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荷兰,人们首先会想到壳牌、飞利浦等一些世界闻名的大企业。殊不知它同时还是欧盟一大农产品出口国,其农产品出口约占全国出口总值的25%,总额近500亿美元。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西、北部濒临北海,海岸线长约1075公里。国土面积狭小,东西长约200公里,南北长约300公里,面积约为4.19万平方公里,有人口约1630万。荷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2%。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荷兰农产品出口始终稳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荷兰的农业还创下诸多的“世界第一”,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贸易立国,大进大出,农产品出口率世界第一;土地生产率大大髙于世界各国,名列世界第一;建立了世界一流的设施农业,如须德海拦海大坝工程,把围起来的海域变成了1240平方公里的大淡水湖(艾瑟尔湖),向大自然夺得了17350公顷土地;“三角洲工程”的完成,使荷兰高标准防洪大坝和内河堤坝的长度达到了2800公里,堪称世界第一;全国的玻璃温室面积已经超过1.1万公顷,占世界温室总面积的1/4以上,以“玻璃城”稳居世界第一;花卉、小麦、黄瓜等许多指标,都名列世界第一。
注重科技兴农
荷兰所取得的农业奇迹,得益于正确的农业发展战略,其中关键一点是重视科技,并将科技成果较好地转化成了生产力。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荷兰的农业科技试验站逐步从完全依赖政府资金转为公私合营。目前,其经费至少一半来自农户,负责决策的成员也有一半是农民。这意味着试验站的工作必须围绕一个中心展开,那就是尽可能地使科技成果转化为农民的实际收益。例如,买一束鲜花,会随花赠糖包一样的营养剂,溶在水中,能让插瓶的鲜花盛开的时间更长。小小一包营养剂,应该包含什么成分、怎样比例等都是研发中心的研究成果。再如怎么包装鲜花纸盒?打洞的地方应在哪里?其直径多少才能让鲜花鲜度维持最久、搬运最省力?用哪一种材质保鲜膜?搭配哪一种材质的盒子?也都是由实验室来测试,都有明确的实验数据。
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农业咨询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的技术服务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类公司分工很细,从牲畜饲料到作物育种,农民有任何问题都能找到相关公司进行技术咨询或要求上门服务,公司则随叫随到,根据服务项目适当收取费用。
此外,由于互联网的普及,近年来荷兰农业科技传播更加快速。许多农民家中都接上了互联网,可以随时到农业部或农业协会等网站上了解信息。
目前,荷兰农业早已超越了为生存而经营的历史阶段,迈入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现代农业时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准确的市场信息、快速灵活的产品调整能力和农业科研水平的跟进力。否则,在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中,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可能丧失原有优势,甚至被淘汰出局。如德国一直是荷兰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其中包括消费者喜爱的荷兰西红柿。但是,10年前荷兰对德出口西红柿却一度遭遇困境,原因是德国人喜爱上了来自其他国家的西红柿。鉴此,荷兰农科机构紧急动员,全力以赴,在很短时间内培育出了新的优势西红柿品种,不仅成功地夺回了德国这个传统的出口市场,而且开辟了新的国外市场。
着重提高单产
荷兰的特殊国情,决定着农业技术发展的重点必须有利于节约土地,提高单产。为此,他们根据地质优劣和空间大小,着重在以下3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提髙肥沃农田的单产水平。在莱茵河、马斯河流域,土地平坦而肥沃,农民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极力发挥农田的最大效用。据国际粮农组织的资料计算,当地许多农作物的单产都为世界平均水平的数倍。如小麦为3.5倍,茄子为20.78倍,而黄瓜,竟达36.92倍。其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是许多国家望尘莫及的,农业的附加值高居于欧盟15国之首。
二是最经济地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如在西部地区建造大片的玻璃温室,用于种植花卉和蔬菜;在东南地区的海尔德兰省和马斯河以南原先比较贫瘠的沙地,集中发展养禽农场等。
为使有限的土地带来最大的收入,荷兰的温室面积及温室技术都在迅速发展,许多工作都由电脑自动控制,可以通过计算机和机械系统控制不同种类花丼、蔬菜的最适温度、湿度、光照长度、水分、养分等,优良的人工环境完全摆脱了不良天气的影响。虽然温室花丼、蔬菜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但是加速了生产周期,仍然能够羸利。
三是重视提高畜牧业的单产。这有利于节省饲养棚舍的空间,节省劳动力和经营费用。
在荷兰的奶牛场中,一部分已经开始用机器人挤奶,设备是荷兰自己设计制造的,在世界上居领先水平。利用机器人挤奶,不受《劳动法》有关工作时间的限制,每天可以均衡地挤奶,一天3到4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奶牛的单产至少可提高15%以上。
为提高单产并保证质量,在有关方面几乎不惜代价。据说,荷兰的黑白花奶牛虽然举世闻名,但是育种工作者并不满足,还是在美国、法国等地建立了信息中心,花费大量资金搜集这些国家及其邻国奶牛的资料,努力把世界上最好的遗传因子集中起来,提高饲料转化率,使本国奶牛性能始终保持在世界领先的地位。
发展专业化生产
