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传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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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卷(3)

【译文】

来信说:“人的心体,原本没有不明朗的,但受了气的束缚和物欲的遮蔽,不昏暗的就很少有了。如果不用学、问、思考、辨析等明察天下善恶的起因、真假的判别,就会肆意放纵,它所产生的危害将是难以言表的。”

你这番话,听起来似是而非。这也许是沿袭了从前的错误学说,这里不能不分清辨明。学、问、思、辨、行,均是所谓的学,很少有学而不行的。例如学“孝”,必须辛苦地赡养父母,躬身行孝,然后才能称为学孝。岂能只在嘴上说说,就可以说是学孝吗?学射箭就必须亲自张弓拉箭,拉满弓以命中目标;学习写字,就必须亲自执笔研磨。天下所有的学,没有不去践行就可以算作学的,所以开始学习之时,就已经是在践行了。笃,就是敦厚笃实的意思。已经去“践行”了,也即敦实笃厚地践行,也就是切实连续地用功。学习必有疑惑,有疑惑就要去问,问就是学,学就是行;问了之后不能无所疑,有所疑惑就要思考,思考就是学,学就是行;思考之后仍有疑惑,这时有疑惑就要辨析,辨析就是学,学就是行。辨析明了了,思考谨慎了,疑问清楚了,学习也有长进了,再加上连续的用功,这就叫作笃行。并不是说在学问思辨之后,才付诸实践。因此,学是就能做成事而言,问是就解除疑惑而言,思是就通晓事物之理而言,辨是就精查细考而言,行是就躬身践行而言。想要分析它们的功用,可以从这五个方面入手。但将它们综合来看,其实就只是一件事情。我的心、理综合而为一个本体,知、行是并进的功夫,这也正是我的学说与朱熹先生的学说不同的地方。如今你特意举出学、问、思、辨来穷究天下之理,却不讲躬身践行。这样反而将学、问、思、辨当作知,而不将穷理当作行。天下岂有不行而学之理?岂有不躬身践行就叫作穷理的道理?程颢先生说:“只穷理,便尽性至命。”因此,必须行仁直到仁的极致,之后才可说穷尽了仁的理;行义直到义的极致,之后才可说穷尽了义的理。达到了仁义的极致,就可以将天性彻底发挥出来。学习如果能够达到穷尽事理的极致,却还没有付诸实践,天下哪有这样的情况呢?因此,不去躬身践行就不是学习,不躬身践行就无法穷尽万物之理。所以,知行必须合一并进,绝不可以将他们分为两件事。万物之理,并不在我心之外,如果非要说穷尽天下之理,或许是由于我内心的良知不足,而非要向外界广求天下之理,以弥补我良知的不足。这仍然是将心与理一分为二了。学、问、思、辨、行的功夫,那些资质愚钝之人,要付出比别人多百倍的努力,终于到了彻底发挥天性、知晓天命的时候,也不过是尽我的良知罢了。难道良知之外,还能增加一丝毫吗?如今,非要执着于穷尽天下之理,却不知归向自己的内心。摒除了我心的良知,那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判别,又如何体察辨明呢?你所谓的“气拘物蔽”,正是被这些说法给束缚和遮蔽住了。如今想要改掉这个毛病,不知在内心用功,却在心外寻求,犹如患了眼疾的人,不去服药调理、治疗,只在外面寻找光明,这样怎么能找到光明呢?不从自己的内心探究天理,难免会有肆意放纵的危险。这类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情况,不能不分辨清楚。你不要觉得我讲得太严厉、太刻薄了。

【原文】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试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①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唯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②“有苗来格”③,是以“至”训者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唯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吾子盖亦未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

【注释】

①九经:语出《中庸》:“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功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

②格于文祖:语出《尚书·舜典》:“归,格于艺典。”注曰;“归,告至文祖之庙,艺,文也。”格,至、到。文祖,尧的庙。

③有苗来格:意为有苗族人到来。语出《尚书·大禹谟》:“七旬,有苗格。”格,至、到。

【译文】

来信说:“先生,您教学生致知、明德,而又劝诫我们不要即物就理,在外物上寻求天理。假如让懵懂无知的人深居端坐,不加以教导和劝诫,就能够有知识有德行吗?即使他静坐之时有感悟,对本性稍有体会,那也是佛家定慧之类的无用之见,难道他真的能够博古晓今、通达事变,对国家的治理有用处吗?你说:‘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这话貌似高明独到,不落尘见,但恐怕和圣道还不大一致吧?”

