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最受读者喜爱的散文3
18249200000055

第55章 徐讦

徐讦(1908—1980),字伯计,曾用笔名徐于、东方既白,浙江慈澳人。现代作家、教授。193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36年赴法国留学,获巴黎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8—,先后主编了《人间世》半月刊、《天地人》半月刊,《作风》月刊、《熟风》半月刊以及《笔端》半月刊等多种刊物。他的一生创作极为丰富,善长各类文体,著有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小品等,现已编成《徐计全集》。

住的问题

“………………”

“………………”

“………………”

“………………”

关于住家,我在理论上是素有研究的,光说不相信,我的垂成的著作——《住家学大纲》是一个证据,在那本未出版的书里,第一部就是:“住家外在关系”,在那部里我分为:“住家与国籍”,“住家与职业”,“住家与习惯”,“住家与家庭”以及“住家与个性”等等的。其他还有“住家内在关系”凡十四章,“住家与搬家”凡十六章,凡此种种,书成之日,即见分晓,这里是只有篇幅做一句广告,并没有篇幅来详述内容的。总之,以此理论,来谋搬家,似乎是“无搬不成…无住不安”的了。

于是一九三四年七月二日早晨,换了二块钱的铜子儿,搭电车以西征。

出发前,根据住家学原稿上原则,买给太太一双胶底鞋,太太专爱穿高跟鞋,其实我也觉得她穿高跟鞋要多美三分,但搬家是不属于情,而属于理的;不属于诗而属于史的;不属于浪漫而属于写实的;不属于那个而属于这个的,总之,寻房子不是上大光明看电影,不是到派拉蒙去跳舞,而是同寻职业一样严肃的事情。

可是太太偏偏是属于情而不属于理,属于诗而不属于史的人;于是免不了一番争论,这种争论,在结婚数月来日必数次,无足为怪;争论的结果,常是她胜利,可是实际上也就有我胜利,比方说,她穿高跟鞋走远路,脚一痛就要同我噜苏的,可是争执一次以后,她脚趾脚跟走起了泡,也只好“哑子吃黄连,有话无处说”了。

于是出发。我手握《住家学大纲》原稿铅笔一支,预备以理论定行止,以实践改正理论,太太是白手套,皮夹。

电车票是买到终底,但依据我的理论,我们未到终底时,看见了墙角上红纸条就即站跳下来,走回半站路,红纸条才在墙上发现了。

可是一读红纸条,我们都相顾失色,我又惭愧无地。原来这红纸上写的是:“天王王,地王王,我家孩子是个叫儿郎,过路君子读一遍,一夜睡到大天光。”

失望之余,我又提出理论,在烟纸铺买申报一份,查阅广告。太太想吃冰淇淋,其实我知道高跟鞋走这半站路是应该歇一下的了,是我理论失败,不得不以此消气,乃在小饮冰室查报。报上有许多分租广告,但不是地址不合,就是房子太多,房子太多原不在乎,但房多势必价高,自然不必去问。可是总算还有一个比较合适的地方,就在电车终点附近。于是我们又鼓勇上车,直达终点。

按照报刊地点,正是一月米铺;问他所租房间,他说就在楼上,楼梯暗黑无比,三阶一袋米,四阶一袋豆;我看太太面色不好。我说:“我们住在上面倒不错,国难再来时,我们可据此为沙袋以御侮了。”太太笑了,太太笑就好办,于是出来再寻。此街已是二样,里口分租条非常之多,我们乃一一探寻,这一带是成直角的二条街,二条街约有三四里路,三四里路间少说也有二十来个“里”“坊”“村”,我们一一都问过,不是房子少一小间,就是房钱超预算十多块;不是二房东无线电太闹得凶,就是小孩子太多;或则条件太苛刻,或则邻居太复杂,没有一处可以确定,挥汗之余,乃就近地点心铺午餐,于是我们才归纳我们之条件,我在我名片上摘下来。

