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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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金融及其他(9)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发展,市场游资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尤其是对外开放的深化,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国际上大量游资必将涌人我国,市场游资的规模将逐步扩大,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力亦将日益增强。这种作用力一方面有助于促进我国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如股票市场、国债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对之产生极大冲击力。因此,我们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研究市场游资的运行与监控,对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了解分析市场游资的特征、运动规律及其对经济所产生的正负面作用有着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将有助于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规范对市场游资的运作进行引导和宏观调控,扬长避短,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此外,重视研究市场游资还有助于推动我国投资领域更新观念,开拓视野,加强投资规模的控制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一、游资的界定及特征分析

游资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资金力量,它以获取最大收益为目标,在一定条件下,各种资金都会汇集到游资队伍中来,使社会游资规模迅速膨胀,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因而探索游资运行,驾驭游资,便成为经济理论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游资的内涵

“游资”顾名思义,即指不固定投资领域,经常移动的资金。在我国理论界,一种观点认为:游资是一股计划外或者说是统计外的资金力量,追逐着高额利润,在各个新兴市场上兴风作浪,对市场秩序产生一系列干扰,可以将之称为非制度化和准制度化的投资。另一种观点认为,游资即热钱(Hot

Money),是指为追求高额投机利润,从一个金融市场向另一个金融市场流动、积集和炒作的短期资金。东南亚金融风暴发生后,人们将游资研究范围从国内扩大到国际,认为国际游资就是国际投机资本。它是指那些没有固定的投资领域,以追逐高额短期利润而在各市场之间移动的短期资本。以上观点对游资的概括,虽然表述不完全相同,但是它们有三个共同点:一个从动机上看,游资追求的是短期高额利润,而不是长期的社会平均利润;二是从活动范围看,游资并无固定的投资领域,而是为追逐高额利润,频繁地在各个金融市场之间迅速移动;三是从资金期限看,一个定义把游资认定为短期资金,另一个则把游资认定为短期资本,撇开社会制度性质,二者没有什么差别。

我们认为游资是追逐短期高额利润的资金,但不能因之而认定其为短期资金,也有许多长期资金在其中。这是因为:从形式上看,游资为寻找高额利润的投机机会,马不停蹄地快速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而资金在每一个市场或国家短暂停留,然后又悄然移走。对每一个市场或国家来说,这种资金投机期限极短,但并不能因此说游资就是短期资金。因为从游资本身来说其资金可能来源于短期资金,也可能就是长期资本。如1994年在美国成立的“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其自有资本金就是20亿美元。主要业务是在任何两类相似的金融工具之间(如国库券和公司债券之间、股票价格与期权之间),通过比较价值进行投机,采用“对冲”方式来进行套利,目的是为追求短期高额利润。

从资金性质看,游资是地地道道的投机资金。投机资金为追求短期暴利,需要在短期内筹集巨额资金。通常短期内筹集巨额资金是通过银行高额借贷来实现。在美国华尔街几乎所有的大商业银行都与“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有业务往来。就目前的金融管理规定来看,中国不允许用银行资金进行投机。在中国如果用银行信贷资金在期货、股市和房地产领域进行投机,那么这些资金称之为违规资金。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把游资的定义分国际游资和国内游资两种。我们认为,国际游资是指没有固定投资领域,以追逐高额短期利润为目的的投机资金。按现行有关规定,国内游资则是指没有固定投资领域,通过投机以追求暴利为目标的违规资金。

(二)游资的特征

无论是国际游资还是国内游资,它们都有如下共同特征:

1.投机性强,流动性高。游资以追逐高额利润为目标,从一个金融市场快速流向另一个金融市场,或从一个金融品种快速移出又移入另一个金融品种。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巨额投机资金在不同市场或品种的瞬间投入或撤出创造了条件。

2.高风险与高盈利并存。游资的趋利性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投机。高风险投机的结果,要么是高利润,要么是高亏损。如索罗斯在1992年狙击英镑过程中赚了10多亿美元,但在1994年2月日元升值中却亏损了6亿美元。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索罗斯在泰国市场赚了几十亿美元,但11月他自己又称在别的国家市场上损失了20亿美元。

3.隐蔽性高,突发性强。游资在市场上不断寻找高风险、高利润的投机领域,其踪迹如幽灵,难以预料。游资追逐的脚步突然出现在某一市场,会使这一市场在崛起之速、高涨之奇、衰退之烈中变化。

4.给一国金融市场和经济带来破坏性的冲击。从国际游资活动的情况看,国际游资自誉是给别国经济消除“泡沫”,是治病,但其炒作投机的实质是掠夺另一些经济发展中国家的财富,损害他人利益。如1987年国际游资前赴后继进攻日本股市,使日本股市从40000点高空跌至目前的14000多点,造成日本房地产市场崩溃,银行和建筑企业倒闭风潮迭起,日本陷入长达八年的经济萧条。1996年下半年,国际游资磨刀霍霍,目标直指泰铢,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金融危机。国际游资的过度投机,严重损害了整个东南亚的经济基础,给这一些国家的人民带来灾难。

二、我国游资的形成及对经济的影响

游资对一国金融和经济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游资的高投机性,使它们往往在获利动机的驱使下,人为地使金融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加剧金融不稳定,酿成各种金融危机。因此要防范游资的危害性,必须搞清楚我国游资的形成机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资金统管、集中分配,市场统一定价,商品物资调配供应,没有游资存在的条件,也无生存空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建立,中国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日益呈现多元化。过去处于沉淀状态的一部分各类资金,例如预算外资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储蓄存款,实业及个人资金甚至国际游资等,都有可能受到利益驱动,随时游离出来牟取高额利润、形成巨额游资,冲击金融市场,带来巨大危害。

