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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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善:道德总原则(1)

本讲提要

无私利他的正道德价值最高,是伦理行为最高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最高原则,是善的最高原则,是至善;单纯利己的道德价值最低,是伦理行为最低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最低原则,是善的最低原则,是最低的善;为己利他是利他与利己的混合境界,其道德价值介于无私利他与单纯利己之间,是伦理行为基本境界的应该如何,是道德基本原则,是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的善。利他主义(其代表主要是儒家、墨家、康德、基督教)否定为己利他和单纯利己,而把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合理利己主义(其代表主要是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费尔巴哈、车尔尼雪夫斯基、老子、韩非、梁启超)否定无私利他和单纯利己,而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个人主义(其代表主要是尼采、海德格尔、萨特、杨朱、庄子)否定无私利他或为己利他,而把单纯利己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所以,利他主义与合理利己主义以及个人主义不过是分别夸大无私利他、为己利他、单纯利己三大善原则而堕入谬误的片面化真理而已。

一、40年前的困惑

我1950年生于吉林镇赉,在花草繁茂、虫鸟争鸣的小乡镇坦途长大。父亲是铁路工人,月薪五十多块养不起六个儿女,只好到处开荒种地。我常和二哥海宾锄地于烈日之下,挥汗如雨,便把背心浸过凉水穿上。一次,我问二哥:

“怎样才能逃此苦海,求得富贵?”二哥说:“唯有读书。岂不知十年寒窗苦,一朝天下闻?”我遂发愤读书。但没过多久,大约是在1968年前后,举国上下便开始了对成名成家、个人奋斗的大批判,开始了大立“公”字、大破“私”字、狠斗“我”字、把自己从“我”字中解放出来的“公字化”运动,到处都能够听到大庆人的豪言壮语:“离我远一寸,干劲增一份;离我远一丈,干劲无限涨;我字若全忘,刀山火海也敢上。”我悲哀、我困惑、我寻求:为什么只要目的利己,则不论手段如何利人,都是不道德、不应该的?为己利他、成名成家和个人奋斗为什么是不道德、不应该的?从此我便沉溺于伦理学研究。

我万万没有想到,“误入尘网中,一去四十年”。目的利己的道德价值的研究,会持续如此漫长的过程,以致将一个龙腾虎跃的棒小伙儿,变成了满头白发一脸沧桑的老头子。40年不懈钻研的原动力,就是一直在我心中咆哮的为这个忍辱负重、功勋无比的“魔鬼”——为己利他——正名的呐喊与渴望。如今我终于明白,所谓应该的、道德的与不应该的、不道德的,不过是行为事实对于道德最终目的或道德终极标准的效用:符合道德最终目的或道德终极标准的伦理行为事实,就是伦理行为之应该;违背、不符合道德最终目的或道德终极标准的伦理行为事实,就是伦理行为之不应该。为己利他,我们说,它是应该的。它是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原则。理由何在?很简单,就是因为“为己利他”既利己又利他,符合道德终极标准——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和增进每个人利益——因而就是善的、应该的、道德的。相反,损人利己,这是一种行为事实,那么,你怎么知道损人利己是不应当的呢?它为什么是不应当的呢?就是因为它不符合道德终极标准: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和增进每个人利益。如果每个人都损人利己,如果一个社会损人利己的行为超过一半,如果损人利己的行为多于为己利他的行为,这个社会就得崩溃。试想,如果卖假药等损人利己的行为,多于卖真药等为己利他的行为,这个社会岂不就不会有药铺,药铺岂不就得关门了?这个社会岂不就得崩溃了?所以,损人利己行为势必导致社会的崩溃,不符合道德终极标准——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和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因而就是不应当的。我们现在就按照这个思路来用道德终极标准衡量我们所研究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从中就可以推导出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总原则。伦理行为事实如何,如上所述,可以归结如下表:

这就是人类全部的伦理行为。你要想制定科学的、优良的道德原则,就必须用道德终极标准来衡量这16种伦理行为。这个工作我们以往没有做,非常主观任意地断定“无私奉献”就是人的行为应当如何的道德原则,认为人就是应该无私奉献的。人确实应该无私奉献。但是,真理的本性在于全面,谬误本性就在于片面。你仅仅倡导无私奉献,那么其他的行为呢?为己利他是不是符合道德终极标准的?是不是应该倡导的?科学的、优良的道德原则应该是一个体系,不应该仅仅倡导一种。所以,你要想建立优良的道德原则,就必须用道德终极标准来衡量全部的伦理行为。这样,你从中推导出的道德原则才是全面的、科学的、优良的。当我们用道德终极标准来衡量伦理行为事实如何16种的时候,我们发现,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目的利己”这种行为的道德价值究竟如何?也就是成名成家、个人奋斗、个人利益的追求、目的是为了自己的行为,它究竟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这是古往今来争议最大的一个难题。

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行为的道德价值就无从谈起。

我们多年来都是信奉一种利他主义的观点,就是儒家、基督教、康德、墨家他们所代表的观点,认为只要是为自己,不管手段如何有利于他人、有利社会,最多只能是合法的,但是绝不是合乎道德的,甚至它就是不道德的。所以,个人利益的追求在中国主流文化当中历来都是被否定的。我们现在也是这样的。我们现在树立的道德楷模,没有一个说他如何为自己的,都是说他是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如何如何。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传统就是认为“为己犹如为盗”,墨家就是这样讲,孔子和孟子也都这么看。我们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观点也是这么看的:为自己就是不道德的,只有无私奉献才是道德的。

这是最有力量的一种观念了。

另一种观点,就是我们常识的观点,也是合理利己主义的观点,就是认为目的为自己既不善也不恶,非善非恶,就看你用什么手段来实现。你要是用利他的手段、用造福社会和增进他人利益的手段来实现,就是善的,就是善的源泉;反过来,如果用损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的手段来实现利己的目的,那么你的个人利益、利己的目的就是恶的,就是恶的源泉。我们的常识是这么看,现在在座的诸位多数也都是这么看:个人利益的追求是非善非恶的。这就比较缓和一点。这是合理利己主义的观点。这个观点其实也是成问题的。个人主义论者,像海德格尔、萨特、尼采、杨朱、庄子等等,他们的观点和合理利己主义还是不一样,而认为个人利益追求或目的利己是一种善。

对于个人利益的追求或目的利己,它究竟是善的还是恶、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古往今来争论了两千多年。那么,据我们的观点来看,在这一点上,个人主义的观点恐怕是正确的,而合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都是错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说一种行为是善的还是恶,其实就是看它是否道德符合道德最终目的、道德终极标准。道德终极标准是什么呢?是增进每个人利益。利己、个人利益追求显然是符合道德终极标准的,因为它增进了自己的利益,也就增进了每个人利益的总量,对不对?所以它符合道德终极标准,符合道德目的,那么,它就是应该的、善的、道德的。所以,我们说个人主义的其他观点未必正确,但是在这一点上只有它看到了真理。

所以,什么叫做行善?为自己就是行善!未必是修桥补路才是行善。为自己那就是行善。它本身是善的,但是,它又是善与恶的共同的源泉。这一点,合理利己主义看对了。你要是以利他的手段来实现个人利益的追求,它就是善的源泉;你要是以损人的手段实现,那么,个人利益追求就是恶的源泉。

我们多年来仅仅看到了一面,就是个人利益是万恶之源,这个并不错,但是它片面。一切恶确实来源于个人利益追求。像北京外语学院的冯大兴,他会好几门外语,但是他的个人利益膨胀,为了给他的未婚妻买好东西,他拿一个大扳子去撬银行,有两个看门的,他就用大扳子把他们打死了。这是恶,这是不成问题的,是什么造成的?是个人利益造成的。

