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们的生命之舞
16721600000027

第27章

这调子好听,原来你也会唱,原来也是翟同军教的,怪不得。这高速公路好是好,跑起来爽,可就是有点儿单调,容易犯困。你会唱那个唱哥萨克的歌么?男的刚出征回来,不过也可能是即将出征远行,男的知道女的犯了错误,女的让男的慢一点动手,保证不逃跑,保证不喊叫,只要不惊醒孩子,不惊动街坊。

远征的哥萨克行走在冰河上,

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站立在门旁。

他在思量着,

如何杀死他的妻子,

于是他就站立在门旁,

默默地思量。

孩子们的爸爸,我的丈夫啊,

我知道你有一个善良的心肠。

我求求你,

慢一点动手,

免得惊醒孩子,

和我们的街坊。

男的动没动手我们不知道。假如我是那个哥萨克小伙,就放老婆一马算了。你在外面打仗不回来,她在家里带小孩不容易。翟同军说,冬天的英阿瓦提河里也结冰。那条河叫什么河我忘了,只记得翟同军讲结了冰可以跑卡车。没错是叫托什干河。好像还有一座雪山也叫托什么。没错是叫托木尔峰。我打算退休后去一趟英阿瓦提,去那边看一看翟同军下乡的地方,他讲那个地方好得不得了。你陪我去当然最好不过,路上有个人说说话多好。我们可说定了,别到时候讲没时间。我没下过乡,初中一毕业我父亲就把我弄到部队里头去。他现在得了脑栓血,天天吃脉通药。还有一首歌你会不会唱?歌名叫《黑色的眼睛》。这歌也好听,也是翟同军教我的……

王骀默默给荀琳递来纸巾。他早就看到荀琳泪流满面,知道荀琳心里喜欢翟同军。他是讲完了那个卡车司机对翟同军的回忆,才沉默起来。这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自己其实是喜欢这个当年叫薛银艳后来改名为荀琳的女人。假如你是从翟同军手里夺走薛银艳而不是从谢子懿手里夺走柯慧娟,你毕业后肯定回乌鲁木齐。那时候你就知道薛银艳──也就是现在的荀琳──比柯慧娟聪明得多也漂亮得多。你怕伤害翟同军,不是怕翟同军受伤害可怜,而是怕翟同军跟你对着干。当年全农场你就怕一个人,你不怕腰里别九节鞭的白龙,不怕下盲棋同时下十五个人的张宗民,更不怕棉麻公司的带队干部黄队长,只怕这个看上去老实忠厚却样样事情都看得明白的翟同军。你跟翟同军最铁,你就少了一个厉害对手,多了一个生死朋友。可惜翟同军出事后你跟薛银艳很少来往,假如你在乌鲁木齐读书,没准会跟她好起来。看上去她现在并不安逸,脸色有点憔悴,衣服也很普通。

“眼下你在写什么?”王骀问。

“写一个叫葛正才的男人。”荀琳说。

“那是怎样一个男人?”

“这个人死于八十年前的今天,被刽子手一刀砍断脖子,有人写文章称他为农民领袖,当地老百姓把他叫土匪。”

荀琳去了一趟洗手间。她流泪失态,几次想站起来走出这个清静雅致的茶楼,一个人去河边哭一场,尤其是王骀给她唱翟同军唱过的那个叫《黑色的眼睛》的乌克兰民歌时,唱到“可是那算命占卦的茨冈,叫你用美丽来迷惑人”,就难受得心如刀割。连她自己也没想到,现在的自控力居然如此强大,非但没失声痛哭,而且能平静坐在这里跟王骀聊。

你怕触景生情,老是想到翟同军,才离开乌鲁木齐到北京去。你要尽快忘掉翟同军,把自己从悲痛中解救出来,才匆匆接受郑楚阳对你的求婚。其实你于写作的执著,你于改行的决绝,恰恰就是因为翟同军说你写信写得好。你以前不知道自己有文字能力,这究竟是翟同军对你有直觉呢,还是你歪打正着走对了路子?现在你才明白,你的生命的存在,就是要拿它来写东西的。假如你写作的权利被剥夺,或者失去了写作能力,你会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行尸走肉,生活没有意义。

你告诉王骀你结了婚又离了婚身边有一个小孩,但不会跟他讲你跟尹登恒的事,不会讲子淇对你的古怪感情。你婉言谢绝他替你出钱出书的建议,你认为你的书,应该是顺其自然地出出来,就像顺产的胎儿从母亲的子宫里出来。你已经写完的书以及尚未写完的,都应该像你已经出版的那几本一样,由出版社决定出不出,而不是自己花钱买书号出。你写作其实是享受你的智力活动,你写作时觉得兴奋,感到快乐,出不出书是其次的事。为什么要人家知道你并肯定你呢?假如得不到人家的肯定,你就感觉自己不存在?对这个世界来说,某个人的存在与否无关紧要,再显赫的人都可以没有他。

