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魏源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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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陶澍、贺长龄的改革帮手

道光六年(1826),魏源去北京参加会试,落第,仍然回到江苏,最后完成了《皇朝经世文编》的编辑工作。这时,江苏巡抚陶澍有意改革漕运和两淮的盐政,命魏源等进行襄佐。这正是魏源实现自己的变革理想的一个大好时机。由欲经世致用到进行改革,是魏源思想上的又一次大飞跃。《清史稿·陶澍传》记载陶澍(1778-1839)的业绩说:“[道光]五年,调江苏[巡抚]。先是,洪泽湖决,运道梗阻,协办大学士英和陈海运策,而中外纷议挠之。澍毅然以身任,奏请苏、松、常、镇、太五府州漕粮百六十馀万石归海运,亲赴上海,筹雇商船,体恤商艰,群情踊跃。六年春开关,至夏,全抵天津,无一漂损者,验米色,率莹洁,过河运数倍。商船回空,载豆而南,两次得值。船馀耗米十馀万石,发部帑收买,由漕项协济天津通仓之用,及调剂旗丁,尚节省银米各十馀万。事竣,优诏褒美,赐花翎。明年[指道光七年],遂偕总督蒋攸铦合疏陈海运章程八条,冀垂令甲,永纡漕累。格于部议,未果行。又以绅衿包完漕米,横索陋规,为漕务之害,奏请惩办。学政辛从益意不合,争之。澍复疏言:陋规日增,势必取偿小民,若预计有司不减浮收,置陋规于不问,非釜底抽薪之计。仍执前议,治包抗从严焉。”

《陶澍传》又云:道光十年,授两江总督,“时淮盐败坏,商困课绌,岌岌不可终日。澍疏陈积弊,请大删浮费,以为补救……澍谓除弊即以兴利,无事轻改旧制,偕鼎等[指尚书王鼎及侍郎宝兴]合疏,胪陈利害,条上十五事。鼎等复请裁盐政,归总督管理,报可。澍受事,缴还盐改养廉五千两,裁减衙门陋规十六万两有奇。凡淮南之窝价,淮北之坝杠,两淮之岸费,分别减除,岁计数百万两……革总商以除把持;散轮规以免淹滞;禁粮船回空带芦盐,及商船借官行私。令行禁止,弊风肃清。淮北尤疲累。先借款,官督商运,继仿山东、浙江票引兼行之法,于海州所属中正、板浦、临兴三场,择要隘设局给票,注明斤数、运地。无票越境,以私论。仍留畅销之岸,江运八州县、湖运十一州县归商运。十二年奏准开办。越半岁,溢销逾额。复推广于江运、湖运,各岸减价裁费,商贩争趋。而窝商、胥吏、坝夫、岸胥,一旦尽失其中饱需索之利,群议沸腾,言官摭浮言,屡事弹劾,赖宣宗鉴其忠诚,倚界愈专……道光元年至十年,淮南行六纲,淮北仅行三纲。澍承极弊之后,自十一年至十七年,淮南已完六纲有馀,淮北率一岁行两纲之盐,尽完从前带欠,且剂淮南悬引,两淮共完正杂银二千六百四十馀万两,库贮实存三百馀万两……晚年,将推淮北之法于淮南,已病风痹,未竟其施。然天下皆知票盐减价敌私,为正本清源之计。后咸丰中乃卒行之”。

陶澍逝世后,魏源为他写了行状、神道碑铭、墓志铭等三篇文章,详细地叙述了他进行两项改革的思路、政策、措施和效果。他写道:陶澍实行海运时,“海艘数千,米百六十万石,倏抵天津,不损一人一舟。每百石费仅数十金,视河运省费固倍,视前抚臣章煦所奏海运每百石价三百两之数且省数倍”。又写道:关于盐政,陶澍“专心一力,厘除积弊,其大端着有成效者四:一曰裁浮费以轻成本……二曰慎出纳以重库款……三曰严粮私船以清纲销……四曰革五坝十杠以省淮北”,又“减税裁费,招商请票。不数月,商贩辐辏,场盐一空……一年行两纲之盐,尽完从前之带残,且剂淮南之悬引……公承极弊之后,自道光十一年辛卯开纲,至戊戌卸任,两淮八载完正杂银二千六百四十馀万两,而在岸缓纳之课尚不在内”。魏源赞颂道:“公自任督、抚以来,如漕务之创海运,三江三修水利,淮南之裁浮贵、截粮私,淮北之裁坝杠、改票税,皆恒情所动色相戒,公奋不顾身。力排群议,卒能创始善终,可久可大,而海运、票盐尤百世之利,后之筹国者必将取法焉。”

后来,李元度着《国朝先正事略》,中有陶澍传一篇,基本材料都取自魏源的文章。

可见《清史稿》、《国朝先正事略》等史书,都准确地记载:陶澍是江淮地区海运和票盐两大改革的推动者和主持者。魏源本人也作如此说。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但上二书有个共同的缺点,即没有叙述魏源在陶澍改革中的参谋作用,甚至上二书及《清史列传》、《清代七百名人传》等在魏源专传中,也没有提及魏源的改革思想和改革实践,或仅三五句,太简。这是极不妥的。现今有些文章论述魏源的改革思想和改革实践,又未同时论及陶澍的主导、主管作用,也是极不妥的。1932年,姚永朴作《碑传集补》,其中《魏源传》对二人的关系作了求实的叙述:“陶公澍为总督,筹办海运、水利,变淮北盐为票法,多谘于先生。”