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强调了一面,忘了另一面:目的利己或个人利益追求同时也是万善之源。亚当·斯密所谓的“看不见的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他发现,在市场经济领域,每个人都是为自己的;但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却使每个人“为己必利他”,亦即从为自己出发,而必定达到造福社会和他人之结果。确实,在市场经济领域人们都是为己的,做买卖都是为己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看看,市场经济为什么能够繁荣发展呢?就是因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使你为己必然利他。更确切些说,就多数市场经济行为来说,亦即就绝大多数经济人的多数行为来说,为己必利他。其实,古往今来的丰功伟绩,也大都是以个人利益的追求为源泉的。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个人利益追求又是善的源泉。所以个人利益追求本身是善的,同时它又是善与恶的共同源泉。

其实,你仔细想一想,个人利益追求原本有众多层次。最低的、最初级的追求,就是珍爱生命,就是求生欲所导致的那些行为。珍爱生命无疑会导致善,导致健康的社会。试想,人们要是不珍爱生命,那么,这个社会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病夫的社会!你得了肝癌,用棍子支撑着,这时候你工作的精神是伟大。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向你要学习,岂不是一个肝癌的社会吗?“小车不倒只管推”,我们多年来倡导这种精神,其实这是鼓励人缺德!“小车不倒只管推”,你得了肝病不好好治疗,只知道干活,你传染了多少人?你将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害处啊?最近有位教授讲,谁健康就奖励谁。这是有道理的,但我们多年来就不知道这一点。我们说鲁迅肺上面穿了洞还在拼命地工作,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殊不知那也是一种缺德的行为啊!鲁迅、曹雪芹他们都是有点缺德的!他们缺乏贵生的美德。为什么孔子活到了七十三,孟子活到了八十四?因为他们有贵生的美德啊!“缺德”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缺乏勇敢的美德,有的是缺乏节制的美德,很多人都缺乏贵生的美德。贵生是道家所倡导的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啊!这个原则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利己就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善。据达尔文考察,在草昧未开的原初社会,那个时候,人们的智力低下,认识不到节制等善待自己的、利己的道德的重要性。节制、自尊、贵生、谨慎、幸福等道德规范,都不是善待他人的,都是如何善待自己,都是讲怎么样利己的。但是,由于在初民社会,人们认识能力低下,所以就认为这些美德绝不是什么美德。他们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只是主张“无私奉献”,只是倡导人们如何要为部落做出牺牲。后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了节制等利己的美德对于社会的意义。你想想,要是这个社会都是一群酒鬼、一群瘦鬼、一群病夫,你这个社会还能够繁荣吗?后来,随着文明社会的到来,人们才越来越重视如何善待自己的美德。

但是,贵生、珍爱生命毕竟是最初级的利己,是一种最低级的美德。高级一点的利己的美德就是自尊。因为自尊不仅仅是使自己受到尊重这样的一种善待自己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像罗尔斯和梁启超所说的那样,乃是社会一切财富的源泉。试想,你如何使得自己受到自己和别人的尊重呢?显然就要有所成就。你要有成就,有所创造,有所发明,你干出事业来,别人才会尊重你,否则谁会尊重你?孟子早就说了,如果你像鸡狗一样,谁会尊重你啊?所以,自尊的社会价值是莫大的。每个人只有有了自尊,有了这样的一种使得自己受到自己和别人尊重的心理,他才会不断地创造,他才会克服多年劳作的苦辛,他才能够在各个领域做出成就,从而社会才能够蓬蓬勃勃地发展。所以利己不但是一种善,而且是最根本、最重大的善之一啊!

最高级的利己就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就是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从而成为一个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自我实现,正如马斯洛所言,乃是人的最高级的需要,因而是一个人的利益和幸福的最高体现。每个人追逐个人利益和幸福,表现在各个方面,如追逐金钱、追求地位、追求权力、追求名望等等。

但是,最高的最有价值的幸福乃是实现自己的创造潜能,从而成为一个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这样的人是最令人羡慕的。试想,纵使你有一个亿的资产,到头来你自己能享用多少?你能吃多少?你能住多少?难道你每时每刻都不停地吃、每天每夜都换一个地方睡不成?其实人们从内心里并不怎么钦佩你。当然,他要求到你的时候,给你说两句好话。你不就是一个钱口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