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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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大杖则走,小杖则受

光武皇帝建武六年(公元30年)

隗嚣上疏谢曰:“吏民闻大兵卒至,惊恐自救,臣嚣不能禁止。兵有大利,不敢废臣子之节,亲自追还。昔虞舜事父,大杖则走,小杖则受,臣虽不敏,敢忘斯义!今臣之事,在于本朝,赐死则死,加刑则刑;如更得洗心,死骨不朽。”有司以嚣言慢,请诛其子。帝不忍,复使来歙至,赐嚣书曰:“昔柴将军云:‘陛下宽仁,诸侯虽有亡叛而后归,辄复位号,不诛也。’今若束手,复遣恂弟归阙庭者,则爵禄获全,有浩大之福矣!吾年垂四十,在兵中十岁,厌浮语虚辞。即不欲,勿报。”嚣知帝审其诈,遂遣使称臣于公孙述。

在刘秀强大的政治、军事压力下,隗嚣战不能战,降不愿降,最后落荒而逃,称臣于格局气象还不如自己的公孙述,抱着龙的志向,最后走了跳蚤的路线。

如果说前期隗嚣还认为自己能够守住陇西,静观时变,通过“尊师章句,宾友处士”,获得文王再生的声誉,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么到后来,所有的幻想破灭以后,隗嚣为什么不称臣于刘秀而称臣于公孙述呢?

隗嚣这个时期的心理很怪,嘴软心硬,意志崩溃面子却坚强。

他给刘秀写信说:“您的大军到来,陇西百姓四下逃散,臣隗嚣我不能制止。虽然我的部队打了胜仗(可能不是吹牛,后来两军确实还是你来我往反复争夺),但是我不敢废弃做臣子的礼数。我还是把四散的百姓亲自拢回来了(话里软中带硬,反复宣示自己的控制能力)。我为什么还要抵抗皇上您的大军呢?当年虞舜对待他父亲,采取的是‘大杖则走,小杖则受’的原则,我虽然糊涂,但是古代圣贤的高义是不能忘记的。”

什么意思呢?隗嚣在指责刘秀大军进犯,滥用“大杖”,你既然动用“大杖”,我就只好“走”,其实是游斗,而且我深得本地人民支持,你要小心哦;如果你不派军队来,我还是你的臣子,你使用“小杖”打我,我还是愿意考虑继续合作的。总之,就像台湾的立场一样,大陆必须首先声明放弃武力,维持现状不变。

刘秀的回信极见性格,绝对实话实说:“老子快四十岁了,仗也打十年了,很烦你这种黏黏糊糊的劲儿,要打就打,不打就闭嘴,等老子打你吧!”

因为前期一系列的和平努力都付之东流,刘秀看穿了隗嚣分裂的本质,忍耐也到了极限,所以,也就不想再磨牙费唾沫了,挽起袖子玩拳头吧。

隗嚣自度和刘秀都曾在长安求学,而且自己是名师刘歆的博士生,读书人嘛,多多少少有些瑜亮情节,所以被刘秀看穿心思后,表面上的臣子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做下去了,隗嚣派遣使者称臣于公孙述——这种像小孩子和家长闹别扭离家出走、自暴自弃的行为还是做给刘秀看的——隗嚣的没出息就在这里。

平心而论,当时刘秀面对的都是一帮草莽,论心智谋略堪称敌手的没有几人,虽然打得热闹,其实内心也很落寞。隗嚣看上去很美,或许可以和自己“一时曹刘”一下,不料这个才学甚好的对手,却不惜自掉身价,投奔了小吏出身也只配做小吏的公孙述。刘秀当时肯定是怆然若失,无精打采,拔剑四顾,心绪茫然。心里就俩字:没劲。

刘秀和隗嚣、公孙述之间,没有曹、刘、孙三家那么热闹,所以刘秀在中国普通老百姓心中,知名度要低许多,仗打了很多,也打得很苦,但没有像样的对手,没有高手对决的精彩,没有戏剧性,也就少了妇孺皆知的传奇。

“大杖则走,小杖则受。”这句话据说是出自孔子。以前我们都知道还有一句话,叫做: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两句话,值得研究一下。

首先,这两句话都是针对“人民内部矛盾”而言的,是处理父子君臣之间关系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坚持了两千年不动摇,平等是压根就不存在的。所以,中国自古以来,有人反对君父过度的权力,但是没有人研究如何限制这个权力,只是在琢磨我哪一天也能拥有这个权力。

面对不受限制的权力,小老百姓包括那些在朝廷的王侯大臣,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受,一个是走。所谓“大杖则走,小杖则受”——这可能是早期的情况,是符合儒家“原教旨主义”的。但是,随着专制权力的强化,“走”的选择基本上没有了,普天之下,都是皇上的地盘,你往哪儿走?除非铤而走险上梁山。于是剩下的都是“受”,怎么“受”?“受”到什么程度?从宋朝的皇帝撤掉大臣的座椅到明朝的皇帝可以打大臣的屁屁,逻辑的必然就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拿什么制约权力?我看还得用权力,其他的东西都不好使。君权要用“臣权”来制约(中国只有权臣没有“臣权”),公权要用私权来制约,官权要用民权来制约。如果做不到,那只有弘扬传统文化,复兴儒家的原教旨主义,对于权力的欺压,把握好“受”的限度,保留“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