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马可·波罗游记
1617800000011

第11章 记大汗忽必烈 (4)

此种帐幕之周围,别有他帐亦美,或储大汗之兵器,或居扈从之人员。此外尚有他帐,鹰隼及主其事者居焉。由是此地帐幕之多,竟至不可思议。人员之众,及逐日由各地来此者之多,竟似大城一所。盖其地有医师、星者、打捕鹰人,及其他有裨于此周密人口之营业,而依俗各人皆携其家属俱往也。

大汗居此迄于[复活节]之第一夜。当其居此之时,除在周围湖川游猎外,别无他事。其他湖川甚多,风景甚美,饶有鹤、天鹅及种种禽鸟。周围之人亦时时行猎,逐日献种种猎物无算。丰饶至极,其乐无涯,未目击者决不信有此事也。

尚有一事须为君等言及者,此地周围二十日程距离之内,无人敢携鹰犬行猎。在大汗所有辖地之中,有兽四种,无人敢捕,即山兔、牡鹿、牝鹿、獐鹿(chevreuil)是已。此禁仅在阳历3月迄阳历10月之间有之。违禁者罚。顾其臣民忠顺,行于路者,虽见此种兽类卧地,亦不敢惊之。由是繁息甚众,地为之满。大汗取之唯意所欲。唯逾此阳历3月至10月期限之外,则解其禁,各人得随意捕之。

大汗居留此距海不远之地,自阳历3月迄于阳历5月半间,然后携其一切扈从之人,重循来道,还其契丹都城汗八里。大汗猎后设大朝会

大汗归其都城汗八里后,留居宫中三日,于是设大朝会,偕诸后妃大事宴乐。然后从汗八里宫出发,赴上都,即前此所述有大草原及竹宫,并驯养海青之地也。大汗留居上都,始阳历5月初,迄阳历8月28日。是日洒马,如前所述。然后还其汗八里都城。在此都城于阳历9月中举行万寿节,嗣后历10月、11月、12月、1月、2月。于2月举行所谓白节之元旦节,亦如前此所述。至是向海洋畋猎,始阳历3月初,迄5月半。猎毕还居都城三日,偕诸后妃设大朝会,会毕复行,亦如前述。

由是全年如是分配,居汗八里都城大宫中六月,即阳历9月、10月、11月、12月、1月、2月是已。

已而赴海岸举行大猎者三月,即阳历3月、4月、5月是已。

猎后复返其汗八里宫中,留居三日。其后赴其营建之上都,竹宫所在之地,历阳历6月、7月、8月。

最后复还其汗八里都城。

于是一年之中居其都城者六阅月,游猎者三阅月,居其竹宫避暑者三阅月。偶亦赴他处,唯意所欲。总之,其起居悉皆欢乐也。

此章在此本以前之法文本,如地学会之法文本及与法文本对照之拉丁文本中,并阙,惟其为马可·波罗出狱后增入其原口授本之文,似可毋庸怀疑者也。此章虽节述前此诸章之语,要在使读者明了忽必烈之起居。此事只有马可·波罗独能为之也(颇节本第一册311页)。汗八里城之贸易发达户口繁盛

应知汗八里城内外人户繁多,有若干城门即有若干附郭。此十二大郭之中,人户较之城内更众。郭中所居者,有各地来往之外国人,或来入贡方物,或来售货宫中。所以城内外皆有华屋巨室,而数众之显贵邸舍,尚未计焉。

应知城内不许埋葬遗骸。若死者是一偶像教徒,则移尸于城郭外,曾经指定一较远之处焚之。若死者所信仰者为别教,则视其为基督教徒、回教徒或他教之人,亦运尸于郭外,曾经指定之远地殡葬。由是城内最适宜于卫生。

尚应知者,凡卖笑妇女,不居城内,皆居附郭。因附郭之中外国人甚众,所以此辈娼妓为数亦多,计有二万有余,皆能以缠头自给,可以想见居民之众。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盖各人自各地携物而至,或以献君主,或以献宫廷,或以供此广大之城市,或以献众多之男爵骑尉,或以供屯驻附近之大军。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用此丝制作不少金锦绸绢,及其他数种物品。附近之地无有亚麻质良于丝者,固有若干地域出产棉麻,然其数不足,而其价不及丝之多而贱,且亚麻及棉之质亦不如丝也。

此汗八里大城之周围,约有城市二百,位置远近不等。每城皆有商人来此买卖货物,盖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也。

