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末读点美学(文化周末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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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美感,来自何处(1)

西方有一句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呢?上帝在笑我们什么呢?

我们从玫瑰花学会了识认美的事物,也理解了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是一个有美有丑的世界。日常生活中,我们以美为标准行事,买衣服时,在自己能付得起的价位内,选一件最漂亮的;装修房子时,我们要看一个又一个样板房,选一个自己最满意的装修样式……当我们穿着漂亮的衣服,住在装饰一新的房子中,某个有阳光的午后,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品着香茗,看着眼前新买来的一幅画——抑或名画的复制品,开始了思考,这幅画这么美,我实实在在地拥有着这美感,这美感是从哪里来的呢?是这幅画本身美吗?我的确是看着美才买下的,但是隔壁邻居王二看后却说:“这画,太行了(行画,即商品画)。”美感不在画那里,难道在人心里不成?

这时,上帝的嘴角可能就会露出一丝蒙娜丽莎式的狡黠的微笑。

一、美在物

看到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仰望璀璨的星空,听一曲莫扎特的小夜曲,观摩印象派画展,此时此景,一种美好的情感油然而生,这是每个人生活中都有过的经历。有时我们只是沉浸其中,或者赞叹一句“真美呀!”有时我们转入沉思:美感来自何处?是事物的本来属性?还是我们把自己心中的情绪附加到事物之上的?

这样的思考不是从你我开始,很多哲人的思考就是从这样的提问开始的,并做出了大量深入的分析和论证。有些哲学家、美学家认为美与丑的区别基于事物自身的本质,而个人判断的正确度与准确性要根据是否符合事实来衡量;还有些哲学家、美学家认为美丑的判断在于欣赏者的内心感受,审美判断无所谓正确性与准确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哲学家还有专门一套词汇描述这种争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之争。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之争,简要来说,就是我们将一样东西称之为美时,我们是说出了这种东西的性质,还是说出了我们的心情或者情绪。我们说某物美,是因为某物本来就美,还是因为我们喜欢某物,某物令我们愉快,或者某物符合我们的趣味。即我们到底是将其原有的一种性质归之于它呢,抑或将其原来所没有的性质强加于它?

早期哲学家中,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了美是事物客观属性的论证。一般情况,我们普通人与事物相遇,美丑了然于心,但是如果反思美感来自何处,通常会认为美感是一种主观感受,这大概是先于毕达哥拉斯哲学的流行观念,而当时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要反思这种普通人的看法。毕达哥拉斯学派在研究音乐的过程中,发现了数和音程之间的关系——数的比例关系可以用来表示音乐中的不同音程,例如:第八音程是1:2,第五音程是2:3,第四音程是3:4。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思考这样的问题:一根线段,若在中间点一点,点在哪里视觉感觉最美?最后发现,这一点分割出长短两节线段的神秘比例,长段与整根线的比例同短线与长线的比例相等时,视觉感觉最好,而这一点的长短线的比例是1:0.618。于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得出了美学史上第一个美学理论——在事物的诸多属性之中,有一种属性构成了美,这便是数与数的和谐,和谐带来秩序,秩序带来美。数的比例、和谐、秩序于是成了美感之客观的基础。美是自然界所固有的规律性,美学的任务就是去发现这些规律。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秩序和比例不但美而且有用。的确,艺术家根据黄金分割比创造出了维纳斯雕像——从她的头顶到肚脐,喉结是黄金分割点,肚脐又是整个身体的黄金分割点。

毕达哥拉斯学派探索美的方式,今天依然有跟随者。周宪在《美学是什么》一书中,介绍了美国一个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Langlois)的研究。朗洛伊丝教授自1980年代以来一直探索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人脸才是美的?朗洛伊丝教授不同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她拥有高科技的电脑图像合成技术。她的实验设计是这样的:随机选择了96名男大学生和96名女大学生的照片,将这些照片各分成三组,每组32张。然后将这些进行合成,即分别用2张、4张、8张、16张、32张照片合成一张人像照片。之后再从街上任意找300人对这些合成照片进行打分,结果惊人地相似:算术级数越高的合成图像,越具有吸引力,越具有美感。于是,朗洛伊丝教授得出结论:具有吸引力的人脸是接近于人脸总数的平均状态——一种脸的常模。在此基础上,朗洛伊丝教授进一步发现如果把经常在媒体上出现的模特儿的脸与经过合成的人脸进行比较,经过电脑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凡被认为漂亮的脸往往非常接近32张照片合成的人脸。

