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绿色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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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把关(17)

近3年来全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概况

2011年2月,区副主席邓小刚一行深入拉萨市内饮食企业检查生产情况。先后走进拉萨市堆龙古荣朗孜糌粑有限公司、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拉萨谭德均豆制品有限公司,他们实地察看车间卫生状况,仔细检查糌粑、啤酒、饮料、乳制品、豆制品等产品质量。每到一家企业,都详细询问原料进货渠道、加工流程、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等情况,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在总结会上,邓小刚要求全区的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形成合力,高效监管,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产品和问题企业必须依据法律和技术规程,严格审查,妥当处置;公安、司法部门要从重从快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件,加大对食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起到惩戒与震慑作用;主流媒体要密切关注食品企业生产动态,准确客观及时有效地报道相关情况,认真回应公众关切,为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正确的社会舆论。

在建党90周年与和平解放60周年“双庆”前夕,区质监系统组织阶段性检查。2011年春季,质监部门精心策划工作方案,周密组织了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与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用化肥”和“瘦肉精”偷用、食品质量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阶段行动。

本次行动目标,以确保产品质量为抓手,规范企业生产流程,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系数。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落实质量安全的关键点控制措施,从原材料进厂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主要环节把关产品质量。二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发证条件,执行实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生产标准要求的,不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条件,按照统一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坚持每月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抽检一次,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就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四是加快食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行业中实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适时发布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严厉处罚失信企业,监督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区质监局组织区内50家重点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要求它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在行动中,质监部门坚持“四个严查”,即严查城乡接合部、严查重点食品、严查添加剂、严查小作坊。做到“四个必须”,即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停产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及时总结行动经验,妥善解决行动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实际问题。

1—8月份,共计抽检食品样品615个,整体合格率近90%;食品加工领域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食品质量水平呈现上升趋势;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产品抽检结果表明,全区食品质量状况良好。

在此期间,区质监局抽调精干力量,专门组织了食品非法添加与食品添加剂滥用整治行动。自5月9日开始,至年底结束,历时8个月。

行动突出了“三个重点”。重点对象:各类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特供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餐饮经营者,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品种:餐饮业火锅底料(汤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和熟食品、乳制品、面点类制品、调味品等,重点清查非法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色素、防腐剂、甜味剂、海产品保鲜剂、硼砂、吊白块、双氧水等情况。重点行为:餐饮经营者和保健食品生产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食品添加剂滥用等违法行为。

行动采取四个步骤。一是对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与抽检频次,把餐饮单位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火锅底料作为必检品种。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主动宣传、正面宣传,提高整治行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的强大合力。四是建立惩处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或者移交,沟通协作,追责到位。

要求企业落实四项制度。一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二是餐饮服务环节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三是餐饮服务环节添加剂使用承诺制度,四是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管理制度

另外,区质监局于4—8月对市面上桶装饮用水和挂面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35家、挂面生产加工企业59家。桶装饮用水抽查合格率为75﹪,较2010年同比提升了7.61个百分点;挂面抽查合格率为97.14﹪,较2010年同比提升31.17个百分点。但是在检查中发现:两类企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普遍较低,个别企业的进货、销售记录不全。针对查出的问题,责令9家桶装饮用水和5家挂面企业停产整改。

行动结束后,区质监局的主要领导在同被检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时对企业发出了倡议。建议食品生产企业:1.慎重选购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把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原材料拒之门外,从源头上把好来料入厂质量关。2.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按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专业人员跟踪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终端产品的出厂查验工作,避免问题食品流入市场。3.企业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生产流程中岗位目标和责任。谁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问题出在哪里定位准确,打板子要找到“屁股”;哪些方面的工作做得出色,要显现人员名单,及时兑现各种奖项;领导集团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并树立质量立厂、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让食品质量的警钟在决策层办公室里长鸣,让消费者合理诉求在加工车间内萦绕,在这样氛围中进行企业决策,实施生产管理,可以保证食品企业生产出合格、安全、健康的食品。4.食品企业不仅是责任企业,而且是感情企业。如果能把生产食品当作为自己的家人煮饭烧菜,视消费者为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若有了这个境界、这份爱心,在生产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就一定能做出色正味美、新鲜营养的食品。

