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传播学前沿20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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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搜索引擎隐性把关问题研究(2)

2.影响文化多样性

在搜索领域有这样一条“自信心定律”,即用户认为搜索结果排序是可信而有价值的。也就是说,出于对搜索引擎处理信息客观公正性的信任,用户会潜意识默认搜索引擎排序后处于前面位置的信息相对更权威,更有价值。而其实,虽然搜索引擎一再强调所有的信息都是由技术程序实现的,排除了人为干涉的成分,但其对信息排序,实际上还是遵循着它本身的价值判断原则,用户搜索的过程其实就是接受所使用搜索引擎的文化与价值洗礼的过程。用户对搜索引擎排序结果的潜意识默认可能导致用户对信息本身重要性和价值倾向的盲目认可及不加思考的接受。

搜索引擎的诞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信息长尾世界的门,让我们有机会接触所有的“非热门”信息。但是由于人类的注意力资源有限,在寻找特定信息的时候,人们还是无法顾及到整个长尾,能够有机会看到或者接触到的还只是排在搜索结果前端的相关信息结果。搜索引擎排序时普遍采用的是Page Rank技术,其核心理念就是一个网页中包含的链接数量决定这个网页的排序。既然搜索引擎是根据阅读次数和链接的多少来排列搜索结果,那么搜索器最熟悉的网页也就更容易被其他网民链接寻取(依照马太效应——“越有钱就越是容易借到钱”)。可以肯定,本来就占优势的网页会越来越占优势。长此以往,在搜索引擎的世界中,互联网的重心必然日益缩小在一个极有限的区域。这种情况下,受害的当然是创新的、少数的或奇特的作品。如果没有不受市场控制的其他选择因素的介入,这种倾向极有可能导致世界文化差异的失衡,扼杀文化的创造力,挫伤文化的多样性。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意识到同样可能会对文化认知带来消极影响的时间性因素。在一般搜索引擎的计算系统中并没有加入优先新资料的参数,但是新资料还是很占便宜的,因为它们的链接相对较多。有些人会认为新资料多多益善,有时或许如此。但是总的趋势仍然是缩减搜索的深度,销毁持久性,这显然是对文化不利的。

Google的新闻在很多人眼里是客观中立的,因为其选择过程没有人为介入,纯粹是计算机在选定的4000家新闻报道机构根据每天新闻的链接数进行新闻汇集和重要性排序。但事实上,Google的新闻却有着自己先天的倾向。据统计,Google新闻中亚洲新闻远远低于美欧新闻。所谓的全球新闻,实际上却是以美欧为主流的新闻,因为排序在前的几乎都是美欧新闻。许多亚洲用户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Google新闻明显地带有地域歧视。比如,Google新闻选择的那4000家新闻机构,是否按照地域分布公平、合理?对此,Google解释说,那是计算机自行统计处理的结果,因为美欧在互联网用户的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单纯统计链接数,可能反映的是美欧人的观点。处于东西方价值观念的不同,许多亚洲人对美欧关注的话题显得并不关心。而网络上流行的主流价值观念以及国家舆论都被美欧牢牢把握。这种文化传播的不平等在搜索引擎的推波助澜下更加的明显。这可能会影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造成美欧的优势心理而向别国强行推销价值观。文化的殖民比经济、政治上的殖民更可怕。

3.造成信息垄断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处于垄断地位意味着源源不断的利润和在本领域呼风唤雨的能力;对于一个用户来说,面对一个行业垄断者意味着他必须被迫屈从于一些他可能并不认可的观念和规则。当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搜索引擎的依赖越来越深的时候,我们很难排除这样一个可能:作为连接人们和信息世界的桥梁,搜索引擎完全有可能凭借自身技术对信息的传播进行控制,从而成为一个垄断互联网信息并影响信息选择的精神独裁者。比如说,搜索引擎通过对信息排序的控制可以决定一个网站的访问量,甚至决定这个网站是否能被搜索到。除此之外,它还能够决定让用户搜索到哪些信息,搜索到哪些网络页面,也能够通过排序向搜索用户推荐它所提供的信息。不管对于一个网站还是一个网民来说,搜索引擎几乎是个神,它能够决定你的地位和存在,也能决定你的思想和观念。

尽管搜索引擎一再强调所有的信息都是由技术程序实现的,排除了人为干涉的成分,但用户在搜索信息时不大可能将所有的搜索结果都翻看一遍,排在前面的几页信息已经可以基本满足用户的需要了。因此,用户搜索的过程其实就是接受搜索引擎自身所含有的文化与价值洗礼的过程。每一个搜索结果都有可能在向用户灌输搜索引擎所赞同的价值判断,比如,搜索引擎完全可以对一些负面信息进行屏蔽,这可能就会使真相被掩埋。善恶是非都是在搜索引擎的无形掌控之中。这种润物细无声的精神同化是最可怕的。

