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的书都是您自己买的么?”
“一小部分是,一大部分是我父亲遗留给我的,他生前是个作家。”
“噢,那您可真幸福!”门强由衷地感叹道。
他是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心里说,你看人家的爹,能给自己的儿子留下这么多的书,而我的爹呢?
虽然他手里拿着爹给的买书钱,却仍然抱怨着自己的爹,他已经开始不满足于自己的生活了。
或者说,在他有限的阅读生活中,他已经开始建立自己的价值标准了。
第二天,他随于老师去了县城的新华书店。
他真正看到了书的世界。
站在书店大厅的柱子下,他不禁叫一声,“我的奶奶!”之后,竟双目模糊了。他走进了一个神奇而又陌生的世界,依如同自己的奶奶走进神秘的丛林。走进丛林的时候,有奶奶的向导;而走进这重天地,他的于老师却放任他自己探索,他无所适从了。
“愣什么,强子,这是个开架书店,你自己去挑啊。”于老师提醒他。
我知道这是开架书店啊,于老师,可这么多书,我到底挑哪一本呢?他心里说。可于老师竟独自去挑他自己的书去了。
他急得要哭。
这时,他见到一个和他年龄相当的小女孩也在买书,他像得救了一样,心头一亮,紧紧地跟上了她。小女孩挑了一部《红楼梦》,他也挑了一本《红楼梦》。
小女孩挑了一部《少女与野兽》,他也挑了一本《少女与野兽》。
小女孩挑了一部《在水一方》,他也挑了一本《在水一方》。
他的举动被小女孩发现了,骂了一声,“讨厌!”
他觉得小女孩的声音很好听,竟嘿嘿笑了起来。
小女孩像躲瘟疫一样,一转身没影儿了。
他拖着一摞书到了收款台,刚要交钱,于老师到了——“让老师看看,你都挑了一些什么书。”
于老师一看,竟捧腹大笑起来。
门强愣在那里,莫名其妙。
“你都挑的什么书哟!”
老师说了一句,依然止不住笑。
门强也被感染了,也傻傻地笑。
“这些书太贵,走,跟于老师挑一些便宜的去。”于老师把他拽到“少儿读物”专柜。
于是,在于老师的提示下,他挑了几套童话,包括《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王尔德童话》等,另外还有几本漫画,其中有张乐平的三毛系列和卜劳恩的《父与子》。
回到柜台,他又把刚挑的那摞书中最上边的那本《红楼梦》放到被选定的书上。于老师又把它拿下去,“这本咱不要,没劲。”
走到大街上,他看到许多花花绿绿的书摊。他都想看一看,但总被于老师拦住,“咱今天还得赶回去,别误了班车。”
他感到很遗憾,他觉得应该去转一转,兜里他爹给的钱还剩下不少。
坐在班车上,他总是想:于老师为啥不让我要那本《红楼梦》?于老师说那本书没劲,那么,那个小女孩怎么那么喜欢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
于老师说好了让我自己挑书,到头来买的还都是于老师给挑的书。这个于老师。
第四节
去县城逛了一次书店之后,门强有了这么一个念头:
将来考上考不上大学都是无所谓的事,只要能生活在像县城这样的一个地方,有一两个书店,能买到自己喜欢读的书就成了。
但怎么才能到那么个地方去呢?
他左思右想,除了考大学一途外,还真没有别的路可走。
一想到这儿,他幼小的心中,不禁漾起一股淡淡的忧伤。
当他沉浸到安徒生童话的曼妙世界中去的时候,这种忧伤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少年的忧伤像云。
现在的门强可以安心地在夜间读书了。奶奶和娘也有时催促一下,那是担心他的身体;见催促无效,轻叹一声“这孩子!”便一切由他了。
他有时也想起他的爹,在晕黄的灯光中,有时竟幻化出他爹挖煤的情景。他心里说:爹,我勤奋学习,其实也是为了报答你啊。他知道他的爹并不理解他的这番心思,他在传统中生活得太久了,他并不看重学习;他只希望他的儿子有吃有喝长个好身体,将来能自己养活自己。所以,爹在家时,限制他读书的自由,觉得他读书,一害已二害人,害已,是指过分地用功会把身体弄垮了;害人,是指影响别人的生息习惯,并且因熬夜耗电,消费家中钱财。
其实,一个少年的几小时夜读才能耗费几度电啊!
