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旧念
15150700000006

第6章 那日

2009年的九月,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在一路的颠簸后,我总于来到了一个,我既向往又茫然的城市,来来往往的行人,匆匆的从我身边经过,我把帆布包往肩上一放,迷茫的向前走去,我不知道我的目的在哪,我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只知道向前走去,一步不停的走下去。

在走错几个出口后,我总于来到了火车站的北门,望着一辆辆大巴前大量的人,我自嘲地笑了笑。在经过一辆献血车时,一个身穿白大褂的青年人叫住了我,我记得他那戴眼镜的脸,却忘记了他说的是什么,好像就是让我去献血,我笑着说道:“我献不了”。

青年笑着说:“有什么献不了的,你一大小伙”。

“我知道你不信,那,你看看我的体重是多少”我走到一个体重称上,然后对他说。体重秤上显示的是48公斤,也就是说我连一百斤都不到,这种严重瘦弱的级别,就算你自愿献血,人家也不会要的。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试过。曾经我献过一次血,那是我再一次快过年的时候,当时我穿的也多,不怎么显瘦,人家给我验过血之后,发现没什么问题,就问我“献多少,有二百cc和四百cc两种”。当时我也觉得我的血挺宝贵的,就说“先来二百的吧,以后再说”。我就这么的,体验了一次献血的过程,当针头扎进皮肤后,紧绷的肌肉这才放松。原先打针打怕了,只要看见针头就肌肉紧绷,后来有所好转。温热的鲜血通过管子慢慢地流进献血袋,当时我就在想,这血会流进谁的身体,是男是女,还是最终都没人用而被扔掉,当献完血,人家大夫拿出一个小红本给我,上面有我的名字和血型,临走的时候还给了我一箱牛奶,并嘱咐我这几天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我笑呵呵的说“知道了”,手里拿着那个献血证,从那天起我才知道了自己的血型,其实我原本的目的,就是看看我血液的健康状况,捎带手的弄明白自己的血型。不管我最初的目的是什么,毕竟我也献过一次血了,也是唯一的一次,之后我再去献血,人家就不要了,不是我的血不好,而是我太瘦了。我记得献血后的几年里,献血点不定期的就会给我发一条短信,‘现在急需AB型血,如果您有时间,欢迎您的到来,帮助他人,就是帮助你我’。每次看到我都会摇头苦笑,嘴里念咕着“不是我不想去,只是你们不收而已”。

青年看着体重数,也苦笑着说:“你怎么这么轻”。

“没办法,吃得少,加上有胃病,原来胖的时候,我也献过血,对了xx怎么走”我自嘲地说道,其实不是我吃得少,只因为我从小体弱,加上上班后无节制的饮酒,这才落(liao)下了胃病,胃不好,吸收就不好,身体就没营养,连带着就会有血糖低的毛病。

“从这走,然后到哪,对面就是”青年伸手指着对我说。

我道谢之后,抬腿走向未知的方向,继续我的行程成。

此次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好工作,然而当我怀揣着梦想走到终点时,我发觉着这里的一切都和描述的工作不相符,拥挤的房间,满是汗丑闻,一个个工人都蓬头垢面,眼神空洞,机械式的工作着。老板对我的到来表示了热情的回应,带着我大致的参观了一下。并问我要不要试试。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只是先来看看。然后老板冷漠的点点头,我说了几句无聊的废话就起身离开了。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吸取了一个教训,那就是不要相信广告,全是骗人的。

曾经就是一条因为相信了一条广告,我就选错了职业。那是一个职工学校的广告,唐国强老师代言的,广告词我都还记得,“学好电焊能致富”,电焊我是学会了,但致富不致富我倒没看到。人家说干一行爱一行,行行出状元嘛,要我说那都是扯蛋,干一行恨一行才对。谁都想当老板,哪怕是一个干小吃的。但谁都当老板了,谁干活呀,可能是我太消极。但我还必须说说电焊这个工种,干电焊那真是冬天冻死,夏天热死,无论多热都必须穿着长褂子长裤子,每天烟熏火燎,挨烫更是家常便饭,穿的袜子没有一双不带洞的,有时候火花还会飞进眼里耳朵了,这些都还好,习惯了就行了,但有一样我怎么也不习惯,那就是烫裤裆,你们晓得不,裤裆那个位置,这个男性的要害,也是最宝贵的的地方,被火花烫到那是怎样的体验,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那是一种非常不爽的体验,而且在被烫后你还不敢揉揉,只能咬牙忍着。我最惨的时候,两只手的虎口被烫得密密麻麻全是,热伤不流血,但水泡下去后,那就是一个针眼那么大的血痂。所以我受够了,发誓不再从事这项工作。

我到底该干什么,在心里都不知道,同时我又不死心回去,在俩男的时候,我只好无所事事的穿行在街道间,其实我是喜欢坐公交车,尤其是北京的公交,只要交两块钱,你就能一路坐到站,远比我家乡的小巴跑得远。透过车窗街上的景色一览无遗,只可惜当时心情不好,只顾着闭眼睡觉了。

晚上七点,我来到了车站,给这次北京之旅画上一个句号。就在我独自去买票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一个妇女带着一个小女孩叫住了我,原来她们希望我借点钱给她们,原因就是钱包被偷了,身上的钱只够回去买票的,但是孩子饿了,没办法希望我帮帮忙。我也没问是真是假,从兜里掏出五十给了她,一方面是因为我心情不好,不想在这件事上拖延,另一方面那是因为我喜欢小孩。那名妇女一个劲地道谢,并说她会把钱还给我,我笑了笑,我都没告诉她我的地址,她怎么还给我。但离别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让我有些受用,她问我“你给了我们,你还够花吗”。可能从我的衣着上看,我像一个民工,而且我当时的脸色,应该是阴沉的。

“应该还够用”说完这就话,我就转身走了。

这一天的收获不小,第一个教训就是以后去哪,都要穿一双和脚的鞋,脚上的两个泡就是证据,还有就是不要相信广告,其实还是我心高造成的。我父亲曾说我,“你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