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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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金融及其他(13)

二、金融与西部大开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运行的出发点和归宿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也是金融部门制定政策的基础。金融运行与财政相比,虽有各自的特点,但总体目标始终是一致的。这就决定了宏观经济调控中,要特别注意金融与财政二者的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并作为一个整体来发挥作用。西部大开发离不开财政,同样也不能没有金融的支持,除一般性的信贷倾斜外,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解决融资问题主要是:

1.开拓西部资本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发展起步较晚,西部地区资本市场较之东部更加滞后。解决西部开发资金不足,有一种意见主张在中国西部地区设立中国第三证券交易所。我认为西部资本市场的培养和开拓,关键不在于是否需要设立证券交易所,而在于当前西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小。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5月底止,整个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只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7.25%,而且多集中在川渝两地,行业分布也很不合理。因此,从实际出发,开拓西部地区资本市场,增大直接融资份额,现实的选择,可以考虑开放柜台交易,给予西部地区A股上市、债券发行,以及拟议中的中国二板股票市场方面政策倾斜,畅通融资渠道。

2.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宽松环境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资金、技术、管理力量单薄,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多方面给予金融支持,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西部经济持续稳健发展,扩大城乡就业,保证财政收入都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多种原因,同全国一样,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存在着银行贷款难,社会上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开发和转化能力。解决这些实际问题,财政和银行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即银行贷款向中小企业倾斜,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要以服务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大力支持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符合产业政策需要、又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财政则须拿出必要财力支持建立各种类型的科技创新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信用担保公司,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使中小企业成为西部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力量。

3.激活西部不良金融资产

西部地区不良金融资产的形成,有历史原因,也有政策性因素。如何把这一地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激活,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应该依靠市场,按照市场原则推进金融不良金融资产证券化,资本市场化。即通过公开拍卖、出售股权,资产重组诸多方式,畅通投资渠道,尽可能在保全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少受损失的原则下,把死钱变成活钱,把不良金融资产转变成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

4.正确处理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

如何看待金融风险,是近几年国内理论界和实际业务部门讨论的热门话题。金融运行,从过去操作失误中吸取教训,强调金融风险,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是正确的,无可非议。问题是目前金融行业具体操作中却出现了强调风险过头,银行贷款条件苛刻,手续繁杂,企业融资十分困难,重视经济发展不足的偏向就值得深思了。我认为在风险与发展两者的关系中,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发展是硬道理。风险是相对的。事实上有相当一批企业,只要得到银行的支持,有了资金,有了技术,经过一定程度开发,就可以形成优势,为社会创造财富。正确做法,应当是在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考查金融风险的防范,那种片面强调金融风险而不顾经济发展的观点,是有害的。

十二、论中国国债利率及其发展

一、国债利率与经济的关系

我国目前的利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央银行规定,它不受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政策的要求,并考虑到企业利息负担、存款人利益、银行经济核算等因素,规定银行存贷款利率,各个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必须遵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不能自行提高和降低利率水平(可适当浮动的除外)。另一种是资金市场的利率。其主要代表是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和国债回购市场利率。这两个市场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并随市场供求的变动而变动。财政部在发行国债时,主要依据银行存款利率并适当考虑资金市场的利率水平,在比银行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的幅度内确定国债的票面利率。国债利率同其他利率一样,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经济有巨大影响。国债利率与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1.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国债利率作为资金价格,可以把有限的社会资源引导分配给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企业。国债利率如果较高,对投资者富有吸引力,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阶层居民就愿意把自己拥有的闲置资源,有时甚至不惜挤用或压缩生产效益低下的生产周转资金,投向国债。这样,实际上等于限制了把社会资源长期用于效益低的部门和企业的可能性,从而在整体上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2.在调节社会流通方面,国债利率水平的高低,对货币供给、银根松紧有着重要影响。提高国债发行利率虽然增加了筹资成本,但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国债。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表现为流通中的资金会更多地从流通领域解脱出来转化为国债收入,市场货币需求相对缩小。降低国债发行利率,则是一种膨胀措施,表现为货币供给的增加。中央银行正是运用国债利率的作用,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有效地调节着市场货币供应量,使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

3.在影响物价水平方面,国债利率作为借贷资本的收益率,对市场物价波动起着重要的抑制或助推作用。如果提高国债发行利率,社会闲置资金通过国债进入国库,在国库不动用,银行信贷规模又不扩张的情况下,可以使一部分社会的现实消费转化为潜在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着市场物价上涨。如果将通过提高国债利率进入国库的债务收入,用于大规模的建设投资,把潜在消费变成即期消费,而银行又不相应紧缩信贷规模,就有可能推动物价水平上升。

