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以贯之戴立宁的经历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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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个性形成:不做法官的法官之子(7)

反观大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前,大陆的税务机构也不区分国税和地税,基本上,地方政府的税收靠地方国企来保证,而中央政府的税收靠中央国企来保证。税改后,大陆也划分了国税和地税,分别在国税局和地税局上缴,与其他国家的制度很接近。问题是,国税把最优质的税源拿走了,留下了一些次等的税源给地税,导致地方财政困难,地方财政开始考虑新的税费来解渴,于是找到了房地产行业和土地出让金,从而导致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繁荣、房价的高涨。

报告提交上去两个星期后,戴立宁突然接到了“财政部”部长李国鼎的召见。按照常情,戴立宁的秘书职务只相当于科长级别,作为“财政部”部长的李国鼎甚至都不认识他,更没有召见他的必要。

满怀疑虑的戴立宁到达李国鼎的办公室时,李国鼎客气地叫着他的名字。简单询问之后,李国鼎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已经看过你的报告了,印象非常深刻,你现在准备一下,我已经打好了招呼,送你去哈佛受训。”

于是,曾经拒绝了美国的戴立宁还是去了美国。

哈佛受训

1973年8月,作为国际租税计划(International Tax Program, ITP)的一名受训学员,戴立宁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名特别学生(Special Student)。

国际租税计划是哈佛大学根据联合国的一项决议,在1952年成立的一个税务教育计划,旨在为全世界培养税务人才,其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官员,也包括学术界和私营企业界人士。ITP也为台湾地区培养了部分税务人才,其中,戴立宁后来的上司、两任“财政部”部长王建煊和白培英都是这个计划培养出来的人才。

1973年台湾正好有一个该计划的名额,并且已经派给了一名叫张五益(后来,张五益曾任台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第一任主席)的人,李国鼎看了戴立宁的报告后,给哈佛大学打电话硬加了一个名额,安排戴立宁过去,还给他提供了带职的薪水和全额奖学金。

获得机会的戴立宁非常高兴,当时他已经结婚,妻子正怀着孕等待着长子的降生。虽然舍不得家人,但他知道这样的机会难得。

他并不想毫无准备地前往美国,于是,他迅速给哈佛大学法学院写了封信,申请说除了读ITP的学历之外,他还想在哈佛大学读一个硕士学位。

别的国际学生都考过托福,有正式的分数才得以入学,作为特别学生的戴立宁没有考托福,也没有按照正规手续申请,算是“后门学生”。因此,对于对方是否批准自己的申请,戴立宁心怀忐忑。

但对方很快回了信,请他把成绩单寄过去。寄过去不久,哈佛大学又来信表示,由于缺乏参考坐标,无法对他的成绩做出判断。但对方提供了一个机会:如果他在读ITP的第一个学期时成绩合格,那么,允许他从第二个学期开始修法学硕士学位(LL.M.)。

于是,一嗣到达美国,戴立宁就开始了一段苦行僧式的生活。刚到时由于不知道当地的物价,他每天都是跑到学校附近的一个汉堡店填饱肚子,后来才改为在学校餐厅包伙。当时他每个月有250美元的生活费,足够生活,只是习惯了简单生活的他懒得为自己的生活打点。直到再也受不了汉堡包和通心粉的味道,他才不得不去市场上买了个电锅自己做。

戴立宁勤勤恳恳地读书,他希望在第一个学期结束时能够获得修法学硕士学位的资格。由于他有和美国人一起工作的经验,不像其他国际学生那样对自己的英语没有信心,在课堂上,他总是尽量多争取时间和老师们一起探讨问题,进步也很快。另外,他在第一个学期修了很多学分,以满足ITP的要求。一个学期后,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修法学硕士学位的机会。

哈佛大学的学制是三个月为一个学期。当第一个学期结束后,他还有半年的时间去写学位论文。戴立宁的论文指导教师是ITP的负责人奥利弗·奥尔德曼(Oliver Oldman)以及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A.Cohen)。孔杰荣号称中国问题专家,1972年就曾到过北京,并与当时的总理周恩来一起共进晚餐。对于当今台湾民众来说,孔杰荣的名声在于他是马英九和吕秀莲的老师,并曾在1985年营救吕秀莲出狱的行动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戴立宁的论文题目是《美商在华投资课税之研究》(Taxing U.S.Investment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 Analysis on some Legal Aspects)。论文正好与当时台湾的具体问题相吻合。

