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颠沛时光浮生梦: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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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寸相思一寸灰(1)

青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李白的这首《长干行》,留下了一句流传极广的诗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于是,青梅竹马,就此百世而传,用以形容一对自小一同长大的孩子,后面时常还带上两小无猜。念起来,当真如同青梅入齿,瞬间溢出的青鲜汁液,酸涩,又微微带些甜蜜,唇齿留香。谁是谁的青梅,谁又是谁的竹马?遥远而透明的童真岁月里,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孩子,不经意间出现在脑海里。

是否还记得,幼时与你一同嬉戏,一同用泥巴将衣服弄脏,又一同回家挨骂的那个孩子。青藤葱葱,老树郁绿,那些岁月,留不住,挽不回,唯有记忆鲜明,昭然若揭,呼之欲出。那个孩子的长睫毛,小酒窝,爱笑的脸颊,你们上树下河东家蹿西家跑,有无恶不作的名头,周围的大人对你们最头疼。有架一起打,有歌一起唱,有好东西一起吃,你们学起热播的《水浒传》里的义气来,谁都没办法奈你们何。

很多时候,我们最初的爱就是源于那时。人心易变,世事常改,磐石可移,蒲苇可转,最纯净美好的感情,恰恰正是当我们懵懵无知之时——那是我们,最明澈的最初。

所谓青梅竹马,大抵都是如此活泼而温暖。往往在人生最初的清澈岁月里,就点燃了一把小小的火光,即使微弱,也温暖了此后一生。保护着小女生的小男孩,给小男孩擦汗的小女生,相互帮忙热心互助的姿态,就是这样安静而深刻地开始形成。一旦从回忆里被挖掘出来,总是能引起会心一笑——原来啊,在那么早那么早的从其,就有那么一个人,对自己那样好,好到自己这么多年后,还能念念不忘。

怀念岁月,同样也怀念红尘岁月里的那些人和事,他们给我们带来的,是最初的感动,也是最初的暖。人生无法重温旧梦,重新走一遭,将回忆细细品味,也大约很好。我不知道像丁玲那样的传奇女子,会有怎么样的青梅竹马,她的童年已经不幸,正是这样的不幸。我想,就更需要一位青梅来,予她最为纯澈的温暖,令她展颜一笑,

在蒋家大宅的那些年,她俨然是众人手心的明珠,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养在深宅的小闺秀,应该是备受外面那些孩子的喜爱的吧。那些孩子,整日跑在山野里,青山绿水将他们的性子磨得那样野,血液里天生的野性蛮横很容易就将他们养成一个个皮孩子。当他们无意中发觉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时,或许就会打心眼里那么喜欢上吧。

每个孩子,都向往漂亮美好的事物。想起一个野小子在小公主前微微自卑,又千方百计,使劲展露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只想讨她欢心时的画面,未免会觉得好笑,以及温馨。童年的丁玲,或许就是这样的,穿着绫罗绸缎织成的漂亮衣裳,在其他孩子里,有如众星捧的月,到处都有人向她献好。她是蒋家的小姐,家教良好,品性温厚,从后来她的人生中可见,她应该并没有恃才傲物,或是骄纵任性,很快就和这些孩子打成一片,玩得兴高采烈。

当时的丁玲,还没有遭受人生的任何苦难,慈母的关怀无微不至,小玩伴们带她真诚友好。然而,好景不长在,好花不常开,当她随着母亲,来到余家,开始多年寄人篱下的生活时,她就再也找不到那些纯真美好的感情了。

其实在余家,同龄的孩子倒是很多。她的三舅虽刻板了有些,到底不是坏人,不仅收留了丁玲母子三人,还收留了家族中许多遇难的亲戚。七大姑八大姨,表兄表姐,整个余家,倒也能热闹起来。刚来到余家的丁玲,不过四岁,年纪小,又失去了父亲,来到这个全然陌生的家,正是最需要长辈的关怀,以及朋友爱护的时候。

只是,幼弟未足一岁,尚在襁褓之中,母亲在愁苦之外的时间,多数用在了照顾更为年幼的儿子身上,对于女儿,她能照料好她的衣食起居,已经颇费力气,何谈去关心女儿的感情?来到余家后,母子三人身上的盘缠已经所剩无多,只能节衣缩食,毕竟身边还得留些钱傍身,兄弟虽好,各自成家后,感情到底淡漠不少。于是,丁玲时常是穿着陈旧瘦小的衣服,在这个家里,跑来跑去。