在荷兰,几乎找不到小而全的农场。荷兰农民认为:通过分工和专业化可以提高生产率,不提高效率,就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市场取决于产品的质量,质量依靠每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而知识和技能只能在合理分工的条件下才能完善。所以,荷兰与日本和许多欧盟国家不同,大部分是专业农场,“多种经营”的农场和兼业农场的比例很小,并且在继续减少。如畜牧业生产,奶牛和肉牛、肉猪和母猪、蛋鸡和肉鸡,往往是在不同的农场分别饲养的。也可按不同工序分工,你管养牛、挤奶,他管运送,从而像大型企业那样组成一道道“生产线”。对温室花卉也是如此,一般花农只种一种花,他们懂得什么季节种哪一种颜色的花最畅销,所以不但是这种花的技术专家,也是这种花的经营管理行家。
同样,荷兰的农业科研也分工非常细。如有专门研究露地蔬菜的,有专门研究温室蔬菜的;有专门研究奶牛的,也有专门研究肉牛的等。
在温室设备方面,也有专门的生产厂家。他们每隔6~7年就能为农民提供新一代的产品。为温室生产服务的还有提供泥炭土、种子、花球茎、种苗、肥料、农药、容器、包装品等各种公司,每个都各具特色。
受益拍卖市场
荷兰在园艺产品贸易方面,一直保留并受益于独特的拍卖市场,它使花卉业真正成了世界性的产业。目前,荷兰95%的花丼和80%以上的水果、蔬菜是通过拍卖市场分销的。
荷兰着名的阿斯米尔拍卖市场,实际上是一个合作社组织,目前由3500位花农出资担任股东。据说,早在1911年,北阿姆斯特丹的一些小花农为了不让大盘商垄断价格,倡议所有花农一起合作,共同组成拍卖市场,其愿景是“一起强大”。第一次拍卖的地点,就是现在的阿斯米尔拍卖花市的咖啡厅。
在阿斯米尔参与拍卖的花农,每年要缴纳拍卖金额2.9%的手续费给拍卖花市。生产的鲜花,必须先要进行分类、分级、质量检查和包装之后,才能送到拍卖大厅。照合约规定,若花农提供的鲜花没有达到品质分级的标准,将被一律销毁,同时还要支付垃圾处理费。
此外,作为会员的农民必须将全部花卉交拍卖市场交易,不许将部分产品直接卖给零售商。
现在的阿斯梅尔花卉拍卖行,面积达71.5万平方米,相当于120个足球场那么大,联结着500多个大批发商和150多家出口公司。在严格的品质控管下,大盘商要买最好的花,必须通过拍卖,并在公开的竞争下给出最好的价格。花农则专注生产高品质的鲜花,完全不用担心销路和买主。
笔者在前几年访问荷兰时,曾就对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进行过了解。当地人说,该市场每天清晨6点半开始拍卖,中午之前就将所有产品拍卖完。平均每天成交5万笔,卖出1400万枝鲜切花,绿色观叶植物150万盆,即全年销售35亿枝切花和3.7亿盆植物。该拍卖行平均每天有2000多个货柜的花丼和植物发往世界各地。第二天,从这里发出的鲜花就可以在纽约、渥太华和东京、香港、新加坡的超级市场和花店里同消费者见面,实现了真正的高效率。
村村都有合作社
荷兰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和我国相似,也是以家庭为主,很多农场只有三四人甚至一两个人。由于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为此,村村都建有互助互惠的农业合作社,联合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共同加工和出售农产品以及筹集资金等。
荷兰第一个农业合作社创于1877年。最初是农民自愿结成合作伙伴,通过集中购买原材料、拍卖农产品来保护自身利益,增强竞争实力。当时,大多农户只是在销售方面合作,而在生产、加工方面仍保留各自的独立性。目前,合作社已分为信用、供应、销售和服务等多种形式。其中,信用合作社主要为农民购买生产资料、更新设备、扩大生产等提供资金保障;供应合作社主要从事生产资料的联合批量采购和统一供应,包括各种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等,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销售合作社专门负责组织农产品的大批量销售,最典型的当属组建拍卖市场,能将极易腐烂变质的新鲜农产品及时推向市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而服务合作社,则是农民合作组建的各种惠民机构,如互助保险公司、农业机械公司、农业科技试验推广部、农产品仓储基地、农业管理辅导站等,专门为农民提供各种各样的优质服务。
所有的合作社都具有独立的法人,不受政府的干预,农户入社完全出于自愿。一个农场主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以缴纳会费的形式确定与合作社的联盟关系。
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大多分为三个层次: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大会如一国之议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有关合作社的发展计划和投资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其审议通过。董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髙层管理人员则由董事会任命。这种结构也与公司大同小异,社员代表大会如同企业的股东大会。
荷兰具有完备的合作社立法制度。每个农业合作社都制定了自己的章程,规定了合作社代表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合作社的经营事务、财务审计、利润分成、监督仲裁等,也规定了合作社和社员都有收购和出售全部产品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组织,一般年终结算时除为下一年留下适当的运作资金外,其余全部利润均按会员出售产品成交额的比例返还会员。
据资料,在荷兰农民的收入中,至少有六成是通过合作社取得的。
近年来,为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合作社之间的合并时有发生,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合作社也开始向欧盟其他国家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