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各自的朝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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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并非争鸣(3)

对于自己在解放后的表现,吴宓本人有过评语,在有分寸地陈述自己态度一贯真诚坦白、生活勤俭、努力工作、政治学习不缺席之后,特别强调自己“勇于作出我明知不免错误之发言”,并指出:“凡此皆由宓一贯之性格及习惯:从前如此,今仍如此,不敢说是‘进步’,但绝不是‘伪装进步’,因宓少年、壮年亦从无虚伪做作,勾心斗角,以及计较名利、忌妒又贪欲之习惯也。”(转引自江家骏《先师吴宓传略》,《回忆吴宓先生》第187页)这一自我评语中的吴宓,与吴宓的一贯性格有明显的连续性,而与《祭》书中的“吴宓”却水火不相容。如果《祭》书中的“吴宓”是真实的,则这个自我评语也是在施心计。如果这个自我评语是可信的,则《祭》书中的“吴宓”就纯属捏造。两者必居其一。孰真孰伪,该是不难作出判断的吧。

我对吴宓感兴趣,一是因为他及学衡派代表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一种相当独特的声音,我尤其赞赏其融通中西文化之精粹的主张,二是因为他注重人生哲学的研究和实践,治学和做人紧密统一,颇具人格上的魅力。吴宓其学是值得研究的,其人是值得立传的。然而,围绕《祭》书的争论并不具有学术讨论或文学评论的性质,而完全是一个揭伪打假的问题。该书从头到尾全是胡编乱造,本来不值得花费许多篇幅论驳,而应该用对待别的伪劣产品一样的办法处理。但是,问题在于,无论是对吴宓的研究还是为其立传,都离不开基本的材料,而正是在这材料的问题上,《祭》书的作者和支持者们在有意制造混乱,迫使关心吴宓研究的人们不得不认真对付。

吴宓生前已出版的作品并不多,只有散见于从前报刊上的一些文章以及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出版的《吴宓诗集》,后者收人了他于1908年至1933年间写的诗词。直到他去世,他的大部分著述仅以手稿的形态存在着。这些手稿可分为两类。一是自传类,包括日记和1934年后的诗。二是学术类,主要是讲义,数量甚多。这些手稿的下落也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文革”中被抄走的日记和少量讲义等,在为吴宓平反后发还给了其亲属。二是在“文革”后期,吴宓60年代的学生周锡光从吴宓那里取走的大部分讲义和诗稿。我们已经看到,吴宓的亲属正在把他们所收藏的那一部分手稿陆续整理出版,包括已出版的《文学与人生》讲课提纲和即将出版的《雨僧日记》。相反,落入周锡光之手的那一部分手稿,包括吴宓在讲课提纲基础上精心编写的内容完备详尽的《文学与人生》讲义,迄今未见天日。在当前的这场争论中,周锡光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以“最有发言权”的权威之身份证明《祭》书的真实性及吴宓确实修改了日记(见《关于吴宓的日记》,《文汇读书周报》6月28日);《一本畅销书的困惑》,《成都商报》7月9日)。此人一面垄断着吴宓的大量文稿不让读者看到,只在他认为需要时断章取义地抛出只言片语,一面又诋毁他无法垄断、即将公开出版的吴宓日记的可靠性,其用心当不难看破。倘若一切可靠的材料皆属他的秘藏,一切发表的材料皆不可靠,吴宓研究的路也就断了。

日记实为吴宓的心血之作。他的真诚也表现在对自己一切人生经历的珍惜和正视上,凡实际生活上、内心情感上的真实经历,必欲实录之,保存之。在编《吴宓诗集》时,他坚持“有作必录,毫无删汰,且均本当时所作,过后未更改一字,以存其真”,视作“留存生涯之历史”的“自传”(《吴宓诗集》卷首)。对于更具自传性质的日记,他必定更加认真了。他曾言一生拟写三部书:一部诗集,一部长篇小说,一部人生哲学。诗集已有早期的,后期的有待补编,《文学与人生》可视为人生哲学,长篇小说则完全付诸阙如。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他留下的数百万言日记看作“记其客观之阅历”的长篇小说的替代。无论从他本人重视的程度看,还是从数量看,日记都可说是他一生的主要著作。如果他地下有知,知道他一度信任过的那个人不但封锁着他的许多文稿,而且企图用谎言抹杀他的日记,不知会怎样地悲哀呢。

1997年7月

纪实、虚构和伪造

近些年来,传记作品的出版呈蓬勃之势,传主的范围由政治人物而扩展至已故中国学者或埠外商界大亨。这个趋势大致反映了时代风尚的转变,表明知识分子逐渐接受了边缘化的角色定位,而公众也选择了务实的价值取向。作为学界中人,我对学者传记比较感兴趣。我认为,通过个案描述和剖析来总结百年中国的学术历程,继承其精神遗产,无疑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然而,凡是立志做这项工作的人,应该具备起码的严肃态度,便是要力求真实。所谓真实,一是符合基本的历史事实,这是对历史的尊重,二是符合传主的基本精神风貌,这是对传主的尊重。这两个要求对于任何传记类作品都是适用的。当然,对于不同类别的传记作品,真实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在撰写学术性传记时,作者必须一丝不苟,尽可能详尽地占有材料,包括传主本人的著述、他人的评论和回忆以及有关的历史档案资料,并在独立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甄别。这类作品本身属于学术著作,理应具备学术的严格性,对每一事实的确认都要有充分的根据,决不允许虚构。