到底还是孩子,幼年的丁玲最初时,并不是一开始就孤僻冷傲的。她也渴望与同年纪的孩子们一同玩耍,对于那些表兄表姐们,想来她开始见到时,也不是十分抗拒的。然而,年幼的她,并没收到同等的接纳,甚至是微微的善意。

由于衣着陈旧,身材也十分瘦小,小时候的丁玲,身体也不算好。有些人天生有种优越感,以为自己可以俾睨众生,凌驾世人头上,对于弱者,他们只有强者的虚荣感,毫无人性本该拥有的平等善良。看到这样一位柔弱的表妹,他们在嗤之以鼻的同时,就拒绝了同她玩耍。尤其是在丁玲的表姐或表妹们同她一起出现时,在鲜明的对比之下,他们自然是选择更漂亮,更精致的孩子。于是丁玲,就这样被拒之门外了。

若单单只是不跟她一起玩也就罢了,有时心性恶劣的孩子,还喜欢恶意伤人,出言侮辱,动辄出手打骂。这就不单纯只是拒绝了,更多的是欺侮与伤害。就在同时,丁玲的母亲也开始警告女儿,不要跟她的表兄们太多接近。其实母亲只是出于维护大局的考虑,自古便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不像沾染更多的是非,最好女儿也能深居简出。少见人,当然能少招惹一些麻烦。有时,女儿忍无可忍同表兄弟们争吵起来,惊动了大人们,她也只能选择呵斥自己的女儿,而不是为孩子讨个公道。

母亲虽然是无可奈何的,但这种情形,自然是大大伤害了一颗年幼纯真的心。她开始讨厌与那些孩子的相处,甚至是无比憎恶的。只要能躲,丁玲就毅然躲开他们。渐渐地,她的性子也变得孤僻冷漠。在她最需要温暖的时候,却被这个浑浊的人世,狠狠地拒绝伤害了。她除了蜷缩成小小一团,坚持固执地抱住自己,不给别的人或事再一次伤害自己的机会,当时的她,也着实想不到任何有力的方法予以回击。她明白,向母亲哭诉,母亲是无能为力的,除却增添母亲的苦恼,毫无帮助;而那些力气强大的表兄弟们,她又怎么能打得过他们呢。于是,还能如何,当渺小卑微的愿望被碾碎成尘,她只能孤寂地承受,沉默地坚持。

如果没有后来那桩事,丁玲还不至于更加痛苦。当她被母亲无奈地许给了年长两岁的表兄后,情形就逐步更加的恶化了。她已经读过许多书了,她不奢求自己是大观园中的十二金钗,能得到那位富贵闲人的悉心爱护,她只求那位表兄,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然而,无奈的是,她越是讨厌他,他对于折磨侮辱她这件事,就更加兴致勃勃。

才子佳人的戏本里,总有那么多的表兄妹或表姐弟。表亲之间,亲上加亲,早就不是件奇事。古人如此,或是出于让血缘更纯粹的目的,或是希望亲眷之间,往来可以更加密切。戏本小说中的这种姻缘,始终以一种甜蜜恩爱的笔触来描述,夫妻荣辱与共,相濡以沫。《珍珠塔》里的方卿与陈翠娥,分明也是表姐弟,最后也是喜结良缘。贾宝玉于林黛玉,虽然只是一段报恩的缘,早早用尽了泪,用光了缘,可缘起缘灭之间,两人一时心灵相通,你情我愿温暖甜蜜地走过来。这样的拥有过,但凡想得开的,到头也不至于太过伤心。

然而,丁玲就没有这样的福分了。即使她的表兄,同她住得还比戏本中的那些还更近一些,这个有利条件却只是给这位表兄带来了更大的便利——找那病秧子表妹来戏耍戏耍,也是很方便的。自从婚约定下之后,他更加频繁地来戏弄丁玲。或许这位表兄,也并没我们想象的那样恶劣,他也只是个孩子,心性为定,可能只是出于孩童好玩的心理,或是出于半大的孩子,对自己的亲事充满好奇的缘故,对于丁玲,他要更关注一些,想用一些奇形怪状的方法引起这位小未婚妻的注意。

或许他不是讨厌这位表妹,只是想同她玩耍而已,只是一直不得其法,反而背道而驰。那时丁玲本来对于这样的玩闹便已经厌恶万分,而他又始终纠缠不休,未免更加恼怒憎恶,年幼的心中更是定下了绝对要解除婚约的念头。其实,生命曾赋予了他们青梅竹马,安然相处的机会,却抵不过人心的阴差阳错,最终渐行渐远,直至末路。昨日的黄花,已经成了旧梦中的依稀装点,徒留无奈与长叹。

