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哲学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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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道家的宇宙观(4)

(三)两行之道

《老子》开口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名”即是“言”,有“言”就有“名”。可见庄老的看法是一致的,而《老子》以“常道”“常名”作全书的骨干,这样有组织的表现法,决不能出现于《庄子》以前,则“道”与“名”并举,显见其依据《庄子》“道”与“言”并举的思想路径。“言”是相对的,“名”也是相对的。庄子说齐物,物如何能齐呢?只有一个方法,便是排遣名言区别,便是“不言则齐”。《寓言》篇说:“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要齐只好不言,只好不开口,一开口就是相对的,就是不齐。庄子以为“言”是表示意见的,说明事物的,结果不过是一种意见而已,所以说“言者有言”却不能表明事物的真相,所以说:“夫言非吹。”“吹”是表示万物自然之声的,万物自然之声,自生自灭,不像“言”充满着个人主观的意见。所以说:“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吹”可以喻“道”,“道”不是由“言”可以左右的,这即是说“道”不是由主观的意见可以左右的。“言”只管有“言”,而“道”仍还是“道”。所以庄子提出这样一段话: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齐物论》)

意思就是说,可言说性非“有”,离言说性非“无”。“道”还是那么样,不因“言”多而“道”增,亦不因“言”少而“道”损。《庄子》主张“道”在不言,《老子》便主张“道”常无名。关于“道”与“言”的关系,庄子发挥得很多。譬如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齐物论》)这段话是说什么地方都有“道”,什么言论都可以成立。浅见之人在小成处见“道”,在荣华处见“言”,好像拿住一点道理,便当作全部真理看,大发其议论,弄得全世界成为是非黑白之林。其实“道”并不给我们一口说尽,它还是另有它的所在。我们所把握的,所论证的,只不过代表“道”的一小部分而已。真理的本身并不全部跑进人类的头脑,仅只部分地跃人,因为这原故,概念或知识永远不能全然与现实相吻合,总不过是现实的一小片。每一个思想,必须认识出思想都是现实和真理的一部分,然后能区别思想的真伪。真伪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真伪总包含在自然界之中,包含在整一的自然界之中。

庄子所谓“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这即是《老子》“常道”“常名”之所本。庄子所谓“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和所谓“不道之道”,“不言之辩”,这即是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所本。“道”是无所不在的,上面已有提到,无所不在的“道”,便是“常道”。“言”是表示意见的,发表思想的,但思想总不过是现实的一小片,总包含在自然界之中。这样,便任何名言皆可存,这便是“常名”。如果“道”隐而有真伪,则为可道之道,非“不道之道”;“言”隐而有是非,则为可名之名,非“不言之辩”。在这点也可以看到《老子》和《庄子》的关系。

庄子更进一步说道:“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因为“道”本没有封界,言语也没有一定,用没有一定的言语,说明没有封界的“道”,当然愈说明便愈招纷纠。因为你有一种说明,便有你的一种是非;我有一种说明,便有我的一种是非;是非愈多,“道”反因而愈晦。所以庄子说: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不过“道”与“言”虽有不同,我们虽然着重遣“名”遣“言”,以显出“道”的真相,但名相和言语究竟不能不使用。我们仍然要把我们的工具弄正确些,把我们的名相和言语弄正确些,是这样才能把“道”的真相部分地表现出来,才有比较正确的是非。

不过立刻要知道,这所谓正确的是非,毕竟不过是名言区别,在“道”的全体说来,名言又不成立了。这便叫做“以名遣名”,“以言遣言”。这便是两行之道,譬如刷子和粉笔,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当我们说刷子或粉笔的时候,刷子是刷子,粉笔是粉笔,不可以含混的。但立刻要知道刷子或粉笔,毕竟不过是名相的不同,实际上它们是一体的,都属于同一的自然界。是这样,刷子或粉笔的名称又不能成立了。一面肯定世间一切的名相,一面又否定世间一切的名相,这便是两行之道。所以庄子说: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齐物论》)是非在人事界是分别得很清楚的,若在自然界便无所谓是非了,是非便共同休息于自然平均的境界了。正如狄慈根(Dietzgen)所说的:“猫与豹虽是猫的不同的物种,但同属于猫类。所以真的和伪的思想,虽有许多差异,而是属于同一类的。因为真理是非常伟大的,万物都被包括在里面。”

如果不明两行之道,势必造成许多无谓的争执,不争其所当争,而争其所不必争。例如:狙公赋芋,日: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日:然则朝四而暮三。

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齐物论》)这是何等可笑的事情啊!这只有认识出宇宙的二重性的人,知道世界的单元的性质是有限同时又是无限,是特殊同时又是普遍的人,才根本明了世间一切的是非可否,都不过是假立的区别,或暂定的名称,在一定有限的范围内,是不得不如此的。若在整个的自然界里面,便这些计较,根本用不着了。所以能够透彻两行之道的人,便明白庄子所说的下面的一段道理:

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齐物论》)

庄子的意思,以为自然界是无所不包的,真伪是非,都包括在里面。

一切都是真理之一部,错误也是真理之一部。所以说:“儒、墨之辨,吾所不能同也;各冥其分,吾所不能异也。”我们对于是非真伪要想弄个永久的排遣办法,只有任其自然。所以庄子有这样的结论:

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以明”便是听其自明的意思,庄子重“以明”,《老子》重“袭明”,是同一的看法。庄子除“以明”之外还提出一个“因是”。如上面所说的“无适焉,因是已”。又如所谓“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这些都是庄子不可知论之最赤裸的表白。

关于两行之道,到了《老子》书里面,就这样地表现出来:

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一章》)

“无”是“无名”,“有”是“有名”。“无”就本体说,“有”就现象说;“无”就一说,“有”就多说;“无”就虚说,“有”就实说;“无”就同说,“有”就异说;“无”就暗说,“有”就明说。世问一切道理,总不外有无二面。换句话说,总不外有名无名二面。由有名可以表明一种要求,由无名可以显出一种妙用。《易经》说:“妙万物而为言。”“妙”即“妙万物”之妙,谓贯通天地万物的妙用。“微”含“分徼”“际限”“界别”之意。谓万物的际限或界别。就个人言,眼有眼的际限,眼只能视,而不能听;耳有耳的际限,耳只能听,而不能视。推而至于百骸九窍六藏,莫不皆然。各有各的际限,不能相乱。这便是有名之徼。可是在这时,如果遇着一个敌人加以某种危害之际,眼所见的,耳所闻的,乃至百骸九窍六藏所起的动作,都趋于同一的目的——抗拒敌人,这是什么东西在主宰呢?这便是无名之妙。又就宇宙言:天地万物有天地万物的际限,水流泾,火就燥,水火不能相乱;四时运用有四时的际限,冬不能行夏令,秋不能行春令。这便是有名之徼。可是天地万物的发生与四时的推移,都能消息盈虚,达到参天地、赞化育的目的,这是什么东西在主宰呢?这便是无名之妙。有名之徼,重分析,为科学之事;无名之妙,重综合,为玄学之事。有名之徼,肯定世间一切的名相;无名之妙,否定世间一切的名相。有名之徼,发生区别,遂有物;无名之妙,本无区别,遂有道。有名就“学”言,无名就“道”言。可是有名无名,表虽是二,而里实是一。无中含有“有”的要求,有中含有“无”的妙用。所以说:“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这便是《老子》书中所表现的两行之道。这样看来,《老子》的说明比《庄子》又充分多了。

(四)庄子所见的主观和客观

关于主观和客观,庄子的见解,有许多和费尔巴哈(Feuerbach)相类似的地方,便是认为主观和客观是统一的。费尔巴哈以为“我”的身上含有“我”与“你”两个成分,所以主观和客观,便统一于我的身上。庄子也以为“我”身上含有主观和客观两成分,不过他所讨论的对象不仅限于人类,他是抱万物一体的思想的,他是认“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论》末段有这样一段记载: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这段事实不管是不是真的,不管是不是后人加入的材料,可是庄子是抱着“物化”的思想的。庄子对人与物是同一的看法。明白了这点,就好讨论主观和客观的问题。庄子说: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日:彼出于是,是亦因彼。(《齐物论》)

这是说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客观,也没有一件事物不是主观。主观客观是对待的,说到主观就有客观,说到客观就有主观。也可以说客观出于主观,主观是由于客观。不过单讲客观是不大显明的,由主观进窥客观,是十分清楚的。但这里面有一层重要的道理,便是主观和客观是统一的。所以庄子继续说道:

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这就是说主观客观是统一的,主观客观统一于个体。说到方生就含着方死,说到方死就含着方生;说到方可就含着方不可,说到方不可就含着方可;说到因是就含着因非,说到因非就含着因是。我的主观上觉得我是对的,而在我的客观上,就反映着一个不对的。在对待的地方就是统一的地方。因此庄子说道: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日:莫若以明。

这就很显明地说,主观也即是客观,客观也即是主观。客观也有一个是非,主观也有一个是非。既主观客观是统一的,既主观客观都属于整一的自然界,那又有什么主客之分呢?既无主客之分,那又有什么对待呢?

没有对待,便是一切认识的总枢纽。便是“道枢”。在这“道枢”里面,有无穷的是非,有无穷的真伪。说不胜说,莫若听其自明。庄子由相对论走入不可知论,现在推论到这里,又由不可知论走入怀疑论、诡辩论了。

看下面一段话自知: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

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黠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

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谓和之以天倪?

日: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

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竞,故寓诸无竞。(《齐物论》)

这段议论和古希腊哲学家哥尔期亚的思想,又有什么不同呢?庄子的思想推衍到极端,完全是破坏的,消极的,故为《老子》所不取。这一点又是《庄子》书与《老子》书的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