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时尚“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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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热·潮(3)

梦亦非先生彻底傻叉了,隔了半晌,他说:“我还是坚持认为,概念是用来忽悠人的,LV那款拼贴了十五款的包包压根儿就是垃圾。要知道,许多品牌概念不过是故弄噱头罢了,故事也是一样,包括你所说的帕摩百迪。”

张美女大摇其头,对梦亦非先生的话嗤之以鼻。

“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梦亦非先生无限同情地看着包迷心窍的张美女,“比如你津津乐道的这个品牌,它的所有品牌故事都是出自我的笔下。”

这回轮到被概念弄晕了的张美女傻眼了。

“哦,我还忘记告诉你,”正走出办公室的梦亦非先生回过头来,给出故事的结局,“至今,这个很文化的品牌至仍非常不文化地赖着我的故事报酬呢。”

手袋英雄谱

说起豪华手袋,正在追赶时尚那兔子尾巴的女白领们红唇轻嚅处会迸出两个字母“LV”,不过我要告诉你,在大马路上晃眼的LV一大半以上是假冒伪劣,八百块就可以搞定了。如果这个消息不足以让你悚动,那再告诉你一个让你哗然的消息:在《福布斯》最新的排名榜上,十大豪华手袋榜单中,LV榜上无名。

站在榜头上笑傲江湖的是谁?Fendi的B.Bag,单个平均售价超过21.6万元人民币,足以让挎假LV的女士们撇嘴一百回。第二位呢?是Hermes Birkin,单个平均售价超过15.6万元人民币。Fendi是什么?这个1918年在罗马问世的裘皮/皮革/皮草品牌专与环保过不去,专用兽皮制作超超级豪华服饰,如果你去纽约的Fendi店,十有八九会看到环保激进份子们在Fendi的店外一把鼻涕一声嚎叫地抗议。但这没关系,越抗议Fendi越有提高售价的理由。时尚作家黄晓女士在谈到Fendi手袋时不无讽刺:“名媛贵妇们几乎人手一个,衣柜里顾放的就不止一个,恨不得人类的挽手袋习惯变成:手袋除非不拿,一出场就得成双成对,以提高这些疯狂扫货战利品的曝光率。”

而箱包最牛皮品牌Hermes呢?讲一个故事给你听:某位喜欢奢侈生活的富翁千金散去不复来,沦落到破产出门的境地,他住进了下层佣人们才会选择的公寓时,随身仍然带着一只精美高贵的Hermes 皮箱。有人看他实在难以维持日常开支,便劝他把那箱子卖了,“至少够你宽裕地过上半年。”

“不,”老先生固执地说,“留它在身边,至少我还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

手袋成了女人们除了衣服之外最重要的饰品,公众场合,古龙说,不拿手袋的女人就象没穿衣服的处女一样不知所措。所以你看奥斯卡红地毯,哪一个女星胆敢犯此大忌,今年的奥斯卡仪式上,崔茜左手是黑色手袋,米伦·海伦手中是与服装同色的白花手袋,席琳·迪翁手中是与墨绿衣服搭配的金色小手袋,就算是男星渡边谦,其妻手里同样是一个金色手袋……

服装是女人的第一LOGO,珠宝是女人的锦上之花,而手袋则是女人的“举动重心”,所以手袋应该有昂贵的理由,既然撞衫是让女士们无地自容的尴尬,碰手袋也是让人没身份感的糗事,所以手袋品牌一路奢华上去,让每一款都成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就算在排行榜中最末的Devi Kroell Crystal Dall,平均单个售价也超过了3.8万元人民币——要买多少假LV呀。

所以让我们小小地BS一下使用膺品名包的写字楼虚荣者们,她们在试图标榜自己与众不同的时候,已经落入了手袋江湖的虚拟泡沫中……

谁说奢侈一定会带来肥胖

我的朋友达文茜是个数学细胞非常发达的人,发达到让我非常惊讶,当然,这不是说她在几何或代数领域做出让阿基米德、费马等人惭愧的成就,而是说,她随时随地可以在奢侈品与必须品之间进行折算。比如,纽约时代广场的Westin酒店,最近推出了价值1000美元的百吉圈早餐。看这条新闻时,我的反应是这早餐肯定精美而可口,而达文茜却嚷起来:“1000美元等于7394元人民币,等于3697碗桂林米粉,等于4215个街口面包店的羊角包……”天知道她是怎么换算出来的,但这种计算能力却让我目瞠口呆,它意味着该女同志密切关注日常食物和美元汇率的变动,更重要的是,它后面隐藏着高尚的“节俭主义”。

