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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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金融及其他(14)

四、国债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是相对于利率管制而言的。在利率管制下,利率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根据资金供求和本身资金运行情况,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及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而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是由各个金融经营实体根据金融市场供求情况和中央银行的指导性信号,自由确定利率大小和调整利率时机,中央银行只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再贴现率、存款准备金比率及其他指导性窗口,借助货币市场的内在运行机制,向金融机构传导中央银行的信贷、利率政策信号,但这种信号是间接的、有弹性的。所以提出利率市场化概念,是与大多数国家的利率管制历史分不开的。为了推动经济增长,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曾实行过或正在实行利率管制政策。因为在经济发展初期,资本是相对稀缺的,如果由市场机制自由配置资源的话,资本资源是比较昂贵的,而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快速增长,需要增加资本投入,特别是设备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为此,政府强制实行低利率政策,全社会利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以求低成本供应企业资金,于是就形成了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和低价格的管制政策,强制增加资本积累。尤其是像我国80年代前奉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经济发展政策,就更是如此了。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资金的横向流动日趋频繁,各种不同形式的金融资产也开始陆续出现,社会资金已超出了原来利率管制下中央银行控制的信贷渠道。我国目前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贷款占其本身资产的份额和商业银行资产占整个社会金融资产份额都大幅度下降。在此情况下,中央银行再想以传统的信贷规模管理和限制利率,已很难调控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也难以理想。再者,市场经济最起码的要求是价格市场化。如果没有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市场化,将很难谈得上真正的货币、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这两方面的情况都促使各国政府探求利率市场化的途径。

从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70年代中期开始的利率市场化实践来看,这些国家在经济增长达到一定程度后,都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动利率一步步走向市场化。一般包括以下几条途径:首先,建立起有组织的货币市场,使货币市场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这主要是指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的买卖。即先在一定范围内使得货币市场初具形态,通过短期货币资金的不断横向与纵向交易,使得利率运作机制得到一定程度的松动。其次,逐步放松银行存贷款利率。这主要是指开始对银行储蓄存款和贷款利率规定浮动幅度,允许银行在限定的幅度内决定具体的利率水平。在该阶段,一般对贷款利率规定上限和下限,允许商业银行在此最高限额以下确定各自的储蓄利率水平;在逐步放大放款利率上下限区间的同时,允许商业银行对不同性质和期限的贷款项目规定差别利率。在逐步放松被管制的利率体系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开始采用间接性、经常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前提下,传导利率和整个信贷政策信号。其中主要是中央银行通过国债市场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利用国债交易吞吐基础货币,向社会释放调整利率的信号,而逐步取消原来传统的行政性、直接性的统一硬性规定利率高低的做法。这一步是利率走向市场化的关键。再次,中央银行完全取消对商业银行存放款利率波动的上下限制,由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政策信号、资产负债性质和运营情况自行制定利率水平。由此,使得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也走向市场化,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才算最终完成。

我国1990年以后,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壮大,一度在清理整顿中受到限制的资金拆借市场,随着全国统一的拆借市场建立,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又活跃起来。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发展为社会资金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场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兴起更是对资产流入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且其自身利益驱动机制在经济改革的推动下得到强化,积极地运用随着金融市场发展而新产生的各种金融工具。贷款规模增加量与货币供应量M2增加量之间的差额迅速扩大,1990年贷款增加3071亿元,M2增加3344亿元,差额为273亿元;1991年贷款增加3269亿元,M2增加4065亿元,差额为787亿元;到1992年,贷款增加4228亿元,M2增加6050亿元,差额扩大到1822亿元,已占当年新增贷款规模的43.1%。显然,中央银行仍以传统的信贷规模管理和限制利率,已很难调控货币供应量,调控的有效性大大地降低。所以,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发展和建立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的推动力。

国债市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利率市场化机制的一部分。这首先是基于国债是相对独立的有价证券品种。各国在开始大量发行国债时,基于负担承销、分销、零售任务的金融机构的要求和压力,也为了在促进推销的同时降低筹集成本,纷纷采取承购包销、招标的发行方式。尤其是竞争性招标,使得国债发行价格或收益率的确定具有市场性。为了满足国债流动性要求而建立的国债流通市场,使得债券这种金融资产的交易更符合市场原则。特别是国债回购市场的建立,在管制或半管制利率政策环境中,由于市场化的交易和较具有自由性的收益率形成机制,吸引入大量资金,使得相当数量社会资金通过这个市场运营。这势必对银行储蓄形成较大的冲击和压力,使商业银行就具有很强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要求。

