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同归,意思是说通过不同的途径可以达到同一个目的地,采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得到同一个结果。比如我们要到美国华盛顿,距离最近是一种走法,时间最快是一种走法,沿途要寻幽览胜又是一种走法。决策也是这样,一般都有多种方法和途径可以实现决策的目的。但方案选择时只能择其一种,即对全局最有利的、最合理的决策方案。而这样的方案只能来自于多种方案的对比,在多种方案的比较中选择出来。
著名创新学研究者何名申在他所著的《创新思维修炼》一书中做过如下论述:如果只有一个设想就没有比较的余地,就难以判断这个设想的优劣,也无从考究是不是一个高质量的设想。解决复杂问题,如果不止于一个设想,而力图充分扩展思维空间,尽可能提出其他更多的设想,那么,思考的范围会越来越大,解决问题的触角会越来越多。这对于高质量的新设想的产生,是一种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一种可选方案的“决策”不是决策。1631年,英国剑桥有一个做马匹生意的商人名叫霍布森,他在卖马时承诺:是买或是租我的马,只要给一个低廉的价格就可以随意挑选。但他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只允许挑选能牵出圈门的那匹马。其实这是一个圈套。他在马圈上只留一个小门,大马、肥马、好马根本就出不去。出去的都是些小马、瘦马、弱马。显然,他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等于告诉顾客不能挑选。大家挑来挑去自以为完成了满意的选择,其实选择的结果可想而知。
后来,管理学家西裴把这种没有选择余地的所谓“选择”讥讽为“霍布森选择”。
一个企业家在挑选部门经理时,往往只局限于在自己的圈子里挑选人才,选来选去,再怎么公平、公正和自由,也只是在小范围内进行挑选,很容易出现“霍布森选择”的局面,甚至出现“矮子里拔将军”的惨淡状况。
管理上有一条重要的格言:“当看上去只有一条路可走时,这条路往往是错误的。”毫无疑问,如果只有一种备选方案,就没有比较和选择的余地,也就无所谓决策。所以,没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可选方案的“决策”不是决策。
在经营决策的实践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许多可以互相代替或类别差异不大的决策方案,决策者在这些各有差别又有相似的方案面前,就存在着选择的问题。在许多可行性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这对经营的成功具有更大的可能性。
有一家生产液压挖掘机的制造公司,其挖掘机质量优良,曾荣获国家银质奖,畅销全国。由于供不应求,它成了不愁嫁的“皇帝女儿”。然而,这个制造公司并不以此自居,公司的决策者们对市场发展的趋势进行了调查研究,对经营发展提出了几个决策方案。一种方案是集中全力加大生产,满足市场的需求;另一种方案提出削减广告宣传费及多种促销费用。因为这种广告及促销不仅浪费钱,而且更增加工厂供不应求的压力;还有一种方案主张进一步扩大宣传公司的产品,增加促销费用,同时增加生产数量。
该公司决策者对这三种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和分析,最后决定选择第三种方案。他们除了多方面利用宣传媒介做广告外,还经常举办产品订货会、产品质量鉴定会和经营服务专题座谈会,邀请全国各省市用户代表来公司参观样机、自选订货和提出意见与要求。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皇帝女儿”的声誉,促进了销售和生产,使工厂在竞争中不断前进。
后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机械制造公司所选择的决策是最优的。它所付出的代价是大的,效益也是好的,而风险度却是最小的。为何风险度小呢?因为他们做了大量的促销工作,“皇帝女儿”主动找“婆家”,这使公司的产品知名度更高了,使产品卖不出去的风险减少了。
制定多种决策方案的过程本身就是寻找最佳决策方案的过程,因为制定多种决策方案实际上就是要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就使我们不能满足和局限于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应突破狭隘的界限去寻找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没有多种方案,没有比较对象,也就不能确定某种方案是否最佳方案。可见,制定多种决策方案这一原则对于决策是必不可少的,要想使自己的决策正确、合理,就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前总裁李·艾柯卡说:“决不能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作出重大决策。”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选择余地不大的情况下,我们总难作出最佳选择。科学决策强调在方案设计时必须制定多种方案,以备分析比较、择优录用,从中找出最为合理的决策方案。决策就是一种选择,没有选择就没有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