然而,在物质条件缺乏的山村,这就是个大问题。细细想起来,或不在于多耗了那几度电,而在于这种做法,与山里人处处节俭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也许学习是好事,但预测不到这学习将要带来什么好处;反正眼前,你是比别人费电了,你有些不会过日子,所以我就不赞同你。山里人算近不算远。眼界的局限,首先制约了他们自己,然后又来制约他们的下一代。
门强觉得他爹出去挖煤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不在于他给家里挣回来雪白的大米,而在于他给了家里人相对的自由。他觉得一个懂了事的孩子,要与他的父亲处得和谐,要有一定的生活距离。
比如现在,他爹不在他身边,他反而不觉得他可恶了。
门强自觉读书的过程开始得比较早,所以,他现在的阅读,便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且也能在阅读中理解出点什么。
比如他读张乐平的三毛系列。他感到,虽然自己在山村里生活得不富裕,但比乱世的三毛可幸福多了。跟三毛比,细细想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缺。所以,他并不为自己的将来担忧。
比如他读卜劳恩的《父与子》,在欢笑之余,他很为自己的父亲婉惜。他爹也应该多读读书,如果他有更多的知识,他一定会做个不错的父亲。卜劳恩有一组漫画叫《小出逃者》:儿子在房间里踢球,把玻璃打碎了,父亲很生气,站起来要打他,他吓得逃出门去;时间过得很快,天都黑了,还未见儿子回来,父亲便出门寻找,未曾找到,父亲只好回到家里,惴惴不安,心急如焚,正这时,又一扇玻璃被打碎了,他儿子的球钻了进来;他大喜过望,不仅没有喝斥先后打碎了两块玻璃的儿子,反而紧紧把儿子抱在怀里,“儿子,你可回来了!”(附图)门强读了这组漫画,觉得这个父亲可真是了不起——儿子可比那两块玻璃重要多了!
这组漫画,既让他快乐,又让他伤心;因为他自己的爹可不这样。
还有一组卜劳恩的漫画叫门强看后难忘,就是那组《放鱼》父子去河边打鱼,捞到一条大鱼;父亲在厨间要下刀宰的时候,儿子动了怜惜之情,不禁落下泪来;父亲为之一动,毫不犹豫地同儿子一道去河边放生,但鱼刚刚被放生,就被一条鲨鱼吃掉了,父子愕然不已。(附图)门强觉得这组漫画中的父亲,是有智慧的,他能在儿子对鱼产生怜惜的时候,因势利导地培养儿童爱护动物,热爱自然的感情;虽然放生的鱼最终还是被鲨鱼吃了,但是人对动物的爱心已经尽到,也问心无愧了。同时,通过放生鱼被吃的画面,让孩子们认识到弱肉强食的自然现象,在愤怒之余,让孩子产生对弱者的同情之心。
门强能有这样的理解,是毫不奇怪的,他早就看过《动物世界》,对动物世界的类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生物进化现象,他也有了相当的认识。所以,他觉得,人对弱小动物的爱护,是多么重要啊!
因为动物无心,人却有心。
看了卜劳恩的漫画,门强想到了他的奶奶。他觉得他奶奶不仅有丰富的自然知识,还有很深的爱心。比如在丛林中,奶奶不让他招惹自由嬉耍的松鼠;比如奶奶只让他砍下一只古藤的叶子做扇,还告诉他“这架老藤已成精了,知道疼了。”就是要唤起他对自然生物的爱惜。但是当时他并没有这样的意识,只感到这一切来得很神秘。
他感到奶奶有同卜劳恩同样的情怀,只不过卜劳恩有文化,善于表达,而自己的奶奶大字不识,心中有数说不出而已。
他觉得这“心中有数说不出”,是一件很令人懊丧的事——奶奶有那么好的心眼儿却被人漠视,就在于她不会表达。
他觉得,他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个善于表达的人——把家乡的美丽,把人们的善良,还有自己的所见所想,都写出来,或者画出来。
第五节
正当门强对人、对动物、对自然生出一系列温柔情感之时,有关狐狸的一件事却又给他一个意外的刺激。
入冬前,是采煤的旺季,人们都及早地准备好越冬的燃料;待进到隆冬,运煤的人就寥落如辰星,挖煤的人,也就可以回到家里,安然赋闲了。
门简买回来足够的年货,呆在家里准备过年了。
但是他呆不住,要到山上去猎一只狐。
他把墙上挂的门强祖父留下来的猎枪,擦去陈锈,镜亮如新。“以前一天到晚奔吃喝,没闲心打猎,现在行了,可以到山场上去溜几遭了。”他说。
门强问:“这么冷的天,你能打什么呢?”