此汗城之广大庄严,既已备述于前,兹请言大汗铸造货币之所,用以证明大汗之所为,诚有逾我之所言,及此书之所记者。盖我言之无论如何诚实,皆不足取信于人也。大汗用树皮所造之纸币通行全国

在此汗八里城中,有大汗之造币局,观其制设,得谓大汗专有方士之点金术,缘其制造如下所言之一种货币也。此币用树皮作之,树即蚕食其叶作丝之桑树。此树甚众,诸地皆满。人取树干及外面粗皮间之白细皮,旋以此薄如纸之皮制成黑色,纸既造成,裁为下式。

幅最小之纸值秃儿城之钱(denier tournois)一枚,较大者值威尼斯城之银钱(gros vénitien)半枚,更大者值威尼斯城之银钱一枚。别有值威尼斯银钱五枚、六枚、十枚者。又有值金钱(besant d’or)一枚者,更有值二枚、四枚、五枚以至十枚者。此种纸币之上,钤盖君主印信,由是每年制造此种可能给付世界一切帑藏之纸币无数,而不费一钱。

既用上述之法制造此种纸币以后,用之以作一切给付。凡州郡国土及君主所辖之地莫不通行。臣民位置虽高,不敢拒绝使用,盖拒用者罪至死也。兹敢为君等言者,各人皆乐用此币,盖大汗国中商人所至之处,用此纸币以给费用,以购商物,以取其售物之售价,竟与纯金无别。其量甚轻,致使值十金钱者,其重不逾金钱一枚。

尚应知者,凡商人之携金银、宝石、皮革来自印度或他国而莅此城者,不敢售之他人,只能售之君主。有贤明能识宝货价值之男爵十二人专任此事。君主使之用此纸币偿其货价,商人皆乐受之,盖偿价甚优,可立时得价,且得用此纸币在所至之地易取所欲之物,加之此种纸币最轻便可以携带也。

由是君主每年购取贵重物品颇多,而其帑藏不竭,盖其用此不费一钱之纸币给付也。复次每年数命使者宣告城中,凡藏有金银、宝石、珍珠、皮革者,须送至造币局,将获善价,其臣民亦乐售之。盖他人给价不能有如是之优,售之者众,竟至不可思议。大汗用此法据有所属诸国之一切宝藏。

此种货币虽可持久,然亦有敝坏者,持有者可以倒换新币,仅纳费用百分之三。诸臣民有需金银、宝石、皮革用以制造首饰、器皿、衣服或其他贵重物品者,可赴造币局购买,唯意所欲,即以此种纸币给价。

大汗获有超过全世界一切宝藏的财货之方法,业已备述于前。君等闻之,必解其理。兹请言此城执行大权之诸大官吏。

剌木学本第二卷第十八章增补之文如下:

一)钧按:此条原阙。

二)“此薄树皮用水浸之,然后捣之成泥,制以为纸,与棉纸无异,惟其色纯黑。君主造纸既成,裁作长方形,其式大小不等。”

三)“此种纸币制造之法极为严重,俨同纯金纯银,盖每张纸币之上,有不少专任此事之官吏署名盖章。此种程式完毕以后,诸宫之长复盖用朱色帝玺,至是纸币始取得一种正式价值,伪造者处极刑。”

四)“所有军饷皆用此种货币给付,其价如同金银。”

执掌大权之十二男爵

应知大汗选任男爵十二人,指挥监察其国三十四区域中之要政。兹请述其执行之方法及其衙署。

应知此十二男爵同居于一极富丽之宫中,宫在汗八里城内。宫内有分设之房屋亭阁数所,各区域各有断事官一人、书记数人,并居此宫之内,各有其专署。此断事官及书记等承十二男爵之命,处理各该区域之一切事务。事之重大者,此十二男爵请命于君主决之。

然此十二男爵权力之大,致能自选此三十四区域之藩主。迨至选择其所视为堪任之人员以后,入告于君主,由君主核准,给以金牌,俾之授职。此十二男爵权势之大,亦能决定调度军队,调发必要之额数,遣赴其视为必要之处所。然此事应使君主知之。其名曰省(scieng),此言最高院所是已。其所居之宫亦名最高院所,是为大汗朝廷之最大卿相,盖其广有权力,可随意施惠于其所欲之人。此三十四区域之名称,后在本书中分别言之,今暂不言及。

兹置此事不言,请言大汗如何遣派使臣铺卒,及其如何有业已预备之马匹以供急行。

剌木学本之文大异,标题作“节制军队之十二男爵及管理普通政务之其他十二男爵”。其文曰:

“大汗选任强大男爵十二人,决定关于军事之一切问题,如遣调驻所,更迭主将,抑调动军队于认为必要之地,征发战时所需之军额等事是已。此外分别勇懦而为黜陟,勇者升,懦者降。设有千夫长不称职者,上述之诸男爵降之为百夫长;反之,设其人勇敢堪于任使,则升之为万夫长。唯此种黜陟常应使君主知之,所以彼等欲降某官时,必语君主曰某人不称职,君主则曰降其职。欲升某官时,亦语君主曰某千夫长称职,足任万夫长。君主则按职以牌符赐之,如前所述(见本书第七十六章),然后厚给赏赐‘俾能鼓励他人’。

“此十二男爵所组织之高等会议,名称曰台(thai)。此言最高院所,缘其上除大汗外,别无他官管辖也。

“除上述之男爵外,别有十二男爵执司指挥三十四区域之一切政务。汗八里城为诸区域置有富丽宫殿一所,内有房室甚众,各区域有断事官一人、书记多人居此宫内,各有专室,承此十二男爵之命,处理本区域之一切事务。彼等有权选任一切区域之长官、法官,选择堪任之员以后,上呈大汗核准,视各人之官位赐以金银牌符。此种男爵并监察贡赋之征收及其使用分配,除关于军队之事务外,大汗之一切其他事务并隶属之。

“此高等会议组织之所,名称曰省(singh)。此言第二最高院所,盖其亦直隶大汗,不受他官管辖也。

“由是观之,此二院所名曰省、台者,直隶大汗,不隶他官。唯台,质言之,职司调度军事之院所,视为一切官署中最高贵之官署。”(剌木学本第二卷第十九章)

马可·波罗所志此管理军务之十二男爵,与《元史》卷八六《百官志》所载之枢密院相近。元代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省秩正一品,院秩从一品,台秩从二品。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从汗八里遣赴各地之使臣铺卒

应知有不少道路从此汗八里城首途,通达不少州郡。此道通某州,彼道通别州,由是各道即以所通某州之名为名,此事颇为合理。如从汗八里首途,经行其所取之道时,行二十五英里,使臣即见有一驿,其名曰站(Iamb),一如吾人所称供给马匹之驿传也。每驿有一大而富丽之邸,使臣居宿于此,其房舍满布极富丽之卧榻,上陈绸被,凡使臣需要之物皆备。设一国王莅此,将见居宿颇适。

此种驿站中备马,每站有多至四百匹者。有若干站仅备二百匹,视各站之需要而为增减。盖大汗常欲站中存有余马若干,以备其所遣使臣不时之用。应知诸道之上,每二十五英里或三十英里,必有此种驿站一所,设备如上所述。由是诸要道之通诸州者,设备皆如此;赴大汗所辖之诸州者,经行之法如此。

设若使臣前赴远地而不见有房屋邸舍者,大汗亦在其处设置上述之驿站。唯稍异者,骑行之路程较长。盖上所述之驿站,彼此相距仅有二三十英里;至若此种远地之驿站,彼此相距则在三十五英里至四十五英里之间。所需马匹百物,悉皆设备,如同他驿,俾来往使臣不论来自何地者皆获供应。[甲]

是为最盛大之举,从未见有皇帝、国王、藩主之殷富有如此者。盖应知者,此种驿站备马逾三十万匹,特供大汗使臣之用,驿邸逾万所,供应如上述之富饶。其事之奇,其价之巨,非笔墨所能形容者也。[乙]

尚有一事,前此忘言,兹应补述。应知此一驿与彼一驿之间,无论在何道上,大汗皆命在每三英里地置一小铺,铺周围得有房屋四十所,递送大汗文书之步卒居焉。每人腰系一宽大腰带,全悬小铃,俾其行时铃声远闻。彼等竭力奔走一切道路,止于相距三英里之别铺,别铺闻铃声,立命别一铺卒系铃以待。奔者抵铺,接替者接取其所赉之物,暨铺书记所给之小文书一件,立从此铺奔至下三英里之铺。下铺亦有一接替之铺卒,辗转递送。由是每三英里一易铺卒,所以大汗有无数铺卒,日夜递送十日路程之文书消息。缘铺卒递送,日夜皆然,若有必要时,百日路程之文书消息,十日夜可以递至,此诚伟举也。复次此种铺卒递送果实及其他异物于大汗,于一日间奔走十日程途之地。[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