作为一个上学时没有学好《思想品德》课本的享乐主义者,我在达文茜面前暴露出了喜欢物质享受的“无耻面目”,为此,我假装无地自容地继续往下看新闻。想象里那百吉圈早点肯定在夹馅中带有昂贵的松露浆、甚至金箔!连小刺猬也喜欢的早点呀……

下一条新闻还是关于奢侈品的,Guerlain的“Kisskiss”18K金唇膏镶有199颗共重2.2克拉的钻石,价值为62000美元。达文茜这回忘记了换算,直着眼睛问:“涂在唇上的是唇膏还是房子?真会有人为买唇膏而放弃房子?”唇膏是奢侈品,房子是必需品,达文茜这个思想觉悟过硬的女同志,具备了从奢侈品中看出必需品的超级社会学能力,并且怀着让人毫不怀疑的“正义”态度。

但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虽然我过的并非奢侈日子,虽然经受了达文茜无数次的改造,我仍然顽固不化地坚持奢侈也是必需的观点,这让达文茜感到非常失败,她节俭的美德居然在我的享乐主义面前如蚍蚁撼大树,请想想,一个剩馒头都要去借邻居的冰箱存放以便次日当接待贵宾的达文茜同志,失败感是如何几何级的上扬。

在达文茜与众多与达文茜一样高尚的读者面前,我还是要阐述我的理由:能享用最时尚的奢侈品的人,都早已不再为有没有吃穿而发愁,他们的生活目标早就不是1.0版本,2.0或限量版才是他们的考虑,这种版本的升级带来的好处是增加就业机会,为制造奢侈品,会多出许多就业机会,为GDP作出贡献。试想富翁富姐们都将钱节省起来,天天啃干馒头喝自来水,财富傻傻地呆在保险箱里,怎么能变成社会建设的资源?所以要鼓励他们奢侈地消费,换言之,要想喝汤,并且有人在吃肉——虽然这违背了虚亡的社会正义论。

奢侈不仅增加就业机会,还会带来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从来就不是开水馒头的生活,虽然金箔百吉圈与钻石唇膏的拥有者未必快乐生活,但这些事物的初衷就上为了带来美好的心情,拥有美好心情的人才会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所以奢侈的事物也能带来奢侈的心境与生活态度——这种美好难道只有节俭才能带来吗?我承认节俭是一种美德,但传统教育将之作为节俭反义词的奢侈,我认为也是一种美德。

当然,我知道要说服达文茜接受我的观点,比让我接受她的观点更困难,就让我们保持各自的观点吧,虽然在反对我的时候,正在发胖的达文茜眼馋地盯着Swarrovski的水晶减肥糖:这款精巧的Pocket Canderel Swarovski盒子上镶着三粒闪亮的Swarovski水晶,每盒内装80粒减肥糖,全部的热量只相当于一小块0.1卡路里的方糖——谁说奢侈一定会带来肥胖?

我们的时尚现实主义

从来都很恶搞的朔爷曾写了本很审美的《看上去很美》,这也算是某种“跨界”,而一向很审美的时尚界,近年来在“跨界”与“混搭”的大好形势之下,却越来越暴露出其恶搞的“狐狸尾巴”。

最近“狐狸尾巴”就从“FOX河监狱”中暴露出来,在全球热播美国剧《越狱》之后,由英国CuteBears Ltd公司出品的收藏款越狱纹身熊全球同步上市了,限量3500只。如果你是原型温特沃斯·米勒的粉丝,要想克服拥有一只玩具熊的冲动显然是不可能的任务,但是,当你以唐僧取经般的痴迷终于拥有一只时,却会发现那熊毕竟是熊,不能带给你“米帅”那双迷死人的电眼,虽然玩具熊与米帅的姿势都如出一辙,虽然两者身上都有着类似的纹身。在地球村里早就是“赢家通吃”,“跨界”不过是这种残酷通吃的时尚称呼,你当然可以忽视这种商业的本质,但早晨醒来却发现枕边躺着一只从狐狸河监狱“越狱而来”的熊,那种感觉是不是有点儿恶搞?

恶搞一词原出日本,意思是“将烂游戏认真玩到爆机”,日本一度烂游戏如烂港片般横行,一些游戏烂得让人无语,但却有人认认真真地将其玩到爆机,以最认真态度对付最无趣的事,这就是恶搞。自行车当然不算是很有趣的事物,与时尚界八杆子打不着,但偏偏Chanel瞄准了它,推出89000元天价的自行车。这款自行车“重16.5公斤,手工制造,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皮革部分当然是著名的衍纹菱形格,并带有明显的双C标记”。从此以后,穿香奈算什么?“骑Chanel”才最时尚环保,只不过听起来感觉有点怪。

