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风上看,这样的写法和第一部分有很大的不同,第一部分用的是写实的正剧的笔法而这里却是夸张的、漫画的、喜剧的笔法、这种笔法的特点,主要是,字里行间充满了显而易见的矛盾、荒谬,不和谐,以冠冕堂皇的语言,表述着极端荒诞的主张干瘪少年的振振有词中,包含着绝对荒谬的逻辑其次,语词的运用,古今夹杂,也显然是有意构成不和谐。“压坏了丹田”,尚可称古人的话语,但“保险”,则是当代的事,活不到八十,便死,更是不成话,就是到唐朝,也是人生七十古来稀鲁迅常常以荒谬的道理来揭露无理的现实,荒谬绝伦,但又振振有词这在杂文中是反语,而在小说中,作为人物语言,则为讽刺或者说,在这里,我们感到了鲁迅小说巾的杂文风格这一点在《故事新编》中是屡见不鲜的。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一个粗浅的结论,作为小说,本文的语言,有时流露杂文的尖锐讽刺笔法?这种杂文式的讽刺笔法,比第一部分的写实性描绘,最大的不同,就是突出某种荒谬感。荒谬感就是超现实感。从这里,我们感到,鲁迅自如地从写实性向着超越现实性的境界转移,从心理描写向国民性的解剖转化但是,《铸剑》在《故事新编》中,并不完全是讽刺风格的作品,其基本格调是带着英雄颂歌色彩的。主要人物黑衣人是正面的,是没有讽刺意味的,而是隐含着赞赏的。在这个人物和眉间尺的关系的演进中,我们是不是发现,个中写法,又发生了变化这种写法是写实的吗?如果是写实的,眉间尺的作为就是不可信的。第一,从优柔寡断到英勇果断,对陌生人的话,一点怀疑都没有,毫无保留地信任,把自己的头削下来,和宝剑一起交给了他;第二,削了自己的头,应该流血啊,应该有血腥的描写啊!一点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把鲁迅的《故事新编》和郭沫若的历史小说《秦始皇之死》加以比较,是很有趣的。浪漫主义者郭沫若,在写历史人物时,用的倒是写实的笔法。而鲁迅在这里,用了另一种笔法。这是神话、传说的笔法。神话、传说,是超越现实的。这种写法的准则和写实的和讽喻的笔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拘泥于写实和讽喻,则不可解,不真实。神话、传说的写法,是不讲究现实的真实的,而是遵循超越现实的想象的。当然,想象并不是随意的,并不是任何疯子的呓语都可能成为艺术的。神话性的,传说性的想象,主要不在细节的真实和现实的逻辑性上,而在于精神的逻辑性上,也就是只要能把向暴君的无畏和无私表现出来,就是合乎传说和神话的艺术逻辑的。正是在这种超越现实想象的境界中,鲁迅把这两个为复仇而献身的人,写得非常理想化。但,又不是一般的浪漫的乐观,而是写得相当阴冷。眉间尺以为黑衣人是出于对弱者孤儿寡母的“同情”,黑衣人拒绝了“义士”这样的“赞扬”,他的衣着和他的表情都表明外在和内在的气质都是阴鸷的。这样的英雄的内心,并非像通常想象的那样,充满慷慨献身的豪情,相反却是充满了创伤,他说:
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这样的自我剖析,似乎并不完全是古代侠士的,倒是具有现代早期的启蒙主义者的孤独感,带着精神的创伤。这表现了鲁迅对于英雄人物浪漫化、理想化的警惕。这种警惕不但表现在英雄本身,而且表现在英雄与英雄之间,他们之间虽然相互信任,但是相互并不理解。虽然并不理解,然而并不妨碍合作。值得注意的是,鲁迅把这种合作写得令人毛骨悚然。在眉间尺把自己的头削下来,和剑一起交给黑衣人以后,这个黑衣人:
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鲁迅淡化了血腥,可能是为了强化这种精神的孤独,不可能被理解。如果连为他人献出生命这样的壮举,都谈不上“同情”,把同情的观念当成“不干净的”,人与人之间当然也就很难有精神的相通了。孤独感,创伤感,不但弥漫在壮士之间,而且在壮士与环境之间:
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的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锇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这显然是很残酷的,很惨烈的,显得分外孤独的,但,面对这样的惨烈和凶险,义士却丝毫没有孤独之感,相反心情却显得异常的宁静、冷峻:
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向黑色人扑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义士所处的这个世界,和狼一样都是没有同伴,没有同情的。这使我们想起曾经影响过鲁迅的“安德烈夫式的阴冷”了。这就怪不得黑衣人,要把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当作不干净的“放鬼债的资本”了。但,义士仍然是可歌可泣的,因为他明明知道世界上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和理解,仍然为他人的仇怨,奉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说,不但不需要物质的回报,也不期求精神的回报。用黑衣人的话来说,就是:
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一笔显然是象征,鲁迅也许用来象征看客心态,即使是没有朋友,没有志同道合者,仍然要奋然前行。这可能是《铸剑》中主人公精神底蕴的全部注解,是他付出生命的缘由,从主观一面来说就在这里。但是,这种主观的缘由,是不是任意的呢?也不是。因为,他复仇的对象,是十足的暴君。虽然不曾残害过他,或者他的家人。读者从眉间尺父亲的口中得知,“大王是向来善于猜疑,又极残忍的”。眉间尺的父亲,就是因为拥有盖世绝技才被残害的。小说文本中暴君的行径比比皆是。从客观上来说,复仇精神的无畏,其社会价值,具有反对专制独裁的意蕴在鲁迅当年,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要从现实中实现复仇,是不可能的。鲁迅之所以对眉间尺的传说产生兴趣,可能就是看中了其中的幻想的复仇,单纯地把这当成侠义小说,可能不太全面,但,一味把它当成“革命的复仇的”“历史小说”则显然机械而教条。严家炎先生认为,《铸剑》是一出“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是有一定道理的。既是严肃的,有着鲁迅的人格追求的,又是在荒诞的想象中展开的。其情节和环境都是在荒诞的情境中展开的。最核心的就是:第一,眉间尺的人头削了下来,过了几天,不但没有死亡腐烂,相反仍然按着复仇的逻辑活动。黑衣人把眉间尺的头举着给王看的时候,是这样的: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
第二,三个人削下来的头,就是到了油锅里,还能进行搏斗,还能唱歌。第三,等到王的头“确已断气”,复仇的两个头居然“四日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去了”。这种复仇的胜利,是荒谬的胜利。正因为荒诞,不是现实的胜利,而是精神的凯旋,只有在幻想的境界才能表现出来中,在现实境界,则是不可能的。正是因为这是虚拟的胜利,人格和信念的胜利,孤独者的胜利,所以只能是在荒诞的境界中呈现。故荒诞的矛头,并不完全是针对暴君,同时也是指向麻木的,愚昧的看客心态的严家炎先生对此有过精警的分析:经过沸水中的长久撕咬,国王和黑色人、眉间尺的头颅终于尽烂,只剩下三具颅骨和一堆毛发。王后、众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们为辨寻王头,绞尽了脑汁,仍然徒劳无功……只能将三个头骨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暴君终究难逃和英雄一同埋葬的命运。小说的末尾两段以不动声色的语调描述了出殡的场面并暗加嘲讽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严家炎先生说:
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懂得鲁迅为什么要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娜拉走后怎样》)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为什么不赞成乃至反感于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称“仗义、同情”这些“先前曾经干净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这里划分了站立的人和跪着的奴隶、献媚的奴才的界限。
从严先生的分析中,读者不难看出,作者的文笔,又从荒诞回复到写实和反讽。综观《铸剑》全文,从思想上当然是一种孤独的,大无畏的复仇,但是从艺术上来看,则是多种艺术成分的综合运用。首先是正是现实主义小说的写实笔法,表现眉间尺从优柔寡断的孩子变成复仇的壮士。其次是,杂文笔法,喜剧风格,反讽小人物和官僚的麻木愚昧。再次是,荒诞情节表现出精神力量的博大。从这一点看来,严先生所说“荒谬而严正的复仇正剧”,是很准确的概括。
但是,严先生的分析并未穷尽解读的可能性,毕竟小说中严格的写实手法和传说超现实的写法,并不是没有矛盾的。如果从现实的手法来看,眉间尺一向优柔寡断,经母亲一席话,就使这个连杀一个老鼠都要有所不忍的十六岁的孩子,把头割下来,都没有感觉,人物心理发展的统一性,是可以质疑的。特别是,那个黑衣人,为什么要舍己为人,光是从对暴政的仇恨上去看,不过是共性而已。其独特的心理根据毕竟是不够充分的。当然,如果把不和谐和不统一当作小说发展的某种探索,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突破”,但是,如果不排除将突破分为成功与失败两种,那么鲁迅的这种突破,是不是一定非常成功,是可以讨论的,也许鲁迅在这样的探索中,把杂文的讽刺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而在小说艺术上,也许像我的老师严家炎先生所说,鲁迅在试图突破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的方法,实验一种表现主义的创作方法,也许,这种文体和方法的实验,是鲁迅的一大创新,创造了一种新的文体风格,但是,是不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鲁迅诚恳地告白过的,有个缺点:“油滑”,太漫画化、为什么《故事新编》,读者接受的程度不如《呐喊》和《彷徨》,和它在艺术上的探索,和《呐喊》跟《彷徨》相比有所逊色,是不是有一定关系呢?是不是在这种第三人称的小说中,主要是正面展开情节,着重写入物本身的感知,离开人物的多元感知错位方法,艺术手段不够用,不得不大量借助于杂文呢?这是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