同时号召质检系统,在要求企业自身做好检验校准工作的同时,各级质检部门必须定期前去随机抽检,尽量扩大检验数量,保证所有食品质量合格。

区烹协发出倡议,制定和遵守《保障食品安全承诺书》。2011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以及自制调味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于5月31日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者菜单上予以公示。《承诺书》第三条明确:在食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操作规范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或者被污染的食材,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具、工具、容器。

自治区烹协及时在业内发出倡议,要求协商制定和忠实践行《保障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到区内各餐饮生产和营销单位。

为了兑现《承诺书》,拉萨市卫生监管所决定,自6月1日至12月底期间,对全市餐饮业(包括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开展为期7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滥用专项行动。卫监所表示,结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将对各餐饮企业和店堂进行抽查监测。如果检查到添加剂商家没有公示,就强行要求限期改正;一旦经营者被抓到实际添加物与其承诺不相符合的,依据规定予以处罚。

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密切监视药品市场。2011年6月27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诺康舒眠宁”等12种假药信息后,及时通过“药品查询专用手机”转发给各地(市)药监部门,要求依法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市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被列入黑名单的假药,要迅速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这些假药。经过全面仔细排查,全区药品市场没有发现黑名单上的任何一种假药。

区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净化冬季物流市场。公安系统奉命执行公安部“亮剑”行动,于2011年冬季发起打击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假名牌犯罪(号称“四大战役”)。由公安系统牵头,协调了工商、质监、版权、烟草、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据线索,主动出击,对侵权犯罪和制假售假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场所进行整治,查封或者收缴问题商品和制假器具。

与此同时,在拉萨市宇拓路举行假冒伪劣商品实物样品展览会。执法人员现场向参观者讲解识别问题食品、饮品,以及冒牌的名烟名酒和假古董的基本方法,耐心解答市民的咨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当众销毁问题食品、饮品以及其他低劣商品,提高市民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表明了政府打假的态度和决心,对不法企业和黑心商贩形成了社会震慑。

本次联合行动选择规范化的大型市场,比如拉萨市冲赛康市场,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场管理方与商户签订责任书执行情况。为了保障市场上商品质量安全,市场管理机构与公司和商户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相关经营手续,把食品质量担保责任到户。同时,定期向公司代理和商户代表宣讲《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把书面材料及其他学习资料发放给责任商户。对新驻商户,及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检查中看到:冲赛康市场等大型商场管理规范、繁忙和谐、供销两旺,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冲赛康市场是拉萨乃至西藏小商品集散地和大型批发市场,经营上万个品种,来自林芝、山南、日喀则等外地客商熙来攘往,进出冲赛康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服装、日用百货;区外旅游者摩肩接踵,逛街购物。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于2012年“双节”期间,联合对拉萨市食品市场进行综合检查。同时,区工商局就全区节日市场监管做出统一安排,保证2012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市场安全有序。

2012年1月,区副主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德吉,率领区卫生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拉萨食品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到娘热路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拉萨啤酒厂、圣美家超市等食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对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准入制度、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以及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卫生设施配备、餐厨废弃物管理、食品添加剂公示等情况给予逐项检查。

检查期间,德吉要求各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以春节、藏历新年“双节”为重点时段,以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严肃查处制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以及其他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节日食品市场抽样检查力度,对重点食品随机抽检,扩大抽检品种及数量,一旦发现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能姑息。

与此同时,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春节、藏历新年前夕发出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强化对食品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安全有序。通知指出:节日期间肉类食品购销旺季,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经销病死畜禽肉、高温猪肉、注水肉,以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未经检疫检查或者检疫检查不合格的肉品。同时对食用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监视经营“三无”、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行为;深入农牧区村镇交易会和农贸市场巡查,加强对小摊点、小卖部、日用百货商店经销的小食品、日用品的监管,集中打击借“送货下乡”“厂家直销”之名向农牧民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新闻部门紧急处置药用毒胶囊剂药品。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曝光了13种药用胶囊。胶囊中致癌物质铬超标严重,其中“炎立消胶囊”所用的药用胶囊铬含量达到181.54mg/kg,国家标准是“不超过2mg/kg”。涉及以下13种问题胶囊剂药品及其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