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以贯之戴立宁的经历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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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个性形成:不做法官的法官之子(6)

这一点可以和周围的其他经济体,如菲律宾进行比较。菲律宾的经济发展战略始终没有从进口替代过渡到出口扩张,也就是始终以满足内需为主,但内需的市场毕竟有限,这或许是造成后来台湾和菲律宾之间经济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领台湾经济进入出口扩张阶段的是税赋改革和汇率改革。之前,台湾为了防止外汇出逃和保护本地产业,采取了复式汇率制度,对于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汇率,产生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与鼓励某些商品出口的效果。具体的做法就是根据使用外汇的目的,让商户除了用钱来换外汇之外,还必须加上一种不同比例的票证——“结汇证”,如果缺少该票证,就无法结汇。这种制度就像大陆的粮票一样是短缺时代的权宜之计,随着时间的延长而积重难返,而结汇证制度比粮票制度还复杂,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汇率问题,阻碍对外贸易的开展。

1958年,台湾政府开始统一汇率的改革,实施了“改进外汇贸易方案”,经过几个阶段,在1961年统一了汇率。之后台湾的出口扩张政策主要靠出口退税来实行。

经过外汇改革和外贸扩张,台湾的国内生产总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升,1966~1970年间分别为8.9%、10.7%、9.1%、8.9%、11.3%。

然而,这时另一个问题又凸显了出来,那就是税收。

李国鼎的税赋改革

1969年6月25日,有“台湾科技之父”之称的李国鼎从台湾“经济部”部长转任“财政部”部长。

在台湾经济史上,尹仲容作为“台湾经济之父”被人铭记,但除了尹仲容之外,另一个人物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他就是李国鼎。如果说,尹仲容为台湾经济设计了制度基础,由此促成了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台湾经济起飞,那么李国鼎则在80年代之后,促成了台湾经济的另一次大发展,把生产塑料、水泥和小工业品的台湾变成了全世界的电子制造基地。

李国鼎转任“财政部”部长伊始,就发现政府的税收成了问题。简单一句话,就是政府财政收入不足。轻工业快速发展,要求基础设施也要快速改善,但政府的税收满足不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另外,公务人员的待遇偏低,也需要财政加大投入。

至于税负结构,由于所得税比例偏低,导致税收的弹性不大,也急需进行结构调整。

政府财政的捉襟见肘还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财政部”部长李国鼎不知道拿“经济部”部长的李国鼎怎么办。在任“财政部”部长之前,李国鼎担任台湾的“经济部”部长,负责具体经济产业的管理。为了鼓励各种产业发展,担任“经济部”部长的李国鼎常常要求“财政部”对于某些特定的行业进行减税,这些公文送到“财政部”后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李国鼎就从“经济部”调任到“财政部”。担任“财政部”部长的初期,他处理的公文恰好是自己在“经济部”部长任上送来的,并且全都要求减税。但随着职务的改变,作为“财政部”部长,他了解到财政的拮据,首要的任务恰恰是增加税收。两者之间的矛盾让他感到尴尬。

为了解决财政问题,李国鼎组织了台湾的第一次税赋改革。他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行政院”税赋改革委员会来负责此事,并请来了当时身在美国的着名经济学家刘大中担任主任委员,领导改革。委员会内其余的成员涵盖了政经各界的要人,以及着名的学者,可见当时政府的重视。

刘大中,康奈尔大学博士,抗战后曾经任教于清华大学,但因为形势所迫,空有一腔热血却使不上力气,1948年郁郁回到美国,后来任教于康奈尔大学。在美国,刘大中时刻关注着大陆的经济,在1965年与人合作出版了轰动一时的《中国大陆的经济:1933~1959年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此书成了西方经济学家讨论中国大陆经济的参考书。但当时的大陆正处于“文革”前期,他能做的只是默默从远方观察着,却无法报效。

但在海峡的另一岸,刘大中却受到了重视。1960年刘大中当选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1968年的税赋改革委员会更是给他提供了一个施展拳脚的机会。