1973年,经过了进口替代和出口扩张两个时期的台湾经济恰好到了一个瓶颈期。一方面,台湾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起色,其出口扩张政策也将台湾的轻工业产品送往了世界,但另一方面,台湾的出口政策带来了大量的外汇储备,并间接造成了国内的货币泛滥,货币供给(M1B①)的年增长率在1973年的之前三年都高达30%以上,在1973年甚至达到了50.38%。

最终,随着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到来,台湾在1973~1974年产生了一次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当时整个世界则因为石油危机而步入了滞胀状态)。1974年的零售物价上涨率达到40.6%,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上涨47.5%。

由于进出口的失衡,新台币升值已经刻不容缓。很明显,台湾当时的出口扩张政策也和现在的大陆一样无以为继,如果要发展经济,必须考虑扩大内需了。当时台湾的学者们如同现在大陆的学者们一样在争论着如何进行货币升值的问题:升值到底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冲击?到底是一次性升值,还是多次升值?

为了应付越来越恶化的经济状况,台湾当局一方面鼓励技术型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赤膊上阵推出了所谓的“十大建设”,即大炼钢厂计划、高雄大造船厂计划、石油化学工业、南北高速公路、台中港、苏澳港、铁路电气化、北回铁路、中正国际机场(今桃园国际机场)、核电发展计划。

这十大建设所需资金一共2400亿元新台币,仅仅靠政府和岛内的投资无法满足需求,于是,吸引外资成为了关键。根据估计,外资的需求量大概占到总投资的35%,以贷款和私人投资为主。

然而,在国际市场上,想取得外资并没有这么容易,10年前还只有少数的国家和地区采取税收减免政策来吸引外来投资,而且由于腐败、官僚作风等问题,外资利用效率很低;但10年后几乎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学会了制定税收减免政策吸引外资。如果台湾地区的条件制定得不够优厚,或者不尽合理,就无法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那么,怎么才算合理呢?戴立宁的论文想回答的就是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如果制定不当,许多减税政策不仅无效,而且会让外商得不偿失。

这篇论文研究的问题来自于他在税制改革委员会时期的材料。它的形成可以看出几方面的影响,第一,刘大中领导的税制改革委员会是一个倾向于增加税收的组织,对各种税收之于经济的作用以及税收的多寡都进行过研究。美资企业在台湾岛内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比如税收减免,那么,税收减免的效果如何?优惠待遇是否真的能够起到鼓励美商投资的作用,则成为了戴立宁感兴趣的关键点。

第二,戴立宁一直强调自己“很义和团”,意指不赞同优遇外商,但也绝不会歧视他们,他赞同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框架内对外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认为这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美商当时获得的超国民待遇是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的不得已之举,那么,如果这种待遇换不来期望的效果,就应该加以检讨。

第三,对于税制问题的分析需要有财会方面的实战经验,戴立宁经过在税制改革委员会的历练恰好具备了这种素质。

戴立宁到达美国时,随身携带的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材料。最初,他曾想用这些材料做份报告,但在获得了申请硕士生的资格后,他随即决定用这个题目来写论文,并立即投入到了写作之中。

如同中国的“八股文”需要起承转合各个部分完备一样,哈佛大学的论文也是格式至上,除了图表齐全、提出问题、讨论问题各个部分完整之外,还包括封面应该怎么写、用几号字、行间距是多少、参考书目的写法等。后来戴立宁在给台湾的学生们传授他在哈佛的经验时,常常提到该校论文的成绩配置,格式大约占75%,内容只占25%。只要格式正确,那么在论文中只要能提出问题,并能用符合逻辑的语言把问题阐释清楚,只要逻辑顺、说得通,就可以过了。这就像写法律文书一样,假如文书的格式不合适,即便理由写得再好,法官也不会看。

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格式如何安排的,于是,法学院的秘书兼职打字工,帮助外国学生打印论文,每一张纸的收费是两美元。戴立宁没有这么多钱,他只能花36美元买了一台电动打字机自己打,回台湾时还把这台电动打字机带回了台湾。

