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功臣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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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法术大家——韩非之死(3)

因此,韩非的法治思想在总体上是不足为取的,而且这种法治理论也存在很多的问题。韩非过分强调人性自私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性中存在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这些无私的一方面,他片面地曲解了人性。所以,导致了他对“赏罚”的迷信,他没有从人性的角度去做深入、深刻地了解,甚至对人的自尊心和人性的尊严都没有最基本的认识,他坚持了荀卿的“性恶论”,不知道人也存在着高贵的品质。

韩非及所有法家人物处处都为君主着想,他们的思想都是为君主专制的统治者服务的,尽管在某一时期或某一地域曾受到过某个君主的重视,但始终没有独霸天下,而逐渐与儒家结合。其原因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1.韩非的重刑思想与人民大众所能承受的忍耐力之间的差距,可能会引起人民大众激烈的不满。韩非提倡以重刑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但他并没有想到民众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一旦超过这个限度其结果将会很严重,甚至会招致反抗和叛乱的造反行为。当然这也可能与韩非过高估计统治者的力量,而忽视人民的力量有关。

2.韩非过分强调君主与大臣和贵族的对立关系,而忽视了这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韩非用了很多篇幅来说明臣子弑君夺权的事情,如“若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茶、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可以说韩非是费尽心思维护君王的利益,时时刻刻为君主着想,但是,君主与臣子之间和谐共处才能使国家的政权稳定。君主统治国家也要依靠贵族阶层的辅佐,不可能与之脱离,没有大臣以及贵族的辅助,君主是寸步难行的,然而韩非的思想割裂了君主与贵族大臣之间的关系,他只看到了大臣和贵族对君主不利的一面。

3.韩非的法治思想有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与统治阶级的立场相吻合。韩非主张奖励耕战,重刑少赏,从而实现国家富强,达到国家统一。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地位,有时候也会采取一些对百姓安抚的措施,但韩非的主张往往过于激烈,而会损害到人民的利益,甚至可能会引起人民大众的不满。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韩非的立场始终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所以,他的思想会失去民众。

通过这几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的思想都是存在一定缺陷的。社会要稳定发展,需要有一个法律来维护秩序,然而这个法律一定要立足根本,要从实际出发。说韩非的思想失民众,并不是说这种法治就是糟粕。他所提出的积极的历史进化论、法制思想逻辑辨证方法等等,都是他学说中不可磨灭的闪光点,在当时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了一种进步观点。而这些闪光点中最为耀眼的,还是他的法治学说本身,也就是“以法为治”。韩非所理解的法,已经超越了他所处的封建落后时代,尤其他在法治的实施过程中,提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很趋向于现代社会的法。韩非的思想,是法治不断演进、不断完善的必经之路,所以说韩非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

五、必死无疑的法家鼻祖

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和最终要面对的问题。

对于韩非的死,有多种解释。

第一,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

韩非是韩国的诸公子,与李斯都是荀卿的学生。韩非天生口吃,不善言论,但文章写得很好,这是李斯嫉妒他的地方。当时的韩国政治环境很差,韩非曾上书韩王力荐实行变法,但韩王并不赏识他,抑郁不得志的韩非只得退而著书立说,以阐明其思想。当他的书传到秦国后,秦王却非常欣赏韩非的才能,于是下令攻打韩国,只求得到韩非。

第二,韩非死于秦王之手。

韩非之死,多数人都归罪于李斯。李斯的卑劣行径纵然难辞其咎,但直接导致韩非冤死的则是秦王嬴政。李斯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贵公子,肯定不会帮助秦国,这只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因为“郑国间谍”的事件,秦王曾下令把全国的外国人都驱逐出去,李斯也在列,只是由于他写了《谏逐客令书》,力谏“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道理,秦王看了十分欣赏李斯的才能,才撤销了“逐客令”,由此可见,秦王的大度胸怀。再者,嬴政也该知道庞涓与孙膑的悲剧,他绝对能看出李斯的私心。所以经过一番选择,最终韩非成了牺牲品。韩非一生中惟一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就是他的学说和思想被秦王采纳,由此创造了一个帝国,开启了一个时代,并一直影响着后世。

韩非是被赐毒酒而死的,死时大约只有四五十岁。韩非的这种中道夭折,很难说与变法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尽管他主观上已做好了为变法献身的准备。

韩非身为韩国人,客死在秦国,而且死于秦的原因不是因为嫉恨,而是因为受到了秦王的欣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是韩王的悲哀。韩非身为韩国人,对韩王的忠心是日月可鉴的,可是对于韩非的赤胆忠心,韩王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反而是秦王发现了韩非的才能,当秦王读到韩非的文章后,拍案叫绝,长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为此甚至不惜动用兵力围攻韩国,只为得到一个韩非。秦王视韩非为难得的人才而欲委以重任,但他没有想到韩非作为韩国的“诸公子”,他的思想、他的气节都不允许他为秦所用。就像商鞅一样,他是卫国的庶孽公子,对秦国忠心耿耿,却难免五马分尸的结局。