“去找那只狐。”见门强迷惑,他接着说:“这只狐你爷爷活着的时候跟它较了半辈子的劲,就是没打着,临死的时候对我说,可别对后人说我做过猎手,丢人!”
“我爷爷的气性可真大啊,为了一只狐狸,竞恁么想不开!”
门强感叹到。
“你小子懂个屁!这关系到一个猎人的名誉!”他爹说。
那么,他爹去打猎,并没有实际的目的,而是为了他老子那虚妄的面子。门强感到不可思议。
“你见过那只狐么?”他问。
“见过,那是只母狐,美得要死。”他爹说。
在他爹的词汇里,“美得要死”,就是美得不能再美,美得无法形容。
“你给细说说,她到底咋得美法!”门强觉得,既是一只母狐,且又美,理应用“她”称呼它。
门简便细细地说起来——她的身架很大,当她把前爪举起的时候,那身姿极挺拔,挺拔得像一个细身的妇人。她浑身的毛发,繁茂绵长而白,白得耀人眼目,让人不可久视。故是天经地义的雪狐。她的性情很怪僻,一般的狐是昼伏夜出,而她则是随意,在太阳地里,也能见到她的身影。不是她的眼睛与别的狐有什么不同,她在白天行走时,双眼也跟其它狐一样,也是紧眯着的,也是并没有多少视力;但她仍能走,能很快捷很自由——这是她对山里的地貌太熟悉了的缘故。“什么山出什么动物,这是老辈子就说下的。”门简最后说。
门强很是惊罕,“真应该见见她。”他随口说。
他爹呲乜一笑,“你正好放寒假在家,整天在屋里憋个什么劲儿,跟我出去转一转,也可以长长见识。”
他便与他爹上山了。
在山上转了大半天,翻了不少山的皱褶,察看了不少座或斜或陡的粱,狐的蹄迹,竟没找到一颗。他们走得累了,就在一小块平地上,燃起了一堆篝火,扔上去半干不干的柴枝,任其噼叭得繁密。两个人则闷闷地烧烤着带来的食物,津津地嚼着,谁也不跟谁说话。
慢慢地吃饱了,肩背也被烤得极温暖,便有一丝惬意的慵懒从骨缝间滋出来。
“睡一会儿吧。”门简说。
门强看着爹睡下了,便学着他的样子,把鹿皮帽的护耳扎紧了,把羊皮大衣的阔领子竖起来,两只手抄到衣袖里,就团在离火稍远的地方,听着木柴的噼叭声,渐渐睡去了。
木柴已烧塌了架,送出温暖的,便是被微风吹得忽红忽暗的炭火。爷儿俩睡得很沉。
正这时,从远处的一片矮树林中,闪出一团雪白的身影,像一团流动的雪,缓缓地滑向篝火。
就是那只雪狐。
她踅到两人的身边,轻轻的嗅一嗅,便走到炭火旁,坐定了。
她抖一抖头上的露水,便低下头,一点一点地舔舐身上的绒毛。从前肢到胸腹,依次舔下去,舔到两条后腿时,就舔得更慢更仔细。她那两条后腿极腴美,绒毛那浑圆的轮廓,辐射出一团勾人心魄的温柔。这种美,只有人类可媲比。而这种感觉,也惟人类独有。
狐一遍又一遍地舔舐着两条美丽的腿,那片紧凑而小巧的脸上,氤氲着一团妩媚的笑,她是为自己的美丽深深陶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