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学识丰富、能言善文、家庭幸福美满的大学老师会去偷书,又因为偷书而毁了自己、毁了家庭。我说的这位老师是教我中国哲学史的一位姓杨的老师。听说他在新华书店偷书被店员发现,被拘留,后来到他家搜查还发现学校图书馆的一些书,是偷的还是借的,我不清楚,反正他被劳改多年。
我至今想不通,他为什么要去偷书?没有钱买书?不是,他偷的是不值钱的书,何况他那时是讲师,不会穷到偷书。他还请我们去他家吃过一次饭,很丰盛,似乎并不缺钱。还是像孔乙己那样为自己辩解,偷书不是贼?中国知识分子读书爱书,偷书不为偷,是爱书。好像这个理由也不对。他是个读书教书的人,知道偷字是什么意思。不管偷什么,偷就是偷。我只有一个解释,就是癖,有偷书癖。当时没有心理鉴定之类的规定。该他倒霉,命交华盖。正好当时整顿社会秩序,严打各种犯罪行为,他碰到枪口上。中国有个口号叫从重从严,以这个原则量刑,谁碰到枪口上谁倒霉。所以狡猾的人,懂得避风、躲过风头。只要风头一过,就会回归平静。我不是法律专家,只是凭直觉感到这种风头上从重从严、平时则从宽处理,似非最好的执法之道。我想,如果不是刚好碰上中央一家大报头天发表严厉打击犯罪的社论,而是平时偷书,则最多警告、罚款或交由学校处理,不致判刑,使一个有学术造诣的大学教员毁了自己的前途,家庭也解体。听说他结束多年劳改后分配在一个大的研究单位做资料工作。大约十多年前我还收到他寄给我的一本关于文天祥的专著,没有寄信地址,大概是“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意思,但他寄给我,说明还记得我。
他记得我是有原因的。他教过我们中国哲学史,还是我的论文指导教师。我们毕业时也要交一篇论文,说是作业也可以。没有评审,没有答辩,也没有学位。我们虽然在研究班学习了三年,但当时还没有学位制度。他名义上是我的论文指导教师,实际上题目、文章都是我自己弄的。他最后看过给了一个“优”。毕业后这篇发文章发表在1956年的《教学与研究》上,第几期我忘了。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引导我跨入学术之门的第一张入门券。我记起他,就想起这篇文章,记起这篇文章,就记起这位倒霉的老师。
这篇文章,不仅让我记起这位背时的老师,而且感谢一个刊物,即我们学校最早的刊物《教学与研究》,记起编发这篇文章的总编王南同志。文章发表时我年轻,又刚刚毕业,总编不太放心。他是一位非常健谈、学识渊博的同志。人们说他一张中药方的药名都能滔滔不绝讲半日,的确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王南同志在编发文章的过程中多次问我,是不是抄的。我说不是,是我自己写的。他是老八路,我是小青年。他这样问,说明他直率,也说明他认真,怕刊物上出现“文抄公”,损害刊物的名声;也是对青年作者的爱护,怕我刚上文路,就摔跟头。第一篇文章的这点小趣事,至今仍然没有忘记。我写文章至今仍坚持说自己的话,写自己的想法,不克隆别人的东西,连自我克隆都会内疚。这应该是我第一篇文章第一位责编的功劳。
王南同志早逝世了。我这位论文指导老师是否健在,不得而知,去世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当时三十多四十岁的话,至今也已百岁。他不是名人,不可能有讣告,也不会有任何公开消息,不知他的生死存亡。但他仍然活在我的记忆中。为了偷书而致身败名裂,不值得,也很可惜、很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