你不喜欢王骀,但不会讨厌他。事实上,你已经不会讨厌任何人,因为任何一个男人,或者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你的写作对象,都会成为你感兴趣的一样东西。把别人当一个物件来看待,这究竟是你心性残忍呢,还是你能够排除感情因素而冷静观察人世?你答应王骀明天去上海到他家做客,你应该看一看他的家和他的妻子,你说你会坐动车来不用车子接。你说你此刻要去采访一个人,虽然上午已经采访过两次,但还有不少问题没问到。按理你应该请王骀吃晚饭一起吃得月楼,让王骀看看你的家且见见子淇,但你害怕破坏子淇的情绪。也许是你的一些无意识动作,或者是无意识的言语,使子淇产生了误解,使子淇想入非非了。不过你也无法否认你对子淇的依恋。假如子淇有了女朋友结了婚跟你分开过,你会受不了就像割了身上的一块肉。现在快四点了你得走了,赶紧去李宗祥家。既然这位老人愿意接受你的第三次采访,说明他有隐情要讲。

“明天我肯定去你家看你。”出了茶楼,荀琳跨上她的电动车对王骀讲。

“我和戴棼在家里恭候你。”王骀朝她摆手道别,叫她路上当心。

戴棼是他的妻子的名字。当年柯慧娟好傻,多次对你讲戴棼如何欣赏她的诗,讲戴棼如何漂亮有气质,讲戴棼的男朋友如何到法国留学去,讲法国女孩如何教这个中国留学生弹吉他。其实戴棼是声东击西,近水得月把王骀从柯慧娟手里夺走。王骀聪明能干谁都看得出来,戴棼貌似清纯,其实工于心计。如今王骀功成名就,戴棼心满意足,只有柯慧娟独饮苦水。单位转制她被迫下岗,自己给韩国人当保姆,男人只知道赌麻将。

下午天气很好,路上没风,行人欢声笑语,街道车水马龙。电动车电池快没电了,荀琳担心走不到大窑路。那个摆渡老人还认得她,热心替她敲河边人家的门,一连敲了好几家,终于找到一块拖线板给电动车充电。荀琳再次走入那个有葡萄架的小天井时,再次看到了底楼房间的那张白布桌子和那个拿紫铜丝弯东西的白脸男孩。现在弯的是直升机,已经看得出来。荀琳敲了敲始终敞开着的房门,跟抬头看她的这个男孩说话。

“你是专门做这个的?”

“没错。”

“买你一个行不行?”

“不卖。”

荀琳说了声对不起,这男孩又低头弄他的直升机。你应该先对他讲几句奉承话,讲他弯铜丝弯得好,讲你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就不会这样尴尬。你知道如何奉承别人,却不肯对别人说一句话奉承话。这男孩确实手艺不错,他桌上的几样东西,都像艺术品一样引人注目。

楼梯还是那么陡,楼梯口的那道门还是敞开着,李宗祥老人从藤椅里站起来,朝荀琳点头致意。上午那位叫王修的黄胡子老人已经走了,楼上房间里就他一个人。李宗祥给她沏了茶,茶水烫嘴,香气扑鼻。她画葛正才的那张画还摆在桌上呢,旁边有一副圆镜片的老式老花眼镜。窗子已经关上,房门也轻轻合住。门口的电灯线被拉动,咔嗒一声灯亮了,一盏昏黄的白炽灯孤零零吊在桌子上方。老人坐回藤椅里,抿了抿自己的茶盅,平静等待荀琳发问。

“葛正才的出生地是毛尖村,你说你是毛尖村人,我想你应该知道葛正才的事。”

“当然知道。”

“你是葛正才的孩子?”

“没错。”

“至今仍隐姓埋名?”

“是的。”

老人决定把自己的身世讲给荀琳听。他原本是深溪岕一个李姓山民的小孩,因为家里穷,孩子又多,母亲没奶水喂他,养不活他,才出生半个月就送人了。领养这个孩子的人,就是已经占山为王的葛正才。当年葛正才给了那个李姓山民三块银元,叫人把孩子送到泥面岗让他母亲喂养。这时这孩子只有小名叫火生伢,直到葛正才母亲去世那年,潘尧把他从泥面岗带出来,才给他取名为李宗祥,当年他十一岁。

直到此刻,荀琳才想起十年前在泥面岗察看葛正才母子墓地的情形。你的记忆往往给你设置迷宫,你以为记得的事情其实已经记错,你以为不存在的事情其实始终在你的记忆中,你于葛正才其人其事的绕来绕去,其实是你的记忆在捉弄你。假如那个采访本没弄丢,你就会查出葛正才母亲去世是哪一年,并能查出葛正才母亲领养过一个男孩,而那个男孩是给潘尧带走的。假如那个采访本还在,你就会联想到李宗祥就是那个男孩。

两分钟前,云将来短信询问,想知道你对李宗祥的采访有无进展。十年前,云将的叔公领着你往后山走,跟你讲这座山叫撒网顶。发洪水的时候,泥面岗给淹了,只有这里还冒出一个土尖尖,朝水里撒渔网捕得到鱼,所以这座山起这个名字。葛正才母子的墓,就葬在撒网顶。

