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租书店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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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妹妹

我妹妹從小長得美,而我不。

在其中一張照片裡,你可以看見她十六歲時候的樣子。(班雅明的新天使:似乎祂正要離開祂凝神思考的某種東西。祂的眼睛注視著,祂的嘴張開著,祂的翅膀展開著。)

她幾個月大被我台北姑媽要了去,她漂亮愉悅明朗而且甜蜜,一切童蒙邪惡她都沒有,像個天使,所以她留在天堂,我姑媽家。我留在人間,單調的眷村家裡。

她上幼稚園時被領回台南,正式進入輪迴生活的周期。她很快地在幼稚園出盡鋒頭,她總在台上,我們是台下張大嘴巴的觀眾,而非家人。

她小學時又回台北,有天她打電話告訴爸媽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她,有個電視現場才藝節目播出她挑戰衛冕者,消息傳遍左鄰右舍,那年代我們全村只有一台電視,當天傍晚,幾乎全村人都早早擠在雜貨店等待收看播出,結果很快分曉,她沒有成功。但是她甜美的笑容和清脆的嗓音,畫面才出現我們立刻便認出她來,她從畫面上消失時四周齊聲喊道:「哦!搞什麼鬼?」大家賭定了電視公司一定會看上她,她比我們最喜歡的童星蕭芳芳還可愛。我們一路痛罵回到家。她並沒有進入演藝圈。

我妹妹從小聰穎慧黠,而我不。照片裡,我們站在高壓電塔下,是不可逆的磁場改變了命運嗎?我因此完整,而我妹妹生活支離破碎。(這個天使願意停下來,把被打碎的東西變成一個整體。)

經過又一次拉鋸戰,我妹妹進入國中前重返台南。

她進進出出家中,她存在的方式形成一種不可捉摸的氣味,就像我母親收藏在衣櫃中的五爪蘋果,聞得到,要實實在在吃上一口是很遙遠的夢。(我一直都不愛吃蘋果,想起來難堪。對於愛吃蘋果的我同輩人,完全覺得不可思議。蘋果不是用來吃的,是用來聞的。現在的我常買了蘋果光為了讓它在那兒「出氣」。)

國中畢業後我妹妹三度北上。

我妹妹上台北隔年端午節過後的暑假,我北上姑媽家看她,我姑媽生活嚴謹個性正直,娘家侄女當然不能塌台,我們於是被耳提面命早睡早起定食定量打理家務,要比家裡當女兒經心:「別老是少根筋!」我媽嘀咕。換了一處地方,我得以觀察她的另一種生活,我發現她活得很小心。她的聰慧在懂事後成為她的限制,天使的羽翼垂下。

約是天生反應慢,我的叛逆期拉得很長,從初中到高中(好像到現在還是)。我耽溺在叛逆期中,所謂的青春期現象我一概漏失了。家庭訓誡歸訓誡,我另有打算,偷偷去做了條低腰牛仔褲,草綠色(我爸出身陸軍,穿了一輩子草綠服,絕對看了刺眼,我更非穿它不可。)包屁股大喇叭褲管,前面一排紫釦子,學男生左邊開釦眼,顏色和式樣都很刺眼搞怪,十足像個太妹,還不男不女。鄰居裁縫媽媽問了好多次:「真的要這個顏色?」我愈加確定,做好後,我母親差點氣昏,不准我穿上台北,說姑媽會罵。我不理:「又不是她穿!」母親不給車錢,我說:「我自己有錢。」一直罵到我上台北,還不忘叮囑:「見了人要叫啊!不要像個野人!」我說:「總不會見了狗叫吧?」我出了名不愛叫人,越大越嚴重,我媽每次幾乎要追打讓我開口。

果然我姑媽問:「這褲子買的?」我的回答是:「我設計的。」她尤其吃驚紫色的釦子:「難怪從沒見過這種設計。」反正效果不錯,我於是成天穿著這條褲子。幫我妹妹狠狠地過渡她的叛逆期。我再也想不到,她是連叛逆期都沒有,她果然是舞台上那個曾經演過的聽話良善的白雪公主。

