同样的效率的原因,与重新传递决策所需的信息相比,由中心成员或办公室做出集体性决策并传达它可能更便宜。

因此,权力——决策的中心集权——就会致力于信息传导和处理的经济化。

权力价值的最纯粹的一个例子是军队,当然,在许多方面,军队实际上已经是能发展成为国家的基本组织。在信息广泛分散和要求决策速度的情况下,权力控制在策略层面上对于成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对此,一个更身边的例子是交通控制。在这里,权力控制的优越效率再次清楚地表现出来。但也引入了另一个因素,非个人控制、交通信号和指示牌比个人权力更有效,特别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行使任意的交通指挥权力的个体警察在可替换的用途方面有如此高的价值。

与权力相反的一种选择是合意(当然,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种情况是价格系统不存在或者至少不能满足达到使其以最理想状态运行的条件。我们可以把为了协调的需要而产生的组织的绝对存在,看作是价格体系不能发挥作用或者至少没有效率的证据)。我把合意理解为任何合理的和可接受的集合了个人利益的方法。众所周知,存在与任何合意机制相联系的深层次的自相矛盾,比如,对于大多数规则,就缺乏达到一致同意的情形。但是,这些问题在其他地方已经探讨过了。

合意在什么时候是对权力的合适的代替物呢?

当一个组织中的所有成员有相同的利益和相同的信息时。那么在这样的组织中,自发的合意将是有效率的,每一个成员能按照他的利益正确地理解最佳决策,同时,由于利益是相同的,他们都会同意这种决定。在面对面的一群人中,足够便宜地交换信息是可能的,以致于他们能够拥有相同的信息,而且如果这一群人有充分压倒一切的共同看重的价值目标,那么,相同的利益就成为一个有效的假设。

当组织成员的利益或信息不同时,合意达成的成本将会上升,因此,作为一种组织决策方式的合意价值相比较权力来说就下降了。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只能做出一些评论。人们占有相同的信息但却具有不同的利益是社会冲突和通过讨价还价得以解决的典型例子。尽管在这个领域中有大量的文献,其中包括丰富的对博弈证的理论性的发展,但我们仍不能很好地理解它。当然,清楚的是,讨价还价的过程本身就是非常昂贵的,特别是当连续的出价和威胁不是发生在重新订立合同的游戏世界中,而是发生在经济崩溃和战争对人类生命野蛮的毁灭的真实世界里的时候。

在潜在的利益一致但信息不同的情况下达成合意的例子与利益不同的那个例子有一些相似。当然,在此例中,对于社会行为所表达出的偏好在个体中是不同的,正如利益不同的例子一样。但是,这种情况由于某种原因而有所不同,即,虽然他们基于不同的信息,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正努力在普遍利益的基础上来采取行动。如果信息可以无成本地进行交换,那么达成合意将没有问题。因此,设计决策机构的目标应该是在最大程度上方便信息的流动。就像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看到的一样,这涉及到在尽可能保存信息价值的同时减少信息的容量。在一定程度上,信息容量的减少是通过减少沟通渠道的数量来完成的。我们再次回到权力的优越效率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