魏源积极投入了陶澍推动和主持的两项改革中。

魏源与陶澍的关系很深,是湖南同乡,都曾就读于岳麓书院,且陶澍之父曾向魏源的祖父魏志顺借过银两,以助陶澍求学深造。故后来陶澍慕魏源之才,延为幕僚,大都言听计从。魏源对这位前辈也很尊敬,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仅二十六岁的乡试副贡生魏源,专程去重庆拜望时任川东道道员的陶澍,并作《题陶云汀给谏庚午出蜀入蜀图,即送其观察川东之行》四言古诗五首,诗中颂扬陶澍道:“气笃《太子太保两江总督陶文毅公行状》。江山,仁敏风雨。桔槔之惠,爰得我所。请图益州,以陋杜甫。”道光十年(1830),陶澍升任两江总督,魏源集杜甫诗句,成律诗六首相赠,中云:“杖藜还跃马,老树饱经霜。”此颂陶澍。“经济惭长策,追踪恨渺茫。”此言自己。

道光十五年(1835)十二月初四日,道光帝亲书“印心石屋”匾额赠陶澍,这是封建时代臣下的莫大荣耀,于是“中朝士大夫迄吴楚之士,多为诗文,以道扬盛美”。陶澍命魏源将这些诗文编次成十卷。魏源更作《御书印心石屋诗文录叙》,极颂陶澍在漕、盐、河三大政的改革中,力排众议,“持之愈力”,而道光帝“任之愈专,凡所奏请,朝上夕可”,及陶澍“入觐,面陈得失”,道光帝“昼日三接,都俞密勿无间”等等事实。魏源还专作《御书印心石屋颂》六章。

颂皇帝的题字,颂陶澍的新旧住屋,颂陶家先德,可说到了极点。魏源以有这样的同乡前辈而深感三生有幸,写道:

“源自弱冠识公京师,中岁栖迟江左,受知至恳以笃。”所以,魏源对幕主陶澍也贴心尽力,不但建言,且代幕主写过不少书信和文章,今天能见到的、且已收入《魏源全集》的,便有《海曙楼铭》、《国朝古文类钞序》、为王凤生《江汉宣防图说》所作序、为凌介禧《江南水利全书》所作序,等。其中,以代时任江苏巡抚的陶澍复两江总督蒋攸铦论南漕的信,议改漕运为海运最为切实。回信在追叙道光五年(1825)海运的成绩之后,说:“永行海运之议,人不敢主持者,一则军船之丁役难散,二则津、通之收兑难毕,三则海商之经久难恃。”接着,回信提出“先将漕务最困之苏、松、太仓三属之丁船移派于通省,以补他府改造改签之数”的办法,解决“丁役难散”的问题;提出以“船至直沽,仓场侍郎验米交仓,即与商船无涉,俟通州需米,由仓场随时拨解”的办法,解决“收兑难毕”的问题;又指出,于商船,“朝廷优给运价,视民雇有加,是以各商闻风鼓舞,争效子来”,今后只要“官刻价值,商情阻畏”,足可人存政举,解决“海商之经久难恃”的问题。回信最后说:“天时人事,穷极变通,会海运别无事半功倍之术,为救弊补偏则不足,为一劳永逸则有馀。”这是一篇坚持漕运改革、办法又切实可行的纲领性文书。

魏源与同乡前辈贺长龄的关系也很密切,不但受命编纂了《皇朝经世文编》,且为贺长龄代写了此书的叙言。在陶澍进行漕、盐两政改革时,贺长龄正为江苏布政使,是陶澍的有力的支持者与同事。道光七年(1827),贺长龄由江苏布政使调任山东布政使时,入京陛见,在宝应县船上赋诗云:

谋国端应计长久,宜民通变本无方。

曾闻刘晏场输课,亦有陈瑄海转粮。

事涉补苴终罅漏,道归易简自平康。

关心财赋东南地,谁与披云达帝阍。诗以简朴的语言,抒发了自己为东南财赋补苴塞漏、进行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后来,他请魏源代写了《海运全案序》。

文章回顾历史说:“三代有贡道无漕运,汉唐有漕运无海运,元明海运矣,而有官运无商运。”只有到了道光五年(1825),“淮决商堰,竭运河”,“渎告灾”,才“非海运无由也”;只有到了道光五年,漕运弊端丛生,帮费倍增,“民告竭”之时,才“非商不为功也”。文章总结说:“法不易简者,不足以宜民;非夷艰险勇变通者,亦不能易简。”在代贺长龄复署两江总督魏元煜的信中,魏源论述了漕粮海运的有利条件,河运的种种困难,批驳了海运可能遭遇“海盗”、“风潮”、“霉湿”的浮言,以及在海运过程中,在出海口的上海和上岸口的天津,“得其人则能行,不得其人则不能行”的理由,可谓设想周详、举措完备。

是时,魏源仅是陶澍、贺长龄的幕僚,但他又绝非只是个文书。上述代陶、贺写的信札和文章中的观点,无疑既是陶、贺的,也是魏源的。《碑传集补》说陶澍“多谘于先生”,那末,魏源到底提供了什么建议?在上述信札和文章中,到底哪些是由魏源提出而幕主首肯了的?后来,魏源又以自己的名义写了《筹漕篇》、《筹鹾篇》,以及《上江苏巡抚陆公论海漕书》、《上陆制军请运北盐协南课状》等,这些,是否受陶澍、贺长龄的改革思想和实践的影响?是魏源在陶澍逝世后有意将陶澍开创的事业坚持下去?还是魏源认为自己的主张必须继续实行……凡此种种,历史也难以一言辩白。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魏源是陶澍贺长龄进行漕、盐两政改革的忠实帮手和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