这种发现美的规律的探索,确实有实用价值,诸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黄金比对古典艺术的影响,朗洛伊丝教授的研究对今日美容事业的影响。即便如此,我们也会意识到这样的问题:现代艺术已经不再追求古典艺术的比例和秩序,有人宁愿拥有一张有个性十足的脸而不愿有一张常模的脸,今天甚至还有一种“丑星当道”的“时尚”。有时一种美可以用规律的方式说出来,但是人们在追求美时,既追求规律所展现的东西,更追求逃逸在规律之外的东西,那些逃逸的东西,似乎更迷人。艺术的演变史,以及人们的审美观念史,正是不断地展示这种逃逸之物的历史。美的规律一旦被说出,就不再是美的规律了,老子说:“世人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庄子云:“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而且美的规律一旦被说出,有时还会成为一种压迫性的力量,压制真正美的探索。进一步,我们还会想到,如果美的规律一旦被确立为唯一的典范,还会被某种政治利用,成为一种宣传工具,为某种意识形态服务。

其实真正认为“美感属于事物本身属性”的美学家并不多,能够把这种客观性贯彻到底的更少。说出美感是客观的,还得说出这客观的是什么,这得期待一种科学解释。但是科学在此无能为力,我们不能杜撰出美的原子、美的分子、美的细胞、美的度量衡等等,以此来构建所谓的科学美学大厦。

二、美在心

我们普通人只要反思,常常会说美感是一种主观感觉,来自于人的内心。有时还会进一步说美感是某种心态的产物,“美不美,关键看你怎么看,你把它看成美的,就美了。”很多哲学家、美学家也持这种看法。事物所谓美丑,只是由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感情来判断。但哲学家提出一个主张——要给出理由,这些理由又会和他们的整个理论连在一起。例如,在英国经验主义者那里,存在就是被感知,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是感觉说了算,何况美感了。

美感是主观的比较合乎我们常人的看法,而且我们也能给出理由,比如,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样东西让张三觉得美,另一样东西让李四觉得美,而让张三觉得美的东西,甚至可以让李四觉得丑;同样一个东西,张三有时感觉美,有时感觉丑。这样的证据,哲学家、美学家也不少引用,不过他们会使用“事物本身”这类我们平常不大用的理论词儿。诸如:美不美不依赖于事物本身,而在于它们是否合于这种或那种特别的审美趣味。

但是上述这些论证是否就表明了“美感是主观的”呢?认真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这里要证明的是:特定环境和人们是否感到美或丑没什么关系。而且,我们还必须面对这样的情况,虽然人们看见名模吕燕时,有人说美,有人说丑;但同样读《红楼梦》时,我们几乎都会觉得贾宝玉美过薛蟠。想到这里,我们觉得美丑似乎不那么主观了。退一步讲,我们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说“情人眼里出东施”,或者“情人眼里出钟馗”,在一个基本的意义上就是都承认西施是美的,“西施是美的”这种说法并不主观。

在艺术鉴赏方面,的确有审美趣向不同的问题,但是还有品位高低的问题。我们说某人艺术品位高,艺术感觉好,这种艺术品位、艺术感觉不是一种主观感觉,而是需要有迹可循的客观修炼才能成就的,如果我们也想有好的艺术品位、艺术感觉,除了修炼自己,别无他法,绝不可能是你想把某件艺术品看成美的,你就感觉到这种美了。如果你从小到大只读琼瑶一类,就体会不到阅读《庄子》或《红楼梦》的乐趣,倒时以为苦。现在你上了大学,觉得该变变了。怎么改变?你可能循序渐进,先读些比琼瑶艰深些的,你可能径直拿过《庄子》来一遍一遍读,你可能去听听讲座,去找些阐释性的著作。这些办法都可行,唯一不可行的是坐定在那里,摇摇头,就把感觉改变过来了,就体会到读《庄子》的乐趣了。艺术感觉的改变从修炼而来。美感不仅仅是当前的感觉、直接感受,这背后有着丰厚的客观内容。

更进一步,如果某种美学理论主张美感是主观感觉,不仅仅是说出美感是主观的,而且同样要说出这主观是什么,否则美就是个人体会个人的,无所谓美学这样一门学科了。这样我们会看到,一旦把美落实在人的感觉这里,美学就可能走向心理学,审美的考察就变成了审美心理学的考察。

审美心理学是近代审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自康德美学之后,伴随着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发展起来,审美心理学成了近代美学的主流。审美心理学产生了一系列新的观念和新的学说,比如游戏说、直觉说、移情说、心理距离说、精神分析等等。这些理论促进了美学研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这里只谈一点,审美心理学,首先要把审美变成一种心理状态或心理活动,变成了可独立描述的东西,在这种转变中,某种东西消失了。什么东西?就是谁的心理状态?谁感觉到的美感?“谁”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审美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机制抑或规律。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客观主义美学理论和主观主义美学理论虽然观念相左,但它们走在同一条道路上。客观主义美学理论要在客观事物那里寻找美感的来源,结果却抛弃了具体的事物,找到的是抽象的比例和规律;主观主义美学理论要在人这里寻找美感的来源,结果是抛弃了具体的人,找到的是抽象的心理活动、心理状态。其实他们在意的都是抽象之物,而不是生动的事物和丰富的人,更重要的是,这两种观点清洗掉了审美发生时的特定的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