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哲学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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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体用一源论(4)

又说:

性者,神之凝于人,天道,神之化也,蔽固者,为习气利欲气蔽。(《正蒙注》)

船山认为理和私是对立的,理则属之于公的一方面,明的一方面;私则属之于己的一方面,蔽的一方面。若能以理临照一切,则所谓私者,无所存之于心,对于客观环境的一切事物,无论其为顺也好,逆也好,美也好,恶也好,都能了如指掌,好像是日月之光明一样。但是一旦以私存心,则非天理之自然,对于事物的观察,也就不能明了正确,又安能分别得出顺逆美恶的关系?船山认为私的发生,是由于蔽和习的关系,他以为蔽是起于意,而习则由于才。我们先看船山说明蔽和习的害处。就“蔽”的害处说:

形蔽明而成影,人欲者,为耳目口体所蔽,而窒其天理者也。耳困于声,目困于色,口困于味,体困于安,心之灵,且从而困于一物,得则见美,失则见恶,是非之准,吉凶之感,在眉睫而不知,此物大而我小,下愚之所以陷溺也。(《正蒙注》)……是蔽其用于耳目口体之私情,以己之利害,为天地之得丧。(《正蒙注》)

又说:

性无不善,有纤芥之恶,则性即为蔽,故德之已盛,犹加察于几微。(《正蒙注》)

凡是我们的用,为私情所遮蔽着的时候,我们往往就要把“一己之利害”,看成“天地之得丧”,那么,就要“窒其天理”了。这就等于说,当我们的形体,遮蔽了光明的时候,就要成为一个影子,如果要在这个影子上面认识原来的形体,这是不可能的。并且我们要知道,我们的性虽无有不善,但随时都有被私情遮蔽的可能,那就不免要失去正确的作用。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地加以留意,虽对极小的事情,都不容轻易放过。这是船山对蔽的害处的说明。我们再看他说明“习”的害处:

忽然一念横发,或缘旧所爱憎,或驰逐于物之所攻取,皆习气暗中于心,而不禁其发者,于此而欲遏抑之,诚难。(《俟解》)末俗有习气,无性气,其自为必然而必为,见为不可而不为,以蚌嫜然自任者,何一而果其自好自恶哉?皆习闻习见,而据之气遂为之使者也。习之中于气,如瘴之中人,中于所不及知,而其发也,血气皆为之懑涌。故气质之偏,可致曲也,嗜欲之动,可推以及人也,惟习气移人为不可复施斤削。(《俟解》)

又说: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目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正蒙注》)习气的移人甚速,往往在不知不觉的生活中,早已与之同化。如同一个中了瘴气的人,当他中毒的时候,他自己一些儿不觉得,等到发觉之后,却是中毒很深了。而且“习气暗中于心”,或因旧时的爱憎,或因外物的攻取。因为这时我们“困于形中”,仅能守着耳目之知,性已失去主持之权,习反得操主持之实。所以船山认习为“心之累”。这种祸患是非常厉害的。我们既然知道蔽和习的害处,我们再看船山对于“蔽和意”以及“习和才”的关系,是怎样的说明。关于前者,船山这样说道:

意者,心所偶发,执之则为成心矣。圣人无意,不以意为成心之谓也。盖在道为经,在心为志,志者始于志学而终于从心之矩,一定而不可易者,可成者也。意则因感而生,因见闻而执同异攻取,不可恒而习之为恒,不可成者也。故曰,学者当知志意之分。(《正蒙注》)意者,人心偶动之机类,因见闻所触,非天理自然之诚,故不足以尽善。(《正蒙注》)

意之所发,或善或恶,因一时之感动而成乎私。(《正蒙注》)意、必、固、我,以意为根,必、固、我者,皆其意也。无意,而后三者可绝也。(《正蒙注》)

天理一贯,则无意、必、固、我之凿。(《正蒙注》)又说:

天下无其事,而意忽欲为之,非妄而何?必、固、我,皆缘之以成也。(《正蒙注》)

船山对“成心”两字的解释是:“成心者,非果一定之理,不可夺之志也。乍然见闻所得,未必非道之一曲,而不能通其感于万变,徇同毁异,强异求同,成乎己私,违大公之理,恃之而不忘,则执一善以守之,终身不复进矣。”(《正蒙注》)船山对“凿”字的解释是:“凿者,理所本无,妄而不诚。”(《正蒙注》)我们看了上面的话,知道他所谓意,是由于见闻之一时的感动,而成为一己的私意,当然“非天理自然之诚”。假使我们执着“非天理自然之诚”的私意,我们一定要“以意为成心”而成为“凿”了。而且“必、固、我皆缘意以成”,我们如果执着“意、必、固、我”,那就一定要达到那种“无其事而忽为之”的狂妄的境地。因为“意、必、固、我”这些东西,都是蒙蔽着我们,使我们失去真确闻见的能力的。所以船山要说:“意欲之私……非天理之自然也。”“唯意欲蔽之则小尔。”以上是说明“蔽和意”的关系。至关于“习和才”的关系,船山也有这样的解释:

气之偏者,才与不才之分而已。无有人生而下愚以终,不知有君臣父子之伦及穿窬之可羞者。世教衰,风俗坏,才不速者,染于习尤易,遂日远于性,而后不可变。象可格而商臣终于大恶,习远甚而成乎不移,非性之有不移也。(《正蒙注》)

才与习相狎,则性不可得而见,习之所以溺人者,皆乘其才之相近而遂相得,故矫习以复性者,必矫其才之所利。(《正蒙注》)陷溺深则习气重,而并屈其才,陷溺未深,而不知存养,则才伸而屈其性。(《正蒙注》)

在人与人之间,有才与不才以及才之偏和全的分别。但无论是怎样一个不才的人,他总会知道穿窬为盗,是一件应该羞耻的事情。只有与习相染之后,才会日远于性,终于成为“习远甚而不可移”了。当积习未深的时候,要想加以矫正,我们一定要先矫正了“才”,才能“矫习以复性”。

因此,我们知道习气之所以暗中于心,成为难以遏抑,为心之累的缘故,完全是由于才与习相狎的关系。因为习之溺人,“皆乘其才之相近而遂相得”。不过我们也要知道,当陷溺未深的时候,是性屈才伸,但是等到习气已重的时候,不但是屈性,还要“并屈其才”。我们既已知道“蔽和意”以及“习和才”的关系,又知道由蔽和习至于发生各种私欲私念,那就非对于“私”加以大大的攻击不可。所以船山说:

所欲与聚,所恶勿施,然匹夫匹妇,欲速见小,习气之所流,类于公好公恶,而非其实。正于君子而裁成之,非王者起必世而仁。习气所扇,天下贸贸然,胥欲而胥恶之,如暴潦之横集,不待其归壑而与俱,汜滥迷复之凶,其可长乎!是故有公理,无公欲,公欲者,习气之妄也。(《思问录》)

又说:

有公理,无公欲,私欲净尽,天理流行,则公矣。天下之理得,则可以给天下之欲矣。以其欲而公诸人,未有能公者也。即或能之,所谓违道以干百姓之誉也,无所往而不称愿人也。(《思问录》)此处所谓公欲,是指一己之私和习气之妄而言。如果要想把一己之私和习气之妄,视为天下人的公欲,在事实上不仅不可能,而且要发生弊病。因为他们之所谓公,实际上不过是一种私的关系。所以船山说:“以其欲而公诸人,未有能公者也。”船山并进一步说: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