我说的格物致知,正是为了穷尽天下万物之理,并没有让人们为了穷尽事理,而深居静坐,一无所事。如果把即物穷理说成是前面讲的,重视外在知识,忽略内心修养,也是不对的。懵懂无知之人,若真能够在事物上省察人心的天理,发现本心固有的良知,那么,愚蠢也会变得聪明,柔弱也能变得刚强。最终,他能够立大本、行达道,九经之类,都能一以贯之而毫无遗漏,又怎么会担心没有用武之地呢?那些佛、道弟子,只谈空虚寂静,正是不能在事物中省察人心的天理,发现内心固有的良知,因而抛弃人伦,将寂静无为视为常道,所以他们才不可能治理好家庭和国家。谁说圣人穷理尽性的学说也有这样的弊端呢?心是身的主宰,而心的虚灵明觉,即为人固有的良知。虚灵明觉的良知因感应而起作用,这就是意。有知就有意,无知也就无意。怎么能说知不是意的本体呢?意的作用,必有与之相应的物,就是事。比如,意用于侍奉父母,那么,侍奉父母就是一事;意用于治理百姓,治理百姓就是一事;意在读书,则读书就是一事;意在听讼,那么听讼便是一件事。只要是意作用的地方,总有事物的存在。有这个意,就有这个物,无此意便无此物,事物难道不是意的作用吗?“格”的意思,有作“至”解的,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里的“格”,都是用“至”来解释的。但是,“格于文祖”,内心必须虔诚纯孝,恭恭敬敬,对于人间和阴间的道理,无一不晓,这才能叫作“格”。苗人天生愚钝,必须先以礼乐教化,然后才能“格”,因此“格”也有“正”的含义,不是仅用“至”字就能完全解释得了其含义的。比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中的“格”,都是“纠正不正以达到正”的意思,这里就不能用“至”来解释了。对于《大学》中“格物”的解释,又怎么知道它不是用“正”字,而非得用“至”字来解释呢?若用“至”解释,肯定要说“穷至事物之理”才可以。用功的关键在于“穷”字上,用功的对象,在于“理”字上。如果去掉前面的“穷”字,去掉后面的“理”字,而直接说“致知在至物”,能说得通吗?“穷理尽性”是圣人早就定好的教诲,在《易经》中都可以看到。如果格物真的理解为穷尽天理,那么,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却非要转折一下,使语意不完整,导致后来的弊端呢?《大学》中的“格物”和《易经》中的“穷理”,大致意思相近,但略有区别。穷理当中有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所以,说到穷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就全包含在里面了。说到格物,就必然再说致知、诚意、正心,这样,格物的功夫才会完整而严密。如今,说到格物,就说这是穷理,其实这只是把穷理看作了知,而认为格物不包括践行。如此一来,非但不能理解格物的主旨,就连穷理的本义也丢掉了。后世的学者,将知行一分为二,使之更加支离破碎,圣学日益残缺暗淡,其原因就在这里。你因袭这种主张也是难免的,认为我的主张与圣道不相一致,这也算不得什么。

【原文】

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清,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

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清、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清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清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清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清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清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清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清之物格,然后知温清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故曰:“物格而后知至。”①致其知温清之良知,而后温清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

【注释】

①物格而后知至:语出《大学》:“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译文】

来信说:“先生,您所讲的致知的功夫,就是怎么让父母冬暖夏凉,怎样奉养父母,也就是诚意,而不是另有什么格物,我想这只怕也是不对的。”

你这是依照你的想法来揣度我的想法,我并没有跟你这样说过。若真如你说的那样,这又怎么讲得通呢?在我看来,想让父母冬暖夏凉、想要侍奉父母,只是意,并非诚意。一定要笃行了让父母冬暖夏凉、侍奉他们的愿望,并且在做的时候自己内心感到满意,没有违心,如此才算是诚意。知道怎样让父母冬暖夏凉、知道如何奉养得恰到好处,这是所谓的知,但不是致知;必须知道怎样做到冬暖夏凉的知识,并且切实做到了使父母冬暖夏凉,这才叫作致知。使父母冬暖夏凉,奉养适宜之类的事,就是所说的事物,还不能叫作格物;在父母冬暖夏凉和侍奉适宜的事情上,完全依照自己的良知去做,没有丝毫不足的地方,这才算是格物。父母冬暖夏凉的物“格”了,然后才知道冬暖夏凉的良知是“致”了;奉养父母适宜的物“格”了,然后才知侍奉父母的良知是“致”了。因此《大学》中说:“物格而后知至。”有了冬暖夏凉的良知,之后使父母冬暖夏凉的意念才会真诚;有了适宜奉养的良知,之后奉养适宜的意念才会真诚。因而《大学》又说“知至而后意诚”。上面就是我对诚意、致知、格物的解释。你再仔细地思考一下,就不会有所怀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