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银行业改革支付巨额隐形代价
中国四大国有控股银行从技术破产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成为经济扩张的定海神针,既是改革开放30年积累的雄厚实力的基础,也是纳税人财产被稀释的结果。社会为此付出巨额代价,银行业改革是经济改良主义在行业改革过程中的忠实演义,在国有控股权不变的前提下,完成市场化公司治理结构,完成业绩经营目标,注资、剥离不良资产是改革的第一步。
注资银行,代价沉重
2006年11月8日,中国规模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市,创下“8个第一”的辉煌业绩,使国人看到了支撑中国银行业大半壁江山、被称为中国金融之桌4条腿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成功的曙光。
虽然老大难中国农业银行迟迟其行,经过数年讨论、准备,直到2009年5月仍未正式启动改制,但可以相信,农业银行改制必然辅之以巨量注资和优惠政策,这将保证农业银行被打扮成不愁嫁的靓女。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经济全球化下的金融脆弱性,和击退对冲基金等监管之外的金融机构的努力,让人印象深刻。虽然中国因为当时外向性程度不高、人民币相对封闭而躲过一劫,并能支援香港地区,但经此冲击,中国政府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银行大量不良贷款存在巨大隐患。如果银行业不能坚如磐石,中国经济安全将是一句空话,没有哪国政府可以无限制地为金融机构输血维持生命,有关方面相信,没有银行业的市场化就不可能有实体经济的市场化,亚洲金融危机显示的金融大战的严酷,也促使有关方面下定了金融机构制度改革的决心。1997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到底建立何种市场体制?有关方面没有明确的答案,当时也不可能有明确的答案,应急成为行动指南。在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一再上演的投机主义政策在金融行业同样暴露无遗,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经济安全堡垒的特殊性,使银行业改革后来居上,历经激进的救市之后,马上涉及市场方向的调整,速度远远快于其他行业。
相比证券市场,银行才是中国经济的心腹大患。有数据为证。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的数据,2006年第一季度银行资产总额为391 927亿元;截至2006年5月,保险业的资产总额是 16 822亿元;证券市场2006年5月的成交量为10 727亿元。保险业和证券市场的规模加总只相当于银行的1/15左右,甚至不敌银行不良贷款总额的数量。不仅如此,由于公司债、股权市场等均不成熟,银行间接融资是经济活动中最大的输血管道。正因为如此,有关部门对银行改革才如此慎重,改革争议才如此之大,而社会付出的改革成本之大也前所未有,这些成本最终被纳税人的钱和央行发行的货币稀释。
引资与上市是银行改革的关键词,政府注资、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四大国有控股大型银行,承接从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或者财务投资者重组上市,成为环环相扣、不可或缺的环节。这一模式已经从一线银行向二线银行蔓延,引资上市的激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20世纪90年代初期,四大专业银行确定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后,银行希望趁此机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银行与政府之间进入讨价还价阶段。银行两手一摊,表示无法转轨,理由是历史包袱沉重,政策性业务太多,当时银行的坏账如一团乱麻,无法分清哪些是政策性坏账,哪些是银行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
不得已的情况下,政府用最简便的、也是道德风险最高的办法开始银行改革之旅。首先,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剥离了四家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将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彻底分开,这是以往政策与商业合二为一的银行变身成为商业银行的基础。1995年,《商业银行法》出台,将国有专业银行正式命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法律基础。
仅有法律文件,无法让银行走向市场化,也无法让金融机构摆脱混乱的内部治理结构。随着银行规模的急剧扩大,到1997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约为3.5%,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最低要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是个转折点,巨大的刺激促使政府下决心花费最大的代价,拆除中国银行业的坏账这颗定时炸弹。
而后是巨量注资。接下来3年,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 700亿元以补充资本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暂时满足了8%的资本充足率,并通过成立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国家财政给4家资产管理公司拨付了400亿元资本金(每家提供100亿元开办费),央行还提供了5 700亿元的再贷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还向对应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8 200亿元财政担保的定息金融债券。1998~1999年两年时间,财政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买了1.71万亿元的单,而建国以来中国总税收收入不过6.85万亿元人民币,两年用空了建国50年收入的25%。
政府此举实际上是变相注资,考虑到最后不良贷款回收率之低,实际上相当于全体纳税人稀释自己的财产修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银行的不良贷款有多少,竞争力有多弱,政府付出的代价也就有多大。虽然体现的方式各不相同,部分以冲销、剥离、注资的方式直接体现,另一部分则以向战略或财务投资者大打折扣的方式间接体现。
中央政府当时曾经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严正警告说:“这是最后的免费午餐。”但实际上1万多亿元的注资、不良贷款显然不是最后的晚餐,银行摸不着头脑,一开始并未公开所有坏账,此后随着隐藏在水面下的深度不良资产浮出水面,到2002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又降至5%以下,不良贷款总量到2003年3月仍高达21.4%。决策者认识到,仅通过内部管理机制转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动大手术。