国债的招标发行是建立高效率、低成本、市场化的国债发行市场的必然选择。但就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及利率市场化而言,尚需要相配套的制度、法规环境,需要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债现货市场及衍生品种市场的发展。如果这些不配套,国债的招标发行的市场化就难以实施,或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我国1996年国债的招标发行取得了很大成功,但到年底,受有关规定的影响,商业银行大量抛售国债现券,使国债价格出现了较大的下跌行情。由于市况的急转直下,现券收益水平也上升到了一年中的最高点。以三年期国债为例,市价收益率曾一度上涨到11.50%以上。这一水平远远高于当时经过两次降息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意味着国债的筹资成本上升,为下一年的国债发行蒙上了一层阴影。1997年发行的第一期国债期限为两年,按平均中标价计算的利率水平为10.69%,大大高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近3个百分点。然而,该券上市后仍难逃下跌走势,其分销过程也较为艰难,最后该券只好与二级市场收益水平看齐。为了保证1997年计划国债发行规模2486亿元的落实,财政部只好又采用了凭证式发放形式,而且一次性推出1230亿元的国债发行计划。同1996年相比,财政部在推进国债市场化的进程上有所放缓。国债市场化发行仍有待于各方面相关配套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十三、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息及其金融体系

一、利息的本质和作用

(一)利息和利息率

什么是利息,通俗地说,利息就是指货币所有者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取得的报酬。经济学上有时也称为借贷资金的“价格”。当然,所谓借贷资金的“价格”并非马克思所指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的价格,而是一种借用,是借贷资金市场上,因资金的供求状况而形成的资金“市场价格”。

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和贷出的货币资金额的比率,习惯上简称利率。在资本主义社会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平均利润率。在正常情况下,利息率随平均利润率的升降而升降。与此同时,还要受到借贷资本供求状况的影响。假定平均利润率一定,如果借贷资本供过于求,利息率就下降,反之就上升。但是利息率的波动上限不能超过平均利润率,下限也不能低于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息率的变动,除受到平均利润率和借贷资金供求状况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国家利率政策的制约。

利率通常有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之分。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计算,如年利率6厘,可写成6%,月利率按本金的千分之几计算,如月利率6厘,可写成6‰,日利率通常按本金的万分之几计算,如日利率6厘,可写成6。目前我国的存款均以月利率计算。月利率×12就换算成了年利率。

(二)利息的本质

利息属信用经济的范畴,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在人类历史上,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利息所体现的生产关系不同,利息的本质有着根本区别。

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奴隶,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农民,在此基础上,信用活动的利息必然体现着高利贷榨取生产者的剩余劳动,甚至是一部分必要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劳动产品和工人的劳动力都成为商品。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资本家雇佣工人,以工资形式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实质上不过是工人必要劳动所创造的劳动力价值,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利息体现着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借贷资本家把货币资本贷给职能资本家所取得利息,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体现着职能资本家和借贷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可见,资本主义的利息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转化形态。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性质不同,利息的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国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合资企业和其他经济成份发放贷款收取利息,是企业纯收入的一部分,是金融机构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单位存款、城镇居民储蓄存款所支付的利息,是社会主义积累在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之间的再分配。可见,社会主义条件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吸收存款所付出的利息支出,最终都来源于企业的纯收入,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是凭货币资金借出的所有权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谁拥有货币资金越多、借出的数量越大,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所占有的份额也就愈大。从这个角度讲,可以说社会主义利息是按资分配的一种形式,基本上不具有剥削性质。但要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成份和形式并存,利息的来源比较复杂,利息收入中也不排除某些资本主义因素,辩证唯物主义者,应当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而论。

(三)利息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企业加改善生产经营管理

利息是劳动者为社会劳动创造产品价值的一部分,是企业纯收入的一种扣除。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单位借入货币的资金都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借款单位利息的付出,不管是列入生产成本还是企业分配后的留利列支,对利润的形成发生着直接联系。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借入货币资金过多,利率较高,所付出的利息数额必然越多,企业最终所能获得的利润就会减少。相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周转较快,获得的利润便会越多。在企业经济效益同企业和职工物质利益密切挂钩的条件下,利息使企业既有外部压力,又增添了内部动力。为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就必须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2.有利于协调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他们除用一部分货币收入满足自己的即期需要而外,尚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要求,运用利息杠杆,制定合理利率,能引导消费,鼓励居民把暂时不用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使其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用于满足国民经济发展最急需的项目建设。城乡居民把钱存人银行,从利息收入中取得一份报酬,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金运动的不平衡性,会经常出现一些企业暂时资金不足,另一些企业部分资金闲置不用的现象。银行通过利息杠杆,对借款者收取利息,对存款者支付利息,一方面满足了资金短缺单位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增加积累。另一方面也使资金有余的企业获得了必要的收入。可见,正确发挥利息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利于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三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为国家建设聚集更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