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传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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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中卷(2)

【原文】

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①。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唯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②”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至于“夭寿不贰”,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已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贰”,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但唯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③。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④”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己者也。

【注释】

①“朱子”句:语出《中庸章句序》:“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

②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语出《礼记·祭仪》:“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意为父母把子女完好地生下来,子女要好好地保全身体发肤,等到死时完完整整地归还给父母,这才是孝。

③“立德”句: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讲做人的几种境界。

④率天下而路:语出《孟子·滕文公上》:“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意为对一个人来说,各种功匠的产品对他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每件东西都要自己制造出来才能用,这是率领天下的人疲于奔命。

【译文】

来信说:“先生对《大学》旧本进行注释时讲,致知是对心的本体的认识,这固然与孟子‘尽心’的主旨相同,但朱熹先生也以虚灵知觉作为人心的本体。然而尽心是由于认识了天性,致知在于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这话是对的。但是据我推测,你之所以说这话,大概是还有不尚明白的地方。朱熹先生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将“存心、养性、事天”看成是诚意、正心、修身,而将“夭寿不贰,修身以俟”看作是认识的极致、仁爱的巅峰,是圣人的事。若依我之见,则与朱熹先生恰好相反。“尽心、知性、知天”等,生而知之,并付诸实践的,只有圣人才能够做到;而“存心、养性、事天”等,通过学习才知道,并付诸实践的,是贤人们的事;“夭寿不贰,修身以俟”等,难以获得知识,勉强能够实践,这是学者们的事。哪里能轻易将“尽心知性”当作知,将“存心养性”当作行呢?你乍一听到我这话,一定又感到非常吃惊了。但这当中实在并无可疑之处,听我给你一一解释。心的本体就是性;性的本原就是天理。能尽其心,是能够将天性发挥到极致。《中庸》里说:“只有天下最真诚的人,才能将他的天性充分发挥出来。”又说:“知道天地万物的化育,验之于鬼神而不怀疑,这是知天。”只有圣人才能如此,所以说:生而知之,并付诸实践,只有圣人才能做到。存养本心的人,是没有能尽其本心,因此还须加个存养的功夫;存养久了,不用特意存养而无时不在存养,然后才能进一步谈到尽心。也许“知天”中的“知”,就如“知州”“知府”中的“知”一样,知州就是一州之事都是自己的事,知县就是一县之事都是自己的事,“知天”,是与天为一,融合一体。“事天”就像儿子侍奉父亲,大臣侍奉国君,与天还是分开为二了。上天赐予我们的,是心、是性,我们只能保留不能遗失,只能养护不能损害,犹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一般。所以说,“学知利行”,是贤人的事情。“夭寿不贰”,和存养本心的人又有区别。存养本心的人虽然不能尽心,但他本来就是一心向善的,有时会失却本心,只需再加以存养就行。如今要求人不管夭寿始终如一,这仍然是把夭寿一分为二。因为夭寿而分心,是因为他向善的心不能始终如一,还谈不上存养它,尽心又从何说起呢?现在要求人们不要因为夭寿而改变向善的心,犹如说生死夭寿自有天定,我只要一心向善,修养身心以待天命而已,这主要是因为他平时并不知道有天命。事天虽然是把人和天分而为二,但已知道有天命存在,只要恭恭敬敬地顺应天命就行了。说等待天命,其实是还没有认识天命,还在等待,所以孟子说:“所以立命。”“立”,即“创立”的“立”,就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中的“立”。大凡说“立”,就是从前没有,现在才建立的意思,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因此:所谓“困知勉行”,那是学者的事情。如今将“尽心、知性、知天”看作格物、致知,让初学者不能不分心,就指责他不能像圣人一样生而知之并付诸实践,这纯粹是无中生有,使人不明就里,疲于奔命。现在,格物、致知的弊端很显然了。你说重视外在知识忽视内在修养,博学又不得要领,这难道不是它的弊端吗?这是做学问的关键之处,在此出错,就会无处不出差错了。这正是我之所以冒着天下人的非议、诽谤、诬陷,不顾身陷囹圄,仍说个不停的原因。

【原文】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①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②,此亦恐非。”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注释】

①即物穷理:意为通过接触事物来研究事物的道理。语出朱熹《大学章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②晚年定论:王阳明作《朱子晚年定论》,收录朱熹一些包含“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论点的书信,认为朱熹晚年改变了观点,与陆九渊的观点接近。此说遭到后世的非议。

【译文】

来信说:“听先生给学生讲过‘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还将朱熹先生晚年有关‘厌繁就约’‘涵养本原’学说的书信拿给学生看,我认为事实恐怕不是这样。”

朱熹所讲的格物,就是指在具体事物上穷究其理。即用心在具体事物上探求事物原本的理,如此就将心和理一分为二了。在具体事物上探求物理,就像在父母那里探求孝敬的道理。在父母那里探求孝的理,那孝的理在我们的心中呢,还是在父母那里呢?如果是在父母那里,那么,父母去世后,我们不能孝敬了,孝的理不就在我心中消失了吗?看见小孩将要落入水井,就会产生恻隐之心,这个理究竟是在孩子那里,抑或是在我们心中呢?或许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许能够伸手拉住小孩,这都是所说的理。这个理果真是在小孩那里,抑或果真出于我内心的良知呢?以此类推,万事万物的道理无不是这样,由此可知将心与理分而为二是错误的。将心与理一分为二,是告子义在心外的观点,这是孟子曾严厉批判的。“务外遗内,博而寡要”,你既然已经明白了,为何还如此说呢?我说它是玩物丧志,难道你以为不可吗?我讲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的良知推广到一切事物上去。我心的良知,就是天理,把我心的良知推广到一切事物上,一切事物就都能得到理了。推广我心的良知就是致知。一切事物得到这个理就是格物。这才算是将心与理合而为一。将心与理合而为一,那么,我前面所说的和我对于朱熹先生晚年定论的看法,就不言自明了。

【原文】

来书云:“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①。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既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②,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毻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辨。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注释】

①操觚染翰:意为提笔作文。觚,古人书写时用的竹筒。翰,笔。

②人一己百:语出《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