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宗成皇帝咸和四年(公元329年)
陶侃、温峤之讨苏峻也,移檄征镇,使各引兵入援。湘州刺史益阳侯卞敦拥兵不赴,又不给军粮,遣督护将数百人随大军而已,朝野莫不怪叹。及峻平,陶侃奏敦沮军顾望,不赴国难,请槛车收付廷尉。王导以丧乱之后,宜加宽宥,转敦安南将军、广州刺史;病不赴,征为光禄大夫、领少府。敦忧愧而卒,追赠本官,加散骑常侍,谥曰敬。
臣光曰:庾亮以外戚辅政,首发祸机,国破君危,窜身苟免;卞敦位列方镇,兵粮俱足,朝廷颠覆,坐观胜负。人臣之罪,孰大于此!既不能明正典刑,又以宠禄报之,晋室无政,亦可知矣。任是责者,岂非王导乎!
苏峻战死,部下拥戴其弟苏逸继续战斗。当时,军队的私人属性十分清晰,所以皇帝必须是最大的暴力集团首脑,朝廷就应该是最大的黑社会。
右卫将军刘超、侍中钟雅与建康令管旆(pèi),准备偷偷把小皇帝送到温峤率领的平叛军那里(《资治通鉴》用中性词“西军”),结果被发觉了,苏逸命部将任让入宫逮捕刘超、钟雅。小皇帝抱着两个人悲泣道:“还我侍中、右卫!”
苏峻之乱折腾了一年多,终于平定,苏逸被斩,当将军曹据把小皇帝司马衍抱到温峤的战船上时,“群臣见帝,顿首号泣请罪”。
杀害刘超的任让被俘,陶侃和任让有旧,为任让说情,希免一死,小皇帝说:“是杀吾侍中、右卫者,不可赦也。”司马家的皇帝,不管傻的,还是小的,记性都不错,惠帝司马衷记得“此嵇侍中血”,成帝司马衍记得“是杀吾侍中、右卫者”。
魏晋时,大臣出任方镇或督军时,皇帝要授予“节”,王导当时曾“假节”督讨王敦,结果失节于石头。小皇帝和西军首脑们相聚石头,王导觍着老脸也来了,还让人帮他找回失了的节,陶侃调侃王导“苏武节似不如是”。苏武使匈奴,十九年持节如故,王导失节,该受调侃。
另一个不好意思的人是庾亮,他见了外甥皇帝,“稽颡哽咽”,之后,庾亮坚决要求到地方任职,以效命补过。
苏峻之党路永、匡术、贾宁等,在失败之前,反正过来,归降朝廷,王导认为应该给他们加赏官爵,温峤坚决不同意:“这帮人能够反正,最多可以抵罪,留下他们脑袋就不错了,怎么可以再给他们加官晋爵呢?”——汉光武帝刘秀当年对投降的敌军将领,也是这个待遇,免死而已,这样才能保持奖惩体系的公正性。
湘州刺史卞敦,拒不响应紧急号召,拥兵不动,人不来也罢了,粮草也不支援,这得秋后算账——陶侃奏请将卞敦哥哥“收付廷尉”。王导好人做惯了,又忍不住出面,用“丧乱之后宜加宽宥”为由,让卞敦异地做官,转任广州刺史。就这样,卞哥还称病不去。
好久不吭气的司马光终于忍不住了,来了段“臣光曰”,大骂“晋室无政”。(详见本节引文。)
陶侃为任让说情,但没成功,这只能怪任让杀的不是一般人,是皇帝身边的人,是皇帝亲近的人。小皇帝不懂坚持原则,也不懂讲政治,只知道讲感情,所以任让必需死,但他似乎是死于皇帝的情绪而不是死于国法。卞敦在国家危难之际,麻木不仁,好自为之,罪在不赦,却因为王导“讲政策”不仅没事,反而可以异地做官,当然当时的广州不如现在吃香。
“无政”者,在今天就是“不讲政治”。
专制帝国不讲法律,但必须讲政治。
讲法在法治国家是立国之本,讲政治在专制国家是立国之本,都是最高原则,都不能马虎待之。
“讲法”讲究的是就事论事无罪推定,不仅注重证据,而且注重程序,但一般情况下,根据条文办案,不考虑影响,在西方有些国家,法官在处理某些案子时,甚至要对他进行“媒体屏蔽”;“讲政治”讲究的是结果正义,要考虑影响,要平民愤,要励人心。讲法时,有所谓民愤极大者可能因证据不足程序有瑕疵而无罪开释,但在讲政治的时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就非杀不可,即使有冤,如果在政治上能得分,那就得借你人头树咱的威信!
当然,法治国家也讲政治,但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依法处理的时候,也要注意引导社会和人心向上向善,但在具体问题上并不以此为出发点。专制国家也讲法律,但一般是调节百姓和草民之间的矛盾关系,事件一旦有了社会影响,就会用讲政治的模式来解决,权力代表最高正义来裁决。
中国现在是“双讲”,有时讲法,有时讲政治,但经常容易讲混了。
在“双讲”的地方,一是怕把政治问题推诿给法律,在那里空转,二是以讲政治干涉讲法律,让法官来实现政策意图和政治意愿。
王导是既不讲政治,也不讲法律,他只讲关系;陶侃也一样,也是看关系。这帮老官僚一定要把朝廷弄成“关系朝廷”,国家弄成“关系国家”。我的关系多,我的路子就宽,我的利益就能得到充分保证;你没关系,你不管是讲法律去告状,还是讲政治去上访,统统都没有用,你没有关系网兜着,就应该以自由落体的速度直接坠入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