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到远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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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与陈思和的通信(二)

应该指出,孙三老汉作为一个艺术形象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无论是思想容量还是艺术容量都称不上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存在的意义更多的还是为了说明某一种思想主题。可是小说中还活跃着另一个不可忽视的主人公,那就是大青驴。过去有些评论家批评作者故意渲染了驴的情节,以至淹没人物的性格刻画,造成喧宾夺主的不足。我以为这对赵本夫来说是一种苛求,因为我们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小说除了人的世界以外,还描绘了一个驴的世界。

整个故事是由大青驴追求异性引起的。它痴情地追逐同族异性,阴错阳差地把大车拉进了火葬场,并规规矩矩地排入火化的死尸车行列。迷信的孙三老汉气得对大青驴狠命鞭打,偏偏大青驴为防护自己又踹了老汉一蹄,差点送了老汉的命。这件事在驴看来平平常常,它求配偶,堂堂正正,无故遭打,护卫一下也在理上。都属正常的动物生理本能。可奇怪的是这些正常行为引起了人的一系列反常行为:由听信农村政策要“收”的谣言到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怀疑,进而又迷信“富贵在天”的宿命论,活活地把老汉逼上了卖驴的绝路。这种心理活动的背后有历史的教训,有农民的局限性以及当时政治生活中尚未彻底消除的阴影。但这一切在作品里均未展开,作家笔锋一转便写到了牲口市场,于是倒霉的大青驴的命运面临考验:庄稼汉估量着它的价值与用途,驴屠夫也要打它的主意,然而终于时来运转,遇上王老尚一记“神鬼鞭”,不仅治好了驴的伤,也治好了孙三老汉的怕变思想,大青驴平安无事地活下来,继续为主人效力了。

王老尚极有民间传奇色彩,这类人物在赵本夫的作品里屡屡出现。这回他成为孙三老汉思想转变的一个媒触,其实王老尚的神鞭与庄稼汉的买牲口热情都不能针对孙三的思想问题下药,但牲口市场上的热情造成一种环境的氛围,使孙三的农民气质中原来就存在的质朴与单纯因素占了上风,使他那属于农民本能的发家热情压倒了对政策的狐疑,也使他从宿命的苦恼中摆脱出来,朝乐观的入世态度奔来。这一切,小说中又都是通过大青驴在牲口市场的遭遇来体现的。如果说,小说前半部分写大青驴的正常行为引起了人的一系列反常行为,那么后半部分则写了大青驴命运与人的殊途同归。小说精彩地写了一头驴的遭遇,而透过驴,折射出人的世界的荒诞、迷惘以及理性的恢复。

鸟——感应着的人世间

1983年发表《绝药》,标志着本夫创作道路上的新突破。在这以前,他的作品主要表现当代政治生活中农民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活动,《绝药》则开始把探索的笔触伸向历史文化以及民族心理等领域去,更深刻地展示了人的世界。这以后,赵本夫的创作分为两类:一类是继续以写实的勇气来表现农民的遭遇与命运,如《祖先的坟》《村鬼》《刀客与女人》等,艺术成就参差不齐;另一类作品则发展了《卖驴》中初露端倪的民间色彩,传奇性与历史文化的因素有所增强,《绝药》以及以《故道风情》为总题的一组短篇作品都显示了这种探索的成果。

《故道风情》之二《羊脂玉》以及之五《绝唱》是这组探索作品中最成功的两篇。《羊脂玉》写了一个生活中的奇事: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同居生活,这种三重奏的生活方式竟能够十几年和谐如初,与其说是人性的淫荡,倒毋宁说是一种人性的克制。何师傅从女人那儿获得了爱情的补偿,俞二狗则从女人那儿获得了温情的爱抚与生活的满足。双方均以自我克制与宽容精神来重新调整被生活揉碎了的人与人的关系。类似的题材在现代作家许地山的名著《春桃》中也描绘过,但那不过是体现一种人道原则高于世俗道德,《羊脂玉》并无这种说教因素,它似乎更接近于下层人民纯朴的处世标准与道德理想。

《绝唱》进一步描写了中国文化在民间生活中的渗透,尚爷的一生就仿佛展示了一件出土文物,他文能诗词,武能拳脚,不善理家,却嗜好听戏、养鸟,还兼风流。他的重义轻利,爱朋友,讲情谊,以及那种散淡的处世哲学,如果生活在明朝,可以作为中国旧文化的代表。他与关山的友谊与交往,也正体现了这一点:对人际关系的重视超过了对个性的自尊。虽然尚爷也爱女人,但女人在他眼里只是心爱的玩物,像他养的小鸟一样,他可以为朋友义气而送人、让人,都行。个性意识的蒙昧决定了他不会尊重女性,却使他更注重社会关系,注重朋友,也算是“兄弟是手足,妻子是衣服”哲学的遗训。不过作者对这个人物超越了一般的道德判断与价值判断,他只是描写了这一种存在,来作为小说的艺术氛围。有了它,作品所展现的关山与鸟的故事才显得自然、融洽、天作之合。

关山与鸟的关系才是这个作品中最精彩的片断。关山由野戏班的武生苦挣起家,终于成为一个大城市的剧团团长,这途中他牺牲了爱情,却换得了一只百灵鸟。从此鸟成为他爱情的转化和生命的寄托,又成为他事业的象征,“他不能一天不看见百灵,也不能一天不唱戏”。十年动乱,百灵摔死,关山也倒了嗓子。后来尚爷又送他一只百灵,但作为事业的象征已经完了,剩下的只是生命的寄托。当百灵叫到十五口,以生命的全部力量唱出了百灵世界的最高境界而后死时,实际上也宣告了关山的最后寄托的毁灭。鸟的绝唱回荡在两位老人的墓冢之间,它是什么?是生命的象征。