如前所述,我们把我国游资定义为通过投机,以追求暴利为目标的违规资金。在这个定义中,其核心是违规资金四个字,这是研究游资运行与监控的关键,对驾驭游资运行起着决定作用。

何谓“违规资金”?我们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国家规定企业生产流通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不能进入某些投机领域,然而一些企业或金融机构则通过迂回渠道,变相将生产流通等资金用于国家严禁的那些领域大肆投机,谋取暴利。这些资金只是相对于某一时期国家禁令而言,因而违规资金的界定具有非常强的时间性。我国的这些违规资金主要在房地产、期货和股票等市场上进行投机。

我国的违规资金这些年来其形成途径主要有四条:一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方法转化成投机资金。这是游资产生的最基本渠道。也可以说,在我国70%—80%的游资都是由银行信贷资金转变而成的;二是上市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募集资金被转移为游资;三是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国债回购将银行资金引人股票市场投机;四是证券公司挪用顾客保证金用于炒买股票。在以上四条形成游资的途径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信贷资金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游资。以下我们重点分析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投机领域对房地产、国债期货和股票等市场的影响。

(一)违规信贷资金对房地产的影响

1996年以前,国家不允许银行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这个规定一是为防止房地产泡沫经济产生,二是为了防止房地产过热加剧通货膨胀。因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看,几乎每次通货膨胀都起源于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房地产开发对固定资产投资膨胀起着催化作用。

如1992年至1993年,在我国形成了一次房地产热、开发区热。这次激发房地产急剧升温的资金主要是违规信贷资金和违章拆借资金。

1.违规信贷资金。1992年以来,房地产企业用以下形式将信贷资金转化为房地产投资:(1)挪用流动资金来搞房地产投资开发;(2)银行为了局部利益,名义上为代理房地产企业筹资,实际上用信贷资金承购包销企业债券,这等于是变相用信贷资金去支持企业搞房地产开发;(3)用拆借资金搞“飞贷”,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和炒卖;(4)从一家银行贷出一笔流动资金贷款,再以“委托贷款”形式由信托投资公司转为房地产投资的假“委托”;(5)银行、非银行机构以联合投资的形式,直接进行房地产建设。这些违规信贷资金进人房地产开发后,使银行信贷资金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迅速上升。如1984年银行信贷只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6%,1992年就上升为28%。

2.违章拆借资金。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海南等地沿海城市房地产暴利炒作,吸引着内地银行大量的信贷资金向沿海银行违章拆出。1992年,我国五大国家商业银行拆出系统外的资金达600亿元。1993年上半年,全国违章拆借资金达210亿元。大量用违规信贷资金开发房地产或炒买房地产,给国家经济带来很大危害:一是许多拆人资金企业,把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贷款使用,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增加需求拉上通货膨胀压力,致使拆入资金到期不能归还,严重影响拆出资金银行的资金周转;二是拆借资金利率较高,一般年利率达20%—30%。利率提高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企业采用“高进高出”办法,通过提高房地产销售价格来转嫁高成本风险,导致成本推动通货膨胀;三是用违规拆借资金去炒买炒卖房地产,地价楼价越炒越高,形成“泡沫经济”。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消除房地产“泡沫经济”,在1994年至1995年,采取了紧缩信贷、严禁银行信贷资金乱拆借,内地拆借出资金的银行限期将违章拆出资金收回等措施,才将过热的房地产热潮降下温来。

(二)违规信贷资金对国债期货的影响

期货是高风险投资,国家向来都严禁用信贷资金炒作期货。

1992年末,我国在上海建立了国债期货市场,鉴于国债期货对中国投资者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期货的功能、作用及其市场操作远不能被市场认识和接受。加之期货长期被人作为“投机”的代名词,在人们惯性思维观念中根深蒂固,因此当时国债期货只对机构投资者开放。在国债期货品种推出的一年内,市场十分有限,影响微弱。至1993年10月,国债期货成交合约仅数百口,成交额只有五千万元。

1993年10月25日,为了配合和支持国债一级市场的扩大,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国债期货业务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并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国债市场发展的措施,通过国债回购市场和开放国债交易专场,降低国债期货交易成本,推出新的国债期货合约品种,以支持国债期货的发展。国债期货对个人投资者开放虽然激活了国债期货交易,然而没想到当时在股票低迷的情况下,大批游资蜂涌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国债期货交投量巨额放大,在国债期货交易上掀起了巨大的市场波澜。如1994年1月至11月,国债期货成交额已达10,169亿元,成交合约4,500万口,日成交金额达70.83亿元,并曾创下日成交金额823亿元的纪录。国债期货成交额已占上海证券市场全部证券成交额的62.4%。

国债期货巨额成交量聚集着很大的风险,特别是许多非金融机构通过国债回购市场,变相将从银行融得的信贷资金投入高风险的国债期货市场,给证券交易所控制国债期货风险带来巨大困难,也给整个社会和金融的稳定带来很大的威胁。

大量违规信贷资金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国债期货交易市场,加之国债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国债期货出现了交收月份的风险。如众所周知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在国债期货上因作空而亏损近20亿元的事件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