恰在这时,年轻的戴立宁也因为税赋改革委员会而得到了一个新的机会。年轻人与年长的经济学家自此有了交集。

1969年,刘大中认为如果仅仅是进行税率调整,意义不大,经济问题出在了基本面上,如果要进行税赋改革,必须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修改,这牵扯到起草新的税法以调整税负结构。在操作层面上,他希望招收一批新人专门进行培训,这批新人就是他实施赋税改革的基本队伍。具体来说,就是要面向社会招20名财税、财经、金融方面的青年进行法律训练,再招10名法律研究所毕业的青年进行财经训练,以这30个年轻人为骨干,再配置一些行政人员共同组成稽核组,对税率进行核算,同时对逃税的企业进行稽核。

那时在土地银行工作的戴立宁恰好从同事处得知了此事,于是决定参加委员会的招生考试。由于银行不同意给他保留职位,他正式辞去了银行的职务。

1969年11月19日,戴立宁考试合格,成为了“财政部”下属的助理稽核专员并接受了培训。

与大陆现在的公务员考试类似,台湾有着更加完善的公职人员考试体系。如果一个人要担任公职,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没有参加过考试或者考试不及格的,不具有担任公职的资格,就算是短期内能够担任公务员,也只能算黑官,到头来还要重新考试以获得正式的资格。

在土地银行时戴立宁虽然自称公务员,但当时的他只相当于大陆的国有企业员工,不属于行政管理人员。至于税赋改革委员会的考试,则属于特别招生,并不纳入公务员考试体系之中。

因此,如果戴立宁想担任公职,还必须回头去参加公务员考试。1970年,戴立宁又急急忙忙参加了当年的公务员七职等考试,获得了普通行政组第一名,才拿到了担任公务员的资格。

由于刘大中向当时的“老总统”蒋介石据理力争,这30位肩负着税改重任的年轻人获得了不菲的待遇,其工资水平甚至比戴立宁在土地银行时还要高,比一般公务员更高了2倍多。

此时的戴立宁已经31岁,经过多年的历练,他的性格已经定型。家庭条件优裕、对金钱淡泊、成绩出众以及时不时冒出的理想主义倾向,让他成为了一个试图有所作为、且对权威缺乏敬重感的人。在培训结业典礼上,与当时的“王储”、“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的对话恰好反映了他的性格。

培训结业时,由于刘大中的影响力以及上层的重视,众人已经知道蒋经国将前来与结业人员一起吃饭。当时的台湾仍然处于戒严时期,在法律上仍然有刑法第100条(内乱罪)的存在。所谓刑法第100条,指的是“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前项之预备犯,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条款中的“意图”二字,使得人们即便想一想,或者谈论一下,都有可能被定罪,被人们戏称为“思想叛乱罪”。

正是由于这样的恶法存在,当时的人们仍然事事小心,不敢放言。

蒋经国的“继承人”地位那时已经确定。这位性格严厉的人物一直是众人敬畏的对象,以至于在他的面前谁都感到畏手畏脚不自在。

但是,吃饭时,蒋经国言辞恳切,称由于大家都是新进入行政系统,没有沾染上公务员的毛病,所以他希望听取大家的意见。

在场的人都表现得战战兢兢,不敢说话,场面显得冷淡压抑。班主任张则尧教授怕冷了场,示意戴立宁站起来说几句。

谁都以为这只是一次走过场,但戴立宁却一发不可收拾,连讲了40分钟。他谈到自己在外国公司工作过,与那儿相比,政府的行政体系则显得人浮于事,不注重人才,他一一列举了人事部门的劣行:如何打压职等、如何刁难任命……那一刻他仿佛苏秦张仪附体、司马相如再生,却把周围的人都吓得不轻。

但是,戴立宁讲完,蒋经国笑了。他淡淡地说了句年轻人对现实有些不满也正常,并举例子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有一次打了条红领带,受到了父亲的训斥,在众人紧张的笑声中将场面圆了过去。

戴立宁自以为是在为民请命,但事后刘大中大发雷霆,班主任张则尧教授胆战心惊。刘大中感到委屈十足,认为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为青年们争取到了最好的待遇,却被学生在关键场合告了“御状”,有苦说不出。张则尧则后悔请戴立宁发言,并要求戴立宁去给刘大中道歉,甚至他的同班同学都认为他应该有所表示。但戴立宁拒绝了,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然而,这件事并没有给他带来伤害,不管是蒋经国还是刘大中,甚至后来的李国鼎,都没有因此找他的麻烦。这次事件奠定了戴立宁一生性格的基调,之后不管是对自己的直接上级,还是对后来的“总统”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只要戴立宁认为有问题,都会直言不讳,丝毫不顾及情面和自己的前途。