《绝唱》里的百灵鸟与《卖驴》中的大青驴不同,它的行为无法展现人世社会。在这篇小说中,百灵鸟从学竹鸡声起,由“倒口”到“回嗓”,又急转直下成为“绝唱”,自成为一个极动人的艺术境界。这个境界观照了另一个境界:关山老人的落魄与穷途。百灵的绝唱而死,与关山的猝死之间并无逻辑的因果关系,但鸟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之间仿佛出现了一种交流,一种互渗,并由此产生了感应关系,就像阿城在《树王》中写到人与树之间的感应一样,赵本夫在这里写出了人与鸟之间的感应。以鸟的勇敢、拼搏和追求,暗示着英雄末路人的最后心境。

这只鸟的故事完美地体现出中国传统的人生境界与美学境界。它曾使我联想起王尔德著名的童话《夜莺与蔷薇》,那只夜莺也是用生命唱出了最美的歌,将心中的血注入蔷薇,使人间有了爱情。夜莺的歌唱是从属于一种更高境界的道德范畴——崇高的利他主义精神,它为了实现人间的爱情而献出生命,但人类却对此毫无知觉,照样依循着利己主义的处世原则行事。那虽然是一篇童话,却充满了成人理性的严肃性。而《绝唱》虽是写老人、写文化的小说,意蕴中则透彻着童稚般的天真。两个老人趴在地上提“舌头票子”的一幕中,返老还童的生趣已经漾溢文字中,有了这样的铺垫,人与鸟之间的感应才得实现。鸟的死也罢,人的死也罢,都不涉及什么道德价值,这里人与鸟混沌成为一个世界,只有生命的歌充溢其间。“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不正是这样一种境界吗?

狗——探索中的人世间

《绝唱》是本夫自《卖驴》以后所获得的又一个艺术高峰,《卖驴》的起点本来不低,《绝唱》的成功更属不易,就像“十三口”的百灵往上学一种新口一样艰难。然而他并未陶醉在既有成就上,他还想拼搏,还想追求,成为百灵“十五口”,于是又出现了《那原始的音符》。我刚刚读完这部新出版的中篇小说,暂时还说不上对它有多少深刻的理解。我最初的印象是,它没有重复莫应丰同志在几年前发表的《麂山之谜》的艺术境界,而是努力地又向前开拓了一步。《麂山之谜》是一部好作品,它以麂的生活来说明一种人生的真理,《那原始的音符》里虽然也难免有这样的意图,但又不完全如此。作者把故事安置在一个惊心动魄的背景之中:人类在“征服大自然”中屠杀了地球上的万千生命,现在,各种生命都纷纷起而反叛,它们拒绝人类的文明,宁愿回到荒蛮中去,它们以殊死的搏斗复辟自由的荒野——现代文明中的罪恶与原始状态中的自由之间的争斗,人与畜之间的斗争。

这位来自古战场的作家似乎对原始的蛮力保持着一种偏爱。他写地,总写黄河故道;写人,爱写英雄豪杰;写男子,理想的就是钢肌铁臂。如今写狗,也是写纯种的猎狗。小说结尾写到十七条遍体鳞伤的猎狗凄厉咆哮,缓缓地、从容地走向原始大森林,这悲壮的一幕无疑是对人类的反叛,而且是对千万年来逐渐形成的狗的奴性的反叛。这种本性的自我反叛有时也是血腥的,那几万只狗自相残杀的情节,不是对人类某种弱点的讽刺,而是一个象征,象征那种敢于直面错误,并在生命的内部搏斗中根除千万年来形成的奴性,完成自我净化的新一代生命。它仿佛是涅槃中的凤凰,在焚毁了自我以后,又获得了新的生命。

更有趣的是,小说中狗是作为人类的对立面来写的,作者借助于狗的眼睛看到了人的世界中被视作正常行为的罪恶与荒诞:人在饥荒之年出卖忠诚的狗,在人眼中无可非议,从狗的眼中看到了罪恶。当人们受到一种身份不明的怪物的侵袭后产生莫大的惊恐,在人看来也属正常,而在狗的眼中却觉得可笑与荒谬。狗眼看世界,看出了人在自己的逻辑下看不出的一面,它使罩在人身上的美丽光圈破坏了,暴露出人的欺诈、自私以及怯懦。这种对人的揭露,已经超出了对黄河两岸居民的具体感受,上升为对一般的人性之恶的深刻认识了。在《卖驴》中,人物的性格是作为一种政治生活的注脚;在《绝唱》中,人性的完美性得到了和谐的体现,甚至包括它的消极部分。而在这个中篇中,作者开始对人性中的恶行又有了重新的认识,即告诉人们,人对自身过分的自信是盲目的,人的本性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无法觉察的缺点。他不去唱甜蜜蜜的人性赞歌了,而是面对着人类自身的局限沉湎到严峻的思索之中。

这种批判性的眼光反映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在日趋成熟,指出了人的恶行以及无能,决不会导致个性意识的衰退和毁灭,恰恰相反,它会引导个性对自身在世界上的位置进行更高层次的确认,对自己的行为与未来的命运都可能重新作出更符合自然规律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看,本夫的探索决不是多余的,正如他所说的:“人不能退回蒙昧去,必然会走向更高的文明层次。但如果不清醒,‘现代文明’给人类的威胁将远比黄河决口大得多。我宁愿以偏激的观点表现这种担心。”本夫这里所说的,也正是我在读《那原始的音符》中所得的。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