当年云将的叔公腰里别一把砍刀。插砍刀的那个竹挂,由一根细麻绳系在身后。山上的小路早就没人走了,甚至以前铺了麻石翻山越岭的重要山道,也全被灌木和杂草封死。你于半山腰的乱草中看到那些麻石时,感觉它们像一张张饱经风霜而皱纹纵横的苍老的脸。你惊讶你在乱坟堆中看到雕刻精美的墓碑及碑饰,长达二十余米的墓碑墙居然是竖于晚明年代。你于历史的窥探,在这个叫撒网顶的大山里,比在北京国家图书馆来得真切而深刻。假如你没看到过这样长的墓碑墙,就无从想象两千五百年前伍子胥逃亡途中路过的这个村子曾经有过怎样的繁复与细致。时间像洪水一样淹没历史,而这些墓碑,就像冒出水面的土尖尖,予我们以证实、启示和遐想。你于葛正才其人其事的探访,记录正在消亡的历史,是以一己之力来抵挡时间于人类的滔滔汹涌。其实你记录的不是真实的历史而是民间的记忆,若真实地记录这种记忆,若形成一个重要流派,就会改变我们只写帝王将相的史书风格,甚至改变我们正在形成的历史。新县志讲葛正才只寥寥数语,倘若不讲他是农民领袖,县志就写不到他。再过二十年,就没人知道葛正才是谁了。

葛正才像女孩一样秀气,即使当了大刀会头领,跟陌生人说话仍腼腆脸红。史志记载的那个叫史贞女的溧阳女孩,给伍子胥吃冷饭团的,怕也是见了陌生人就脸红的。可能这跟喝酒一样,有的人就是能喝,但一喝就脸红,好像怯于斗酒,总是给人以假象。这种本性的刚烈,看似柔弱的坚强,像伍子胥的掘墓鞭尸,像史贞女的投河自尽,像葛正才的血腥复仇,全出乎当事人的意外,令人始料不及。

当年伍子胥不甘束手待毙,违抗君命父命,由楚国逃至郑国,最终投奔吴国,背上了叛国者的罪名。伍子胥受吴王阖闾重用后,率领吴国军队杀回自己的故乡。旗开得胜时,掘了楚平王的墓鞭尸泄愤,替父亲报了仇。早年他父亲伍奢,因替太子辩白力谏楚王而惨遭杀害,不料他本人的结局也是如此。越王勾践战败请和时,伍子胥劝新吴王夫差趁机灭了越国一统江南。夫差不仅不听劝,反而赐剑给伍子胥要他死。这回伍子胥没有跑,他吩咐门人道,我死后把我的眼睛抠出来,安在城门上,我会看到勾践进城灭吴的那一天。不料这话给传到夫差耳朵里,夫差恼羞成怒。盛怒中将伍子胥的尸首塞入皮囊,给远远扔到海里去了。九年后,越王勾践果真灭了吴国。于是有人说,每年农历八月十八日的钱塘大潮,是伍子胥来看吴王命运的时候。传说他已化作惊涛骇浪,让后人一睹其生前的豪放气概。

表面上伍子胥也软弱无能怕这怕那,过昭关他愁眉苦脸一夜愁白了头,过乌鸦山要拿石头砸门牙毁容,过泥面岗以泥涂面,过濑水河再三叮嘱浣纱女不要给旁人讲,一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可他的真实面目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想知道,不妨于农历八月十八日去海宁盐官一趟看钱塘潮。

长忆观潮,

满郭人争江上望。

来疑沧海尽成空,

万面鼓声中。

弄潮儿向涛头立,

手把红旗旗不湿。

别来几向梦中看,

梦觉尚心寒。

在民间记忆中,这万面鼓声的潮水,就是伍子胥的化身。功成名就后,伍子胥果真来溧阳一趟,往濑水河撒了三斗三升金瓜子,以此报答他的救命恩人史贞女。没想到这个传说竟有事实佐证,直到一九七二年,还有人在那条河里捞到金瓜子;其中的半粒,被溧阳文化馆收藏至今。

古代吴人强悍骁勇,尚武任侠,好剑轻死。公元前四九六年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大战于吴郡嘉兴,为越国大夫灵姑浮以戈击伤手指病伤而死,怕是得了破伤风。其子夫差即位后,将三千扁诸剑陪葬于父亲墓中,佐父亲于阴界仍勇武强悍。夫差令一将官立于王庭,每当他本人出入其间,该将官便大喝一声:“夫差,尔而忘勾践杀汝父乎?”夫差昂首挺胸:“唯,不敢忘!”三年后,夫差出兵攻打越国,于太湖中帆樯如林,败越兵于夫椒山。

可惜当年的风起云涌,如今惟有读历史的略知一二。当年的夫椒山在吴王夫差之后,曾来过一统天下的秦始皇。秦王嬴政在岩石上留下一个巨大脚印,所以这座山被改名为马迹山,又被简称为马山。而今它的出名,跟夫差、嬴政毫不相干,外地游客只知道那儿有一个修建于公元一九九七年的青铜佛像,名为灵山大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