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休谟的人性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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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商业繁荣与国家强盛(1)

休谟在著作中写道:“一般公认,国家的昌盛,黎民百姓的幸福,都同商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商业的繁荣发达而相应强盛起来。”在休谟看来,人们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以利益为枢纽的,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运行。正义规则便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确立稳定的私有财产权,既是法律规则,也是经济规则,如此才能促进商业的繁荣和国家的强盛。

休谟时期的古典经济学

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认识,是置于一个政治的制度和社会的结构之中来进行的。因此,古典经济学不可能是就事论事地谈论经济事务,谈国民财富的如何增长,谈利益的如何分配,谈货币的如何平衡,而是要对国家这个“政治动物”给予政治上的“解剖”,要探讨政体与经济繁荣的关系,等等。

西方经济学的诞生、演变和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自古希腊罗马时期,经济学的初步思想便已产生,不过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有限的,仅局限于家庭事务管理方面,它也并未取得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立地位,甚至直到后来的色诺芬的《经济论》、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等的出现,也并未改变这一局面。虽然他们在著作中都发表过关于分工、物品交换、货币、利息、税收等“纯”经济学的概念,但在当时的思想家们眼中,经济学依然是作为从属于政治的一个关系到城邦治理的重要概念而加以研究考察的。

从一定程度上说,西方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是在十七八世纪,以休谟的故乡苏格兰的历史学派所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出现为标志的。但必须指出的是,诸多思想史学家们一致认为,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一种纯正的经济学,而是一种政治经济学。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便不难发现,休谟的经济思想与他的政治哲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休谟关于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和观点,是掺杂在政治理论中的。即便是下面我们要论及的纯粹的经济论,如《论商业》、《论货币》、《论利息》等,也是在《政治论丛》的书名之下问世的。休谟在《人性论》的“引论”中所开列的有关人性学的四门学科并没有经济学,显然,它是包含在“研究结合在社会里并且互相依存的人类”的“政治学”之内的。后人整理他的稿件时,也多将经济方面的稿件置于政治论中。

为什么经济学会作为政治学的统辖部分而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特殊性。

英国的古典经济学是一种意义独特的经济体系。它既不同于希腊的家政学,也不同于在其流行的一般经济学。它对于经济的看法超越了以前的就事论事的孤立方法,已经涉及到社会的经济过程、生产、交换以及财富的本性等基本的经济学问题。

特别是在苏格兰历史学派那里,“经济”被放到了一个社会政治的广阔背景下来加以分析和研究,“政治社会”成为了“经济学”的出发点,从一个广阔的政治社会的现实背景以及历史的动态演变中考察一个社会的经济过程和财富的本性。

在这种经济体系的影响下,当时的英国思想家们如休谟、斯密等,就把有关社会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视为他们理论中的核心内容,相比之下经济事务则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

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并没有真正的从政治学中独立出来呢?是否就意味着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在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并没有比希腊的经济理论格局强多少呢?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究竟它的独立不依的地位与价值在哪里呢?

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认识,是置于一个政治的制度和社会的结构之中来进行的。因此,古典经济学不可能是就事论事地谈论经济事务,谈国民财富的如何增长,谈利益的如何分配,谈货币的如何平衡,谈商业贸易的如何自由进行,而是要对国家这个“政治动物”给予政治上的“解剖”,要探讨“政治学如何成为一门科学”,探讨政体与经济繁荣的关系,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等等。

所以,英国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对于经济的考察与研究,存在着一个政治哲学的视野。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典经济学之所以称之为政治经济学,而不是后来的狭义经济学,这并不单纯是词语上的变化,或局部内容的不同,而是涉及一个对于经济学的实质性认识的差异。

其实,18世纪的经济学家们所建立的这个全新而独特的经济学,客观上说,也是由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

众所周知,欧洲社会自16世纪起,便进入一个近代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随之而来的便是,新兴的市民阶级迫切需要自己的经济理论,以此表达他们对于国民财富、商品贸易、自由经济和国家财政的观点与主张。

于是,这就要求经济学家们从狭隘的对于经济行为的抽象考察中提升出来,站在一个宏观的政治与法律的制度层面上,以一种新的政治哲学为基础,对新的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给予一种全新的解释。

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主题的指导之下,以洛克、休谟、斯密为代表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展开了一种新的经济学路径,他们研究的是整个经济社会,除了各自建立了一整套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之外,他们更关注于经济事务本身的分析。随着理论研究的逐渐深入,很快,英国古典经济学便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是代表性的著作。

与斯密一样,休谟也是一位经济学家,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在历史上并不怎样重要和显赫。但他的一些经济学方面的观点和理论,仍然具有非凡的意义。他提出了一种考察经济事务的方法,或者说,休谟通过他的论述建立起一种分析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的政治哲学。毋庸置疑,休谟是那个时代的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家。

正如18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英格瑞姆所言,休谟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把经济事实置入社会和政治的所有重大利益的关联之中;他开辟了将历史精神导入于这些事实的研究的路径。”

休谟在他的《人性论》和其他的一系列有关经济方面的论述中,隐含着一个经济哲学的方法论,或者说提供了一种考察他所谓“经济社会”的政治哲学理论,这一点是他作为经济学家最重要的方面,但也是人们往往忽视的方面。

对于休谟来说,“社会”具有着非常广泛的含义,人们生活,实现各自的目标,需要与他人发生联系,正是通过社会,人才能够达到他的各种目标:教育、安全和经济利益。

在休谟的思想中,社会首先指的是我们所谓的“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当经济获得了政府或国家的保护与支持时,经济秩序与政府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市民社会”或“政治社会”。