第一,我们需要分租别人家的,因为我们并无确定的职业,说不定那一天就要离开上海,所以凡是顶费,小租,装置费等都不愿出。第二,二房东必须整洁一点,最要紧是小孩子少,两个以上就是可怕的现象。第三,要二房东没有无线电打夜牌的嗜好。第四,点电灯要不限制时间,因为十二点以后正是我写文章读书的时间,我们的生产就在这点上面。第五,我太太是教会学校的学生,抽水马桶是不可省的。第六,附近总要有电车或公共汽车直通一个中学,可以给我太太在白天去做学生。第七,就是房间要有一个附间给佣人住,而房钱自然也有限制的。

记好这些条件,我们下午又重整旗鼓;远远望见有无线电天线的人家,我们就不去打扰;门口有三四个小孩在打架的,我们就不进去;进去了门槛上是孩子屎,而太太赤着脚拖着绣花拖鞋在打牌的,我们就只问一声“这里有没有张家李家”就出来;看房时该注意开问与问数,交通与学校……等等,不合适就只好再另去打听。

这样,眼看太阳往西斜了,汗是出一身千一身,坐了八次黄包车,二次无轨电车,三次电车,一次公共汽车,从兆丰公园,掠过极司斐路,康脑脱路,愚园路,海格路,古拔路……仍旧一无所获;大家一声不响,不约而同的,在电车站边站住。这时上午所兑的二块钱铜元已去了三分之二,我的“住家学大纲”虽还在手中,但铅笔已不知去向。回家已是五点三刻多,大家精疲力尽,还是太太有精神,关门的力气倒有一百磅;我是倒在沙发上叹气了,可是我一叹气,太太也就倒在床上哭起来;这一哭不要紧,争论于是乎又起,这争论是显然把我们剩余的力量都用尽了。

太太于婚前本是住在学校的,“温故知新”,觉得还是学校可住,一舒服,二便利,……

白天受了一天的气,一说到她住学校,许多理由就生出来了。第一是于她学业上有帮助,第二是于她健康上有帮助,第三是于我们情趣上有利益——一星期会一次自然比天天守着有劲。可是问题是我住什么地方去呢?我在婚前也曾在朋友家混一夜,亲戚家租一月过,可是婚后就不是这样简单,中国古训是成家立业,女子结婚了住爸爸处就要出房租,男子结婚了租住亲戚家就成无赖。

从争论到商量,从商量到叹气,从叹气到同情,于是同情之下又是互相牺牲鼓励。结果决定了明天由我一个人去找房。这一决定,我立刻又想到我的“住家学大纲”之可恃了。一夜安居无话,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在我“住家学大纲”里加了“搬家与太太”“搬家与收人”二章标题,预备有空时写进去。

于是出发。

勇气终是属于感情的浪漫的,一出门就是现实:“上那儿去?”这个问题真使我茫茫不知何所之了!一面踱着,一面想到一二八之役,北平某大学有十几个学生要投笔从戎,剃了光头,大声演讲,引得女生们泪湿小手帕,结果不到一礼拜又回来读书之事情;于是又想到有人要跳河自杀,摸摸河水这样冰凉又中止的故事,于是想到情与理,虚与实,恋爱与结婚,思想就跑远了?我想,或许整个的人生是属于情,属于虚幻,属于浪漫?到死时才回到现实,回到理吧?于是我想到这样生也是属于情,那样生也是属于浪漫;那班人也属于情而生,那班人也是属于虚幻而生。这样就好象证实了我的学说,突然感到生的悲凉,只等待死来给我根本的确定了。

“老于,好久不见。”

“是的,好久不见,”一看,才知道是绮。我说:

“绮,上哪儿去?”