对于网站来说,在搜索引擎的结果中排名越靠前,被关注的可能性就越高;而高的关注度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或者巨大的舆论影响。反之,如果一个网站的排名靠后或显著下降,其关注度就会明显降低,极可能导致其经营业绩的急速下降。由于搜索引擎目前掌有信息排序的绝对控制权,其排序结果可以直接影响一部分公司的利益。甚至于在某些境况下,当搜索引擎因为某些理由屏蔽掉某个公司的信息时,会直接造成该公司在现实商业领域的“人间蒸发”。搜索引擎对信息传播可能造成的垄断直接决定着一个网站或一个公司的地位和存在。如果搜索引擎将垄断信息和获取商业利益相联系,通过出卖人们的知情权和不正当打压公平商业竞争来换得经济利益,对依赖搜索引擎的信息需求者来说将是致命的打击。

三、对引发问题的思考

搜索引擎在信息传播中因为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受到的一些限制,引发了一系列具有消极影响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第一步就是正视和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然后就是找到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1.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搜索引擎所引发的问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造成的,比如政府对信息的操控,比如搜索引擎造成的信息垄断,比如搜索引擎隐私权或者知识产权的侵害,要解决或者控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就一定要建立起完善的搜索引擎信息传播监督机制。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构建这一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政府监督对搜索引擎信息传播最直接的政府监督方式就是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法规。制定监督法规是一种硬性管理方式,它的优点在于其监督管理具有法律效力,能对搜索引擎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有力的管理。在处理搜索引擎侵犯使用者的隐私权和网络信息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一类问题时,可以通过制定法规明确“侵犯行为”,依据法规对不同程度的“侵犯行为”进行管制,这样既可以切实地保护搜索引擎使用者的隐私权和网络信息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也能够保护搜索引擎“合理使用信息”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

此外,还可以设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督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搜索引擎信息传播的客观公正性”。因为政府本身具有操控信息传播的能力,所以也应该是被监督的对象,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能,监督机构必须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督机构除了对搜索引擎信息传播本身的定期抽样审核,还负责对诸如“搜索引擎垄断信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行业监督不管是监督法规的制定还是相关监督机构的设立,本质上都是一种宏观层面上的把控和规范。政府监督具有强有力的管理力度,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方面缺乏灵活性。搜索引擎行业是一个新生行业,也是一个技术更新换代相对很快的行业,这种行业特质要求对其的管理具有相对灵活性,所以在制定相关法规确保管理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有灵活性的管理方式对其进行有益补充。

相较于政府管理,搜索引擎的行业监督是一种软性的监督管理方式。行业监督则属于内部监督,它是立足于业务角度,由行业内部实施的一种监督。这种监督对于及早发现问题,在业内先行规范和纠正有着积极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在搜索引擎行业内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对搜索引擎的发展进行灵活的管理。比如说,可以通过行业内部的横向比较,定期进行搜索引擎的公信力排名,并将排名对社会宣布。因为搜索引擎的广告收入直接和它的使用人数挂钩,而使用人数又和搜索引擎的公信力紧密相联,所以搜索引擎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其广告收入的多少。定期公布搜索引擎的公信力排名,能有效地促进搜索引擎对自身信息传播客观公正性的自我监督。

社会监督在硬性的政府监督和软性的行业监督之外,社会监督也是整个搜索引擎监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说政府监督和行业监督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履行监督的职能,那么社会监督就是以使用者的身份去尽监督的义务。

搜索引擎的使用者监督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使用者的使用体验是对搜索引擎信息传播结果最直接的反应,建立在它基础上的评定一般是相对客观的。一般情况下,使用者通过自己的使用体验对搜索引擎的信息传播进行评定,然后通过舆论效应放大评定的影响,从而达到影响搜索引擎的目的。

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可以从各个方面对搜索引擎的信息传播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搜索引擎的健康发展。

2.发展本土搜索引擎

目前网络上流行的主流价值观念以及国家舆论都被美欧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水平牢牢把握,这种文化传播的不平等在搜索引擎的推波助澜下更加的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本土搜索引擎,以本土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处理及传播信息就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一味地依赖国外的搜索引擎,无疑就是一种间接地对国外价值观和文化取向的妥协,而这种价值观和文化取向的妥协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本土文化的发展和独特性的留存,也会不可避免地影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正如发展民族工业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独立性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意义一样,发展本土搜索引擎对于保持一个国家信息传播和文化发展的独立性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