但是当时毕竟是个特殊的时代,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希望抓住机会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的人很多,“楚材晋用”的局面也就毫不奇怪了。不过秦王的确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有一部分人怀有坚定的意志和决心。有的人为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不在乎身在何处;有的人执着于情感,甚至不计较利害的得失。秦王忘了一点,那些不生于秦却为秦效犬马之力的大臣,都是自投其门的,但韩非的情形可就不同了。当秦国进攻韩国的时候,韩王在知道秦王的真实意图后,他决定派韩非出使秦国。这个让秦王不惜动用兵力挖来,之后又被韩国抛弃的韩非,在秦国呈上的惟一一篇奏折,却是一篇《存韩》。当然,他还没有迂腐到公然与秦对抗、公开为韩国说话的地步,而是建议秦国把想攻打的对象由韩国改成了赵国,曲线救国。但此时的秦王已经意识到,韩非作为韩国人,终究只会为韩国着想而不会为秦国效力,此乃人之常情,所以他对韩非一直存有疑心。但是,韩非确实是一个人才,如果把他再放回韩国无疑将是放虎归山,这也是秦王所忧虑的事情。

韩非的死也不完全是被秦王所害。秦王素以招揽贤才著称,他不会因为李斯的一点谗言而杀掉韩非。

第三,韩非自身的原因。

回过来想一下,韩非做的是有些过火,至少给秦王的感受是这样的,若不是他身在秦心在韩,李斯的谗言又能起多大作用?归根到底,韩非是为韩国而死的。李斯的话并没有说错,秦王也能体会韩非的心情,但是秦王想要的是一统天下,他不会为了一个韩非而放弃更多的东西,所以为了秦国大业,秦王不得不忍痛割爱。韩非身在秦国,却上书了一篇《存韩》,并因此而受到谗害,如果不能拿迂腐来评价韩非的话,那只能说他的气节和他对韩国的衷心。就历史的发展而言,秦国的统一代表了历史前进的趋向,秦国之后有一系列彻底而成功的变法,秦朝的许多举措就是以韩非理论为背景依据的。秦王对韩非的才华十分赏识,可以称得上志同道合。从当时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来看,只有在秦国韩非的才能才会得到赏识,然而,我们只能说是韩非放弃了自己的性命。

韩非是不是识时务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也许不能用片面的观点来掩盖他对韩国的衷心和他坚贞不屈的性格,但是韩非空有了先进的认识,却不能把它付诸实现,留下一个爱国的问题让后人说不尽、道不清。人终究是人,不是概念,人有血、有肉、有情感,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下让韩非在秦国实现自己的法治理想,带领秦兵来屠戮韩国的国民,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毕竟是出生于韩国的公子,韩非在秦上书《存韩》,似乎既不契合他的理论,也不适合他的处境,但却非常符合他维护韩国的本能,符合一个性情之人的做法。比起那些见风使舵、变节苟生的所谓“识时务者”,韩非这样的不识时务者则更令人敬重,但也正是这种不识时务造成了韩非的冤案。韩非是一个极其理性、冷静甚至有些木讷的人,他的理论非常成功,但却难以实现。虽然他把自己成熟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却不能自己亲身去实践,所以秦王不得不为自己着想,杀掉韩非。

韩非自己也认为,“事以密成,语以泄败”,看来他并不是没有先见,他对现实政治斗争中的残酷与黑暗非常明了。他之所以这样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完全是因为求真的意志驱使着他放下自己的安危,将真理奉献给国家,把韩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王国。尽管韩王对他那样冷漠无情,但韩非对于祖国的感情还是没有改变,如果要他呈现计策帮秦国去攻打韩国,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这样看来,他并不像李斯一样趋炎附势的厚颜无耻之徒,李斯这种人根本不在乎什么仁义道德,只要有人赏识他,他会随时准备为之效力,而从来不考虑什么正义感和自尊心。但是,一些君主还是很喜欢这种比较听话的奴才的,因为这种人容易驱使,容易驾驭。所以比较韩非和李斯两人,纵然韩非忠心耿耿,但也改变不了他最终被杀害的命运,他的死是绝对的冤案,这种结果不在于秦王的立场,也不在于李斯的谗言,而在于当时的社会环境。

对于韩非来说,纠缠在他心中的是真理的诱惑,是后人的质问与责难。权力意志本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推行彻底的法治,就必须拥有一个绝对的权威,但是主张君主拥有一切权力、不受任何制约,这就为君主无限纵欲权力准备了逻辑前提,也在行为模式上提供了行动条件。既然已经挑破了这层薄薄的遮羞布,任何邪恶无耻的结论就会呼之欲出,不可阻遏了。

说到底,韩非终究是性情之人,而不是在特定背景中产生出的极端理论的化身。如此来说,对韩非冤死将会是一个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