“我在这儿等电车,到爱文义路去。”

一说到爱文义路,我就想到爱文义路。爱文义路的房子是有很多分租的,学校也多。于是我就同她一同上电车。

说起绮,我就是因住的问题而认识她的,是西山的夏天,我因朋友之介绍在她的私宅住过一暑假,以后就常常玩在一起,到南方来就各不知音讯了。车里我问她住在什么地方,她说就在爱文义路,我于是就告她想在爱文义路寻房子,她说她家要分租房子凡一个月,到前天才租出去,不然你们来租多好?这种话她不说犹可,说了真叫我生气,不早不晚今天碰见她!可是她说,他们同坊中还有许多家分租的。

到了爱文义路,先到她们家,觉得她们的房子分租给我们也并不合适,附近几家大概看看,也差不多。她留我吃了午饭再走,我说隔日再来,乃同她道别,另起炉灶。

凡是有分租的条子我都进去看,这样一坊又一坊的过来,我懊恼之至,很后悔不在绮家里吃了饭再说。这时我已经把我们零碎的条件减少去一大半,终于又到了一家。

这一家分租的是一间靠马路的,里面还有一间小间;小间里他们供着神像;是大仙官是祖宗堂是佛堂我没有细看,他说我要时他们可以运出来的。大间里还住着人,说是这几天就要搬。一个四五十岁的妇人要领我去看,而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说他们还睡着呢。可是另外两个妇人说:“搬要搬了,还同他客气什么,敲进去好了。”我没有说定就出来,这房子于我似乎还合适,不过二房东给我印象实在太凶,于是我就寻出了许多缺点:马路上的汽车声也可以使住那间房的人睡不着,祖宗堂光线似乎不合于住人。于是我漫步着又遐想起来。看看时光不早,我就找一个咖啡店,以牛奶面包来充我的午餐了。下午我一村又一村的看下去,一点结果没有。有一家,一个很美的小姐领着我,只是一间旧式的前楼,这引起我让太太住在学校,我一个人住在那里的念头。但可惜太不干净,也什么都没有,而租价可真不便宜,我真以为连她自己的人身也租在里面呢。我问:“小姐是不是也租在里头?”但她说:“这间小间是我们佣人住的,你有东西倒也可以放在里面。”自然无结果,我出来。

这时,我一个人住的念头是放宽了我的标准,但标准虽然放宽,附带条件也就起来,第一就是要二房东地方可以包饭,或者附近有小饭铺可以买饭,第二要二房东设法替我收拾地方,假如没有抽水马桶,就要替我倒马桶。因为我一个人住,自然不再雇佣人。

一直到日又西斜,我还是毫无结果,忽然我想到海格路的白俄主持分租房子地方去看看。

到海格路,看了好几处白俄的分租;地方的确很干净,但是第一家具不合用,有梳妆台而没有写字台,有大镜子而没有小书架;这些东西我倒是还可搬去,但搬去了就摆不下,摆下了也不给你减房钱;第二是房钱太贵;第三是电灯限制时间。所以又是不合适。倒是有一家德国医生门房里西息的住处给我羡慕,我因看他们前面出租的房子而同西息谈一会。

天已暗了,我回来;一路上因受两天来寻房子之打击,深羡慕德医西息的住处,觉得以劳力换一个“住”,同以劳力换一个“食”,原是同等重要的问题;中国尤其上海,有许多人,都肯住在最不卫生的——气闷,狭小,昏黑的地方,而不肯少穿一件绸衣,少吃一餐酒肉的,我说不出他们的人生观,我自己可感到我需要平静,清洁,光亮的地方,比绸衣,肉食为要紧。尤其是夜间,我要读书与写稿。

现在,什么问题终算平安地解决。

我,现在已在这里穿着白衣裳做西崽了。工作是只管记小菜账,摘收发簿,以及太太小姐出来时开开汽车门;夜里我们有充分的光线读书与写文。工钱并不多,不过我贪图的是这个住处,有电话,有好的空气,有真的阳光。

我太太呢,已进了中西女塾在用她用惯的抽水马桶。星期六星期日我们都有假,我是总换我平常的衣服去找我太太一同去玩玩或者到大光明去看看影戏,或者派拉蒙去跳跳舞,或者到沧州饭店去谈谈的;她也永远穿高跟皮鞋,我也不再叫她穿胶底鞋,我们也不再因这种小事而吵嘴了。

一九三五,九,四。

窗外是一片漆黑,我看不见半个影子,是微风还是轻雾在我屋瓦上走过,散着一种低微的声音,但当我仔细谛听时,觉得宇宙是一片死沉沉的寂静。我两手捧我自己的头,肘落在膝上。