二、当前中国国债利率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国债利率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国债利率的地位及其确定依据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际惯例以及市场经济要求。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其国债利率,尤其是短期国债利率,在各国金融市场上占有极其重要地位,一般被当作确定市场利率水平的基准利率。而我国国债利率目前根本没有占据这样的地位,相反,它只是银行利率以及市场利率的从属利率。在我国,不是以国债利率为基准确定银行利率,而是倒过来,以银行存款利率作用为国债利率的确定依据。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从我国的实践看,以银行存款作为国债利率的确定依据,产生了一系列的弊端:一是过分扩张了政府债务筹资成本,最终加重了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政府债务筹资成本主要集中在国债利率水平的高低上,国债利率水平越高,政府债务筹资成本越大。自从发行国内公债以来,我国国债利率水平始终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这意味着,政府债务筹资一直是以高于市场利率成本的负担进行的。然而,与非政府部门债务筹资结果不同的是,政府债务筹资成本负担最终还是落在纳税人的头上的,因而这种行为的后果必然是加重全体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二是使政府财政丧失了对金融市场的调控能力。纵观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无一不是综合应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而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就是国债。其中,国债利率是政府借以调控金融市场利率的主要工具之一。然而,由于我国将银行利率作为确定国债利率水平的依据,而不是将国债利率作为银行及金融市场利率的基准利率,实际上是使国债丧失了调控金融市场利率的功能,结果,使政府失掉了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主要财政手段。

2.国债利率较高。我国国债发行利率是以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标准,并比其高出1至2个百分点。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国债作为金边债券,其流动性好,安全性有保障,其收益率低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在这些国家,国债利率特别是短期国债利率在金融市场上是作为确定市场利率水平的基准利率。而不是象我们国家,银行大多还是国家的,不可能破产,相对储蓄而言,国债的安全性优势还体现不出来。所以短期内要在这方面与国际接轨也不现实。但在近期内,采取积极措施,拓宽柜台交易市场,使得社会公众买卖国债变得非常方便,从而突出国债流动性优势,如此以后再把国债利率降低到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相当的水平,则应是可行的。

3.国债利率缺乏弹性。目前我国国债对个人发行部分的利率水平与对单位发行部分的利率水平差距过大,国债发行利率缺乏弹性等,也都属于我国国债利率发行条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目前我国国债在利率发行条件方面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因而需要进一步调整。

三、国债利率的选择

国债投资,实际上是社会各阶层对金融商品的选择和持有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商品的种类会日益多样化。闲置资金是否投向国债,尽管各经济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心理因素也不完全一样,但是同投资国债的收益率的高低总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西方学者多主张国债发行利率应维持低水平。例如英国著名财政学家道尔顿认为,公债发行的低利率有助于减少预算支出费用,可以克服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有利于鼓励投资和充分就业。在这种观点影响下,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将公债利率削减至三厘,即由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债发行利率五厘减少两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资金供给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加上市场发育又不成熟,如果维持国债发行的低利率水平,在实践中是难以长久推行的。在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作为过渡办法,我们认为,我国国债发行利率的选择以国家银行利率水准为基础,同时充分照顾各方面的利益,是符合国情的,其发展趋势是同国际接轨,国债利率市场化。因为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模式下,银行信用是我国信用经济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信用形式,中央银行的利率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中央银行的利率水平必然决定着其他利率的变动。国债作为信用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发行利率水平的高低显然也会受银行基准利率的制约。正因为如此,建国以来,国债的发行利率除50年代因发行数量少,依靠政治动员完成推销任务,维持了较低利率水平外,80年代以后国债的发行利率基本上围绕着国家银行利率水平上下波动。比如1981—1984年,单位购买公债年息为4%,个人购买为年息8%,与同一时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大体持平。1985年后,由于物价上涨,受银行存款利率调整的影响,公债利率逐年有所提高。1989年特种国债单位购买年息达15%,个人购买最高达到年息13.14%,保值补贴再加一个百分点,以保护购买者的利益不致因通货膨胀受到严重损害。1991年后物价上涨幅度逐步下降,银行多次调整存款利率水平,国债利率水平相应下降。可以肯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国债发行利率将呈现出下降趋势。

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为依据来选择国债利率,从理论上讲,银行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并按活期存款计息。而国债则不能提前兑付,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投资者短期内买进或卖出证券还有可能发生资本损失的风险。两相比较,前者流动性强,后者流动性差,因而国债利率的选择应略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略低于其他证券同期利率,在当前一个时期内是比较合理的。在此基础上,只要增加国债品种,调整国债期限结构,拉开不同种类、不同期限国债的较大差距,增强国债利率弹性,就有助于国债利率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