因此,我们对于休谟的经济学理论,应该置于一个十分广阔的视野,放在一个有关市民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正义制度的背景下加以考察。

休谟的经济学首先提出了一种理解国民经济的方法,这种理解国民经济的政治哲学的方法构成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如何看待社会,特别是他提出的经济社会与政治社会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经济活动,特别是商品贸易、货币流通、工资、利润、利息等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地位;如何看待人的欲望与满足,看待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看待商品与市场经济秩序,看待关税额度、银行信用和政府财政,等等,这些问题都与休谟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有关,都涉及一个有关古典经济学的政治哲学问题。

显然,休谟对于这些经济学问题的思考与分析,并不是为了得出一些纯经济学的结论,而是基于他所处的社会状况,就人们关心的经济问题提出回应。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他的社会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都对于解决当时英国正在发展着的市民社会的制度建设具有着普遍性的意义。

诚如他所言:“普遍性原理,不论看起来有多么错综复杂,只要立论精当,言之成理,必然在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中始终流传不衰,然而在个别场合下不起作用也是可能的;而密切关注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是哲学家的天职。”

总之,休谟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在其为数不多的经济理论中,主要涉及的具体方面有商业、货币、利息、贸易平衡、赋税,乃至人口稠密、社会信用等。这些经济理论,正是构成休谟政治经济学的不可或缺的经济部分。

论商业

土地生产出的剩余产物,可以用于满足制造商品及繁荣文化的从业人员,也可以使一部分农业人口从耕作中脱离出来,从事其他的行业。所以,可以这样说,任何国家用于超出维持基本生活的产品越多,就越强盛,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可以极容易地转入社会劳务。

一般公认,国家的昌盛,黎民百姓的幸福,都同商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商业的繁荣发达而相应地强盛起来。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准则都是正确的。然而我也必须承认,这个准则也有例外的情形。在某些时候,商业贸易、财富货币以及对奢华生活的追逐,不但不会增强社会的经济力量,反而会对国家的军事力量产生不利影响,国家声誉也会逐渐走低。

这种后果都是可以看到的。像这种对事物的不同看法,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人类的本性总是善变的,极易被各种观点、准则、原理所左右。信奉这种思想时认为是正确的,信奉另一种思想则会认为是错误的。

原始人都以狩猎为生,而一旦他们结束了这种原始的生活方式,就会分化演变成两类人,农民和工匠。农民以耕作土地为业,生产农牧产品。工匠以加工制作为业,将农民生产出的产品为原料,加工成各种人类生活的物品。在农业取代狩猎的初期,从事耕种的社会成员在这两类人中占主要部分。

但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从事农业的人口中,只要一部分人耕作土地便能生产出满足整个社会需求的农牧产品。于是,以耕作为生的人中,便产生了多余的劳动力。

这批多余的劳动力可以做些什么呢?让他们从事通常称为奢侈艺术的那种精巧手工艺生产吗?这类工作是会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的。然而,他们还可以做别的吗?

当然。君主会提出要求:将这些劳力隶属于自己,用他们来扩充军队,增加领地,扬立国威。同时,再用土地生产出的富余产品将他们供养起来。于是,这样一来,矛盾便产生了:国家的强盛好像和人民的幸福是相互对立的。个人的安逸和舒适,要求将这些劳力用于为自己服务。而君主要施展自己的雄才大略,必然要侵犯个人的这种需求。

以上这种言论并非不切实际。事实上,纵览整个古代史,那些招募供养庞大军队的小城邦是随处可见的。

据史料记载,在早期,仅罗马一城,就在其小小的领土上招募供养着十个军团以对付古拉丁人。雅典,其整个版图不大于英国的约克郡,却派出了一支四万人左右的大军远征西西里。像这种穷兵黩武,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并以国民的幸福为代价来供养大规模军队的君主,是难以得到人们的支持和拥护的。

在烽烟不息、大战连绵的时代,酷爱自由必然产生共和精神,特别是在小的城邦国家里;而每当社会几乎长期处于戒备状态,人们时刻听命于征召,准备为保卫祖国而赴汤蹈火时,这种共和精神、这种对祖国之爱必然有增无已,虽然对于崇尚黩武的自由民来说,他们之所以有时需要贸易和手工业,其宗旨也许只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实力。

制造业和机械技术的落后,会使更多从事农业的人躬身于耕作。生产技能和从事生产的积极性,与农业的产出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如果农民受社会迫力而从事社会劳务,其生产效率就会下降,最终便导致无法提供剩余产物。这样的后果就是,军队只得或者仓促出动去进行暴力征服,或者因给养匮乏而解散,没有其他选择。

众所周知,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要靠劳动来购买,这也正是欲望是劳动的惟一动机的原因。一个国家工业的发达,机械技术的进步会推动农业的发展。因为这会使农民生产出来的剩余物交换到农业产品之外的,能使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更加享受的产品,农民们会觉得,自己劳动所得到的剩余物大有用处,所以就尽可能的提高土地的产出。这样,土地就发挥它最大的作用,除了耕种者自身的需要外,还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剩余必需品。

土地生产出的剩余产物,可以用于满足制造商品及繁荣文化的从业人员,也可以使一部分农业人口从耕作中脱离出来,从事其他的行业。所以,可以这样说,任何国家用于超出维持基本生活的产品越多,就越强盛,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可以极容易地转入社会劳务。

一个没有制造业的国家,尽管劳力的数量可能相等,可是产品的数量却不会相等,而且种类也不会一样。这个国家的全部劳动都用于维持基本的生活,不容有丝毫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