我又听到一点极微的声音,我不知道是微风,还是轻雾;可是当我仔细倾听时,又觉得宇宙是一片死沉沉的寂静。

我想这或者就是所谓寂静了吧。

一个有耳朵的动物,对于寂静的体验,似乎还有赖于耳朵,那末假如什么也没有的话,恐怕不会有寂静的感觉的。在深夜,当一个声音打破寂静的空气,有时就陪衬出先前的寂静的境界;而那种似乎存在似乎空虚的声音,怕才是真正的寂静。

在人世之中,严格地说,我们寻不到真正的空隙;通常我们所谓空隙,也只是一个若有若无的气体充塞着,那么说寂静只是这样一种声音,我想许多人一定会觉得对的。

假如说夜是藏着什么神秘的话,那么这神秘就藏在寂静与黑暗之中。所以如果要探问这个神秘,那末就应当穿过这寂静与漆黑。

为夜长而秉烛夜游的诗人,只觉得人生的短促,应当尽量享受,是一种在夜里还留恋那白天欢笑的人。一个较伟大的心境,似乎应当是觉得在短促的人世里,对于一切的人生都会自然的尽情的体验与享受,年青时享受青年的幸福,年老时享受老年的幸福。如果年青时忙碌于布置老年的福泽,老年时哀悼青年的消逝,结果在短促一生中,没有过一天真正的人生,过去的既然不复回,将来的也不见得会到。那么依着年龄、环境的现状,我们还是过一点合时的生活,干一点合时的工作,渡一点合时的享受吧。

既然白天时我们享受着光明与热闹,那么为什么我们在夜里不能享受这份漆黑与寂静中所蓄的神秘呢?但是这境界在近代的都市中是难得的,叫卖声、汽车声、赌博声、无线电的声音、以及红绿的灯光都扰乱着这自然的夜。只有在乡村中,山林里,无风无雨无星无月的辰光,更深入静,鸟儿入睡,那时你最好躺下,把灯熄灭,于是灵魂束缚都解除了,与大自然合而为一,这样你就深入到夜的神秘怀里,享受到一个自由而空旷的世界。这是一种享受,这是一种幸福,能享受这种幸福的人,在这忙碌的世界中是很少的。真正苦行的僧侣或者是一种,在青草上或者蒲团上打坐,从白天的世界跳入夜里,探求一些与世无争的幸福。此外田园诗人们也常有这样的获得,至于每日为名利忙碌的人群,他永远体验不到这一份享受,除非在他失败时候,身败名裂,众叛亲离,那么也许会在夜里投身于这份茫茫的怀中获得了一些彻悟的安慰。

世间有不少的人,把眼睛闭起来求漆黑,把耳朵堵起来求寂静,我觉得这是愚鲁的。因为漆黑的真味是存在视觉中,而静寂的真味则是存在听觉上的。

于是我熄了灯。

思维的自由,在漆黑里最表示得充分;它会把旷野缩成一粟,把斗室扩大到无限。于是心板的杂膜,如照相的胶片浸在定影水里一般,慢慢地淡薄起来,以至于透明。

我的心就这样的透明着。

在这光亮与漆黑的对比之中,象征着生与死的意义的,听觉视觉全在死的一瞬间完全绝灭,且不管灵魂的有无,生命已经融化在漆黑的寂静与寂静的漆黑中了。

看人世是悲剧或者是喜剧似乎都不必,人在生时尽量生活,到死时释然就死,我想是一个最好的态度;但是在生时有几分想到自己是会死的,在死时想到自己是活过的,那就一定会有更好的态度,也更会了解什么是生与什么是死。对于生不会贪求与狂妄,对于死也不会害怕与胆怯;于是在生时不会虑死,在死时也不会恋生,我想世间总有几个高僧与哲人达到了这样的境地吧。

于是我不想再在这神秘的夜里用耳眼享受这寂静与漆黑,我愿将这整个的心身在神秘之中漂流。

这样,我于是解衣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