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禁欲导致极端泛滥,极端泛滥又导致极端禁欲,源远流长导致当代,所有样板戏中的男主人公没有妻子,女主人公没有丈夫,母亲没有亲生的儿子,孩子没有亲生的父母。这样的极端,导致在改革开放后,性事主题,起初还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后来,就出现了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其后是王安忆的《小城之恋》等,现在就产生了《上海宝贝》之类。这个是必然的。禁欲过于厉害必然会产生纵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过分的禁欲、英雄化最后导致走向它的反面。人都不再英雄了,而且变得卑下了。
哦,对了,我讲得太多,应该是回答你们挑战和质疑的时间了。
现场答问
问:孙教授,您好,您说,中国人的情欲观和西方是不太一样,我们的孔夫子瞧不起女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西方,则有骑士小说,把崇拜女人,把生命献身给女人,当成一种光荣。这里,是不是有某种文化传统上的差异?
答:你的说法,是很意思的,我可能刚才讲得不是很清楚,现在作些补充。我想这里的原因是很深邃的。西方文化关于性的观念和我们国家,从文化源头上,或者说原型上,就差异很大。源头上,原型上的差异,和后来的差异不同,源头上的差异,一点点小差异,到了后来,差之毫厘,就失之千里。关于男人和女人,在我们文化传统中,不管什么样的古代神话,民间故事,都是两个独立的人。要结合,就不免有主体之间的矛盾,男女之间性的吸引,虽然是最强烈的,但是,两个人要结合,起码要沟通感情和感觉,但是,人性决定了人的感觉和感情是难以彻底沟通的。因为,人对外部信息,并不是被动反应,而是以其主体认知模式去同化的,这个过程中,就免不了充满了误解。互相间认同,就有一种高难度。故先是女人不能充分估计男人的价值,后来是男人体悟不清女人的价值,因而在中国到文明社会之后,男女不平等的时间持续可能就比较长一点。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可能要多一点。而西方的早期哲学,带着传说性哲学,则有所不同。有一种思想,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或者女人的一半是男人。柏拉图在《会饮》中,引用阿里斯托芬的说法,最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的和女的,还有第三种,男女两性的合体。四只手,四只脚,两张脸,一模一样,方向相反,生殖器则有一对。这种人的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宙斯和其他神很恼火,想把这类人灭掉倒是干脆,但就再也得不到从人那里来的崇拜和献祭了。绞尽脑汁,宙斯想出了个法子,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人只能用两只脚走路,就变得虚弱,人数却倍增,要是继续捣乱,就把他们再切一次,只能一只脚蹦跳着走路。人被切成两半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这一半死了,活着的一半就再寻另一半去拥缠在一起,不管遇到的是女人的一半,还是男人的一半,这样,人就快要死光了。宙斯就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让人可以交媾。要是男的抱着女的,马上就会生育,传下后代;要是男人抱着男人,至少也可以平泄情欲。所以,人身上本来就有彼此吸引的情欲,像两片比目鱼,人人都总在寻求自己的另一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西方的文化源头上,男人和女人相互追求,不过是恢复原生的自我,自己找回自己,沟通的障碍,就微乎其微,就是互相进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不存在害羞之类的事情,相反可能是很光荣的。西方中世纪的骑士以崇拜女性为荣,而中国中世纪的好汉却以仇视美女为荣,是不是可以,从这里,看到一点原型。
西方的原型意识,就是由于分成两半,人不完整了,就要追求恢复完整,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全都认为,通过性爱,爱他人,实际上是实现爱自己。性交媾就是对这种结合的幸福的庆典。柏拉图甚至鼓吹滥交,原因很简单,这是自己和自己的幸福的事情,和其他无关。希腊人(和一些东方宗教),还以某种带性交的仪式来赞颂爱神,还有圣洁而又淫猥的爱的法典。知道了这些,对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的性解放,群交,裸体运动,才可能充分理解。显然,这一切,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原因就在文化原型有差异。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48~51页。
问:孙教授,您说,男人以力为美,难道男人就一直是出死力气的?后来,不是有奶油小生吗?关是一个历史建构的观念,怎么能一概而论,是不是这样呢?请以古典传奇小说为例说明。
答:谢谢你,这个问题可能补充了我刚才所说的不足。
最初的人,女性以生孩子为美,男性以力量为美。所以中国的“男”字是田力,就是说他是从事农业劳动,很有力气的。中国的英雄是以力为美,“力拔山兮气盖世”。张飞在长坂坡当阳桥前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光有力量就不行了,更大的英雄不是由于力,《水浒传》第一把交椅是宋江,他没有什么多大的力气。第二把交椅是卢俊义,和宋江一样,他的名声靠的是仗义疏财,是一种精神号召力。第三把交椅是吴用,他不会打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有智慧。这就渐渐显示一种转化,最美的、吸引人的不是力气,而是智慧。以力为美变成了以智为美。诸葛亮比一般武夫要美多了。《说唐全传》里面,程咬金做皇帝,有个徐茂公,程咬金简直可以说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后来《大明英烈传》中有徐达,在《太平天国》里有一个叫钱江,虽然这些人武艺都不行,但都是以神机妙算见长他们有更高的威信。这种“诸葛亮系列”全是以智为美。就女性方面来说,一些人物的美,既不是力,也不是智,如杜十娘、崔莺莺,而是情,以情为美:就男性来说就是贾宝玉了,最大的特点是“情痴”,感情到了发痴的程度就更美了。情感强烈,发痴,就是不讲理,不合逻辑,把感情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以情为美:所谓“痴”,就是说,这种情,是超越实用理性的。如果贾宝玉选择对象,局限于实用理性,先看对方身体怎么样,能不能生孩子,绝对是不能选林黛玉的。第一,她有病,最健康的是薛宝钗,第二,脾气,林黛玉脾气可了不得,她越是喜欢你越是折磨你,整天挑剔你,整天讽刺你,弄得贾宝玉整天作检讨、赔不是。不赔不是不好,赔了不是更不好,这就是爱。有了感情就痴了、傻了,逻辑就乱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彼此最爱,却闹得最一塌糊涂,天天吵、天天闹比较平静的是薛宝钗。薛宝钗非常宁静,她不痴,因此就没有情。她无所谓,看到唯一比较干净的男人被别人迷住,也不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不是感性人物,很有理性修养。这个人很漂亮,但不美。真正美的是把感情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就是林黛玉,谈恋爱到不要命的地步,这就是以情为美的典范。到这个时候,古典小说发展到了古典美的顶峰了。
从中国传奇小说来看,从武松、孙悟空的无性,到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至上,一步步把感情提到更高的价值层次。从17世纪莎士比亚到19世纪的托尔斯泰,从罗密欧、朱丽叶为情而牺牲,到安娜·卡列尼娜为情而自杀,都是同样的审美境界,把感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这正是世界文学历史不约而同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