如果生命重来,或许他们能够改变命运。她和他,能在最初相遇的那一刻,就彼此接纳,相互交换纯真秘密,当真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或许几年后,待得她渐渐长成美丽温柔的少女,他便可以依照婚书,将她娶进家门,从此琴瑟和谐,举案齐眉。这样的一生,曾经有机会发生,有可能成真,只奈何命运弄人。当丁玲在离开家乡到处漂泊时,那位曾同她有过婚约的表兄,也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她几经转折,返回故乡小憩时,或许曾在某个角落,看见他抱着自己的孩子,笑容温和,身边是他的妻子,同样温柔静好。他们都已经各自前往各自的人生,岁月将她锤炼成了坚定刚强的女子,也将他眉间的戾气化作绕指柔,只是曾一起度过的童年,已经是那么遥远了。

相遇

小时候背诗,念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一句时,心魄都为之一颤。旖旎,着实旖旎。秦少游的《鹊桥仙》,这阕词本就有个缠绵哀艳的词牌,又是通篇的眷眷柔情。却唯独这一句,读得人心魂俱消,缱绻又哀伤,教人不忍再看。牛郎织女,匆匆相逢,又匆匆分离,人世间最痛苦不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爱情,究竟有什么玄妙之处,令人为之生,为之死。情不知所起,却生生世世,难以忘怀。世间的爱情,不过两种方式,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前者如此梦幻与激烈,后者亦是细水长流,脉脉留情。少女时期,时常幻想,我的爱的那个人,会骑着白马来接我,后来才知道,骑着白马的也许不是王子,而是唐僧。幻梦终归同现实的人生相距甚远,没人能按照自己设计规划的轨迹,一字不差分毫不偏离地走,也没人知道,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那场相逢,会是以怎样的模样,轻轻地,悄然开启。

我们的女主角,同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主角,是在共同的朋友的介绍下,相互认识的。当时丁玲还身在北平,在那家私人画室中学习绘画,每日的生活平淡而枯燥,厌烦又不得不忍耐下去。最初开始学习时,丁玲还是同一位叫做左恭的朋友一起去的,后来这位细高个儿的朋友,带了另外一位朋友来,那就是胡也频,她后来的丈夫。

那时的丁玲,还未有男女之念,虽然她已亲眼见证过瞿秋白和王剑虹爱情的诞生,但是她的世界里,依旧只有纯真洁白的友谊,她也确实是将胡也频当成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对待的,并无绮念。然而,她是单纯天真的,却不代表胡也频同样将她当成一位单纯的朋友而已。爱情的发生,全然毫无道理,你爱他或是他爱你,有时就在不经意之间。或许,就是那么一瞬间寻常无奇的相遇,他就已经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神。此后,他们又见了那么几面,但是未解人事的丁玲,始终没有发觉胡也频,对自己隐藏的心意。

因而,当丁玲回到故乡时,他千万里追寻她的踪迹,风尘仆仆地出现她和她的母亲面前,宛如从天而降。这样的相见,未免太叫人震撼,虽然没有千万朵玫瑰的浪漫,也没有钻石戒指的星光璀璨,唯独有一片赤忱之心,令灵魂都微微颤动起来。

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要说只是普通的朋友之谊,似乎也太过牵强,哪有一位普通朋友,能为了自己千万里地奔波而来,只是为了见自己一面呢?在情感上,略有些迟钝的丁玲,像是终于开窍,明白过来。这位朋友,似乎对自己的感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剔透啊。此前,对于她来说,那只不过是一个是见过两三次,算不上深交的朋友而已呵。

其实当那个少年,出现在自己面前时,自己也是有几分惊喜在其中的吧,震撼和惊喜,就这样充斥满了她的心头。他来得充满,除了孑然一身而来之外,只有一套换洗衣裳,就是他前来的车马费,也是丁玲她们代为支付的。这个年轻人,似乎是什么都顾不上,就匆匆而来了,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见面之后,该说什么话,该做什么事,都无所准备。

他局促而略微羞涩地站立在她面前,手心发热,嘴唇颤抖,却始终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在北平时,当他知道她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心中的慌乱便不可以抑制,他这样匆忙这样毫无准备地来,只想见她一面,告诉她一些话,这些话,自从他见到她,便已经珍藏于心底日久。他一直在寻觅一个合适的机缘,一个恰当的时机,温柔地告诉她,不能惊动她,也不能令她感到分毫的不快。

显然,这对他来说是个大难题。虽然他比她大上一些,但是对于情爱这种东西,也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并非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老手,可以任意蹂躏糟蹋一些纯真可爱的心,他想,如若他可以得到她的那颗心,他必然珍之重之,永不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