按照他原来的构思,论文的材料很多,共有四大章,写出来大概会是一本书。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用打字机打出厚厚的一本书来,当时没有计算机,修改打字错误不易,如果一张纸上有两个以上的错误,就需要重新打。戴立宁为了节省时间,决定把论文前面的部分全部去掉,只是把结论部分抽出来单独作为一篇论文。

对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而言,如何评估对外资减免税带来的效果,戴立宁论文的结论有很大的参考意义。这里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模型来说明其中的问题。

假如一家美国公司在台湾投资,获得了100美元的利润,并把这笔钱作为股东利润汇回美国,那么需要交多少税?戴立宁设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台湾给予该公司免税待遇,另一种是不免税。

在不免税的情况下,假设税率为30%,则该美国公司需要向台湾政府缴纳30美元的税,只送回美国70美元。到了美国,美国政府也会对收入进行征税,假设税率是50%(当时美国实际税率为48%,与假设条件接近),那么70美元需要缴纳35美元的税收。

但是,由于国际税收协定有避免重复课税的条款,同一个所得来源,假如已经在国外课了税,在国内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说,在台湾已经缴纳了30美元,在美国只需要再缴纳5美元就可以了。

该企业股东获得的实际收益是65(即100-30-5)美元。

那么,如果台湾决定给予该企业免税待遇,又会怎样?

这时该企业由于不再向台湾缴税,将把100美元全额汇回美国。在美国,它将按照50%的税率进行课税,也就是说要交给美国政府50美元的税,这样股东利益只剩下50美元,反而比台湾不免税时获得的收益少15美元!

通过这个例子,戴立宁想说明,台湾的免税待遇可能不仅让自己少了收入,也让企业少了收入,便宜的只是美国政府,这显然不是当初实行免税待遇的初衷。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模型只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奏效。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如果企业投资到发达国家及地区,那么不管投资地政府是否给企业免税,美国政府仍然按照100美元(初始利润)进行课税。

戴立宁认为,美国政府已经制定了鼓励向发展中国家及地区投资的政策,如果不研究这种政策,只是盲目地一味减税,可能是舍弃有利条件而不用。只有研究透美国政府的政策,并充分考虑了两地的税收叠加效果,才能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当然,在现实中,情况比上面的模型要复杂得多。在论文中,戴立宁考虑了美国的税收抵扣政策、美国鼓励企业向发展中国家及地区投资的政策,以及延期纳税(Tax Deferral)的问题。所谓延期纳税,是指当美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及地区投资赚了钱之后,并不直接把钱汇回国内,而是直接在当地进行再投资,那么这笔钱是可以暂缓课税的。

总之,戴立宁认为,通过合理地安排税收制度,可以既不让美国政府得利,也给台湾当局和美国企业带来最大化的利润。这些制度包括:美国已经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款,台湾当局就不应该减免,因为减免掉之后只不过是肥了美国政府的腰包;对于那些不能够抵扣的税款,台湾当局应给予减免;尽量利用美国延期纳税的规定,把外资长期留在国内。

三个月后,他把这本薄薄的论文送上,静静地等待着结果。

一次,他去奥尔德曼办公室时,正巧奥尔德曼在和孔杰荣打电话,他们在电话中讨论的恰好是戴立宁的论文。奥尔德曼见戴立宁来了,并没有避讳,而是继续对着电话讲着:“……英文不大行,但是跟一般外国学生的很大区别是,他的论文有非常多的分析,并且有所发现,这个比较难得……”

他们给戴立宁的成绩是A。

这次,戴立宁又创造了一个纪录,成为外国学生中获取硕士学位最快的,他拿到学位只用了6个月,而实际写作论文时间只有三个月。对于一个通过“后门”进来的特殊学生来说,他的成绩已经超出了指导教师的期望,奥尔德曼在给台湾“财政部赋税署”署长的信中说:“首先,我要对张五益及戴立宁两君参加本年度的国际租税计划感到特别的欣慰……他们的研究报告及考试成绩都非常优异,尤其是戴君,同时完成本校法学硕士(课程及论文)要求并获颁该学位。”

①M1B:台湾货币供给额的一项统计。台湾常用的货币供给额统计包括M1A、M1B及M2。其中M1B的定义为M1B=M1A(通货净额+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