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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把关(18)

1.脑康泰胶囊/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2.愈伤灵胶囊/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3.盆炎净胶囊/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4.苍耳子鼻炎胶囊/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5.通便灵胶囊/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6.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7.抗病毒胶囊/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阿莫西林胶囊/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诺氟沙星胶囊/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羚羊感冒胶囊/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清热通淋胶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胃康灵胶囊/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炎立消胶囊/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月16日,区内媒体记者打印出被曝光的9家药厂、13个药品名单,深入拉萨市各大药店走访。他们在北京中路圣洁医药超市看到: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胶囊”、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炎立消胶囊”、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货架已经清空。超市负责人表示,收看了“毒”胶囊事件新闻后,马上对照着被曝光的药品名单,对本店经营的药品进行清查,把问题胶囊剂药品全部下架,等候药监部门的处理通知。

小贴士

1.节日购物,行家“传经”。春节、藏历新年,是一年中生活消费最火爆的时段,因此成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期。一旦买到或者消费了问题商品,会使对新年美好期待大打折扣。但是,徜徉在琳琅满目的节日市场上,会被品种、花色、差价,以及阵阵叫卖声所围困,怎样冷静选购货真价实的年货?物美价廉是理想状态,安全放心可是前提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听一听中消协专家给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无裨益。

首先,慎选购物场所。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厂商,不可以贪图便宜到无证照的门市、流动摊点上、黑作坊购物;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生产单位、厂址、合格证等包装标识和QS标识;对于颜色过于鲜艳、过于玲珑剔透或者感官不自然、发出怪味的商品不要购买;索要、保留购物凭证。

其次,理性对待促销商品。俗话说得好“巧买哄不了拙卖的”,“多花钱不一定能买到好货,但是花钱少一定买不到好货”,“信人不如看货”……不论商家给出多少优惠,人家都不会做亏本生意。面对促销的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要保持平静心态,逐项检查包装袋上各项标识,充分调动购物经验对鱼、肉、瓜、果等裸露食品进行严格查验。消费冲动、轻信广告宣传是购物的大忌。

再次,发现问题商品应及时付诸维权行动,绝不姑息不法商贩。这是消费者对维护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秩序的宝贵贡献。

2.全区农牧民吃上了合格碘盐。2011年,区盐务管理局向农牧区配送食用碘盐13456吨,配送首次实现以乡为单位的全覆盖,碘盐抽检合格率达100%。西藏属于碘缺乏危害比较严重的地区。自2008年起,区商务部门把碘盐推广作为重点惠民工程,提高农牧民食用碘盐补贴标准,加强碘盐配送体系建设,农牧区碘盐覆盖率由2005年的34%提高至目前的100%。

另外,2012年起全区开始推广低钠保健食盐。

许多市民反映,曝光的问题药品,“都是日常用药”。大家惊讶:药用胶囊竟然采用工业明胶制成,药用胶囊厂家使用“三无”明胶进行药用胶囊生产,“太不可思议啦!”一些厂商对“毒”胶囊中铬超标置若罔闻,可是重金属铬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在人体内蓄积,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具有致癌性,还可能诱发基因突变。原本用来治病救人的良药,怎么做出来的是毒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的工作部署,及《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成立了药用胶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在安排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现场排查和抽样检验,清查全区范围内药店、医院、门诊部等场所铬超标药用胶囊及其胶囊剂药品;对于本区委托生产胶囊剂药品、胶囊剂保健食品的区外生产企业,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致函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这些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毒”胶囊事件曝光一周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被查封的铬超标药用胶囊及其胶囊剂药品,防止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防止以就地抛弃等不恰当方式处理不合格产品,确保销毁工作到位。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全区现有4家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空心药用胶囊通过检验全部合格,同时完成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13个品种、23个批(次)铬超标胶囊药品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全部下架封存,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持续不断做好清查铬超标胶囊剂药品的后续工作。

西藏阜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对“问题胶囊剂药品”查处工作。公司杨经理表示,自24日上午10时起,开始配合相关生产企业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药品;持有清单上注明的铬超标药用胶囊药品(限同规格、同生产企业)的消费者,均可以到西藏阜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任意一处药店,按对应折换价格计算兑换自己需要的等值的其他药品,若消费者已经拆散包装,则按能识别规格及生产企业的最小单位计算余下药品价值进行兑换。

同时,医生提醒消费者,胶囊药品不可拆开服用。拉萨大药房何店长表示,一些市民因为担心铬中毒,就把胶囊药品纷纷拆开服用,胶囊拆开服用会灼伤食道、胃黏膜,极易引起溃疡,伤害更大。他解释说,把药物做成胶囊剂基于两种考虑,一是怕这类药物直接对食道造成损伤,很多抗生素药物的刺激性都很大,会对食管壁造成损伤;二是把药物安全直接送到胃里,如果外面不包裹胶囊,可能还没到胃里,药效就消耗很多了。