怪在哪里?色情?一点点,在大脑硬盘里百度一下,原来推出单车不是Chanel的原创,它是对蒂凡尼的模仿,早在十九世纪末,音乐剧女皇Lilian Russell天天在曼哈顿公园骑自行车锻炼身体,某花花公子为了泡她,去蒂凡尼为她订制一辆纯银自行车,但人家蒂凡尼却高傲地拒绝了这份订单,当时蒂凡尼的纯银手雕自行车非常出名,就连1894年英国贵族Pearson爵士与夫人到纽约旅游时,也送了一辆给夫人作纪念。与当时蒂凡尼的纯银自行车相比,Chanel一百年多年后才推出的天价单车,客观上成为对蒂凡尼与时尚传统小小地恶搞了一把。

时尚界一直试图“趣味”地表明:时尚并不是只属于高级社交团子的游戏,也不是中产阶层的宗教,它们就是身边的事物,充满了生活细节感与最年轻一代的时尚态度。这种试图向日常弯腰以露出乳沟的勾引中,有时却不留神因压迫肠道而放出了臭屁,比如LV就推出有序列号的厕纸。挎着LV算什么?连上WC都用LV才算是时尚到突破“底线”。

LV厕纸也许是一则假新闻,因为近两年这条新闻出现过好几次,每次都是“最新”,但就算LV无意进军WC领域,发明了、转载了、热捧了这条新闻的人们,从骨子里仍然希望将时尚“进行到底”,至少,一半是热爱时尚,一半是恶搞时尚。

这就是我们的“时尚现实主义”。

帽子的故事

又到戴帽子的夏日,关于帽子,我喜欢给人讲一个小故事:诗人天朗喜欢戴帽子,收藏有数十款帽子(他曾主动说送我一款,但直到现在仍未兑现他的慷慨)。某次在电梯里,某位不认识的某人盯着他帽沿上的商标,像傻瓜一样念:绿帽子,嗯,绿帽子……天朗兄无名火起,想要给对方一顿老拳,但转念一想也许人家说的有道理,于是没命地跑去找懂英语的朋友咨询。答案是,那个品牌译成中文就是“绿色的顶”。

结果呢?我们的胖诗人并没有扔掉帽子,而是转身就去了裁缝店,用布条把商标蒙起来,继续戴。

天朗兄可以天天戴帽子,他的头型戴帽子很有型,我就只好放弃戴帽子的梦想了,因为我的头型戴上帽子,比蘑菇好看不了多少。不过,天朗兄并不追赶时尚,总是翻来覆去戴他那些傻兮兮的风格的帽子,以他憨厚的气质,最潮的帽子也不一定适合他,比如当季大热的品牌Eccentric Classic Soror,这个品牌的帽子当季用料非常有趣:从洛杉矶卖场中淘来古董的T恤,将它们裁剪和塑型为软呢帽、猎帽。虽然喜欢帽子,但这些过于创意的作品更适合嘻哈青年们去喜欢,因为它的两个主题是摇滚与校园。摇滚系列是用1980年代的吉他印花做成的猎帽,看上去很酷,戴起来可以假装名星。而校园系列则运用印有大学名字的T恤和大胆的颜来,以满足顾客的虚荣心。

我猜想这两个主题的帽子针对的应该是美国市场,因为只有美国佬才会很蠢地喜欢将大学的名字印在衣服上或车上,并且,迷恋大学名字的一般都是贫民阶层,时尚人士与上等阶层不会这样干。“当贫民阶层欢聚一堂共度闲暇时,绝大多数人会身穿印有各种文字的服装亮相。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低调原则开始奏效,文字逐渐消失。”保罗·福塞尔曾如是说。软呢帽与猎帽算是品位不太糟糕的,最糟的是带有帽舌的帽子,它往往与贫民身份有关系,所以福塞尔如此判断:“贫民阶层本能地对带沿帽有好感,这也是带沿帽之所以在他们中如此流行的原因。”

戴沿帽还不是最糟糕的,更说明贫民身份和没一点品位的帽子是:在帽沿上添上一副可折叠的太阳镜镜片。而最无可救药的帽子则是桑伯雷拉帽,这种帽子依靠一条箍带上的若干小支撑物直立在人的脑袋上,并能像雨伞一样一开一合。如果你有勇气戴上这样的帽子,恭喜你,你已经在品位上堕入了贫民的深渊底层啦。当然,如果你是这样的阶层,当然也不可能看到刊出本文的这个版面。

虽然我不适合戴帽子,但对于帽子我还保持着自己梦想的:如果要做品牌,我会去做一个帽子品牌,就像波鞋是用来玩的一样,我出品的帽子也是供收藏使用,要让年轻的顾客们一买就买两件,一件用于收藏,一件用于穿戴。但是,中国人是不喜欢戴帽子的,所以,我的这帽子梦想还得再压一压,让别人去培养市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