她在台南讀國中那段時間,我們都比小學時長大許多,我開始意識到她不是什麼明星,她是我妹妹。了解這點後,我們的距離因此近多了。她一如意料進入學校儀隊,而且站排面,每次遊行,我們大街小巷奔竄好全程緊跟隊伍,重新回到她幼稚園時期;不僅於此,她進入青春期,我們家巷口經常有半大不小的男孩站衛兵盯梢,我負責「檢閱」,鬧太凶時我會去趕人,就瞧見我拿著棒子走去「點名」,「哨兵」們便暫時解散。我在我妹妹的認知中從此定了位,是個獨來獨往的強硬派,而且不像一般女生動不動掉眼淚妥協。她知道,因為她國一時,我初三,騎車上學路上和一所死對頭教會學校男生錯身而過時,他們丟到我車籃裡的信馬上被我甩出去。

十七歲的故事結束在一次郊遊之後。夏天緩慢過去如刑期,我越來越不甘心日子如此沉悶乏味,為了喚醒我奄奄一息的內在野人,我密謀我妹妹找同學去烏來玩,一招一大群,不少同學的哥哥衝著她參加,她沒有失去光亮,卻過得像個灰姑娘。

好不容易瞞天過海敲定行程,出發那天,我們不斷轉換公車朝目的地前進,還真清貧,我逮住機會「犯規」在車上啃番石榴,我妹妹羨慕極了:「好有個性喲!」

那次旅程唯一稱得上的豪華版是不知道誰帶了照相機,幫我們拍下十七年來第一張我和我妹妹的合照,(我們家庭照都沒有她,我姑媽家族照總有她。)天使與逆女。不久我得了一個小音樂盒,盒蓋內裡可以鑲嵌照片,我把照片剪小放進去,然後不時扭緊發條,音樂溢出,我掀開盒子注視我的十七歲和我妹妹的輪迴家庭生活和十六歲如天使般的容顏。音樂是〈我的家庭〉:「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真真俗濫透頂。

我狠狠在台北住了一個多月算夠本了,並且在那裡度過我十七歲生日。

而那次夏日郊遊,最最得意的回憶,當然是照片記錄下了那條喇叭褲,搭配我自己剪裁及腰花上衣(有些露)。紅配綠,你可以想像那有多怪,原來我不止男性化,還色盲。奇特的是,我有種錯覺彷彿在那一刻我停止了成長,那條褲子我永遠脫不下了,它經常出現在我年輕時有的少數照片中,後來她獨自搬出去住,我再度穿著這條非穿不可、個人史意味的長褲去看她。最後穿著它進了軍校。之後上過玉山、士林夜市、石門水庫、北海岸……我後來的褲子即使不是草綠色,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草綠色。

多年後,我妹妹倒回頭走,嫁回台南安定下來,宿命般,她嫁進的那個家,三代同堂,她再度活得小心翼翼面面俱到,她的遭逢,因為年齡接近,幾乎與我十七歲或者一生並行發生,而她,走往另一個結局。她的台北「天堂」生涯給了她過人能幹的養成訓練,所以她生下雙胞胎兒女帶孩子照料全家老小真正做到絕不假手他人,我媽衷心讚美:「妳妹妹招呼起孩子公婆丈夫真細心周到沒話說。」(那屋裡還有一個是乾媽呢!)

草綠色牛仔褲遂成為我曾經不羈的十七歲戳記,重重蓋在我青春生命上。

有天和妹妹聊起以往,她透露其實以前好氣,為什麼獨獨把她一個人丟在台北。我終於想起那年去看她的原因,是端午節前她打電話回家說她很好,但是好想吃媽媽包的粽子,之前我剛讀完郭良蕙小說《遙遠的路》,內容敘述一對姊妹從小分開,姊姊送給遠在異地的姑媽。小說中是姊姊非常非常孤獨。

我開始是要說關於十七歲和一本小說的聯想,結果卻變成我妹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