据《财经》杂志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5年年中,为关闭清理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国有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放了约1.4万亿元的央行再贷款。这一数字尚不含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共600亿美元外汇注资,以及为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所将发行的1 680亿元央行票据—这两笔资金并非以央行再贷款的形式出现,但均属为金融稳定所支付的成本。
其中两笔最大的投入一是始自1999年的第一次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其中,华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收购了4 077亿元不良资产,其资金来源为央行再贷款947亿元,以及向工商银行发行3 130亿元10年期债券,利率均为2.25%;长城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农业银行收购了3 458亿元不良资产,资金全部来自央行再贷款;东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银行收购了2 672亿元不良资产,其中来自央行的再贷款为1 162亿元;信达不良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收购了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3 500亿元不良贷款,资金来源为发行债券3 470亿元及央行再贷款30亿元。2000年到2001年间,信达又借了445亿元央行再贷款收购了央行、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445亿元不良贷款,总计申请再贷款数额为474亿元。央行发放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用于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再贷款达到1.2万亿元,应属央行再贷款中最大的一部分。总计而言,在第一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中,央行总计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再贷款6 041亿元。
虽然是低息贷款,不过有贷款之名而无贷款之实。当时获得的再贷款没有期限,每年签合同,后来改成每季度签合同。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银行发行债券,支付银行的利息都困难,支付央行再贷款利息很少。这笔贷款最终只能依靠财政核销,由纳税人买单。
第二笔大投入是第二轮不良资产剥离,2004年6月30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央行贷款1 604.84亿元,为期5年,用于收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可疑类贷款(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剥离2 787亿元可疑类贷款,交通银行剥离414亿元可疑类贷款,总计3 201亿元)。
2004年6月27日,工商银行将4 590亿元可疑类贷款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四家公司按照100%名义价格,获得5年期4 590亿元央行再贷款。但是按照实际中标价格—平均转让价格为资产面值的26.38%—偿还本息,超过中标价格部分由人民银行停息挂账。二次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属于商业性收购,再贷款期限均为5年,年利率2.25%;加上二次剥离的总计6.195亿元央行再贷款,央行为国有银行改革发放的再贷款达到12 236亿元。
不止上述剥离贷款,从1998年起央行开始关闭金融机构,共耗资1 411亿元。据《2002年中国金融年鉴》资料显示,1997年到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采取撤销、解散、关闭、破产等办法,对427家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及28 588家农村基金会实施市场退出。2001年,通过更名、合并重组、商业银行购并、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撤销等方式,处置城市信用社766家。始自1998年全国范围的信托业整顿中,239家信托投资公司最终只保留60余家。
为了兑付金融机构债务,26个省区市以财政担保借了1 411亿元央行再贷款。由于金融机构清理资产困难重重,清偿率很低,地方金融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地方财政负担。尤其是在一些贫困的乡镇,借款总额是其年财政收入的数倍,出现财政赤字在所难免。据悉,2002年上半年,有19个省(区)不同程度存在欠还本息的问题,占借款地区总数的73.1%。这笔再贷款绝大部分不了了之,成为改革的沉没成本。
另一笔支出来自于证券机构,从2002年开始,央行为证券公司关闭管理费用买单,发行了数百亿再贷款。
不良资产回收率20%?
从理论上来说,央行发放再贷款,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打包收购银行不良资产,通过不良资产的回收,可以让央行负债平衡,不必印那么多货币。但这只是一相情愿。
不良资产的回收率极低。截至2005年9月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7 366.6亿元,累计仅回收现金1 550.3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1.04%,回收现金甚至不能如数支付累计应交的再贷款及债券利息。央行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所发放的再贷款回收前景并不理想。以第一次剥离为例,按照再贷款和金融债券年利率2.25%计算,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每年需向央行和对应国有银行支付再贷款及债券利息约300多亿元,5年利息总额超过1 500亿元。同时,5年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回收现金1 216亿元,这一数字尚不够支付利息(差额约为300亿元)。
2007年年初,长城公司与华融公司正式发布消息,公司已圆满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截至2006年年末,累计处置不良债权资产3 194.85亿元、3 203.97亿元,累计回收现金334.15亿元、575.69亿元,现金回收率分别为10.4%、18%。按照20%的净回收率计算,损失也在4万亿元以上。
为了给银行注资,政府被迫动用外汇储备直接向银行注资,在中国的发钞机制下,这相当于直接增发同等数量的人民币。这些外汇储备在企业向政府兑换时已发行过一遍人民币,政府以外汇储备加入拯救银行的行动—由于动用的资金绝大部分为外汇储备,如果银行最终使用外汇冲销坏账,相当于直接向市场多投基础货币,以隐性通货膨胀的方式摊薄所有人民币使用者的福利,以铸币税的方式搜刮国民以填补银行的无底洞。央行发行的货币达到2万亿元左右。无怪乎一些学者愤怒地指责这样的工程,还不如直接收一笔税,或者财政直接拨出一笔巨款给银行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