不久以后,在本区所有药品市场上,问题胶囊剂药品全部下架封存,相关经销单位兑换了消费者家存的问题药品。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7月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办法。用大笑、微笑、平脸卡通形象表示动态等级,餐饮场所的消费安全和卫生状况怎样,顾客一看卡通面相就知道。

为了细化对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区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关涉的餐饮单位包括,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每次检查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第,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是上一年综合评价的结果,也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

每次动态评价,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问题,需要给予警告之外行政处罚的,两个月内不再进行动态等级评价,同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两个月期满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始动态等级评价。

倡议顾客树立安全消费意识,寻找“笑脸”就餐。要求业主把等级公示牌,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眼位置。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药械安全实行专项检查。2013年春节、藏历新年前夕,按区政府和卫生厅的部署,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消费专项检查。

被检对象涉及拉萨市1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2家药品零售企业。

被检内容包括:原药材、辅料供应商审计、药材和产品检验、毒性药材和试剂管理,药械购进索证索票及其相关记录、执业药师在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处方药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购进销售记录和生产厂家资质等三类情况。

结果表明:药品生产企业在正常生产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原药材、辅料供应商的审计和毒性药材、试剂的管理工作;多数药械经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能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把关药械质量,票、账与货物相符。但是,一些药品零售企业存在问题,执业药师不在岗、药械购销记录不规范、基本信息保存不全面等。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这些药店暂停销售处方药,现场指导企业补充相关记录,书面给出限期整改意见。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牧局、商务局等联合执法,于2013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对市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抽检了部分生产企业(基地)。

首先,联合检查组检查了拉萨市区各门诊部、火锅店、超市、药品销售店、特色食品临时加工片点等,发现林廓北路一带的“卡塞”(藏族传统特色食品)加工作坊,部分经营者没有健康证,工作间卫生条件不达标。对此,执法人员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和手续。

其次,对拉萨市自来水公司、冲赛康农贸市场、八一农贸市场、圣洁药店等进行检查。对拉萨市自来水厂检查,主要涉及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自来水生产监控设施、水质检验,以及水厂管理制度落实、供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供水过程卫生、采购涉水产品索证、水质消毒、净化处理设施运转、应急预案、消毒记录、水质自检记录等内容。结果表明,水厂管理规范、到位,出厂水硬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卫生标准。

在对冲赛康农贸市场、糌粑专卖店检查时了解到,拉萨市的酥油、糌粑市场货源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第三,对商铺经销的儿童食品、饼干等食品是否有“QS”标识、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是否落实、登记是否完整,散装食品销售是否规范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查验。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要求商家下架、销毁。检查人员还围绕商家电子秤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暗访,未发现短斤少两、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餐饮服务单位的食用油采用和餐厨垃圾处理成为本次联合检查(抽查)的重点。

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时,索要食用油安全采购记录和餐厨垃圾处理记录。依据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好日常的“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记录”,以及“每日餐厨使用后的废弃油或者废弃物处理记录”。两张表格显示着废弃油(餐厨垃圾)的处理时间、处理数量、具体用途及其收购者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以及食用油进货渠道等详细信息。

执法人员当场表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采集和积累相关资料,建立档案,作为餐饮服务单位三年一换签证的依据。同时明确,凡是向餐饮服务单位收购餐厨废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担保“喂养牲畜”之用途,与该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只作喂牲畜用,不作他用”的合同声明。

目前,拉萨市有专门企业回收废弃油(餐厨垃圾),经过处理,残渣被运往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农牧局执法人员深入堆龙德庆县玉泉生猪养殖合作社、岗德林蔬菜地、药王山农贸市场、娘热路批发市场,对肉类、蔬菜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检查;对堆龙德庆县饲料加工企业、农资销售做了随机抽查。

小贴士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2011年12月,拉萨)内容主要四项。第一,公布了区内药品生产及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的资格认证情况。全区共有18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再认证;30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99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再认证;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5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均取得了许可证。

第二,通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西藏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指示精神。要求至2012年2月底以前,西藏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逐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风险预测和预警平台,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区局门户网站,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利用审评审批、检验检测、检查认证、监测评价,以及法律手段、技术条件等作科学监管,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鼓励企业走上规模化、集中化的发展路子。

第三,关于藏药方面。为了满足全区对进口药材的需求,经过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把决明子等10个藏药材品种列入首批进口药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