与学术性传记有别的是文学性传记,其中又有不同的类别。一类是回忆录,作者必是与传主有过实际接触的人,其核心内容当是此种接触的实录和回忆,由之而可旁及所闻所感。这类作品在真实性方面的第一要求是诚实,作者不必像撰写学术性传记那样详细搜集自己尚不知道的材料,我们也可原谅他在记忆上难以避免的出入,但是,他决不可故意篡改事实,凭空编造情节。也就是说,这类作品也是不允许虚构的。另一类是传记小说,作为小说,文学虚构对于它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不可缺少的。不过,传记小说又不同于一般的非纪实性小说,必须对虚构有所限制,即不可编造违背基本历史事实的重大情节,细节的虚构也不可歪曲传主的精神风貌。此种限制业已包含在纪实作品的定义之中,倘若不予遵守,就不成其为纪实作品了。

在前些年的领袖传记中,在近些年以学者为对象的回忆录中,均出现过任意编造之作。令人诧异的是,颇有一些人以文学的理由为这类作品辩护,强调人物传记属于文学作品,不是文史档案资料,应当允许虚构。这种说法混淆了两个界限,一是回忆录与小说的界限,二是纪实小说与非纪实小说的界限。我认为,如果自命纪实作品却在其中任意虚构,这样的虚构便理应被视同伪造,这是纪实作品创作中不可不辩的一个原则问题。

1997年10月

莫须有的“尼采版本之争”

《大学生》杂志1997年第12期的封面上赫然印着该期的重头话题:“尼采版本之争孰是孰非?”接着列出某女士和我的名字及相反论点,俨然是正方和反方的代表人物。看到这家杂志强行把我拉进它一手炒作的所谓“尼采版本之争”,我震惊了,不得不出来说几句话。

某女士是我的同事,她从德国留学归来以后,在各种场合谈论尼采版本问题,宣布在她归来之前中国出版的尼采译作不过是一堆废纸,国内的尼采研究步入了致命误区。在《大学生》杂志1997年第2期上,她又将这一看法诉诸媒体。对于这些情况,我是有所耳闻的,但不甚关心。常有人建议我著文加以澄清,我都一笑置之。原因有二:其一,尼采新版全集的出版和新旧版本的区别不是什么新闻,我早在《书林》杂志1986年第6期上发表《新版尼采全集的诞生》一文做了介绍,现在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其二,新旧版本的不同主要在遗著,尼采生前发表的著作除了《看哪这人》中的一节外并无区别,现有的中译本大多属于此类,由版本的不同而断定它们全部作废显然是不符合逻辑和常识的,不值得认真对待。

所以,当《中华读书报》记者辗转找到我,要求就此事对我进行采访时,我也是一再婉言拒绝,后来实在拒绝不了,我便请他去读《书林》上的那篇文章。事实上,在《中华读书报》1997年10月15日的报道中,对我的采访基本上只是那篇文章内容的转述。

上述报道见报以后,便有《大学生》的记者要求采访。我的态度很明确:不接待。但是,该记者十分执著,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电话来,承认《中华读书报》的报道已把事实说清,并转达该刊主编对于此项采访的殷切心情。给我的印象是,该刊希望通过此项采访挽回以前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本着与人为善之心,我非常勉强地接受了采访。在采访中,我坚持要求此项采访的内容仅限于转载《书林》上的那篇文章,不对某女士作任何争论。

可是,发表出来的情况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位记者所写的报道倒是基本上符合我的要求的,但在这篇报道之前,同时刊登了另一记者对某女士的长篇采访,两人一唱一和,逐一抨击了包括我在内的曾被《中华读书报》采访过的每一位学者。如此安排的意图是一目了然的,便是制造出一种争论的假象,而某女士则是争论中正确的一方。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该刊又把这场莫须有的争论搬上了封面头条。于是,虽然我拒绝争论,却仍然被不由分说地硬拉入其中,并被派定了反方的角色。

面对这一情况,我理所当然地向采访我的记者提出了质问。他好像有难言的苦衷,只是告诉我,是主编执意要这么做的。我不想去揣摩这位主编的用意,只想提一下也许是出自他之手、至少是出自他的授意的编者按语,其中的点睛之笔是说:某女士在《大学生》第2期上发表的“废纸”论和“致命误区”论“在我国哲学研究界,特别是在尼采研究领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些学者私下认为她‘砸了人家的饭碗’(指我国学界其他尼采研究者)”。原来只是一个“饭碗”问题,真是再简单也没有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了。

我想借此机会声明,作为“我国学界其他尼采研究者”之一,我无意与任何人争这个“饭碗”,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尼采专家”,而只认为自己是一个尼采作品的爱好者。况且在我看来,和国际学界相比,我国的尼采研究的确相当落后,该做和可做的事多得很,无论什么人立志在这个领域开垦都大有可为,决不存在谁砸谁的“饭碗”的问题。当然,真正需要的是踏实的工作,媒体的炒作也许可以在一夜之间制造出一个“知名人士”(编者按语如此称呼某女士),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制造出一个专家来。

最后,我想顺便提一下,在许多天以前,某女士就已到处散发这一期《大学生》杂志了,而作为被采访者之一的我却至今没有收到一份样刊,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吧。好在我对这样办出的杂志毫无兴趣,只是考虑到这份杂志面向全国的大学生,不免有些为谬种流传而担忧。我真诚地希望,媒体在严肃的学术问题上不要进行这类轻浮的炒作,这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旨意所在。关于这场所谓“尼采版本之争”,我所说的话到此为止,今后不再说任何话。人生要做的事太多,我没有理由为这样无聊的事浪费宝贵的精力。

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