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散步·路上:我与学生聊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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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谈历史的逻辑

我们搞历史唯物主义,不仅要重视历史事实,而且要关注历史逻辑。没有历史逻辑,历史唯物主义就不可能把历史事实上升为历史规律,也无法使事实成为有条理、可理解的事实。

现实历史是复杂的、交叉的、丰富的,而逻辑可以是纯粹的,可以排除复杂性使其简单化,以便从规律上把握历史进程。例如,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过去和将来的成分交织在一起,前后两条路相互交错。雇佣劳动及其反对私有制的斗争在农奴制时代就已经萌芽了,在专制制度下继续存在。这并不妨碍我们从逻辑上把历史发展过程的几大阶段分开。所谓社会形态学说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演进,就是从纯逻辑上说的,而不是说一种社会形态在事实上可以纯而又纯,不存在交叉或过渡。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不可能有资本主义因素。事实上资本主义社会仍然长期保留有封建社会因素,甚至还存在隐蔽的奴隶制。

你们要注意,我们学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五种社会形态学说的争论,往往是不懂得区分逻辑与历史,从而各执一词。五种形态的依次更替是纯逻辑的,而各国和各民族的现实是历史的。因此,在各个国家或民族中,社会形态的更替会出现多样性,出现变形,带有各个国家或民族的特点。当然,历史与逻辑并不是绝对对立的。研究历史要从事实上把握,从而显示出各个国家历史的具体性和特殊性;可要从理论上把握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脉络,就必须清除掉覆盖于其上的由各种特殊性造成的多样性,寻找出它的发展的逻辑脉络。这样,就能从理论上既解释每个国家社会形态演进中发生曲折和变化的原因,又能把握它的总体走向。你们看看当代世界各国的情况,无论它们有多大差别,就社会形态的演进来说,没有不可归属的社会制度,也没有超出人类已知的社会形态,只是发展阶段不同、成熟程度不同、发展特点不同。