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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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金融及其他(16)

9.深圳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是适应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发展需要,在吸收特区内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基础上,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等11个单位和中国公民人股成立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6月开始试营,12月正式开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10.福建兴业银行

福建兴业银行是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的基础上,于1988年根据福建经济发展需要,由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华兴投资公司联合发起,向社会公开招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由17个单位组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11.外资银行与中外合资银行

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是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经国家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外汇存款和放款;外汇票据贴现;经批准的外汇投资;代理外币和外汇票据兑换,经批准的人民币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我国于1994年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这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是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为目的,而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17日,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500亿元人民币。其业务范围主要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以提高投资效益。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注册资本为33.8亿元人民币。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企业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于1994年11月18日,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经营原则,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注册资本为200亿人民币,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4.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

(1)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负责办理国内外各类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是国务院直属局级的经济实体,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国内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的财产保险,各种物资运输保险,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以及个人财产保险;办理各种人身保险。在国外的主要业务是:办理进出口物资的运输保险;远洋船舶保险;国际航线上的飞机保险与外侨有关的各种财产保险,各种国际再保险等。通过办理保险和再保险业务建立补偿基金,同时为国家聚集必要的资金。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加快保险业改革步伐,1993年以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成了财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工作,改组设立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包括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和中保再保险公司三家子公司。

太平洋保险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改制成为独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取消了六家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其改成为直属分公司。截至1996年底,全国正式注册经营的保险公司共有13家,外资在华开业的保险公司7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家。随着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将有更多的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2)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是经营金融投资业务的专业公司,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发展需要建立起来的一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各公司之间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有信托业务(信托存款、贷款);投资业务;咨询业务和代理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的租赁和证券业务,但不得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为适应信托业务发展需要,1979年10月4日,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家对外经济联系的一个重要窗口。

经营金融、贸易、技术、服务等综合性业务,是直属国务院的部级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人民币。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宗旨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从事国际、国内的金融活动,办理国内外投资业务,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评公司等。各类独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证券市场上从事不同的业务,起着不同的作用。

(4)财务公司

我国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位入股,向社会募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独立核算和照章纳税的经营原则。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的领导,行政上隶属于企业集团。

(5)信用合作组织

信用合作组织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组成,简称信用社。它是城乡居民集资联合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1978年以来,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导下,我国农村和城市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乡信用合作社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体,是合作经济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层次。

信用合作社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和城镇居民个人投入的股金,这就决定了信用合作社在组织上必然具有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并实行按照股金多少分红的分配制度。中国农业银行通过正确制定方针、政策和组织执行,发挥自己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促使信用合作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农村个人储蓄、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的存款、贷款,代理中国农业银行委托的各项业务;协助集体经济管好用好资金。信用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原则。银行委托办理的业务,要付给手续费。

城市信用合作社现已改为城市合作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其主要业务是:办理城市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城市个人储蓄存款;代理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业务和代收代付的其他金融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为社会提供信用服务。

6.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3月20日在北京宣布成立,其业务范围主要是从事对个人的存款、贷款、汇兑、结算,代办保险及其他批准的特殊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体系的完善,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十四、浅谈货币的本质和职能

一、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同商品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考察货币的本质必须从货币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去认识。

(一)从货币的形式上看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大家知道,货币的本质是由货币的职能来体现的。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个职能,它所体现的最本质的东西,归结到一点便是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质的规定性,是由货币与商品的内在联系决定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为货币本身就是在商品交换发展中,从商品界分离出来的一种商品。货币是商品,它就必然和普通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重属性。但是货币一旦从商品界分离出来,却又与普通商品相区别而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即商品的使用价值两重化了。货币除了具有它原有的自然属性的使用价值,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如黄金可以镶牙,做装饰品外,又增添了一层使用价值,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谓的一般的、社会的使用价值,直接体现着社会劳动,成为价值的一般代表,起着一般等价物作用,可以用来购买任何商品。货币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这种形式特征,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是共同的,是被历史发展反复证实的客观事实,如果否认这一点,货币就不成其为货币了。可见,从形式上看,货币的本质只能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二)从货币的内容上看

货币既然是从商品交换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特殊商品,并在商品界独占了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地位,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只有通过货币才能衡量和实现,货币自然就成为表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形式。十分明显,在不同社会形态下,货币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必然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如果不抓住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不同社会制度下货币的阶级本质。

货币同其他经济范畴一样,不能抽象地离开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孤立的存在。商品生产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进行的,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货币运动必然依存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体现着该社会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生产品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的货币必然反映着资本家对广大劳动者的剥削关系,即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反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就是劳动人民在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相互协作的关系,这与资本主义货币反映阶级剥削关系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

(三)我国货币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我国货币的本质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服务的。我国货币的这种社会主义性质,表现在货币交换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尽可能多地增加社会财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以及商品的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均不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从而商品与货币之间也不存在着对抗性的矛盾,这就使我国社会主义货币与资本主义货币从根本性质上区别开来了。

但是,不能由此就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商品二重性,商品与货币之间就不会有任何非对抗性矛盾的存在。因为,在我国现阶段还客观地存在着社会生产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份和经济形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各种不同的交换关系。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我国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以及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还存在着某些非对抗性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只有通过货币,才能获得外在的表现,同时也只有借助于货币才能统一起来。这就是说,通过货币形式来衡量社会劳动的质量和数量,把整个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产品,按照等价原则,在国民经济中有计划地组织流转,用以满足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和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