事情的结局让他相信自己做得很正确,毕竟刘大中、李国鼎都是善良的人,而蒋经国也没有怪罪。甚至他的讲话还带来了好的结果,与其他公务员比起来,这30人都更早地拿到了房子(当时,台湾公务员一生中有一次机会以成本价购一套房子)。戴立宁认为之所以这样,或许和自己的讲话是有些关系的,蒋经国背后打过招呼了。只不过当时戴立宁已经离开了稽核组,所以唯一没有拿到房子的就是戴立宁。

这样的直率有人喜欢,但也会伤人,这在后来他的遭遇中将能够看到。

对第一次税赋改革的评价至今仍然存在争议。一般认为,税制改革的确增加了税收收入,并提高了综合所得税的比例;调整关税税率结构,强化了经济功能。不过批评者认为所得税增幅太大,出现了持续十几年的高增长,从民间抽血过多,而且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工薪阶层,有用穷人补贴富人的嫌疑。

台湾的第一次税改可以和大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作一个比较。两者发生的背景都是在一段时间的经济高速发展之后,中央政府感觉到手中税收不够用,试图通过改革税制来增加政府收入。

在1994年税改后,大陆制定了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国税大于地税的制度。而个人所得税也成为重要的税种,然而,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对象也是工薪阶层,同样有穷人补贴富人之嫌。

不同之处在于台湾第一次税改中只有所得税比例增加,至于营业税则拖得较晚。

1970年,刘大中功成身退,回归美国康奈尔大学。税赋改革委员会解散,其人员划归台湾“财政部”。虽然集中的税赋改革告一段落,但财税中始终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为此“财政部”专门成立了税制委员会作为永久性组织,并分出稽核组专门负责税务稽核工作。戴立宁先在稽核组干了两年,到1972年,他申请进入税制委员会任秘书职务,负责税制问题研究。

在税制委员会,戴立宁很快接受了一项新的研究任务,研究税收机构的设置。

在日据时期,台湾的每个县市由税捐稽征所(后改为稽征处)负责征税,光复后为了尽量精简,在县市仍然沿用了稽征处进行征收。稽征处一度由台湾省财政厅负责,后改为县市政府负责、省财政厅监督。国民党退守台湾后,其余的省份都变成了“沦陷区”,所谓的“国家”和“省”所辖的地理范围变成了一样大,于是,小小的台湾岛被加上了三层税赋:“国税、省税、地税”。“国税”属于“财政部”,省税属于台湾省财政厅,而地税属于各县市,但这三种税都由稽征处代收,于是,稽征处在行政隶属和指挥上出现了多重领导。它既要听从县市政府的指挥,又要接受省财政厅的指令。

1967年,台北成立“直辖市”,它的税收又从省里独立出来,使得税制更加复杂。基层的稽征处在多重的领导下已经显出疲态、没有效率。如何借鉴别处的经验改革征税机构?如果由统一的机构征收,如何协调这些税种?如果分别建立三个稽征处分别征收“国、省、地税”,又过于麻烦。到底如何设计基层征税组织,就是戴立宁研究的课题。

经过调研,他写了一篇《税务机构改革刍议》的报告递交了上去。在报告里,他比较了台湾地区与西方各个国家的税制,发现各国的税制多采取两级征税的制度,一是国税,一是地税,这一点与目前中国大陆所采取的制度颇为一致。为此,他设立了一个打分体系,把三种税收分开征收、部分合并征收与完全合并征收,一共列出了十种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根据分值的高低,提出将省税和国税合并征收、地税单独征收的方法。其中国省税的征收机构沿用以前的税务稽征处,把它改组为地方税务分局,隶属于省税务局,再直属“财政部”;而地方税则由县市的财政科另设一个股或者专人来征收。这种方式简化了现有的流程,又考虑了群众的便利。这份报告是改变他一生的一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